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安一大早就起来了,煮好了早饭,其他人才陆陆续续的起来了,经过上次过后,大哥的身体好了起来,安爹爹的身体也好了很多,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还是有道理的,精神好了,身体也跟着好了起来。
叶飞已经出门去接做工的人了,天气越来越暖和了,光是地基,地暖那一套就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中间还休息了半个月,大家都回家种地去了,现在终于要开始基建了,唐大哥也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会不会吃不饱穿不暖。
时间久了,大家都熟悉了,帮工的也知道他是东家的未婚夫,建房子就是为了娶他,大家都善意的调笑,不光是因为他是东家的准夫郎,还因为他为人处事让人很舒服,虽然东家不在,把一切都交给了余家人,但是,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
刚开始大家还害怕拿不到工钱,最后还是每天结算工钱,两三天吃一次肉,就算没有肉时,但是,饭菜也是管饱,而且很舍得放油炒菜,所以就算东家不在,也没有一个人偷懒的。
“少东家来了啊”甲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们辛苦了”
“不辛苦”乙
“都是应该的”丙
“是啊,你们厚道啊”丁
“是啊,以前做工都会瘦,哪里像现在”戊
“今天给大家做大块的肉,外加一个鱼汤”
“大家加把劲,少东家说了今天做大块的肉,还有鱼汤可以喝”王大柱大声说到
“少东家放心,在你成亲之前肯定会修好的,你就放心吧,一定不会耽搁你成亲的”
“哈哈哈哈”
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余安被他们笑的不好意思了,转身去了厨房,自己可说不过他们,还是做自己的饭吧,其实最近村里有不少风言风语。
说唐一诺是因为不想娶自己所以跑路了,说是因为没有钱所以跑了,说原本他有喜欢的人,但是自己要利用救命之恩,逼迫他娶自己,他受不了了跑路了,反正是说什么的都有,还穿的有鼻子有眼的,要不是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时不时收到他的信自己都要相信了。
其实都是因为唐大哥有钱,所以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原本村里看上唐大哥的人就不少,还有不少人找他说过亲,因为被拒绝了,所以才说这些酸话。
之前还说唐大哥二十好几了没有娶媳妇,是因为身体出了毛病,村里人就这样,都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事自己知道就行了,没必要像别人解释,等过段时间就没人会再说了。
虽然心里想着有的没的,但是一点也不耽误手上的动作,昨天隔壁村打了鱼,去得晚了,没有买到大鱼,到是看到旁边有不少四指宽的小鱼,听说也是要卖的,当即有了想法,干脆就买了不少,用来做鱼汤不错,到时候还可以一人分一条小鱼,还记得之前唐大哥是怎么做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今天终于该上梁了,昨天收到了唐大哥写的信,唐大哥说他在京城,京城特别繁华,还有很多好东西,有许多好吃的好玩的,让自己要多注意身体,还像爹爹和父亲问好,也问候了大哥和小弟,信里说了不少,就是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其实自己有时候也会胡思乱想,唐大哥万一不回来了怎么办?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又或者被大户人家看上了怎么办?又或者他看上别人了怎么办?不过也就是随便想想,然后告诫自己,唐大哥不是那样的人,自己要对他有信心。
并不是唐一诺不肯告诉他自己什么时候回去,一是想给他一个惊喜,二是因为,不想他知道自己回去的日后每天算着日子过,万一不能再说好的日子到家他会担心的,那个小傻子总是对自己很好,什么都想着自己,也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了。
又在京城买了不少东西,吃的穿的,还有喝的,因为有青黛在不好直接放空间里,只能做些冰出来保存食物了。
“公子你这么多吃食应该是带不回去的,还没到家就会坏掉”
“我自有办法,你可会骑马?”突然想到了,如果两人骑马应该会快很多,到时候应该可以早些回去了。
“会”
“买好,你去药店买硝石,买三十斤”
“是”
然后找了一个镖局,打算让镖局把东西送回去,因为有不少吃食,只能有急镖,最后花了五百两银子。
自己则准备再去买一匹马,京郊有专门的马场,准备去看看,在京城的马应该比其他地方的好,选择也更多。
骑马到了京郊马场,这才发现自己想当然了,要进马场必须要有邀请函,没有邀请函根本进不去,但是,来都来了就这么回去又心有不甘。
不过这也难不倒他,转瞬就想到了办法,找一个有请帖的人,跟着他们一起进去就行了,记得之前在城中打听到的消息里面,就有一个消息说,今天会有一伙商人来看马,花点钱让他们帮忙带自己进去应该不难,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从空间里随便拿了几个玻璃花瓶出来,打算作为让他们帮忙的礼物,这个时代的玻璃还是很值钱的。
骑着马在去马场的必经之路上等着,很快就看到一对人马过来了,用一颗石头击中其中一匹马,马受到了惊吓立马乱作一团,不管马夫如何制止都不管用,这时趁机出手帮忙把马制服,果然,不出所料所有人都下了马车,连忙感谢他出手相助。
“多谢这位壮士相助,如果不是遇到你,我们今天不死也得脱成皮”
其中一个人走过来说到,还对着他供了供手,表示感谢
“不用客气,我也是恰巧路过”
“壮士也是去马场”
“是啊,我是个商人,第一次来京城,听说这里有一个马场,所以来看看”
“那壮士可有邀请函”
“邀请函?是什么邀请函?”
