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惊喜地转头。
昨天妈妈还说哥哥出国了,要过几天才会回来。
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出现在餐厅门口。
是苏家大儿子,苏满。
林初跑过去,一把抱住苏满。
“哥哥哥哥,我好想你!”
苏满回抱住她,清冷的脸上露出笑容。
“终于舍得回来了。是不是在外面过得不好,想家了?”他大手揉了揉林初的头,把她的头发全都弄乱。
“苏满!”林静瞪了儿子一眼,怪他乱说话。
“妈妈,哥哥说得对,我就是受到了社会的毒打,忍受不了回来的。哥哥,你来尝尝我做的早餐。”
“你竟然会做饭?不会毒死人吧?”
“才不会,刚才爸妈夸我做得好吃。”
“傻妹妹,当父母的都这样。不然还能说你做得很难吃?”
“你这个人就是见不得我好是不是?不信你自己尝看看不就知道了。”
林静看着两个孩子吵吵闹闹,无奈地摇摇头。
但心里,却十分的满足。
儿女双全,真好。
-
林初只请三天假。
现在已经过了一天,她还有很多事要做。
吃完饭后,林初对母亲说:“妈妈,我想改个发型。”
林静慈爱地看着她,笑着回答:“好。”
“我还要买衣服、鞋子。”
“好。”
“还要包包、首饰。”
“好。”
林初抱住林静,“妈妈,我爱你。”
林静笑着把她推开,“都这么大了,还撒娇。”
作为苏氏小公主,苏兴安和林静从小把她疼得跟眼珠子似的。
这会儿,她提出什么,自然是有求必应。
母女俩花了一个上午做造型,又花了一个下午逛街。
说是逛街也不对。
整个商城是苏家的,作为苏氏集团董事长夫人,林静在这里看中的每一样东西,都有人帮她送回家中。
而且两人几乎没怎么停留。
走到一家店里,觉得合眼缘的,通通买下。
一家又一家。
不多时,送回家中的东西堆满了一间房间。
最后,她们停在林氏珠宝专卖店里。
“林小姐好久不见,最近气色不错。”经理面带微笑迎上来。
就在林静林初踏进店里的那一刻,马上有人和经理汇报。
经理口中的林小姐,指的是林静。
林静娘家是国内最大的珠宝世家。
林氏拥有百年历史,在动荡的年份里,为祖国出了很大一份力,因此得以保留了世家传承。
“林小姐今天来得真是巧,刚好店里来了一批新款,要不要我拿上来给您过目?”经理说。
林静看了眼林初,点点头,“顺便把你们的镇店之宝拿过来。”
“好的。”
这家店很有名,不少名媛贵妇喜欢来这边买首饰。
但是这里的镇店之宝,却很少有人要求拿出来试戴。
原因是林氏董事长曾经说过,每间连锁店里的镇店之宝都被赋予林家特有的意义。
非林家血脉相关之人,不能佩戴。
至于为什么不卖却还摆出来,这就要问林老爷子了。
没人知道原因。
片刻后,经理和两名店员手捧着珠宝盒来到VIP室,将首饰放到林初两人面前的桌上。
林静拿起镇店之宝的盒子。
林初则被一对耳饰吸引了目光。
“妈妈,这个好看。”说着,她便将耳饰戴在了空空的耳垂上。
她起身走到镜子前,左右转头欣赏新耳环。
林静看了她一眼,嘴角上扬。
她又将目光移回到手上的盒子。
首饰盒一打开,几人眼前一亮。m.xiumb.com
盒子里是一只镶着大大小小钻石的手链。
这条手链宽约一公分,主链是由镶着一颗颗大小均匀的椭圆形粉钻组成的。
一共有七颗,每颗大小约1-1.5克拉。
在粉钻的周围还围了两圈碎钻。
里层是较小的粉钻,外层是一圈相对大一点的白钻。
整条手链虽镶满了钻石,但却不僵硬,佩戴时能够柔软地贴合在手腕上。
粉钻颜色是标准的粉红,清澈透亮,材质属于粉钻里的极品。
林初还在照镜子,林静突然拉过她的手,给她戴上。
大小正合适。
林初怔怔地看着手腕。
炫丽的钻石差点闪瞎了她的眼。
她有多久没看到这种首饰了。
曾经对她而言唾手可得的珠宝首饰,在她不顾一切脱离苏家后,都成了奢侈。
她仅有的钱都用在了叶宏身上。
前世当她为了帮叶宏撕资源时,不惜周旋于各种饭局,被投资商灌酒灌得狼狈不堪。
有谁想得到,曾经把钻石珠宝当玩具的苏家小公主,竟然沦落到那种地步。
出于内心的骄傲与对家族的愧疚,林初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自己的身份。
她以为叶宏也不知道,一心为他谋前途。
直到收到那封匿名邮件,她才知道。
原来,叶宏从一开始和她相识,就是一场有预谋的接近。
时隔三年多,手上再度戴上这些昔日里能体现她身份的首饰,心有戚戚焉。
白皙细嫩的手腕被手链一衬托,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粉钻增添了不少高贵。
“林初,这才是你应该过的日子。”林静道。
林初抬眼看向母亲,眼神微动,最终垂下眼眸。
原来妈妈都知道。
他们,是在等她自己想通吧。
她又抬起头,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妈妈,我明白以后该做什么了!”
她生在苏家,本就比很多人幸运。
爱情,虽然很美好,但也不应该成为她自暴自弃的理由。
她林初,应该要活得精彩,活得肆意。
-
经过一番整修,林初的形象焕然一新。
她剪掉一头柔顺的青丝。
因为叶宏说过,他最喜欢女孩子留直长发,因为看起来乖乖的,于是她便一直留着长发。
但她现在改成齐肩的中短发,如果不是要拍戏,她还想染色。
头发一剪,整个人心里一松。
压在心底的石头彻底没有了。
她又变成那个桀骜不驯、娇蛮肆意的林初。
回到家中,苏满竟然还在。
林初开心地走到哥哥面前,抬手向他炫耀:“哥,你看,漂不漂亮?”
苏满捧着平板正在看表格,对于妹妹的臭美的行为很给面子地捧了场。
——他抬眼看了一眼,又回到表格上,然后应付地点了点头。
林初顿觉无趣。
打算回楼上看今天逛街买的东西。
在楼上遇到苏兴安。
“女儿,来得正好。跟我来一趟书房。”
“哦。”林初跟着苏兴安进了书房。
苏兴安拿出一个文件,递给林初。
“这是公司赠与合同。”
林初:“??”
翻开合同,入眼的是“长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几个字。
“这家公司本该在你毕业典礼之后转到你名下的。”
林初心下了然。
毕业后她便追随叶宏跑去当横漂。
后来又因为订婚的事和父母大闹一场。
这事自然就不了了之。
“以前你喜欢追星,爸妈便打算把这家公司给你。虽然你不学管理,但在我们苏家,区区一家娱乐公司还不足以让你亲劳亲为。我已经帮你挑选了最合适的职业代理人,以后,你想要做什么就去做吧。”
苏兴安拍拍林初的肩膀。
“……谢谢爸爸。”
林初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有一双最好的父母,幸好她及时醒悟过来。
临出门前,苏兴安说:“对了,明天记得到公司签字。”
“知道了,爸爸。”
林初弯腰在苏兴安脸上落下一吻,然后开心地带着文件跑回房间。
而书房内,苏兴安一个老爷们,正抚着脸乐呵呵地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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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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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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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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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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