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天道行>第72章 人间道(二)
  山风清袅,微凉的海风夹杂着些许的凉意,不时地拂动灵洲边陲悬空寺巅的百丈观音像。

  灵洲悬空寺临海落成,百丈的白石观音立于海边的山崖绝巅之上,已经时逾千年。

  此断崖是神祖升腾海陆之时的板块割裂之处,而灵洲也是今纪十洲之中唯一自上古保留而下的土地。

  这里尊崇佛家,香火鼎盛,既传承着上古之时的风俗知识,也流传下了数之不尽的文化与信仰。

  悬空寺的百丈观音立于寺中山巅绝顶,据传是千年之前的一位“有心人”登临之际偶见这座百丈之高羊脂玉石立于山巅,感召天地灵机而后历时一个甲子雕琢而成,垂目的白石观音俯瞰山海四周千年,传言它之所以历时千年风雨侵蚀而不朽不腐,是因得信仰之力加持,宛如真神法相得天地神灵护佑。

  故事流传千载,真假早已不得而知,但观音法相就立于山巅,为这座寺庙带来的鼎盛烟火却是肉眼可见的。

  善男信女络绎不绝,手捧燃香俯首而拜,大多神情肃穆,虔诚无比,少有忧虑之色,更有一些人则是满怀悲痛,似乎是将希望寄托在这一柱清香之上。

  一柱清香当真能换来神迹吗?

  倘若不能,那么百尊佛像,千炷清香,万次叩拜能吗?

  萧秋雨左手中提着的竹篮中放着大小粗细不一的数十柱清香,原来口言众生平等的“佛”,也是分门别类,待遇不一的。

  萧秋雨他不是信徒,但他的主人是。

  “秋雨,我们走。”

  一个淡妆的女人自萧秋雨身后的石阶上走下来,她虽称不上人间绝色,但却也是端庄大气,让人看着觉得舒适无比。

  海红珠跟在这女人的身旁,搀扶着她走下石阶。

  “是,紫嫣姐。”萧秋雨应道。

  萧秋雨默默的跟在这女人的后面,她的年龄似乎比萧秋雨还要小上几岁。

  她的名字叫“紫嫣”,萧秋雨不知道她姓什么,或许“紫嫣”这个名字,本就不是真的名字。

  她是“天心楼”的花魁。

  因为五个月前萧秋雨在船上的英勇表现,他被“大老板”特命拔擢成为花魁紫嫣的近侍。

  钱多事少待遇好,萧秋雨最近五个月生活的很安适。

  没了忧虑烦扰的牵绊,他的睡眠都好上了很多,他如今最多的梦境都是春梦,而有时当他醒来,竟然发现,他的梦境竟然成真了……

  萧秋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开心,但至少安逸。

  事到如今,他已别无所求,也再无力苛求。

  当人接受自己命运的那一刻,便也再无忧虑。

  将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十洲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但于灵洲无扰,因为灵洲本就是世外之地,只有信仰,并无臣主。