“你刚到京城应该是不知道的,进马场必须要有邀请函,没有邀请函是不能进去的,如果壮士不嫌弃可以和我们一起进去”
“那就再好不过了,家里人都已经在催我回去了,打算今天来马场看看就准备回去了,没想到居然还需要请柬,多亏各位愿意带我,也不用称呼我问壮士,我叫唐一诺,还未请教各位尊姓大名”
“在下刘一峰穿蓝色衣服的是张先穿青衣的是玄衣的是林丰”
“几位哥哥们好,相逢既是有缘,小弟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送哥哥们每人一个小东西吧,还望哥哥们不要嫌弃才好”
说着就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用,用木盒包装起来的玻璃花瓶,几人也没有在意,毕竟几人生意做得不小,见过不少好东西,因为唐一诺一个人,连个下人都没有,猜测他就是一个做点小买卖的商人,所以下意识的就以为里面就是些普通的东西。
虽然并不在意,还是很高兴的收下了,不怪人家生意做得大,明明就不在意自己送的东西,结果还是做出很高兴的样子,把不轻易得罪任何一个人这句话运用的彻底。
“我们赶快过去吧,时间也不早了”林丰开口道
“说得也是,咋们快走吧”刘一峰
唐一诺翻身上马,跟着几人去了那场,马场门口,侍卫确定了邀请函后,这才放行让几人进去,不过马车和马还有下人都必须就在外面。
然后由侍者引领几人网里面走去,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眼前突然开阔起来,是一片牧场。
牧场里有不少马悠闲的吃着草,侍者介绍道“这是马场里面的中等马,左边牧场的是下等马,右边的是上等马,另外一边的是特等马”
“几位请跟我来”说着,侍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大家跟在侍者,由侍者引领大家去看看马。
刘一峰几人跟在后面,时不时眼神交汇一番,看样子都有了想法,看几人的样子,猜测他们应该是看上了中等马了。
也是,下等马给人的感觉不够上档次,会买上等马的人又太少了,特等马就更不用说了,也就中等马满足各方面的条件。
几人看了上中下三等的马,就打算去找东家商量买马的事了,不过唐一诺打算去看看特等马,而且也没有规定看了就必须买,看看也无妨。
看几人已经有了决断,侍者也打算带着几人去道庄子上,里面有负责买卖的人给他们谈判。
“我想去看看特等马”唐一诺看着侍者开口道
侍者明显楞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道“客人请跟我来”
刘一峰几人见他要去看特等马,也打算跟着一起去看看,因为他们是一起来的,也不好扔下他一人不管。
特等马就是不一样,比之前的马瞬间高了几个档次,虽然没有几匹,但是都是些好马,汗血宝马,纯血马,伊犁马,三河马,弗里斯马,蒙古马,当然这些都是现代的名字,也不知道在这里叫什么。
他一眼就看中了里面的一匹纯血马,可能在很多人眼里它不如汗血宝马,但是,一千个人眼睛里面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那匹纯黑色的马不错”
“公子眼光真好,这是一匹纯血马”侍者夸赞道
“能否介绍一下?”
“纯血马体态轻盈,干燥细致,烈悍,皮薄毛短,皮下结缔组织不发达,筋腱、血管明显可见,马躯一般呈正方形或高长方形(即体高大于体长)。头大小适中,正头型,清秀整洁。眼睛大而有神;耳朵竖直,耳尖明显,转动灵敏;鼻廓外张,鼻孔大、鼻翼薄、开张性良好。”
“品种多为正颈,颈上下缘呈直线前伸,呼吸顺畅。鬐甲高隆,肩部斜长,这种颈肩结合结构使纯血马运动步幅大而且消耗能量小;胸廓深长,背腰平直,中等宽广,中躯略长,多为良腹。后躯强壮有力,品种典型特征为正尻”
前肢干燥直长,前膊处肌肉外凸强健,腕关节大而平,管部中等长度,系部较长;后肢修长挺直,股部肌肉发达,飞节处明显。马全身肌肉强壮显露。蹄中等大小,蹄型正,一般无距毛,身躯七尺高,毛色以骝毛和栗毛最多,头部、四肢下部多有白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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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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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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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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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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