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翻滚如云海,十年前,启洋中学,她看到杜风清的第一眼,青涩稚嫩的初恋情节便在心里扎了根,在那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怎样的遍体鳞伤。
高中三年,程梦婉从来没有对杜风清有过表白,但她却三年如一日做着许多爱慕他的事情,偷偷的将他翻过的图书馆的书一本一本借回来仔细阅读,每读完一本,暗恋的幸福感更甚。
为了靠杜风清更近一点,程梦婉每日苦读,终于梦寐以求的和杜风清考进同一所大学—川中大学。
大学后,她一次次表白,一次次被拒绝,理由很简单,“我们可不可以只做同学”,确实,杜风清一直都是学霸校草级的人物,怎么可能看得上她这种相貌平平的女孩。她知道自己是妄想,但也像大多数青春期的女孩一样,幻想用一辈子的执着去换取哪怕只有一瞬间的王子脸上专属于她的笑容。于是大学的四年她依然固执的喜欢着杜风清。
毕业那年,为了和杜风清进入同一家公司实习,程梦婉生平第一次动用了父亲的权利,以本土知名企业成风集团一封指名道姓的实习邀请函,换取了杜风清第一次主动相邀的晚餐。她还记得那天她隆重的为自己选购了一套香奈儿经典款小洋装,喷了淡淡的海洋气息的香水,拿着杜风清最爱的书,坐在西餐厅等待他到来时的心情。
尽管,那天的杜风清并没有跟她说太多的话,大多就是探问她如何拿到成风集团的实习名额以及她是否有过硬的关系能够帮助实习期后转正的相关事宜,但于程梦婉而言,杜风清能坐在对面和她一起吃晚餐,哪怕是不说一句话,她也是知足的。这就是傻傻的爱着一个人,傻傻付出,傻到不敢要求回报的典型傻白甜。
为了不让杜风清有心理负担,程梦婉再三要求父亲,不要把她是他女儿的事情告诉大家,就让她老老实实做一个实习生。程峰一直以为女儿是想踏实度过实习期,同时觉得女儿心地善良只想帮助一下班上穷困没有家庭背景的学生,听说杜风清一直都是学霸,没想太多,就答应了女儿要实习邀请函的请求,并同意了女儿不对外公布父女关系的请求。
进入公司实习的第一天,杜风清如鱼得水,因为大学期间成绩优异能力出众,一直担任学生会主席,以至于他的社交手腕炉火纯青。一个上午的时间,他已经把二百多人中高管理层架构的成风集团人力资源剖析出了一张树形图,准备一一结识。
对于杜风清想要留在成风集团的心情,程梦婉是能够理解的。杜风清家境不好,寒门子弟唯有用功读书改变命运,成风集团毕竟是本土数一数二的,许多人都想进集团总部,然而总部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集团子公司的人力起点都是硕士以上,更别说中层管理级别的,不是行业内响当当的人物,就是知识产权高标阶层的创造性人物。再难,只要杜风清想,程梦婉就算长跪不起,也一定会求爸爸把杜风清留在集团,给他想要的前程。
三个月的实习期即将结束,实习期间一度看到集团管理层豪车豪宅的纸醉金迷活,这让杜风清更明确了自己想要留在集团总部大展宏图的决心。第二次杜风清主动请程梦婉吃饭,就是为了转正的事,这天程梦婉又悉心打扮了一番。因为上次吃饭杜风清无意中说到她的香水气味淡雅,这次她出门前又刻意的喷了海洋气息的香水,她甚至暗暗决定以后每次和杜风清出去,都喷这款香水,将它专属于他。
相比第一次吃饭的西餐厅,这一次的用餐地点显然是用心安排过的,川江边知名的网红打卡餐厅,景色气氛口味都是一流。程梦婉比约定的早到了半小时,心头小鹿欢喜的蹦哒着,她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一进餐厅,程梦婉就看到杜风清坐在显眼的位置上,旁边的座位上躺着一束香水百合花。
送给我的吗?程梦婉心想,师兄来的真早,看来他很重视这次的饭局,想到这里心跳的更厉害了,他居然知道我喜欢香水百合。程梦婉想了一万种杜风清不喜欢她的理由,到现在八年了,她一度觉得这场暗恋,或者说这场不会被接受的单恋,也许会持续一辈子。
“杜师兄…”程梦婉的声音小到自己都听不见,自从上一次表白被拒绝后,程梦婉一直都不太敢与杜风清四目相对。
“梦婉,你来了,快坐。”杜风清看到程梦婉,立刻起身,很绅士的拉开对面的座位。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旁,捧起那束安静躺在椅子上的香水百合,双手递到程梦婉跟前,“梦婉,知道你喜欢香水百合,特意买了一束送给你。”
程梦婉微颤着双手激动的接过那束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百合,心里胡乱猜测的居然得到了证实,杜师兄居然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花,程梦婉的脸上微微泛起红韵,羞涩的垂下了双眸,竟然忘了道一句谢谢。
“梦婉,如果我没记错,你晚上是不吃主食的对不对,那你看看这里的轻食沙拉还不错,女孩子爱漂亮,但一定也要注意营养均衡。”杜风清轻声细语的说着,一边翻着菜单。杜风清在暗暗的关注着自己,难道,杜师兄对自己有好感了吗?心里的想法压制不住,程梦婉害羞的红了脸,连忙用手轻轻的捂住脸颊好遮掩一下。xǐυmь.℃òm
点完餐食,杜风清把刚要转身离去的服务生喊了回来,“给这位小姐换一杯常温的柠檬水。”服务生点点头走向吧台。
杜风清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大学担任四年学生会主席,长相温文尔雅,谈不上网红小鲜肉般的又潮又范,但却有一种让女生们为之癫狂的贵族气质。他总是在固定的时间窝在图书馆固定的角落里看书,而那个角落周围的书桌也一定会在他去之前的两小时就被各路小迷妹们抢占。他也会在固定的时间去篮球场打球,迷妹们自然也不会放过看心中偶像在球场上英姿飒爽的身影,都会早早的去到球场霸座。这群迷妹里,有一个叫做程梦婉。
程梦婉听到自己暗恋了快八年的人处处细心呵护自己,从点餐到让服务生把冰饮换成常温的,这样的待遇从来都是她梦寐以求却又不敢奢望的。好多个日子,程梦婉看到杜风清和系里长得漂亮的几个女生在食堂里吃饭,看他们谈笑风生,程梦婉都羡慕的眼泪吧嗒吧嗒。
杜风清看着面前娇羞的程梦婉,一切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成风集团那么庞大的人力资源经络他都轻而易举的梳理好了,想要了解程梦婉的喜好,对他来说自然也不是难事,无非就是给与她相熟的同学打几个电话随便探听一下,那些花痴般的女生言无不尽的说着废话让他睡意丛生,果然物以类聚,傻大姐的朋友都是傻大姐。想到这杜风清的嘴角不经意的上扬了一个弧度,而正是这样的一个表情,对于程梦婉而言,却如沐春风般温情。
“梦婉,你不要总是师兄师兄的喊,太见外了,就喊我风清吧!”杜风清说。
“好的…师兄。”程梦婉回答。
“嗯?”杜风清表示不开心。
“好,风清。”程梦婉第一次喊出杜风清的名字,曾经多少次梦中喃喃自语的他的名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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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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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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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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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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