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亮,很多人就带着工具开始往山上出发,就怕去晚了就被其他人摘完了,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然后开始争先恐后的往山上而去,基本上都是全家出动,就算身体不好的也出了门,就在唐一诺家外面,等家里人把也过送过来,然后进行分类就行,葡萄类的就在把它摘成一颗一颗的,等多了就拿进去就行,大大节省了时间。今天多了一道工序,需要用篮子约,余安和余乐简直忙得飞起来,就连余爹和安爹爹都来帮忙了,余爹负责打水,安爹爹负责帮余安计数,余禀则帮余乐计数,野果源源不断的送来,没有办法,就又拜托余安找两个人过来帮忙洗野果,还要再找一个人帮忙打水。ωωω.χΙυΜЬ.Cǒm
东西不够还去村长家租借了不少木桶木盆,又去余三叔家买了十几个大的篮子,余安去请了余畅来帮忙洗水果,八十问一天就用清水洗两遍就行,请余三叔帮忙打水,两百文一天,余三叔和余畅都同意了,应该不比摘野果差,还除了打水累一点,洗野果根本就不累。
村里大家风风火火的,很久都没有这么热闹了,原本村里的姑娘小哥儿就觉得唐一诺不错,现在就更是不得了了,不说之前买缸的钱,就这收野果的钱都不少,一时间唐一诺成了村里姑娘小哥儿最想嫁的人,虽然他没有地,但是这都消灭不了他们的热情。
而且如果嫁给唐一诺还不用伺候公婆,加上还会打猎,家里不会少了肉吃,还记得上次他和余爹两人上山就打了七八头野猪,就算是帮余爹的忙,本事也肯定不小,唐一诺还不知道他已经被很多人看上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野果越来越多了,余安等人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了,中午唐一诺简单的蒸了米饭,随便炒了两个菜,把买的肉包热了一下,烧了一个肉片汤,就招呼余大叔家和余三叔家,还有一个寡哥儿叫余鱼一起吃饭。
余三叔和余畅还有些不好意思,余鱼也不好意思,因为唐一诺给的工钱已经够高了,就是一个汉字在镇上三天的工钱,还是余安和安爹爹劝说才留下的,结果看到桌上全是肉,而且蒸的还是白米饭,简直不要太惊讶,都不敢下筷子。唐一诺有些无语,大家真的是太穷了,叹了一口气,然后去厨房拿了一个大勺子,给余三叔,余畅,余鱼一人一大勺直接放碗里,三人都有些惊讶,不过唐一诺并没有说什么,然后只是招呼他们吃饭,道“大家不用客气,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余三叔一家和余鱼看了看唐一诺,发现他说的是真心话,也没有那么拘谨了,这才开始吃饭,余安有些羡慕的看了三人好几次,唐大哥都没有给自己勺过菜呢,唐一诺很轻易的就理解了余安的想法,嘴角抽了抽,然后给余安夹了一个鸡腿在他碗里,一瞬间余安脸直接红得像滴血,余家人也只是无奈的笑了笑。
吃完饭,大家又赶快开始了工作,毕竟唐一诺工钱给的高就不说了,还请吃了饭,而且都是肉菜,不努力都对不起他了,自己良心上也过不去,所以大家干得更卖力了,人多力量大在现在体现出来了,只差没有把山里的树撸秃,山里的野果直接被摘完了,一家人最少也赚了一百多文。
拿到钱大家都兴高采烈的走了,走之前还告诉唐一诺,下次有这种事直接村里喊一声就是,大家都愿意的,唐一诺有些哭笑不得,保证下次有事一定会的,大家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余家人加余三叔家两人,还有一个余鱼还没有离开,唐一诺还是照例留他们吃饭,等都收拾好了,吃完了晚饭才送他们离开。
这个时候天已经黑静了,唐一诺送他们到院门口就回去了,余家人帮忙把余鱼送回去,他们每个人唐一诺多给了二十文钱,余三叔家今天赚了三百二十文,虽然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但是,看到手里的钱,瞬间就不累了,还能在干几十年。
等人全部离开,唐一诺把要做酒的全部弄到地窖去,直接全部酿成酒,然后从空间里拿出雨棚布把下面全部封存下来,其实直接放空间里最保险,但是空间里时间是静止的,酒是需要发酵的,不能直接放空间里。
最后因为不放心,还在原有的入口上从新弄了一到门,是从银行金库才下来的,最后放了两个大水缸在上面这才放心,等弄好后,天都快亮了,然后又马不停蹄的开始熬果酱,从空间拿了不少白砂糖出来,直接用盆装,每次都从空间拿太麻烦。
唐一诺还把村里的大锅借了过来,一次性就能熬不少,比较方便,余安过来的时候就剩最后一锅了,其实不是余安来得晚,是唐一诺一晚没有睡,余安过来得早,想着昨天收了那么多野果,要做得事肯定还很多,结果唐一诺都弄得差不多了,余安有些沮丧,自己没有帮上忙。
看到余安过来,唐一诺还是很高兴得,打发余安帮忙烧火,余安看着唐一诺把野梅和糖直接放锅里,有些好奇,看到不要钱一样加糖,而且还是这么雪白的糖,简直惊呆了,忍不住替他心疼。
“唐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呢,加这么多的糖?”
