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哥哥什么时候喜欢我>第 2 章 关于我们的母亲
  “菲姨说啥就是啥!”王舟笑呵的说。母子四人开始低头吃饭。

  四菜一汤,刚好够几个人吃饱,又不会浪费。

  “你们两个吃完饭再检查一下,看有没有漏带什么……”杨凌吃了两口饭,有些担心的看着肖同和王舟“你俩第一次离开家出去住,我和一菲还真有点儿不太放心……”她说着看了一眼李一菲。

  “凌姨你就放心吧,我和小舟又不傻,饿了知道去吃饭,冷了知道自己加衣服,没什么可不放心的。”肖同安慰般的说“再说学校里什么都有,我和小舟都这么大了,别把我们当小孩子了。”

  “我和小舟虽然没被分到一个宿舍,但我俩宿舍在一个楼层,而且斜对着门,对方有什么事马上就能知道了……”

  听肖同这么说,杨凌放心了些。肖同他是不担心的,这孩子从小就非常懂事,还体贴人,学习认真,成绩拔尖儿,打小就像个大哥哥似的处处谦让照顾着王舟。

  而王舟呢,却恰恰相反,虽然成绩算不上差生,但离‘好学生’三个字是绝对不沾边的。性格更是叛逆的很,上蹿下跳,没个安静,标准的调皮捣蛋,见天作恶不断。

  揪小区里的花草,往女同学的头发里塞小石子,在老师收作业时,把班长的作业本藏起来……等等等等。王舟就这样,大恶没有,让人操碎心的小恶事却一天n回。

  作为离王舟最近的同龄人肖同自然是最遭殃的,肖同喜欢玩儿的玩具,他都霸着,待自己不想玩儿了,就有意无意的给弄坏了,肖同喜欢吃的零食,他也总是抢着吃光了,甚至肖同写的板板正正的作业,他也要在上面乱画几笔,或者撒上几滴果汁什么的总之弄脏就对了。

  其实说起他们的年龄,肖同也只是比王舟早出生八天而已。十岁以前,肖同是经常被王舟欺负哭的,李一菲总是一边搂着肖同一边对肖同说‘小同啊,你是哥哥,小舟是弟弟,而且他还是一个小弟弟,你看,他比你矮这么多呢!弟弟都是又调皮又不乖的,你别生弟弟的气好不好?你不觉得弟弟调皮的样子也是很可爱的吗?’然后肖同就不哭了,没一会儿就又去找弟弟玩儿去了,非常好哄。

  肖同一出生就比王舟出生时要高出几厘米,一年一年好像长的也比王舟快一些,总是比王舟高小半个头,在他们开始有些懂事的时候,这件事在王舟的心里是有计较的,所以吃饭时他总是吃的比肖同更多一些。过了几年他真的慢慢有些追上了肖同,虽然直到现在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嗯。”杨凌又看向自己的儿子,“小舟,遇到什么事情多听听你哥的,妈妈可不想刚开学没几天就被叫家长。以前就不说了,现在在新学校新老师面前,多少给你妈留点脸面行吗?嗯?”

  “妈,你儿子长的这么帅,方圆百里找不出第二个,你还不够有脸面吗?”王舟似乎想转移下话题。琇書蛧

  “看你那拽了吧唧的样儿,哪里帅了,方圆百里最帅的帅哥正坐你对面呢,真该给你配副眼镜去……”

  “嗯呢,就是……”肖同非常配合的支了个声,然后挑衅的对王舟眨了一下眼睛。

  “得……反正啊,你看我哪哪都不顺眼,我真的有些怀疑,你们当初是不是把我和我哥抱错了?”王舟半开玩笑的说。

  “你俩又不是同一天出生的,上哪儿抱错去。”李一菲接上话“你妈嘴上嫌你,心里不知道多骄傲呢。”

  几个人就这样东扯西扯的吃完了晚饭。

  “今天都别回去睡了,小舟都好久没在这睡了,明天就去学校了,你俩就没什么要沟通讨论的吗?”李一菲边收拾桌子边说道。

  王舟没有应声,肖同也没有应声。

  “再说,学校离咱们这有些远,明天我早些送你们去,也能到宿舍占个好的床位。你妈每每休息日就容易起不来床,让她多睡会儿,你在这睡也方便些,省的我明早去敲你家的门。”

  还是没人应声。

  肖同坐在沙发一角,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机,好像没听见李一菲说的话似的。王舟也拿着手机玩,看了肖同一眼,又转头去看李一菲。

  李一菲见没有人回话,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给了杨凌一个征询的眼神,杨凌又把同样的眼神投给了王舟。王舟犹豫了下。