  神族并无心染指,更何况,神族已经败了,败在了灵皇宫之主,十洲帝主叶尘远的手里。

  神族宣誓,并入十洲之中,生存一隅,侍帝爻如侍奉君父,永感君恩。

  至少,萧秋雨听到的是这样的,大街小巷上的公告文书也是这样的。

  而至于个中真假,萧秋雨也无心探究。

  故人故情皆已弃他而去,真假对他而言已再无意义。

  如今,他只活在当下。

  “那里有人在讲经。”海红珠忽然说道。

  紫嫣顺着海红珠手指的方向看去,那里确实聚集了少许人。

  可大多人都是看了一眼便走开。

  因为讲经的僧人衣着粗糙,一脸清瘦,看起来与萧秋雨年纪相仿。

  虽然没有多少人在听,但那年青的僧人仍在自顾自的讲着。

  “……传说当年如来佛祖还未脱离释迦牟尼之名的时候,在一片树林中苦修,忽听一声惨烈的鸟鸣之声,佛祖睁眼抬头一看,发现天上有一只老鹰正在追捕猎杀一只鸽子,鸽子自然是飞不过老鹰的,被老鹰抓伤的鸽子飞到佛祖的身边,向佛祖求救,佛祖应允,及至老鹰落下之时,佛祖请求老鹰放过鸽子,老鹰便反问道,‘天地造化万物,本就是供彼此互相取用,鸽子食用粟谷,而我食用肉食,今日我虽食用鸽子,而终有一天我也会消亡,或丧命于人口之中,亦或殒命土地之上,我的身躯腐败之后随雨雪之水入土滋养植被草谷,今日你阻拦我,我势必饿死,他日鸽子也终究会丧命我的同类或者人口之中,那时终是难逃一死,你此举虽自认为善,但也不可称谓善,你除了打破了造化的规则,毫无意义可言。’佛祖却说,‘你所言之理,我自然明了,可是眼见杀生而当做视之不见,我于心不忍,难以无动于衷,而因为我的善而让你忍受饥饿亦是不对,故而我想要以身相替,在自己的身上割下与鸽子相当的血肉供你食用,你看如何?’

  老鹰应允,但无论佛祖割下多少血肉,老鹰都一直说着‘不够’,‘不够’,大家可知道这是为什么?”这僧人说道这里,不再继续讲述,而是反问众人。

  围观之中的一人说道:“因为老鹰贪婪。”

  那僧人点点头,但却默不作声。

  又有一人说道:“佛祖作为出家人,怎么会随身带着一把刀呢?”言罢,引来众人的嘲笑。

  那僧人只是浅浅一笑,而是看向紫嫣,海红珠,萧秋雨三人。

  布衣僧人说道:“请问这位姑娘您怎么看?”

  紫嫣忽被问到,神情微微一诧,“我想,是因为那在老鹰看来,佛祖的血肉滋味不能与那鸽子味道相当,所以要更多的血肉,才能作为等价的交换。”

  僧人点点头。“那么这位姑娘,您怎么看呢?”他又问海红珠。

  海红珠:“因为与鸽子性命相当的是佛祖的性命,而不是佛祖的血肉,生命才是与生命对等的交换物,同样的血肉,鸽子付出的是性命。”

  僧人同样点点头,目光又看向萧秋雨。

  所有人的目光也都随之投向萧秋雨。

  萧秋雨看着僧人说道:“道理很简单,就像第一位大哥所说的那样,因为老鹰贪婪,只要佛祖每次询问老鹰是否足够,老鹰都会说不够,直到佛祖将自己剔成白骨也是一样,因为贪婪永不满足,老鹰只是不断的在侵越佛祖的底线,直到佛祖无法再承受,它依旧会再尽最后一份贪婪索取,看看能不能再多得一分才会罢手,因为到那时,无论结果如何,老鹰都已得到远远超过它应得的等值,人心的贪婪,就像一个黑洞,永远都欲壑难填,索取不断,得不到满足。”

  僧人摇了摇头,又闭上眼,随即又点了点头。

  僧人又继续说道,“那么你们谁知道最后佛祖是怎么满足它的呢?”

  有人说:“佛祖让老鹰食用,直至老鹰吃饱。”

  又有人说:“佛祖让老鹰说出如何不够。”

  僧人只是微笑点头,却闭口不言。

  紫嫣说道:“佛祖取来了一个天秤,将鸽子放在一边,自己的血肉放在一边,两边均等同高,老鹰便无话可说。”

  僧人点头微笑。

  海红珠:“老鹰最后被佛祖感动了?”

  僧人摇头一笑。

  萧秋雨:“佛祖让老鹰在它自己身上割下同等分量的血肉让他做参考。”

  僧人微笑,不做举动。

  萧秋雨追问道:“说了这么多,故事结局究竟是如何?”

