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张大喜的媳妇刘玉芝居然也在这里。
“张大嫂,张大哥的身体没有什么大碍了吗?你不在身边守着他了?”
刘玉芝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没啥大事儿了,有小北在他的身边看着就行。以后不管村子里面有什么事儿,你们都得招呼着我一起干,以前我刻薄又自私,听不明白好赖话,要不是我,我们家大喜也不会遭这一把罪……”
刘玉芝的声音哽了哽,看着她这个样子,秦荆也没有再说什么。
她们家的日子,以后恐怕都不好过了。
秦荆在这里和鲁达福商量事儿,而关岚则是进城一趟,买回来一大盆子的动物内脏,收在了空间里面。
上一回他们在逃难的路上弄回来的那些迷药还有,关岚拿出来真正一大包拌进了这些内脏里面。
两天之后,秦荆和关岚用雪橇拉着大网,瞒着村里人,迎着晨曦出发了。
两个人前脚刚出村,后脚鲁达福就追了出来。
他跑的很快,冰冷的空气被他深吸进气管里面,似乎带着冰碴,割的他又疼又冷又痒,让他连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村子只有他知道今天一早秦荆和关岚就会出发去山上猎熊。
如果别的人知道,包括秦正,包括何水花关半山,甚至孙磊和杨墨知道,都会发疯的。
但是秦荆说的那些话都对,面对一只如此危险的凶兽,人多反而是累赘。
他们现在太弱了,每出现一个伤亡,毁掉的就会是一个家庭,就像是刘玉芝那样,今后的艰辛,局外人永远也想象不到,所以他也不敢让别人去冒险。
而关岚和秦荆就算不是最好的猎手,但也是顶尖的战士,也是他唯一信任并且能够依赖的两个人。
“太弱了!我们还是太弱了啊!孩子你们一定要平安回来,不然我这个老头子就只有陪你们一起去的这一条道了!”
相比较于鲁达福在家里面像是热锅上面的蚂蚁一般煎熬,关岚和秦荆两个人更多的不是恐惧,而是兴奋。
在特种部队里面,他们一直被灌输的理念就是遇强则强,不知名的强劲的对手才能勾起他们旺盛的征服欲。
出了村子,关岚把那一张足有八米见方的大网收进了空间里面,然后自己坐上了雪橇,让秦荆拉着他在林间奔跑。
他们两个人身上穿着纯白色的斗篷,和周围的皑皑白雪已经融为了一体。
到了张大喜遇袭的那一片痕迹那里,关岚从雪橇上面下来,捶了捶累得直喘的秦荆后背两下以示安抚,然后从空间里面拿出来保温壶递给秦荆:“喝点吧。你刚才的样子和雪橇三傻有一拼,等着咱们买几条狗回来吧,可以看家护院,还能给咱们拉雪橇。”
秦荆跑的脸都红了,呵出来的哈气给长长的睫毛上面结了一层的白霜,还挺好看的。
他接过水喝了一口,然后对着关岚说道:“你变了!你现在跟我是一点都不客气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以奴役我为乐趣,早知道我就不这么早就坦白自己的身份了,你说你还这么小都没有成年,我也不敢摸也不敢碰的,自己干遭罪还得受你的欺压……”
关岚的眼睛危险地眯了眯,一伸手就扯住了他的耳朵:“我听你这意思,心里面的怨气可是不小啊!你还挺着急是不是?!”
“不是不是!我就想想,你快收了神通吧!”
“我告诉你,想也不能想!赶紧给我办正事儿要紧!”
“是,老婆大人都听您的!”
关岚笑着松开手,手指随后在雪橇上面一搭,那个大雪橇就凭空消失了。
秦荆别提有多羡慕了,这是不是就是小说里面最常出现的金手指啊?!简直就是粗大壮、金闪闪,要多牛叉有多牛叉,妥妥的主角待遇。
棕熊的脚印在雪地里面还是那么的明显,虽然关岚心里面早就有准备,但是看见的时候心尖还是颤了一颤。
脚印拐着进了后山的密林当中,两个人裹紧斗篷,在密林里面追踪着。
随着越来越深入林子,两个人之间不再说话,就连交流都变成了特有的手势。
大荒山绵延千里,前山是一片又一片遮天蔽日的密林,而进入后山之后,山势变得缓平一些,林子也是稀疏了不少,更多的是已经枯萎了的灌木丛,被皑皑白雪覆盖着,就像是一个个低矮的小雪墩,圆滚滚的,颇有几分憨态可掬的感觉。
巨大的脚印明晃晃地印在雪地上,成为他们最好的指路标。
两个人追踪着脚印,顺着山阴面往下走,一直走到了低洼的山坳里面。
地势忽然变得平整起来,不再有凹凸不平的植被,一眼看去,就好像是一块巨大的平坦的雪场。
关岚觉得有些稀奇,蹲到地上用手把厚厚的积雪刨开,意外地发现,积雪底下居然是一大块看不到边际的冰层。
“秦荆你快来看,咱们现在所占得这一块雪底下好像是一个湖泊。”
秦荆也学着她的样子蹲到了地上,两只手用力把积雪清理开一大片,露出下面晶莹剔透,宛若汉白玉一样的冰层。ωωω.χΙυΜЬ.Cǒm
秦荆像只大马猴子一样趴在冰层的上面看了看,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确实是一个湖泊,面积很大,湖水十分的清澈,而且非常的深,照着这个面积,这个容积来看的话,这个湖泊不只是靠着高山上面融化的积雪形成的,很可能是一个地下水反涌的自流泉,这种山泉湖十分的干净,而且不会时断时续,这里面还会存活很多的鱼类,开春了之后咱们可以到这里来捕鱼。”
关岚拍了拍手套上面沾上的积雪站了起来。
“这里果然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想等着开春之后冰雪消融,这大山还会给咱们更所多的惊喜的。走吧,咱们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猎熊大队,出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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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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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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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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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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