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睁大眼睛,拼命点头,咿咿吖吖的,比划来比划去,亡魂还没有找回全部的灵识,尤其是刚死不久的,几乎完全丧失了语言能力,我是听不懂,也看不懂,只能从他身上感受到枉死者的气息。
“害你的是你的子孙亲属?”
老人拼命摇头。
“那是偷盗抢劫的?”
老人又摇头。
那我就不明白了,他一个老头儿,还能被什么人害啊,老人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又抓着我激动地咿咿呀呀起来,说着,他忽然飘起来,双手伸向我的脖子,我就那么看着他,亡魂是死了,不是傻了,断不会这么作死,果然老人伸到一般,指指自己,一吐舌头,一歪头,躺了下去。
“你是说,你是被鬼掐死的?”
老人激动点头,随即他又指着儿子和孙子,显得更加激动。
“你怕那只鬼,会害你的儿孙?”
老人点头,然后跪在棺材上不停给我磕头,我将老人扶起来。
“你跟我签一份契约,我替你除了那只害人的鬼物,保你儿孙平安,你就要去冥府报道,不得在阳间徘徊化鬼,中不?”
老人重重点头,抬手就要咬大拇指,当然咬了个寂寞,我笑着拉住他,伸手一抹冥府印记,在印记的光芒照耀下,临空写下一份协议,然后让老人伸手触摸印记,老人有些害怕,我安慰他不会有事,估计是实在太担心子孙,老人最后还是克服了自身的恐惧,按下带有他命魂气息的烙印,这样契约便达成,老人到时候如果耍赖,就会被标记,冥府自然会派人来抓他,同时会在他的功德簿上画个大叉,而我同样受到制约,如果没有完成契约,那我就会损失不少功德来补偿老人,契约完成,我让老人在自己坟头等待结果,飘回了古煜身边。Χiυmъ.cοΜ
【又多管闲事去了?】
【啊…老人是枉死的,而且是被一只鬼物所害,我和他签了契约,替他除掉那只鬼物,保护他家人平安,然后他去冥府报道,我顺便赚个功德。】
【哼,赔钱货,不过既然接了,就好好干,多积点德也是好事。】
【古煜,我有一种感觉…】
【什么?】
【我好像存不下功德…每次攒了一点,好像就会出点什么事,让我把功德散个干净…不过也没准只是巧合,是我多想了,没事。】
古煜没有回话,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也没去打扰她,心里想着老人家的事情,一个村镇就是一个世界,这里的人情世故,恩恩怨怨与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因为空间小,摩擦争吵会更多一些,也就导致有些生前没有了结的恩怨,就会带到死后来解决,当然也不排除有些鬼物大开杀戒的可能。
门口挂着白绫的房子,离我们住的农家院不算远,路过时,我决定进去转一圈,好歹弄清鬼物有没有在家宅中滞留,若是留着便顺手除掉。
老人家的房子是典型的农村自建房,三层小楼,左右对称,一楼是客厅、餐厅、厨房和一间麻将房,二楼两个套间大卧室,每个卧室都有一个不大的露天阳台,里面空空荡荡,不像是有人常住的样子,三楼同样有两个套间卧室,其中一间是老人住的,因为里面堆满了陈年杂物,而三楼的另一间是儿童房,一栋大房子只有爷孙两人居住,这在很久以前是很难想象的事情,但在如今却是普遍现象,科技改变生活,缩短了农村与城市的距离,年轻人从各种渠道获取到外面世界的信息,自然不会愿意像以前那样在一个宁静的小乡村过一生,而且,不得不说大城市的收入确实要比家乡高很多,对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养家糊口的青壮而言,具有莫大的吸引了,只不过当很多人离开了家乡,真正来到大城市打拼奋斗时,才意识到,大城市的收入和支出水平,是成正比的,于是很多人在城市的午夜,都会问自己一句话,来这里到底图什么呢?错过孩子的成长,不能在老人身前尽孝,在一座陌生的城市,独自挣扎,到底值不值呢?
这个问题我没有答案,也没有权利去评价其他人的选择,总之,自己的选择,无论得到什么结果,都要自己承受。
鬼物没有留在家宅中,但是有鬼气残留在老人的房间,以及孩子的房间,而且不知为什么,孩子房间中的鬼气比老人的房间更多,所以这只鬼物的目标到底是谁呢?我决定晚一点的时候,去问问老人,不过想起和老人沟通的方式,哎,头疼啊…
我和古煜回到农家院,一桌子香喷喷的农家菜,还有一条看起来就很不错的烤鱼,我咽了咽并不存在的口水。
【宝宝好可怜…】
【去死,这么说话恶不恶心,你给我正常点,不然就出去罚站。】
我委屈巴巴的趴在古煜的背上,看她高高兴兴的享受美食,而坐在她对面的凌娟,用筷子戳着饭菜,时不时瞟一眼古煜,好家伙,这气性可真够大的,在凌娟身边的金喜,趁着给她夹菜的功夫,小声劝她算了,出来玩应该高高兴兴的。
然而凌娟并不领情,大声回答:“是我想生气吗?!是我找事吗?!还不是某人的大小姐脾气发作,这能怪我吗?!”