  僧人:“那只是一个久远的故事,真假尚不可得知,又怎样定论结果呢?”

  萧秋雨:“那你讲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

  僧人:“寓教于乐,点化人心向善,开启人智,故事的真相虽不可见,但众生的心相却可见在故事之中。”

  萧秋雨:“归根结底,真相模棱两可,毫无定论可讲,我没有慧根,没法理解,我相信你所想教化的众生大抵都是如此,虽然灵智或可被你开启一时,但要不了多久就会忘了,头脑再归于闭塞,循环往复,时而思想清明,时而头脑浑浊,有结局的故事尚且难以点化众生的愚驽,更何况一个没有定论的典故呢。”

  僧人:“那是因为他们未能遇到一个能让长久点透他们神思的人。”

  萧秋雨:“像我这种愚蠢之辈也有救吗?”

  僧人笑道:“你自以为聪明,却又自知自己愚蠢,当你知道自己愚蠢的时候,头脑却也往往是最清明的。”

  萧秋雨:“你说的那个能让我思想清明灵透的那个人,指的就是你吧。”

  僧人摇摇头。

  萧秋雨一笑:“那你说的该不会是这个娘们吧?”萧秋雨抬起拎着香烛篮子的左手指着海红珠说道。

  海红珠伸手打了萧秋雨一下。

  僧人还是摇摇头。“是你自己。”僧人说道,言罢便转身离开。

  萧秋雨站在原地,只是不屑的一笑,笑着笑着便叹了一口气。

  “小四,你还好吧。”紫嫣轻声问萧秋雨。

  “没事,紫嫣姐。”萧秋雨说。

  “那我们走吧。”紫嫣说。“我还有很多地方没有上香祈愿。”

  “好。”萧秋雨点头。

  临走之前,萧秋雨转回头看了一眼那布衣僧人的背影。

  僧人缓步而行,身影逐渐消失在弥漫的香炉烟火之中,他口中言语也随之消弭在鼎沸的祈祷人声之中。

  “钟鸣孤香绝凡尘,婆娑愿念无了因。寂灭忧苦悲安在,佛法怎度烦恼心……”

  其实这是他第二次见到这个僧人。

  第一次,是前些年他在“卧佛寺”与十洲群豪激战的时候,那时,他与十洲三佛之一的道衍剑力相持就快取胜时,被这僧人走入剑力领域其中,他的剑力瞬时仿佛泥牛入海一般,被其化解无踪,仅划破了他衣襟数道。

  他的寥寥数言,弹指之力,便消弭了一众人等的战意。

  他不再礼佛,敬佛,是因他已入真佛之境,他便是佛,持真佛之心,游曳于尘世之中。

  ……

  灵洲,海岸边陲,仙泉镇。

  萧秋雨陪同海红珠回到她的家乡小镇。

  海红珠的家就住在一个穷陋小巷最深处的一个大杂院里。

  除了家中一众人,大杂院的每一个人都迎了上来,院子中人声沸腾喧嚣,除了一个人,海红珠的大哥,海青石。

  他只是默默的坐在草庐的一边,抽着旱烟低头看地,一言不发。

  海红珠最先把一大包糖果拿了出来洒在院子里,让孩子们在地上哄抢捡拾。

  海红珠抱着她的儿子,海小贝,萧秋雨见过他,是他被救的那晚,他就跟在海红珠的身边,后来萧秋雨才知道,这个孩子不是海红珠所生,而是海红珠收养的,那天正好是天心楼补充货源,她的大哥海青石正是搬货的苦力工头,每次他都会趁着搬运货物的便利,带着他的侄子与海红珠小聚一刻,与他冷峻的态度相反,他有着一颗炙热的心,他反对海红珠在那种地方谋生,可是苦于现实,他却无能为力。

