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转世后有了小妖精>第 13 章 第十二章
  这几日,城内饭后茶余都是在传护国公府闹鬼传闻,加上小公子出身不详的谣言,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启禀陛下,护国公小公子,想暂时搬出护国公府,去乡下庄子小住。”

  毕竟是护国公唯一的后代,平时永嘉帝面上也多有照顾,以示自己仁德,所以初将影出城还得特意请示下永嘉帝。

  永嘉帝想着前几日接到密探的消息,高家公子戏弄不成反倒跌进湖里,之后又摔了鼻青脸肿;

  哼~神色暗了暗,竟然将主意打到护国公唯一的后代上,传出丑闻,朕如何堵住百姓悠悠之口。

  怕闹鬼不是真,躲避骚扰才是真,去别庄住着也好。

  当然密探并没看到初将影用脚将高锦纶踢进湖里,经过那株藤蔓的处理,只看到高公子自己色急心切反倒跌入湖里。

  双目微合,手点了点龙椅上的扶手,面无表情道“去送两个美人给高锦纶。”

  高均回到家路过花园见着自己儿子左拥右抱,姿色竟然颇有出水芙蓉之风,举止气度颇为得体,少了风尘之气。

  瞧着自己儿子审美竟然提高了,略微欣喜。

  然而,端起茶杯,一口茶还没下咽,高冬进来禀道“中午陛下刚给少爷赐了两位美婢”

  “噗~咳咳咳,你说什么?”

  高冬见老爷神色突然紧张,不自觉低头哆嗦道“是皇上赏赐的。”

  ”这个孽畜,究竟在外面给我招惹了哪家的小姐”

  “不是小姐,是公子”高冬,嘟囔道,但高均已经大步迈出书房直奔花园了。

  抬手就是一巴掌,气的手抖,笑话,天子平白给一个纨绔子弟赏赐美女?高家迟早败在这个不孝子的腿根儿上。

  高锦纶正享齐人之福呢,小手摸地正起劲儿,被一巴掌扇地眼冒金星,“谁这么大狗胆子。。。”

  转头,亲爹啊。顿时眼泪汪汪。

  高均挥退其余人,厉声道”你最近又招惹谁了。”眼前的仿佛不是亲儿子,而是毒瘤,恨不得一巴掌拍的粉碎。

  高锦纶哪被这么凶过,顿时更委屈了,抱着高均的手,眼泪汪汪地“爹,好疼,头还晕”。

  平时父亲对自己浪荡花丛都放任不管,今儿是怎么了,想了下“前几天去初国公府了,但是我什么都没做啊”

  原本看自己娇惯儿子,可怜兮兮的还微有心软,一听护国公府,脑子就炸了,那是陛下都得做面子的人,你去招惹,不就是扯陛下的面子吗?www.xiumb.com

  那来的胆子?色胆吗!

  大声一喝“来人,家法伺候少爷,好好张长记性,高冬看护不利,知情不报,两十大板”

  之后又派人送礼品去初府上。又赶紧进宫面圣谢罪,忙活一通,吊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虽说现在陛下这几年成迷炼丹求仙,逐渐不理朝政,自己逐渐掌权,但是天子的胡须碰不得。

  -

  初将影已经到乡下,庄子靠山临河,山清水秀,下雨天雾泽氤氲,住着颇为惬意。初将影瞧着手腕上的藤蔓尖儿都愈发娇嫩盎然了。

  “小妖精,这地方是不是很适合你生长。”

  重影生怕初将影一个心血来潮将自己插在肥土黝黑的土壤里。“只有灵土对我才有用,这个普通的土壤反而会引起我水土不服。”

  初将影似笑非笑地盯着藤蔓尖儿,咦,又开始发卷了。他似乎发现了某种规律?“真是个矫情的小妖精。”初将影也不问灵土是什么,反正他们这里是没有。

  年少不更事,等初将影再长个几岁,他才知道“矫情的小妖精”几个字是有点难以启齿。

  “不过这里确实较城里多了一丝灵气。”

  “嗯,看见了,芽尖儿嫩地可以掐起水来了。”初将影边走边看,右边临河岸柳扶枝戏水,几只鹅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偶尔引吭高歌,给青翠湿衣雨后乡间添了一份安宁的生活气息。

