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将就着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雪过天晴,康村的乡亲再度上路。
这一回走可一点可以借力的牲口都没有了,关岚把从马车里面取出来的家伙事儿都放在杨墨的板车上,帐篷也没有拆,就让孩子待在里面暖和,杨墨拉起板车就走,看起来一点吃力的样子也没有。
关岚怕爷爷摔倒,一只手稳稳地扶着他,对着杨墨说道:“你若是累了的话就换我,孩子都在车上,你这负担可是不小。”
杨墨呲笑了一声:“你可拉倒吧,我一个大男人拉这点车还能累到了不成?你就把爷爷扶好了就比什么都强。要是你们俩累了,就都上车子上面去坐着去,我把你们一块都拉到津密城,都不带费劲的!”
这牛吹得,关岚无言以对。
好在老天虽然给了他们很多的考验,但是总体上来说还是很照顾他们的,这不是昨天的一场大风雪过后,今天雪过天晴,温度还回暖了上来,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路面上的积雪开始融化,虽然路变得泥泞不堪,但是比之昨天,却要好走上许多。
关半山美滋滋地看着关岚和自己脚上面的皮靴子说道:“怎么样?这靴子暖和吧?你看看,就咱们家人脚上穿的鞋体面,他们都还穿着布鞋呢,那一踩一汪水,谁脚难受谁知道。”
“可不是呗,我们这一大家子可多亏了爷爷你的好手艺,走这一路脚就没受过屈,我这脚一直是暖和和的,别提多舒服了。”
“嘿嘿嘿,我可不能让我的孙女冻坏了脚,等着咱们到了津密城,要是有那合适的皮毛啥的,你就买点回来,我给你们做翻毛鞋穿,那玩意才暖和呢!”
杨墨在一边听着,也跟着附和道:“爷爷你说的这个翻毛鞋我知道,以前只有番邦穿,据说十分的保暖,爷爷你要是做的时候别忘了帮我也做一双呗?”
“什么时候也没落下过你这个小子啊,你放心,到时候你和千里,谁也落不下,保管你们四季都有鞋穿!”
“爷爷那可是太感谢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亲爷爷了!”
“你这个臭小子!”
关岚在一边看着杨墨逗爷爷说话,由衷地笑了出来。
他们这一路虽然苦虽然累,也经历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但是她却能够看见大家的变化,爷爷从自卑变得自信,杨墨从拘谨变得随和,每个人在这场艰难的跋涉当中都在成长,这一段艰苦的岁月,就像是一块磨石,最终把幸存下来的人磨砺的熠熠生光。
那一场大风雪还是耽误了不少的时间,再加老孙家的马还摔死了,关岚家的驴车马车都不在身边,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得腿着走,所以他们比预计的时间慢了一倍都不止。
好在吃的算是跟上了溜,孙铁头家里面的那匹马膘肥体壮,再加上马肉实在是不太好吃,大家吃的也少,就这样一直吃到了津密。
就这样又走了六天,到了第七天的时候,他们惊喜地发现,在这条路上出现了陌生人的身影。
鲁达福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地拉过关岚:“秦二家的你帮我看看,远处的那个小黑点是不是人啊?”
关岚眯起眼睛看了看,惊喜地抓住了鲁达福的手:“里正叔,没错,前面有人!有人了!咱们就快到津密城了!”
“哎呦娘诶,我想哭是怎么回事儿?”
“您这泪窝子得多浅啊!咱们快点走,追上前面的人问问还有多久能到津密城吧。”
“好嘞,走着!”
康村的这些人紧赶慢赶,没想到前面的那个人没赶上,却看见秦荆赶着驴车,迎面走过来了!
“秦老二!秦老二你回来了!”
鲁达福垫着脚跑到了秦荆的跟前,也别怪他的姿势怪,他到现在穿的还是低帮的布鞋,因为路上太过泥泞,鞋里面早就灌了包了,现在他就觉得这脚丫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再多走几天恐怕就真的废了。
“叔!是我,我回来了,你这脚怎么了?要不上驴车上面来坐坐。”
“我不坐,你快说说,那个津密城离着咱们这里还有多远啊?”
“不远了,再走上两个时辰就能进城。你们是不是因为那场大雪耽误了脚程了?我这到北陵都走了一个来回了才迎到你们。”
“可不是呗,那场大雪把我们祸祸的,简直别提了我的娘诶!”
鲁达福这回是真的哭了。
楚修和楚灵儿听见了秦荆的声音,都从杨墨推着的板车上面蹦了下来,一边叫着一边扑进了秦荆的怀里面。就连他们抱着的多福也听出来了秦荆的声音,追着两兄妹的脚后跟跑出来,顺着秦荆的裤腿往上,一直爬到了秦荆的肩膀上,窝在那里就不下来了。
“爹爹你可算是回来了!”
“爹爹呀,我都想死你了!比哥哥还要想呢!”
秦荆抱着楚灵儿抗在自己的肩上,又把楚修抱到驴车上面,然后就把视线落在了关岚的身上。
不得不承认,走这一路,关岚对于秦荆确实是多出来几分依赖和亲密,这将近十天的时间没见,心里面还真的是挺惦念的。
不过这一点,关岚是绝对不会表现出来的。
看着秦荆,她只是淡淡地问道:“你遇到带着孙三哥进城看腿的孙叔他们了吗?”
“遇到了,不然的话我还能更早一点迎到你们,老三的腿伤的实在是太重了,孙叔他们在城里面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手艺好的接骨郎中,郎中说老三的腿虽然伤的厉害,但是能保住,只是以后走路的时候不太吃劲,阴雨天会很疼。”
秦荆转头看着一脸担忧的表情的孙磊:“所以你们不用担心了。”
孙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那实在是太好了,只要我三哥不瘸,以后所有的重活都我干了,绝对不会让他累到的。”
“嗯,不管怎样,腿能保住都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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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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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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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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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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