“这是果酱,用来抹在馒头上,放在包子里,放在水里划开都可以,当然,如果不怕腻直接吃也可以,等我做好了你帮我尝尝味道好不好啊”唐一诺是故意说,让余安帮忙尝味道的,其实是因为看出余安喜欢,也知道如果说送些给他,他肯定不会要的,毕竟这个时代的糖比较贵,也就只能拐弯抹角的送他了。
“好啊”余安满口答应很快就熬好了果酱,又把之前熬好的果酱端出来,先用小勺子勺给余安尝尝,余安一下就被果酱的味道迷住了,然后,交给了余安一个任务,就是把冷了的果酱装在小罐子里,余安愉快的接受了任务,一边吃一边装,很快就装完了两百个罐子,自己则去洗借来得东西。
装完罐子还剩了不少,最少还有一半,唐一诺拿了两个酒坛装了两罐,一坛给村长家,还有一罐不用说当然是给余家的,时间过得飞快,唐一诺准备去做饭了,余安这才想起来,安爹爹说请他去家里吃饭,结果自己差点忘记了,立马道“唐大哥,爹说请你去家里吃饭”
“好”
时间不早了,唐一诺带着村长家的东西,余安帮忙抱着果酱,一起去了村长家,村长一家都很欢迎,唐一诺就是财神爷啊,一家人正在吃饭,村长媳妇很热情的招呼两人,道“唐小子,安哥儿来了,里面坐,婶子去给你们倒糖水”
“玉婶子不用麻烦了,我是过来还东西的,还有就是自己做了点吃的,用来泡水,抹在馒头上也可以,直接吃都行,也可以包在包子里,我还要去余大叔家吃饭,在不过去就该催我了,就先回去了,这东西放不了多久,最多也就半个月,久了就不能吃了,吃了可能会生病”唐一诺说着就把东西放在门口,又把盆里的酒坛拿出来递给村长媳妇,听说要去余家吃饭,就没在留他二人了。
等两人离开后,村长媳妇抱着酒坛放在桌上,然后打开了盖子,一股甜甜的味道冒了出来,勾的家里三个小的直流口水,还要上手去巴拉,玉婶子用筷子一个小孩喂了一点,结果惹得更馋了,干脆每人倒了一碗开水,然后用筷子一人碗里放了点,等大家都尝尝,而且不能放太久,等尝了味道,当即决定晚上吃馒头。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得,味道真不错,如果不是他和余安走得近,就给他介绍我娘家妹妹的女儿了,如果将来谁嫁给他就等着享福吧”村长媳妇感叹道
“娘啊你就不要管太多了,我看他们很般配”村长大媳妇说道
“娘就说说而已”
到余家的时候,菜已经端上桌了,正准备叫余乐去叫两人,安爹爹赶紧招呼唐一诺坐下,“唐小子来了,快都准备去找你们了,刚好吃饭了”
“打扰了”
余家的菜都是荤素搭配,吃的最多的就是素菜,虽然没有自己做得好吃,但是味道还是不错的,安爹爹一直招呼唐一诺吃肉,等吃得差不多了安爹爹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唐小子啊,叔么又要说你了,你也别觉得叔么烦,虽然你能打猎,但是,钱也不是你这么花的啊,但还是要节约一点”
就差没有说他败家了,也知道他是好意,所以也并不会生气,第一次遇到这么真心实意的为自己考虑的人,感觉还不赖。
“叔么放心,我自有打算,不会亏钱的”
“你有打算就好,叔么就怕你乱花钱”
“余安你把果酱拿出来大家尝”唐一诺说道。
余安很快就把果酱抱了出来,招呼大家拿筷子尝一尝,等所有人都尝过了又才开口说话“大家觉得味道怎么样?我打算拿去卖掉,可以直接吃,可以就着馒头吃,还能包在包子里,也可以泡水喝”
“味道好极了”余乐特别捧场,说完又继续埋头苦吃
“不错,应该会好卖的”安爹爹也很捧场
“味道不错,叫什么名字?”余大哥问道
“好吃”这是余爹爹
“大家喜欢就好,这样我就又信心了”
“唐大哥你放心,这么好吃的东西肯定会很好卖的,一定会不够卖”
余安更是捧场准备租村长家的牛车去镇上,已经想好了,直接卖给胡掌柜,相信胡掌柜愿意买的,余安家人也打算去一趟镇上,安爹爹和余大哥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准备去找大夫在看看,大家就约定明早一起,去医馆要经过酒楼,打算等唐一诺把东西卖掉,然后在去医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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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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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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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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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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