  他只能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

  萧秋雨帮海红珠扛来很多礼物,她的老娘,海老妈,他大哥手下的伙计,牛冲天,朱二狗,马小五都收到了礼品。

  萧秋雨记得这几个人的名字,因为那天就是海小贝发现了漂浮在海上的他,于是海红珠便唤来其他人,海青石和牛冲天这几个人把他救了上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这几个人。

  为了当面表达谢意,这些礼物都是海红珠用萧秋雨的钱买下来的,又以自己的名义送出。

  当然,萧秋雨对海红珠这样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何况少许钱财能报答救命之恩,萧秋雨自是很开心的。

  人能忘仇,但不能忘恩,这是人与禽兽的区别,只是很多人恰恰相反,与禽兽别无二致,恩将仇报却又自诩成大事不拘小节,这样的话,正是这些人说给自己听的,将无耻合理化并为此毫无歉疚的夸夸其谈,是这种人最大的本事。

  恩义当前,萧秋雨很容易就和他们成了新的朋友。

  他们询问萧秋雨为何会受伤漂流在海上,萧秋雨简化了事实,改编了少许的谎言,就如他对海红珠所说的一样,他们信了,他们没有怀疑,不是他们愚笨,而是他们知道,自己并没有被欺骗的价值。

  和他们在一起,萧秋雨也卸下了心防,因为他也知道,如今的自己也再无被欺骗的价值。

  喧嚣声持续到了半夜,后半夜随着众人被劣质的酒水灌醉才归于平静。

  萧秋雨没有酔,不是他有千杯不醉的本事,而是他几乎没有喝酒。

  他一向讨厌喝酒,因为他觉得喝酒只是一种无用的自虐,与排解忧愁或者抒发情感都毫无关联。

  而此刻院落草棚中众人鼾声的轰鸣,更是让萧秋雨难以入睡。

  还未到黎明,天地幽暗迷蒙,他一只手披上衣服,信步走出院落,走出小巷,他走到小镇外的一处小水塘旁,解开裤子放水。

  此刻天边刚刚泛起一丝黎明的微暗红霞,他忽然发现,水塘中的小船上躺着一个人,是一个女人,海红珠竟然在这里。

  萧秋雨急忙止住,一只手慌忙的提上裤子,还弄湿了裤裆,狼狈非常。

  海红珠淡然道:“怕什么,你又不是没有被女人见过,我又不是没见过这玩意。”

  萧秋雨居然还有些脸红:“这、这、这不是太突然了吗?我没有心理准备。”

  海红珠在船上坐起来,“过来,陪我坐会儿。”

  萧秋雨一脸为难。“做什么?”

  海红珠:“什么坐什么?坐船上,陪我聊聊天,怎么?你不好意思?还是你想把剩下的水放完先?”

  ……

  水塘并不大,萧秋雨一只手摇曳着船桨在水塘中转了一圈儿又一圈儿。

  海红珠忽然起身伸手想要解开萧秋雨的裤子,萧秋雨被吓得急忙扔下手中的船桨,伸手捂住自己的裤子。

  海红珠停住了手,双眼看着萧秋雨,说道:“你觉得我下贱吗?”

  萧秋雨:“不、不、不、不啊。”

  海红珠:“那你为什么拒绝我?”

  萧秋雨看着海红珠认真的神情,情绪平复了一下,却反问道:“你看上我什么了?我只是个一只手,一只眼的残废,连栋房子都没有。”

  海红珠:“你能为我挨刀子,这比房子珍贵。”

  萧秋雨:“可是肯挨刀子不等同能遮风挡雨,哪有房子和钱来的实际。”

  海红珠:“没关系啊,我有钱,而且我知道,你今天能让我花你的钱买礼物送给别人,今后你也会把你所有的钱都交给我管的,对不对。”

  萧秋雨没有回应。

  海红珠:“我都不在意,你又何必在意呢?你在因为自己而自卑吗?”

  萧秋雨:“你想离开天心楼?对么!”

  海红珠:“是。”她毫不隐瞒。

  萧秋雨:“那些人会不会为难你?”

