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有了可以赚,但是,如果人没了就找不回来了,听到余乐得话,余安这回过神来,道“那是别人送的”
“谁送的?哥难得是有人准备给你提亲?”余乐有些奇怪,毕竟之前就有人要给哥提亲,是镇上一个员外,说是娶哥做妾,全家人都不同意,不会是哥为了有钱给爹爹和大哥买药同意了吧。
余乐顿时有些着急了,二哥那么好,一定是要做正妻的,而且那个员外的儿子都比大哥还大,“哥你是不是同意给上次那个员外做妾了?我不同意,父亲和爹爹也不同意,大哥也不会同意的。”
“你想什么呢,好好烧你的火,我去把野菜洗了,顺便做点白米饭。”说完也不管余乐了,拿着菜篮子去外面洗菜去了。
余安余乐两兄弟做完饭,余爹爹拿着人参回来了,余安让余乐端菜出来,自己去把药先煎上,一家人有些惊愕看着桌上的东西,就只有一个野菜,其它的都肉,余爹爹先把余禀扶了出来,然后才扶着安爹爹出来。
不过谁也没有动手,余安也知道大家都在等着自己解释,余安没有隐瞒,把自己救了唐一诺的事说了出来,还有唐一诺给的银子和吃的。
“之前我在雾寒山捡到一个人,就把他放到父亲打猎落脚的地方,前几天一直给他送吃的,今天他身体好了,就打猎来说是报答,还有黄金也是,说是报答救命之恩。”
一家人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有安爹爹发话了,道“先吃饭吧”
“好”
只有余乐一个人,没心没肺,只要二哥不是要去做小妾,他就放心了,一家人也开始吃饭了,毕竟实在是太香了。
余安知道自己躲不掉,因为父亲和弟弟好解决,但是爹爹和二哥不好解决,不过很快就没有时间想东想西,因为东西真的太好吃了。
余安是重口味,之前吃叫花鸡的时候,因为一直心事重重,没有尝出味道。
一家人狼吞虎咽,毕竟好久没有吃过肉了,一人一只鸡腿,当然安爹爹和安大哥吃的是鸡汤里面的鸡腿,多的一个给了安爹爹,一只翅膀给了安大哥,一只给了小弟,一家人其乐融融的。
吃了饭,余安先是把药端了出来,等大哥和爹爹把药喝了,又准备去洗碗烧洗澡水,不过被爹爹打发余乐去做了,余安则被留下三堂会审。
“安哥儿,你老实说那个人是不是看上你了,或者会不会是坏人,又或者.....”安爹爹实在是放心不下。
毕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拿出黄金来的,而且还拿黄金来说是报答救命之恩,就害怕是骗人的,到时候把安哥儿抓走。
“爹爹你想哪里去了,他是外地人,本来和朋友一起走商,结果被一起走商的朋友的人迷晕了,最后还打伤扔到了雾寒山的,因为害怕他找他们报仇,还把身份牌给拿走了”
余安有些佩服自家爹爹,想到那里去了,好吧,其实是唐一诺的长相给加了不少分,只要长得好,三观跟着五官跑。
“那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坏人了?你怎么不早点说?如果他心怀不轨怎么办?你吃亏了怎么办?或者他把你抓走了又怎么办?”
余禀更是夸张,更不放心,比如他是做什么生意的,那些仇家会不会回来查看,到时候会不会牵连到自家。
......
一连解释了好久,终于解释清楚了,余安答应明天带上父亲去看看才作罢,这边余家人,早早躺床上休息了,那边唐一诺还不知道。
余安洗漱完就躺在床上休息了,一沾到床就睡了过去,毕竟今天消耗了不少精力,余家只有四间房,父亲和爹爹一间,大哥一间,余安和余乐一间,还有一间堂屋。
余家在村里还算不错了,好多村里人也就一两间房。
第二天,余安早早的就起来了,把鸡汤热上,还熬了粥,最后还煮了两个蛋,饭还没有做好,余爹爹也起来了,等了一会儿余乐也起来了。
吃完早饭,让余乐在家照顾安爹爹和余禀,等他们吃完饭就把药让他们喝了,余安不放心的道,“瓦罐里的是安爹爹的,锅里蒸的是大哥的药,千万不要弄错了”
等余乐又重复了一遍,这才放心的跟着余爹爹上了山,准备去看看唐一诺,不然始终不放心,唐一诺早就起来了,等余爹爹和余安到的时候,已经锻炼回来了。
正准备打猎去,以后就准备在余家村落户,自己目前什么都没有,又不好从空间里直接拿出来,毕竟自己的包也就那么大,自己的东西必须要有一个出处。
吃了面包,拿着匕首,背上自己的包,准备去打猎了,不背上不行啊,万一有人来了,看看没有人直接拿走了怎么办。
结果还没有出门,就遇到来找唐一诺的余爹和余安,唐一诺还有些惊讶,余爹看到唐一诺的时候也有些惊讶,因为唐一诺实在是长得不错,虽然穿着不伦不类的衣服,但是气质十分出众。
比自己见过的所有人都长得好,比以前见过的州府公子还要好,余爹以前跟着人走过标,后来遇到了安爹爹,这才在没有去了,就在家里以打猎为生。m.χIùmЬ.CǒM
唐一诺楞了一下,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最后还是余安先开口,介绍了余爹,又对余爹介绍了唐一诺,唐一诺有些懵,不知道余爹找自己干嘛。
余爹先是对唐一诺表示了感谢,然后有问了许多问题,唐一诺也从中获取到了更多关于这个时代的信息。
余爹终于确定唐一诺不是看上自家安儿,确实只是想报答救命之恩,余爹还是很看好唐一诺的,加上唐一诺说自己无父无母,也没有娶过妻,可以给自己安哥儿招来做上门女婿。