  “好啊!”他说。

  王舟说完后,肖同滑动手机屏幕的手指停顿了下,眼神也稍微往王舟的方向撇了一点儿,余光也只是看到了王舟穿着灰色短袜的脚丫子。

  李一菲和杨凌继续在厨房收拾着。过了片刻,肖同突然抬起头,看向王舟。

  “去把行李拿过来吧,我陪你去。”肖同说道,好像是晚了怕王舟反悔了似的。

  “行。”两人出了门,也没跟厨房里的李一菲还有杨凌打个招呼。

  对门就是王舟家,是的,他们住对门。钥匙转了两圈,王舟打开门,两人走了进去。

  怎么会住对门呢?不是巧合,还是很有故事的。

  李一菲和杨凌是多年的好闺蜜,在她俩结婚前就是,在她俩和老公认识之前就是,在她俩和前男友谈恋爱时就是,在她俩还没谈过恋爱时就是了。

  那一年,李一菲十七岁,杨凌十八岁。两个人都是上完初中就退学了。在云兴县这个四十万人不到的小县城里,坚持上完大学的少男少女寥寥无几。大部分都只上到了初中或高中,家里条件一般的就更是了。

  李一菲和杨凌都是农村孩子。在农村,虽说新时代了,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有些重的。若是男孩子,学业上家长们总是会多努力一下的,女孩子除非家里经济上非常宽裕,否则基本默认初中毕业就退学。

  杨凌家条件不好,尽管自己学习很好,但大了好几岁的哥哥正到了说亲结婚的年纪,很需要用钱,父亲又是个重男.轻女的。

  杨凌退学后就到县城商场里应聘了工作,小县城的商场招聘门槛是比较低的,很容易就上班了,还包住。

  上班第一天在这一批的新员工里认识了李一菲。李一菲穿了一件粉色及膝的碎花裙子,齐刘海儿盖过了眉毛,头发黑直过肩,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嘴唇红润,人也瘦瘦的,在人群中异常显眼。杨凌觉得这个女孩儿好看的像天上的星星。杨凌的长相是清爽又有些英气的,两个人很快就注意到了对方。

  两个人聊了几句后,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中午就约着一起去商场员工食堂吃饭了。

  “你也刚下学吗?”李一菲问道。

  “嗯。”杨凌答。

  “那你也是十七岁吗?”李一菲又问。

  “不是,我十八,幼儿园晚上了一年。”杨凌说。

  “哦,那你比我大,我以后叫你凌姐吧?”

  “别,咱俩差不多大,你还是叫我名字吧!”

  “好!……杨凌。”李一菲也没坚持。

  后来他们越相处越觉得对方和自己非常谈得来,于是一日三餐都一起吃,一下班就黏在一起。她俩差不多高,又都很瘦,不了解情况的说她俩是亲姐妹也有人信。

  再后来,是李一菲先谈了恋爱,那个男孩子瘦瘦的,个子不高,皮肤黝黑,眼睛小小的。杨凌觉得这个人连李一菲的一根头发丝都配不上,真不知道李一菲怎么就和他对上眼了。

  然后,过了几个月,杨凌就像是要给李一菲树立审美观似的,也谈了恋爱,小伙子长的非常帅气,笑起来比春天的风还暖。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李一菲和男朋友都各自带对方见了家长,于是关系进行到了订婚的阶段,然后两家在谈到过彩礼时,没谈拢,分手了。

  后来,每次看到杨凌帅气又痴心的男朋友时,李一菲不自觉的就露出有些似是羡慕的表情。

  又过了一段时间,杨凌也分手了,李一菲有些不解,问杨凌原因。杨凌就说性格不合。

  又过了几个月,家里的亲戚给李一菲介绍了一个对象,成了,说先处处看。两人第一次单独见面,李一菲就叫上了杨凌,说让她给参谋参谋。

  公园门口,杨凌见到了。可以看出男孩儿(也许这个称呼并不合适)的五官其实是很不错的,假如他能再瘦三十斤的话,加上个子并不矮,脸上还有些油光,真的是有些魁梧又老气的。与瘦弱纤细的李一菲站一块儿,有些像是叔辈的。

  于是杨凌对他礼貌的笑了笑,也许是皮笑肉不笑。李一菲的择偶标准可能只有‘男的’两个字吧,杨凌在心里暗暗的想。

  跟李一菲的家境比起来,这个男孩儿的家境要优越很多,他家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也很不错。

  双方父母都挺满意,很快他们就订婚了。

  杨凌虽然长的并不是特别拔尖儿的,但在农村,也能称得上是方圆十里的美女,再加上气场偏强,很有个人魅力,追求者也没断过。李一菲订婚后没多久,她也又谈了恋爱。这一次看上去有些认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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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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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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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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