  海红珠:“也许吧……不知道……你还是会站出来保护我的,不是吗?”

  萧秋雨:“你希望我保护你和我愿意保护你,以及我能不能保护的了你,这是三件事,任何一件事的实现,都不代表另外两件事的结果。”

  海红珠:“既然你对我无意,当时为什么站出来保护我?”

  萧秋雨:“因为你救过我。”

  海红珠:“那现在呢?你为什么不愿意了?因为你觉得恩情已经偿还了?”

  萧秋雨摇摇头:“正是因为我关心你……我才愈觉得自己无力。”

  ……

  黎明。

  在睡眠中的萧秋雨,忽然感觉差点栽倒。

  因为有人一脚蹬在水塘边的船上,萧秋雨与海红珠两人出于惯性差点栽倒。

  萧秋雨睁开眼,眼前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正是天心楼的打手,将那个闹事巨汉一刀割喉的年轻人。

  他的名字叫阿七。

  海红珠也已惊醒。

  萧秋雨睡眼惺忪:“阿七?”

  阿七:“是,是我,紫嫣姐呢?”

  海红珠:“紫嫣姐?昨天我们把紫嫣姐送上码头上了老张的船回天心楼,我们在码头就分开了啊,紫嫣姐没回到天心楼吗?”

  阿七默不作答,只是直直的看着萧秋雨。

  萧秋雨看着阿七说道:“看样子是没有。”

  阿七:“大老板要见你们。”

  海红珠和萧秋雨对视了一眼,他们预感到不祥。

  萧秋雨:“好,等我换条干净的裤子。”

  阿七:“不用了,反正要不了多久你又会弄脏的。”

  萧秋雨:“你要不要这么说话,我感觉现在就要尿了。”

  小巷杂院。

  大杂院中的人都被控制了起来。

  海青石和牛冲天满脸淤青,看起来刚刚被打了一顿。

  海老妈神色满是的恐惧和担忧,这让一旁拿刀的打手奴仆更加一脸骄傲横暴。

  一个锦衣华服十指带满金玉戒指的油腻胖子坐在院落中,他屁股下的那张藤椅看来比这座院子还要值钱。

  他身后的五个婢女一个拿着果盘,一个托着糕点,一个手中托盘上放着美酒,一个提着熏香提炉,最后一个手中捧着一个纯银痰盂。

  他的脚下依偎着两个谈胸露背衣着暴露的妙龄少女。

  萧秋雨认得她们,这是一对双胞胎,她们上个月才被大老板买回来。

  海红珠两个人被带来这里,萧秋雨站立直视大老板,其实他这半年的时间里,也才只见过大老板两次,一次是他伤愈之后大老板提拔他做花魁的近侍,还有一次是新年,三艘花船的人都聚集在一起,庆贺新年。

  在萧秋雨的印象里,这个人虽然是个为富不仁的混账,但却还不是个不明事理的混账,道理偶尔还是可以与他沟通的。

  萧秋雨站在他几步远的地方,忽然肩膀被人用力向下按,将他按跪在地上。

  虽然已经很久了,但萧秋雨还是不习惯向别人跪倒姿势。

  那个将他按倒的瘦子,满嘴污言秽语,仿佛不尊重大老板就是侵犯过自己的老娘一样十恶不赦。

  大老板轻轻的摆了摆手,他就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或者有心灵感应一样,转身露出谄媚的神态,立刻闭嘴站在一旁。

  奴才的奴性的卑劣远比主子更加刻薄恶毒。

  海红珠:“大老板,你听我说,昨天我们把紫嫣姐送到码头老张船上她就……”

  大老板:“小四啊……”大老板平稳的说,打断了海红珠的话。

  萧秋雨:“是,大老板。”

  大老板:“你来天心楼有一段时间了吧。”

  萧秋雨:“是,月底就半年了。”

  大老板:“我有没有问过你的来路?”

