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涉灵人>第三百四十四章 厌而胜之
  这部分内容其实算不得什么秘密,基本上真正的修者都会自小学习。只不过胡牧阳对于这些知识那是完全的空白,能跟上对方的话,完全是依据小说的基础。

  而若溪就不一样了,她看了看银币,却没伸手触碰,只是说道:“我在这上面看不出什么玄妙,莫非它只属后天灵宝之类么?”

  苏毅摇摇头:“若溪你应该听说过,第一件先天灵宝吧?传说不周山是由盘古大神的脊柱所化,其上聚集了无穷无尽的仙灵之气,从此孕育出了洪荒大地上最早的先天灵宝母体,先天葫芦藤。经过无数年的吞吐灵气,在其上结了七个颜色不一的葫芦。这七个葫芦落地就是法宝,威力无比巨大。其中女娲娘娘得到一件,被炼制成招妖幡,具体作用是召集妖怪,据说后被灵修者所获;第二件被陆压道人得到,炼成当年叱咤风云的斩仙飞刀,凶名赫赫;第三个被红云道人得到,炼制成为红沙葫芦。”

  若溪此时也点点头:“关于这段传说,我听父亲说过的。虽然一直都当做故事来听,但印象确实太深刻了。第四个葫芦被台上老君得到,成为装丹药的容器;第五个被通天教主得到,炼制成为空间法宝,后来成为诛仙剑阵的容器;第六个被原始天尊炼成时间法宝。至于最厉害的葫芦,是被鸿钧老祖得到,用先天灵宝做为载体,里面用混沌之气灌输,成为了恐怖的混沌葫芦,据说其威力直追混沌灵宝。”

  胡牧阳听得两人介绍,又看了看手中硬币上印制的葫芦图案,兴奋道:“难不成这钢镚儿,其实是先天葫芦变的?”

  若溪翻着白眼给他泼冷水:“你忘记刚刚苏大哥的比喻了么。先天灵宝,放到现在那绝对是完整功法级别之上的等级。莫说玄彬前辈不可能独自拥有一件先天灵宝,即便他有,也绝不可能就这么随随便便拿出来,更不可能随随便便送给你。”

  苏毅也说道:“若溪说的没错,这硬币确实不可能是先天葫芦。但是,它却与那先天葫芦有着绝非寻常的关系。刚才我说过的,第二枚先天葫芦被西昆仑散仙陆压道人所得,并且将其制成了斩仙飞刀。开启葫芦后,可放出白色毫光,随即出现一个有眉有翅有头有眼之物。目射白光可以钉住对手的泥丸宫,将元神法力封住,使敌人不得变化,令其无法逃脱和反抗。使用者再鞠一躬口念:请宝贝转身,此刀便自动旋转,千里之外亦可取人首级,且无法再生,足矣彻底杀死法力高强的仙人和妖魔,十分地厉害。此宝物的玄妙和厉害之处在于,曾斩杀过各种难以处死的强敌:余元有金刚之躯,肉身坚硬刀枪不入;袁洪有七十二般变化斩不到真身;妲己媚绝天下无人忍心下手,最终都是请宝贝斩杀的。”琇書蛧

  胡牧阳摆摆手,止住苏毅,自己却说道:“你后来说的这些,书里都有写,我多少有些印象。不过这就算是真的又能怎么样呢,你也说了,这钢镚儿也不是葫芦变的,跟咱没啥关系嘛。”

  苏毅闻言笑笑:“你可知这先天葫芦之所以能够容纳斩仙飞刀此般凌厉之物,除了其本身当真玄妙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葫芦口处的那一枚厌胜牌。”

  此言一出,若溪便直接倒吸一口凉气。而一直沉浸在石头上的徐谦也骤然投来目光。

  只有胡牧阳满不在乎,嘴里还嘟囔着:“厌胜牌?是哪几个字,啥意思?”

  这次又是若溪来帮着解释:“‘厌胜’意即‘厌而胜之’,系用法术诅咒或祈祷以达到压制人、物或者灵的目的。这也是为数不多的、能够以其本意传到现在的灵物。时常能见到一些厌胜物,如雕刻的桃版、桃人,玉八卦牌、玉兽牌,刀剑,门神等等。更常见而且多的,是厌胜钱,又叫压胜钱,是铸成钱币模样的吉利品或辟邪品。这种钱正面铸有文字如千秋万岁、天下太平、出入大吉、宜室宜家等,背面有星斗、双鱼、龟蛇、龙凤图案。当然,作用还是有的,只是效果却差了太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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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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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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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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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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