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粉蒸出来的肉非常细嫩,加上老板勾兑的酱油汁非常地道,吃起来很是不错。
不过这时代做熟食味道还在其次,份量才是最吸引人的,吃什么问题不大,能吃饱才是关键。
肠粉的份量大人吃刚好,小孩子吃则有点过多了,不过小陈程居然把自己的那份肠粉给吃完了。
“是不是很好吃?”
“嗯,我喜欢吃这个。”小陈程使劲点了点头。
陈华把小陈程放进背篼,背起后,对阿海说道:“先就这样吧,明天我去找你拿货。”
“喂。”阿海几口把自己的肠粉吃完,追到上离开的陈华,说道:“这里面这么多碎花布你不要了?”
陈华一边走,一边摆手说道:“你留着吧,给阿婆做点衣服。”
“你连我阿婆都知道?你到底是谁啊?”阿海一脸的惊异。
“我是你大佬。”
阿海一脸的无奈,“好吧,大佬,那你现在要去哪里?”
“随意四处看看,然后找个地方住。”
“你一个外乡人能找什么地方住?干脆去我家吧。”
陈华沉吟了一下,点头道:“也行。”
随后陈华背着小陈程径直走在了前头,正是去阿海家的路。
对于陈华为什么知道去自己家的路,惊异太多,阿海也不再吃惊了。
反正手里拿着对方的几千块钱,自己一无所有的,怕什么?
一栋低矮的泥墙瓦屋,占地在一百平米左右,推开大门后,堂屋正中放着三个牌位,后面墙上挂着几个勋章。
阿海能在火车站横行无忌,靠的就是这三个牌位和墙上的勋章,一般的事情人家都不和他计较。
并没有谁怕谁的说法,人家不过是让着你而已。
“阿海,是你回来了吗?你带谁回来了?”
里屋传来一个苍老的嗓音。
“是我回来了。”阿海喊了一嗓子,声音中带着些许的不耐烦。
陈华苦笑了一下,背着小陈程走进了里屋。
坐在摇椅上的老太太打量了一下陈华,冷声问道:“你是谁啊?”
陈华靠近了一下,笑道:“阿婆,我是阿海刚认的大佬。”
“什么?你居然说我很老。”
老太太抓起身边的竹杖当头就砸了下来。
“啪”的一声脆响,陈华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子。
老太太和阿海顿时愣住了。
小陈程愣了一下,立马哇哇大哭了起来。
“哇,你打我爸爸,你为什么打我爸爸。”
陈华把背篼取了下来,抱起小陈程细声安慰道:“别哭了,爸爸没事儿,阿祖和爸爸闹着玩儿呐,阿祖是好人,阿祖很喜欢小陈程的。”
“才不是,都敲得呱呱响了,肯定很痛。”
“真没事儿,爸爸头铁,打不痛的。”
在陈华的再三安慰下,小陈程才勉强相信了陈华,不过依然鼓着眼睛看老太太。
老太太叹了口气,放下竹杖,说道:“说说吧,你到底是谁?”
老太太虽然下个月就过八十大寿,可是腿脚利索、耳聪目明,还能活十好几年,根本就不存在听错这种事情。
不过是觉得孙子胡混,所交往的也都是混子,心里有气故意找个借口给陈华一棍子罢了。
陈华则因为心怀愧疚,所以心甘情愿的挨了这一杖。
这样不但能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也能让接下来的谈话大家都保持心平气和。
“阿婆,你好,我叫陈华,这是我女儿小陈程,我们来自山城。”
时空仿佛重叠,一模一样的话从陈华的口中说出。
只不过那时的小陈程身高在陈华的腰间,一脸好奇的看着老太太。
这时小陈程身高则刚过陈华的膝盖,双眼怒视着老太太。
那时陈华是迫不得已带着小陈程背井离乡,来租老太太的房子。Χiυmъ.cοΜ
这时陈华却是底气十足的过来做生意的,至于来这里,不敢说报恩,至少能弥补一二。
陈华把自己的来历详细的介绍了一番,最后说道:“我不敢说自己有多大本事,可是绝对可以带着阿海走正道。”
老太太点了点头,问道:“那你打算让阿海跟着你做什么事?”
“如果是以前,我会让阿海当个工人,现在,我打算让阿海做个个体户。
我知道您最想让他去参军,可是您年纪大了,身边需要有人照顾,做个个体户其实也能为国家做不少事情。”
“你是说个体户比工人,甚至军人更好?”
“不敢,只是时代在不停的改变,只能说以后个体户并不低人一等。”
老太太沉默良久,最后叹了口气说道:“暂时来看你比阿海的那些狐朋狗友强一些,先就这样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阿海,做午饭,取块腊肉炒了,再蒸条咸鱼。”
“诶,好,我这就去做饭。”阿海的声音中带着高兴,这还是他第一次带朋友回来得到老太太的认可。
“不用那么麻烦,给阿婆煮个腊肉就行了,我们刚才不是已经吃过肠粉了吗?”陈华阻止道。
阿海看向了老太太。
老太太说道:“那就再吃一些,一个肠粉虽然份量大,可是没什么油水。”
这次陈华没有再拒绝,点头道:“行,那就陪阿婆喝一杯。”
老太太喜欢喝酒,虽然没什么牙,却喜欢吃炒菜,认为炒菜够香,炖煮的东西则太过寡淡,耙几几的没意思。
酒是双蒸酒,虽然是双蒸其实度数并不高,三十度的样子,并不辣嗓子,喝起来很是顺和。
陈华按习惯给老太太小酒盅里面倒了五分酒,这是老太太一口的量,老太太喝酒喜欢一饮而尽,过多则有点呛,过少又感觉意犹未尽。
老太太端起酒盅看了看,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和陈华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后,笑着问道:“你小子是做什么生意的?”
“让阿海帮忙买点大白猪回去当做猪种养,让老家的人能多口肉吃,另外就是买点手表回去赚钱,那种水货。”
陈华并没有丝毫隐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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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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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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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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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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