你奶奶的,不怪你怪谁?
古煜跟没听见一样,一边跟廖俊华、钱晓冉聊天,一边吃着自己的,她这样的反应,让凌娟更加火大,直接扔下筷子出了门,金喜追了出去,王志龙抬头看了一眼,廖俊华和钱晓冉则完全没反应。
“古煜,你也知道她的脾气,看在这么多年的份上,算了吧。”
王志龙像个大家长一样,这话说的轻飘飘。
“她怎么不看在这么多年的份上,不作妖了呢?都知道古煜有男朋友,还一个劲撮合古煜和金喜,说真的,我是想不通,她那么向着金喜,怎么自己不上呢?非要把古煜推出去,到底是为什么?”
廖俊华加一块黄瓜放进嘴里,脆生生,听着就好吃…
“真的是了,我也想不通,打上学时候,凌娟就特别热衷替古煜拉红线,志龙你和他们俩关系最好,知不知道是为什么?”
王志龙抿一口白酒,摇了摇头。
“我对这种事没兴趣,你们是知道的。”
说着金喜走了回来,凌娟没跟着他,王志龙开口问凌娟的去向。
“在屋里哭呢,没事,咱们吃咱们的,回头小冉给她带点吃的回去,睡一觉就好了。”
哈,他怎么不说喝杯热水就好了呢。
“我不管,你们谁爱带谁带。”
钱晓冉直接拒绝,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哎,你们干嘛啊这是,凌娟也是为了帮我…算算算,都是我的错行了吧?!我就不该痴心妄想!”
这就是古煜不喜欢男人喝大酒的原因,几杯黄汤下肚,还能有理智控制自己的人真不多。
“对,没错,你就不该痴心妄想。”
古煜的耐心从来都不好,亏他们还这么多年同学,在她面前来这套,真是缺心眼。
“我很早就明确的拒绝过你,并且不止一次,跟你也好好谈过一次,说明了我们之间不可能,不仅仅是我不喜欢你,最重要的是,你根本不是喜欢我,你是想要征服我,金喜,今天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就直说了,你怎么想的你自己最清楚,明知道凌娟喜欢你,你却总利用他来接近我,然后表现的对我有多痴情,又有多卑微,可我见过你和她单独在一起时的样子,完全就是两幅面孔,我从来都不相信,爱一个人会让人变得面目全非,我十分肯定,如果你追到我了,就会露出你的本来面目。”
金喜赤红着双眼,不仅是酒精的作用,还有古煜当众揭破了他的面具。
“你也不用这么看着我,这么多年我什么都不说,就是为了给你留些脸面,想让你知难而退,可你一而再再而三如此,凌娟还一门心思的帮着你,我也不能再这样下去,朋友要是这么个做法,那我想我并不适合再做你们的朋友了。”
说完古煜就要离开,不只是离开房间,也是要离开这个地方,当然因为我多管闲事揽了一个活儿,我们暂时还不能离开这个村子。
“哎哎,古煜你干嘛啊,坐下坐下…”
“啊!!!救命啊!!!有鬼!!!”
廖俊华话说了一半,门外突然传出凌娟惊恐的喊叫声,我和古煜对视一眼,直接冲了出去,难道是害死老人的那只鬼物?
凌娟头发散乱,衣衫不整,我赶忙背过身,好家伙这是遇到色鬼了?
古煜将凌娟拉到身后,凌娟惊慌的扒着她的肩膀。
【我不方便出手,你去看看。】
我闭眼转身,飘向凌娟的房间,转了一圈,连个鬼影都没见到,更没有鬼气残留,难不成凌娟又在作妖?我带着疑问出来,看向古煜身后,冲她打了一个手势。
“华子,抱着凌娟。”
“啊?我为什么要抱她?”
古煜这句话,不仅让众人疑惑,也让钱晓冉很不满。
“别废话,听我的,从凌娟背后抱住她,紧贴着。”
“古煜你什么意思啊!”
钱晓冉大怒,正要上前理论,廖俊华却拉住了她,另一边金喜也说古煜有毛病,话里话外难听的很,变得还真是快呢。
【要不还是我出手吧。】
【不行,你动手会被他们发现。】
“华子,你信我。”
“我信。”
说完廖俊华依照古煜的指示,从背后抱住了凌娟,紧紧用力,我看着感觉他像是要勒死凌娟一样。
凌娟大叫,她背上的黑影也在惨叫,随后消失,在场这么多男的,古煜没有选择王志龙和金喜,而是让廖俊华上,不仅是因为她和廖俊华关系更好,还因为廖俊华是他们中阳气最旺的一个,且,在他接触到鬼影时,我看到了功德光芒闪动,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个小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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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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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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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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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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