斗鸡馆早已关门,大部分帮闲都被打发回家,只剩下老板在清点账目。
哐哐哐,门板被敲得叮咚响。
“谁!”
老板一个眼神,跟在身边的大虎、二牛,两个最能打的手下,快速走到门板后。
干他们这一行,赚得多,仇家也多。
每天晚上,都有输惨的赌汉,喝醉了酒,冲到斗鸡馆门口耍酒疯。
这个时候,大虎、二牛两个手下,平时酒肉管饱、练了一手好拳脚,就派上用场。
等打开门板,发现是有人上门闹事,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铁拳,打得你眼泪鼻涕直流,哭爹喊娘求饶。
“嗯!”
两个彪形大汉狞笑着,举着沙包大的拳头,正要动手,突然停住了。
门口不是闹事的醉汉,而是城里有名的教书先生宋秀才,带着一位温润如玉的中年文士。
大虎二牛,见到中年文士,当即规矩起来。
眼前这位文士,不同宋秀才这样的寒酸读书人,气质内敛温润,看上去就是大人物。
“宋秀才,你平时也不来玩,大晚上来做什么?”
大虎收起拳头,读书人惹不起,语气也变得客气起来。
“大虎,你家老板呢?”
宋秀才懒得和小喽啰计较,径直绕过他,往斗鸡馆内看去。
老板早已得了消息,冲出来,见到宋秀才和同伴,微微一愣,表情客气起来。
相比手下的混混,斗鸡馆老板眼界广,一眼看出中年文士,起码是举人以上的功名,方才能养成这般贵气。
“宋秀才,还有这位先生,有什么让鄙人效劳的?”
中年文士客气问道,“听说,贵馆有一头百战百胜的红云大将军?”
老板愣住了,“有是有!”
“可否割爱?”
中年文士取出一块玉佩,“我出门匆忙,没带银钱,这块玉佩作价少说也有百两白银。”
斗鸡馆老板见到玉佩,眼睛都直了,不管从玉质,还是雕工,都是上乘货色,远远超过一百两白银的价值。
“不不不,我不敢收!”
他有自知之明,什么人戴什么玩意儿,自己最多戴个金链子什么的,唯有贵人才有资格佩玉。
再说了,随手就是一块玉佩的,能是普通人吗?
中年文士客气说道,“别推辞,我听说,那只斗鸡是您手上的镇馆之宝,价值不菲,这块玉佩能否买下?”
“绰绰有余!”
老板苦笑不已,“您来得真不是时候!”
中年文士微微皱眉,“难道已经卖掉了?”
心想不应该啊,难道还有人有自己的眼光?
“倒也不是,那只红云大将军,百战余生,伤重不治,白日里已经送它解脱了!”
斗鸡馆老板面带歉意,“太不凑巧了,您若是早来片刻,咱就白送给你。”m.χIùmЬ.CǒM
中年文士愣住,随即仰头叹息,“只差了几个时辰,命也!”
斗鸡馆老板和两个手下,摸不着头脑,在一旁站着。
“宋教友,走吧!”
说罢,中年文士带着宋秀才,离开了斗鸡馆。
片刻过后,大虎和二牛,方才出声。
“老板,你刚才那么客气作甚?”
在他们心目中,宋秀才就是个教书的老穷酸,他带来的客人,想必也是同类。
可刚才老板应对的语气和神态,远比向县衙的捕头老爷上供时,更加低头哈腰、恭敬百倍。
“你懂什么,他们读书人,相互之间以‘教友’自居,可惹不得!”
斗鸡馆老板,透过门板缝隙,望着幽深的夜色,陷入回忆中。
当时,他还是岳都城内,跟着某个帮派混迹的小帮众,
曾听人说过,普天之下,有三大方外之人,最不好惹。
释门、道家和名教,通俗说法,就是和尚、道士和读书人,往往有奇异本事护身。
想当年,帮派的某个堂主,惹了一位看似清贫的书生,结果连夜被扫荡干净。
当时他仅仅是小帮众,又在乡下收债,险之又险逃了一命。
记忆中,那个书生的气质,和眼前中年文士,颇有几分类似。
想到这里,斗鸡馆老板,不由得打个冷战。
“关门,明天不开张!”
……
夜幕下街道,宋秀才打着灯笼,在前头为中年文士引路。
“宋教友,你是初窥门径的秀才,为我点灯照明,屈才了!”
中年文士温和说道,
宋秀才笑道,“不屈才,将来闻教友,也替我照一回路如何?”
“哈哈!”
一来一往,二人已经打了场机锋,觉得好不痛快。
过了片刻,宋秀才发问。
“闻教友,你是登堂入室的儒生,为何不远千里,来这小城买只斗鸡?”
中年文士叹了口气,“惜乎哉,暴殄天物啊!”
“你不知道,数月前,我听到市井众人,曾提到这只斗鸡。”
“冠若红霞、赤如火烧!”
“嘴尖爪利、可裂精钢!”
“鸣如雷霆、声震屋瓦!”
“拂晓之际,一叫天明!”
“百战余生、是以为雄!”
中年文士说到这里,缓缓道出,“此乃异种‘金鸡’!”
宋秀才停下脚步,灯笼悬在半空,“是《祥瑞谱》中,‘禽鸟部’提及的金鸡?”
《祥瑞谱》,分为‘瑞兽’、‘禽鸟’、‘草木’、‘金石’、‘人瑞’等,都是世间曾出现过的祥瑞之物。
金鸡一物,看似平常,实则最为罕见。
世间无数农家,都有家养的土鸡,但想要诞生一只异种金鸡,却是千难万难。
“你也知道,金鸡有诸多奇异之处!”
“首先,金鸡辨天时、通阴阳,拂晓一声鸡鸣,驱阴还阳,妖邪闻之魂飞魄散!”
“其次,金鸡善扑击、避百毒,性情凶猛刚烈,天生以毒虿虫豸为食物,能生裂虎狼!”
“最后,金鸡英姿雄壮,朝阳而立,一声正气贯通上下。”
中年文士说道这里,“可惜啊,那头红云大将军,已经连胜数百场,已经成雄了。”
动物凶猛者为“雄”,正如人类中‘英雄’一般,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
“我得到消息,便快速驱马前来,日夜兼程还是慢了一步。”
中年文士突然朝宋秀才发问,“身上带酒没有?”
“有有!”宋秀才取出酒葫芦,“温好的酒,闻教友喝一口,驱驱寒气!”
中年文士提着酒葫芦,走到斗鸡馆前空地,泼洒下酒水,寒夜中升腾起大片雾气。
“可惜了,金鸡异种,流落市井间,和凡鸡搏斗,力尽而死。”
“汗血盐车、明珠暗投,天下至憾,莫过于此!”
灯笼中的灯烛缓缓燃烧着,随着夜风吹过,照出的影子不断闪烁。
宋秀才望着中年文士,知道他这么说,三分哀悼金鸡,七分在自伤身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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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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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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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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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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