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哥哥好帅气!
刚才,风哥哥好霸气!
如果,风哥哥是自己男朋友就好了。
自二哥把风哥哥领回家的那一刻起,自己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风哥哥。
那时,就在心中告诉自己,非风哥哥不嫁!
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中间居然漏了五年。
原以为不会再见到风哥哥了,没有想到,居然又再次见到风哥哥。
风哥哥比以前更帅更暖了,好喜欢好喜欢怎么办?
偷偷睁开眼睛看向风哥哥。
萧风看到她睁眼,冲她一笑:“抹好了!”
完了完了,风哥哥这一笑,把我的小心肝都带走了,赶快闭上眼。
叶苗重新闭上眼,除了心跳声,天下万物都化为虚无。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又传来风哥哥的声音。
好似来自天边,却又好似在眼前。
叶苗微微睁开眼,看到萧风帅气的面庞在自己面前放大,吓的心再次怦跳。
“苗苗,你怎么了?”萧风不解的看向叶苗,微皱眉,“我喊你好几遍了。”
叶苗这才惊醒,连忙低头,脸红耳朵红,全身上下都红。
可这样的叶苗,落在萧风眼里,和刚才哭红了没什么两样。
“我问你,你怎么在那里做事?”萧风声音微冷,“学不上了?”
叶苗看着紧崩脸的萧风,心中急坏了:“不是那样的,风哥哥,我就是想替父母分担点,我还在上学。”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周二吧?”萧风眉一挑,淡声道。
他指指手腕上的手表:“上午十一点半,正是放学时间,你来给我解释下,这个时间点,你不在上课在这里做什么?”
叶苗张嘴,想要解释,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低着头流泪哭泣。
这时,叶苗的手机响了。
叶苗急忙慌忙的接电话,一不小心就按了免提:“苗苗,你到底筹到钱没有,若是再还不了钱的话,下午家长会上,班主任就要点你名了。”
“我没偷她钱,凭什么让我还她钱。”叶苗梗着脖子,红着眼睛,冲手机喊,“我没偷就是没偷,为什么这样冤枉我。”ωωω.χΙυΜЬ.Cǒm
“我相信你没偷没用啊,你得让班主任,让大家相信你没偷才可以。下午的家长会,你家谁来?”
叶苗张了张嘴,却没有勇气回答这句话。
“同学你好,我是叶苗的哥哥,你告诉老师,下午的家长会,我会去。”萧风接过手机,说道。
手机里沉默两秒,这才应道:“好的,苗苗哥哥!”
电话挂了,叶苗才惊怔的望向萧风:“那是我手机。”
“知道。”萧风起身,拉起她,“先陪我去买点东西,下午我赔你去开家长会。”
叶苗一阵恍惚,低头看着萧风拉着自己的手,嘴角怎么也压不住往上扬。
风哥哥牵我手了!
哇,风哥哥的手好暖!
如果风哥哥是我男朋友就好了。
钢铁直男萧风,他只是把叶苗当亲妹子来看待。
叶煜当年怎么对叶苗的,他此时就怎么对叶苗,尽可能的做到和叶煜一样好。
当年的叶煜,经常牵着叶苗的手,把她拉到兄弟们面前,骄傲的说道:“看到没,这是我妹妹,她叫叶苗,苗苗,是不是很好听?”
萧风那时候最羡慕叶煜有一个软萌的妹妹,他也好想有个这样软萌可爱的妹妹。
于是,每次叶煜带叶苗来时,他都会去哄叶苗,然后牵她手,带她玩,给她买吃的。
然后还会哄着她:“来,叫风哥哥!”
“风哥哥!”
十二岁的叶苗,比同龄人要矮一个头,整个看上去,就像是八九岁一般,特别得这些十几岁的男孩子,最喜欢哄着她叫哥哥。
萧风在母亲的熏陶下,属于那种清冷的男人,一般不怎么说话,除非他喜欢。
以前遇到过的女生,他都不喜欢,唯独在看到叶苗时,他有了想要妹妹的冲动。
这话,他自是不敢和母亲说,只能每每哄着叶煜带来的妹妹。
如今,叶煜不在了,他自是把叶苗当成是自己的亲妹妹来哄。
也是替叶煜照顾好他的妹妹。
买好萧风要买的东西,再带着叶苗去吃午饭:“为什么说你偷了人家的钱,前因后果,说来听听。”
正吃猪脚吃的香的叶苗,顿时,就觉得猪脚不香了,默默放下猪脚,红着眼看向萧风:“我没偷钱。”
“前因后果。”萧风给叶苗倒了杯饮料,“知晓这事,下午我去参加家长会的时候,才不至于一脸懵。”
叶苗惊了一下,继而欢喜:“你真替我去参加家长会?”
“当然,前因后果。”萧风说了两句话,还不忘问她这个。
叶苗满脸愤恨不平:“还不是那个路思怡,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看我不顺眼。”
“重点。”萧风淡声道。
叶苗撇嘴,横了萧风一眼:“前几天,路思怡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到学校里来,她的裙子上别着一枚胸针。”
“那枚胸针很漂亮,我们都喜欢,都想戴戴。”
“路思怡说胸针要五千多块钱,我们就不敢再说戴的话了。”
“明明那个路思怡不喜欢我,可是她却偏要把胸针给我戴一下。”
“我当时见漂亮,就摸了一下,真的,我就摸了一下,没戴!”
“然后,第二天早上,路思怡就在宿舍里喊,说她胸针不见了。”
“路思怡说昨天我摸了一下,就一定是我偷的。”
“我疯了不成,我偷她胸针。可是没有人相信我,都相信她。”
“路思怡说看在同学面子上,让我赔她胸针钱,这事就算了。”
“班主任也说,让我赔她胸针钱。”
“风哥哥,你相信我,我没偷,真没偷。”
萧风夹了一块猪脚放叶苗碗里,声音清冷:“所以,你就去树苗市场,做搬运工挣钱赔。”
“我没偷。”叶苗气红了眼,再次抗议。
萧风摸摸她头发,微笑哄着她:“我当然相信你。来,乖,猪脚很香的,风哥哥夹的哦,吃不吃?”
“吃!”叶苗立即拿起筷子,去夹碗里猪脚。
“好,吃完以后咱们开家长会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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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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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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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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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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