  一片茶园长势正旺,弯弯曲曲缠在半山腰上,像是一条深绿色腰带,芽尖儿上的露珠剔透的惹人怜爱,叫人忍不住去触摸然后破坏。

  咻地,眼前一枝拇指大小的藤条拦住了骨节小巧的的手指,藤蔓尖儿颤抖着缠绕在那手指上。童养媳在自己面前沾花惹草!芽叶尖儿仿佛带着刺般挺直直的显示阻扰的态度,“这是雨后茶,叶片已经长开,口味苦涩。”

  那小手指绕过藤蔓,直直的戳破茶叶上晶莹的水珠,初将影像是有恶意的破坏欲一样,笑嘻嘻地将其他水珠逐个戳破。手指沾着水珠,轻轻在那藤蔓尖儿上一点,笑意中带着少年特有的调皮

  “你以为我要去掐那茶叶尖儿?”

  重影只得藤蔓尖儿弯曲,点点头。

  “雨后茶,味道苦涩,那小妖精的叶尖儿是什么味道的。”

  初将影见偶尔路过的乡间少年,嘴里叼着两片叶子,竟然能发出清脆婉转的曲子!跃跃欲试~

  诶?藤蔓尖儿瞧着有点卷曲?

  如果是阳光照耀,初将影可以看见叶片上浅粉的脉络。

  “好吧,不摘你叶子就是了。”

  “我的叶子有毒,不能食用。做药材倒是可以。”

  “那你上次还掉我满头叶子。”

  “我可以控制毒素”

  “那你还不让我用你叶片吹曲。”

  重影:。。。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初将影到底也没摘叶子吹曲。

  庄子是有人常年看管的,但是由于初府这个情况,院子修剪收拾也就和一般农家小院好不了多少。绿沁绿翎两人遣退了下人,她们亲手布置。

  初将影回到院子便是见两人忙前忙后的景象。

  突然咻地一声,初将影手上的藤蔓绿光一闪,像是撑开巨大的绿伞,每枝藤条有条不紊的打扫收拾院子,爬起藤本月季花将院子密不透风红红火火围了一遍,院子的花圃瞬间竞相绽开。

  绿沁绿翎两人惊讶的看着原本狼狈杂乱的院子不一会儿变竟然有序,繁华锦簇。这院子的花竟是按照初府小公子窗外那花圃一样栽种。

  突然想起来最近初府的院子格外干净,树木生长的的枝桠也是有序,花园里的花开的格外艳丽。

  难道是重影做的?三年来,重影基本只和小公子说话,近来竟然默默无闻帮忙做起事情来了。

  重影决定养个童养媳之后,慢慢尝试着融入小朋友的生活,一点点从小事尝试改变。

  而且他发现了小朋友格外偏爱美丽的事物,看到一朵朵鲜艳生机的花朵,想来应该会喜欢;有点担忧自己化形的模样。

  初将影安顿下来后,按照之前初暮山定的锻炼任务上,又在腿上绑着两十斤的铁块绕山跑。

  刚开始行走都困难,没走几步,就双腿酸软疼痛,别提爬上崎岖山路了。

  重影看着一天天下来,小朋友的膝盖红肿,脚拇指长满了水泡。二十斤的铁块绑在腿上,对于现在的小朋友来说,太操之过急了。

  初将影身上的伤痕经过重影灵力滋润后,仍疼痛难忍,把铁块绑好后,踢了踢脚;

  “小妖精,怎么感觉今天这铁块轻了点?”

  “笨,因为你已经适应了。”

  初将影也没太在意,腿脚的痛感影响他对重量的判断。

  汗水大颗大颗地划过眼皮,穿透浓密的睫毛,落在乌黑的眼珠上,抬手擦了擦,汗水又调皮的溜进紧抿着的嘴角隙缝中;右脚踩在草缝堆中的一石块上,山里空气好,多湿润苔藓,左脚还勾着一旁的树干,准备抬起左脚,右脚一下湿滑踩空,扑通一声,撞在树干后身体又摔在地上。

  周围藤蔓尖儿瞬间像是被定住般,又朝那少年延伸了一段,最终只是原地蜷缩着叶尖儿。

  他知道此刻小朋友不需要安慰和帮扶。

  “咳咳,这座山有山神吗?是嫌我姿势不够虔诚?”摔地四仰八叉五体投地。

  “要不要先休息下?”重影看着小朋友满身的泥泞,身上肯定又是青紫一片了。

  “不用”少年爬起来,深呼口气,又开始攀登。

  到山顶时,已是暖阳洒了一片,玫瑰云絮低垂天际边,偶有归巢飞鸟路过,好奇地落在枝头,歪头看着这浑身狼狈的少年。

  狼狈遮不住少年身上特有的朝气与坚韧,清澈的眼神中似有星光在闪动,山顶凉风拂面,给脸上的汗珠带来一丝凉意,看着自己黛绿色的“手环”:“坚持下来后,也不过如此是不是?”