就算没有其他本事,但是,身体不差,就算只是种地也应该饿不死,就是不知道二十六了还没有娶妻生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余爹想了不少,不过自家哥儿孕痣暗淡,一直不好说人家,虽然自己觉得自家哥儿千好万好,但是,还是知道的,自家哥儿不好说人家。
如果身体没有问题,把安哥儿嫁给他也不错,当然,如果愿意入赘那就更好了,不过还是需要在看看,日子久了才能看清楚一个人的人品,总之对唐一诺是很满意的。
虽然唐一诺没有太多话,但是余爹还是说得兴起,说着就要和唐一诺进山打猎。唐一诺有些懵,怎么就要和自己去去打猎了,余安也是懵的。
“安哥儿你回去做饭,我和唐小子去打猎,晚上就在咱们家吃饭了。”
“那个....余大叔,既然您同意我住这里,我想想把房屋修整一下,以免漏雨”唐一诺委婉的拒绝了打猎的要求。
既然主人同意自己住在这里,唐一诺还是决定修整一下草屋,毕竟已经决定以后一直留在这里了。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唐一诺还是决定不委屈自己了,上辈子过得太辛苦了,这辈子打算活得轻松一点。
“看我,忘记这么重要的事了,这样,唐小子和我们一起下山,我家还有很多茅草,一起去搬些回来,我帮忙一起盖上就是”余爹爹爽朗的说
“那就麻烦余大叔了,真是感激不尽”唐一诺连忙道谢,说走就走,三人很快下了山,一路上不少村民看见了唐一诺,都要多看两眼,毕竟唐一诺长得不错,又高,还和余安余父走在一起。
大家都很好奇,余爹原本以为唐一诺会在村里买房子住下,没有想到唐一诺要住山上,还看上了自己之前搭的草屋,余爹一路上还是劝唐一诺就在山下住。
不过唐一诺委婉的表示自己想在考虑考虑,毕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物价,万一自己的银子不够岂不尴尬。
住在村里还是要方便很多,万一有事还能及时找人帮忙,还交代唐一诺有事就可以找自己,虽然自己就是一个猎户,但是帮些力所能及的事还是可以的。
而且一个人住在山上,如果出门打猎了,家里的东西被人搬了都不知道云云。
唐一诺也知道住在村里更好,但是自己身上秘密太多了,住在村里人多口杂,实在是不太方便。
还是婉拒了余爹的好意,说自己要想想,余爹看他决定了,也不在劝了,然后留下余安和余乐在家照顾安爹爹和安大哥,自己和唐一诺一人背了一捆茅草上了山。
其实铺房顶也没有多麻烦,余爹一个人就搞定了,唐一诺就打算去小解一下,还顺手打了两只野兔。
余爹看见唐一诺没走好一会,就打了两只野兔回来有些惊讶,两只野兔身上没有任何伤口,有些好奇的问“唐小子这两只野兔怎么没有看见伤口?”
“小子学过些许功夫,用石头打晕的。”唐一诺回答道,原本唐一诺是想用刀的,不过看见这两只雪白雪白的,猜想余安可能会喜欢,所以就用小石子打晕了。
唐一诺现在还不知道,他对余安其实很有好感,铺了屋顶还剩了很多茅草,干脆两人又把房屋四周的洞补了一下。
唐一诺用绳子把兔子绑着放在一边,看着四面漏风的茅草屋,有些无语,早知道还是山下住好了,不过现在也不好反悔。
今天,天气不错,余安先后把安爹爹和安大哥扶出来晒会儿太阳,自己就把唐一诺给的布拿出来,准备开始做衣服。
安爹爹有些奇怪,“安哥儿,你那里来的布?要做什么?”
余安有些不好意思,“是唐大哥的,他的东西不多了,衣服就一套,他想找人做两身衣服,他给钱的,我就想着我来做也一样的。”
“那我也帮忙吧,把你弟也叫上。”安爹爹想了一下,毕竟唐一诺给了那么多钱给自家,说是报答救命之恩,现在买一个人都才二三十两。
“也好。”余安想了一下同意了,毕竟唐一诺等着穿,而且也说了不讲究样式,三个人做到傍晚也就做完了。
三人做衣服,余大哥就在旁边看书,一家人平淡又温馨,余安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去弄饭了,等于爹和唐一诺回来就能直接吃饭了。
中午的时候,唐一诺重新打了猎,运气不错,打了一只獐子,不过只是把它处理了没有吃,又重新打了一只野鸡,抓了两条鱼,和余爹一起烤着吃了。
到了傍晚终于弄好了,唐一诺一手抓着两只兔子,一手提着獐子跟着余爹回家了。
好多村民从地回来看着唐一诺手里的东西,露出了羡慕的目光,那是肉啊,还不少呢,在余爹带着唐一诺回家后就传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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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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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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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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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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