  萧秋雨:“没有。”

  大老板:“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问吗?”

  萧秋雨:“因为你是个好老板,有用的人你会给一口饭吃,没用的人,你也会仁慈的给一碗汤喝。”

  大老板点头:“嗯,说的好,我就知道你并非一般人,但至于多不一般,我不做过问,不是因为我愚蠢,是因为我喜爱人才,为了得到优异的人才,我愿意承担一些风险。”

  萧秋雨:“大老板也并不是凡品。”

  大老板:“后来我知道,你不是为我这个老板而来,或许,你到我这里,只是因缘际遇。”

  萧秋雨:“是。”

  大老板:“我不做追究,也没有驱赶你,是因为我觉得你不会为我带来灾祸。”

  萧秋雨:“我也觉得我不会,如果我若是觉得自己会为身边的人带来灾祸,我一早就会离开。”

  大老板:“说的好,可是……现在我的身边出了事情。”

  萧秋雨:“我知道。”

  大老板:“与你无关?”

  萧秋雨:“与我无关。”

  大老板:“我凭什么相信你?”

  萧秋雨:“因为我消磨半年的光阴,不会只是为了偷走一个女人。”

  大老板:“你是不会,那她呢?”大老板把目光落在一旁的海红珠身上。

  萧秋雨看了一眼海红珠。

  “大老板若有疑问,何不直接问她。”

  海红珠慌忙道:“大老板,我……”

  海红珠忽然止声,因为一个小手袋被大老板身边的仆从扔在了海红珠的眼前。

  看着这个手袋,海红珠额头瞬时溢出了汗珠。

  海红珠在猛吞口水,额头溢出汗珠,他很紧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是在思索该如何回应。

  萧秋雨伸手拿起手袋打开,里面是一些珍珠玉石和金银豆子。

  大老板:“这就是在她床榻下搜出来的,里面的那几颗猫眼儿是我以前打赏给紫嫣的,你,怎么说啊。”

  萧秋雨:“大老板在问话,实话实话吧,如果真的是你做的,我愿舍身相替。”

  海红珠看着萧秋雨,缓缓道:“这确实是紫嫣姐给我的,他确实是想让我为她准备……准备……”

  大老板:“准备什么?”

  萧秋雨:“准备逃离天心楼?”

  海红珠点点头:“是。”

  萧秋雨:“大老板英明睿智,想必已经知道此事与我们无关了吧。”

  大老板没有回答萧秋雨的话,而是点燃手中的烟袋,抽了一口旱烟,随着烟雾被他缓缓吐出,他说道:“你是想说,如果事情事你们做的,你们现在就已经跑了是吗?”

  萧秋雨:“如果要是我们做的,我绝不会只收这么一点。”

  大老板:“袋子里的财物,你是怎么得来的?”

  海红珠:“是……是……是我偷的一些醉酒的客人的,每个人我只……只拿一点……这样就不容易被发现。”

  萧秋雨讪笑道:“你挺鸡贼啊。”

  大老板:“好,好,好,我信,不过,在船上偷东西,是什么规矩,你应该知道吧。”

  海红珠用力的低下了头。“知……知……知道。”

  大老板:“好,知道就好,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老板我啊,其实也不是容不下对错的市井流氓,就站在这里的这些人,其实有谁手脚是干净的啊,拿点就拿点,我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我眼皮子底下你敢应允花魁逃离天心楼,不但没有禀告我,还收下了钱财,我怎能容你,船舫规矩,盗客人财物,斩手。”

  “不行啊,不行啊。”海老妈大喊大叫了起来,大喊着,就冲向大老板,她跪在地上,拉扯着大老板的手哭嚎,但大老板只刚刚流露出一股厌恶的神情,她便被一旁的谄媚打手一脚踢倒。

  海青石冲了上来,但被打手截住,又是一番拳打脚踢……

  海红珠哭嚎求饶:“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砍我的手吧。”哭嚎声中她跪地前行想要来到大老板前示意砍断自己的手。

  萧秋雨淡然一笑,伸出自己的左手,握住海红珠伸出的手,他缓缓说道:“大老板,就让我替她吧。”

  看着萧秋雨满不在乎的神情,大老板笑道:“你就只有一只手了。”

  萧秋雨笑道:“我当然知道了。”

  大老板:“你舍得?”