  “嗯,我知道你可以。”

  一天锻炼完,最惬意的就是泡温泉了,池子水面烟雾缭绕,温泉四周花树缠绕形成天然的屏障,初将影躺在温泉里,发出一声舒服的叹谓;

  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花清香,抬头是苍穹夜色,满天星子亮的惊人,仿佛触手可摘。

  “小妖精,你可以泡温泉吗?”

  “现在就在泡。”环在少年手腕上的藤蔓尖儿晃了晃。

  “有点困,睡着了你抱我回去。”

  “好”

  不一会儿,少年便没了声音,寥寥烟雾下,五官精致不似凡人。

  重影撑开藤蔓,将少年从池子中捞起,迅速用衣服遮盖保暖,之前就想抱一下怀里的小朋友了,总是那么惹人心疼。轻轻的小小的,睡着后的神情格外柔软依赖,像是敞开肚皮的奶猫。

  一天天过去,初将影并没有发觉绑在腿上的铁块,重量在一天天增加,直至最增加到最开始的二十斤。

  从开始的手脚并用爬着上山,到靠着双脚爬上山,到跑着上山,整整三个月,风雨无阻,脚底的水泡破了又磨,磨了又破。

  藤蔓尖儿轻车熟路地扒开窗户,释放一阵雾气,夹着淡淡的木质清冽的清香。

  看着床上熟睡的人,月光撒在脸上,褪去白天坚毅隐忍之色,剩下几分俊秀温润的孩子气。

  藤蔓尖儿悄悄退出室内。

  这里比护国公府有更多山川灵气,更适合修炼,能化出人形吗?化形的机遇明明中感受到就在小朋友身上,但怎样才化形?

  石壁上的剑痕,渐渐由浅入深,从剑痕就可以看出,手腕力道越发收放自如。

  单是每天挥剑三千次就是挑战耐力和腕力了,所以为什么修剑之人都是冰冷无情,只有断绝其他欲念,才可专注此道。

  当然初将影可不是断绝欲念,恰好正是变强的渴望,为父亲叔叔们报仇,是自己坚持下去的动力。

  左边石壁左手挥剑,剑痕比右壁上显得杂乱斑驳,随着时间推移,左壁竟比右壁剑痕完整,深度也更为接近一致,渐渐透出凌冽的剑气。

  初家剑法也越发融会贯通,隐隐有初暮山的影子。

  初泽海看着墙上的剑痕,回想和小公子过招的情形,少爷天赋异禀,吃苦也绝非常人可忍受,要不了多少时日,必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同时,阚泽按照初暮山的意思,和林渐鹿联系上了。

  林渐鹿现在接手了初家军,是朝廷大将军了,虽然主子信任他,但是初阚泽觉着可共患难多,能共富贵者少;

  况且由副将摇身一变,身居一品武将了。

  不知道现在这狗子还是不是当初那个势利眼的狗子。

  想要吸引富贵的狗子出门,一般的肉包子看不上,得来迷魂香味的包子。

  林渐鹿刚从军营回来,路过转角街口时,突然有两人当街撒泼,大打出手说欠钱不还。

  “各位父老乡亲,街坊邻居评评理,这人年前借我五两银子,约好年底还,现在都快年中了,还不还。”

  另一位瞧着衣着体面“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你就不能宽限几天?你是要把我一家几□□活必死吗”

  “你瞧瞧,你这身衣裳都不止五两,吃穿用度都上等,就是差五两钱银子?”

  不知哪位看热闹不嫌事大,吼道“你把他衣服刮下,就当抵了你五两银子了。”

  那人还真去扒衣服,两人扭打做一团,撕扯着衣裳。

  围观群众面色兴奋,指指点点,只差嗑着瓜子吆喝上了。

  嘿~走过路过免费的杂耍不要错过。

  急忙勒住马缰,马声嘶鸣,那两闹事人见军爷走了过来,立马就跑了。林渐鹿没当回事,正准备驱马,一个乞丐模样的男子趁人群混乱中塞给自己一张纸条。

  林渐鹿不动声色骑马回到了府中。

  “将军,下雨天,腿还疼吗?一味良药,于河草堂内,子时”

  当下惊骇,当初为了在雪山里和初暮山将军突围狼群,被狼咬伤了脚踝膝盖,加上在雪山耽误医治时间,落下病灶。天气变化,钻心地疼。

  知道这件事的都是当初初暮山的亲军,都和初将军一起失踪,尸骨不寻。

  当初为了不引起恐慌,并未向百姓公布灵柩内只是衣冠,尸体和那一万多战士并未找到。几年过去了,自己渐渐不再敢设想将军还活着的事实了。

  当今也并不打算给这件事一个深究说法,只是按照战死殉国对待。自己虽被封为天策大将军,但是想要站住脚跟儿,得到永嘉帝的信任还是费了一番功夫。在此之前,只能暗中看护小公子。

  这个纸条突然打乱心绪,是将军吗?还是有人知道什么而故意引我出门。

  也罢,是人是鬼总得看看才能分辨。

  二狗子闻着迷魂香的包子味按时赶到了河草堂。

  一个小二模样打扮的年青人过来招呼,弯腰沉声道“客官里面请。”

  啧,这小二估计只有这家一个最有特色,骨架分明,身姿矫健有力,一看就在军队里待过。

  乔装打扮也不用点心,初阚泽,当初跟在将军身边的侍从。

  林渐鹿看见初阚泽第一眼还是内心吃惊,但表面不显。

  难道他找我和将军的事情相关?内心渐渐紧张起来。直觉告诉自己对方知道将军的下落。

  内门,两人落座。

  “开门见山吧,你现在属于哪边的人?高家?还是宋家?还是赵家。”初阚泽睫毛眨也不眨地盯着林渐鹿道。

  “还以为几年不见,你能耐些了,永嘉帝能让我站队?我就是把刀,用谁身上谁知道”林渐鹿端起茶杯,对着杯口吹了吹,“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试探我还是不是初家军么”

  初阚泽也不语,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狗子。

  “你用什么证明我可以相信你”。

  林渐鹿闻言,盯着初阚泽看了会儿,沉默几秒,从衣袖中掏出一沓纸,递给初阚泽。

  当初永嘉帝觉着初家军只认初将军,不听号令,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趁初府三位将军战死,把军队化整为零,分散至其他军中。终于去除一块心病。

  第一张纸上记录的是初家军关键核心人物去向,以及享有战功忠心耿耿的士兵。

  是的,他们不相信将军已经战死,而是在哪个地方蛰伏着。

  等着将军一呼而应。

  后面几张纸上分别记录了赵家、高家、宋家的情报关系线,以及私下卖官卖爵,以权谋私,相互压榨的证据。

  初阚泽,看着纸上的记载,手不经抖了起来,露出八颗大白牙,一脸憨厚相,活像着老乡见老乡,激动地不得了。

  “狗子,想不到几年不见,本事见长啊”

  “你叫谁狗子!再说一遍~”林渐鹿听着立马凶横道;这几年官场打磨,磨出一股骇人气势。

  呀,一高兴一激动把心里话抖了出来,不过不能怂,;

  “想当初在军营,你对谁都瞧不上,只听将军话,不就是势利眼二狗子么“”第一个回合必须得正面刚。

  “哼,士兵只听将令,何错之有”一个白眼还不足以表达林渐鹿的不快,抬脚送对方一个扫堂腿。

  初阚泽摸摸鼻子,自觉理亏,也不计较。

  “你想不想见将军”初阚泽慢悠悠地说道。

  抛出一个深水炸弹,炸的林渐鹿脑袋开花,直懵。

  只见原本还傲娇像个炸毛的猫咪,顿时就呆住了,

  “你说,你是说,想不想见将军?”不待初阚泽回复,“将军还活着?那他为什么不联系我,我都是按照他交代的作战计划执行了”

  林渐鹿,最后低声呐呐道”难道我夺了将军位置,将军不信任我了么”

  见林渐鹿这副模样,也不忍心兜圈子了“不,将军死了”见对方脸上煞白,连忙摆手道道“但是还是可以见着的”

  对方一脸懵逼。竟透出几分可爱。

  于是把将军如何失踪死亡,如何重新以魂魄之态出现都解释了一次。

  语毕,喝口茶润润嗓子,好久没一口气说这么一堆话了。

  嗯,狗子看着不那么牙尖嘴利,尖嘴猴腮了,瞧着还有几分英气飒爽,顺眼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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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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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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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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