  萧秋雨笑道:“反正我有两只手也创造不了什么社会价值。”

  大老板:“没了这只手,你可就再也摸不了女人的胸了。”

  萧秋雨:“有这只手我也没摸到过,更何况,要享受女人的胸,也不一定非要用手不是吗?”

  海红珠和院中众人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萧秋雨。

  大老板:“享受不了女人,你活着还有什么乐趣?活着还有什么价值?”

  萧秋雨:“男人的价值不一定只在女人的胸口上,也可以在其他男人的鲜血里,不是吗?”

  大老板:“小四,你果然不是叫小四,为什么要叫这种俗气的名字。”

  萧秋雨:“我也不知道大老板的名字是什么,大老板为何又不愿以真名示人呢?大老板这个称谓,不也很是俗气吗?但却没人敢质疑大老板的命令。”

  大老板:“说得对,所以无论你是谁,我都不能因为你的几句话而损害我的权威。”

  打手领会大老板的眼神,走到萧秋雨身前,抽出腰间的刀——

  萧秋雨面带笑意的看着大老板,全然不理会将要落下的刀锋。

  刀光一闪,挥舞,落下,刀刃落在地面的石板上,溅射起火花。

  萧秋雨终究还是缩回了手。

  大老板忽然大笑不绝,他似乎是在嘲笑萧秋雨。

  萧秋雨面容上的笑意却消失了,他居然自行站了起来。

  “你……”那个挥刀想要斩下萧秋雨的左手的谄媚打手,言语未尽,萧秋雨便一拳打在了他的喉结上。

  这一拳不快,只是他没有想到萧秋雨会打这一拳,匍匐在地的羔羊,很少有敢于反抗的,尤其是在被一群癞皮狗围住的时候。

  他捂着自己的喉咙栽倒在地。

  大老板也不再笑,众多打手围拢上来,看起来,一场恶战即将发生。

  “等一下。”萧秋雨说道。琇書蛧

  大老板伸出手,示意众人止步停手。

  “大老板,你是讲道理的。”萧秋雨忽然说。

  “是。”大老板说道。

  “我也是,不如我将紫嫣姐找回来,这件事,就此作罢,大老板你看如何?”萧秋雨说道。

  “若是找不回来呢?”大老板说。

  萧秋雨:“那你把我的四肢全砍下来。”

  大老板:“四肢?好,不过不够,你打残了我的人,这笔账,又该怎么算?”

  萧秋雨:“作为一个合格的打手,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又要怎么保护大老板的安全呢?”

  大老板:“谁说他是打手……他,只是一条癞皮狗,我养他,只是为了让它替我咬咬那些穷苦老百姓罢了,真有事儿,这种狗仗人势的杂碎,连亲娘都不一定敢管,还管我,不杀我劫财我就阿弥陀佛了。”

  萧秋雨:“那大老板的意思是。”

  大老板:“人丢了,你给我找回来,事情扯平,人残了,你给我顶上,咱们才算公平。”

  萧秋雨:“我难道就和这种杂碎划等值吗?”

  大老板:“你知道,我虽然叫大老板,但本质还是个贪得无厌的无赖,如果我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了,我得到的比别人更多,那才能叫公平。”

  萧秋雨思虑一刻,笑道:“既然如此,好,不过从现在开始,大老板手下的人都要归我支配。”

  说着,萧秋雨看向阿七,因为只有他从始至终,一动未动,只是站在门边,冷眼看着这一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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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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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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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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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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