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的粮食哪去了?乡宁县并没有新修建的粮仓,那多交的那么多粮食去哪了?要是被卖了换钱,那为什么不交钱抵粮?那只有一种可能,他们的粮食有更大的作用和价值。
那么多粮食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消失了,齐云西和白行之不傻,他们已经想到了最坏的情况,这些粮食被卖到了其他国家,例如草原和海外小国,要是这样,那情况就严重了。
粮食是禁止出口的,除非是朝廷和别的国家达成协议才有可能,在不惊动任何势力的情况下,能通过层层关卡把粮食卖到别的国家,不是一个乡宁县县令和云江郡郡守就可以做到的。
甚至就是户部尚书徐华清也不行,所以这些粮食到底去哪了,一定要弄清楚才行,搞不好,又要连根带起一大串蛀虫了。
吃完饭,两人在街上继续闲逛,手下继续出去打探消息,路过茶楼的时候白行之灵机一动,拉着齐云西进去,找了一个大堂的角落坐下,那个地方有个顶梁柱,正好挡住他们,他们看得见外面的情况,里面的人看不见他们的情况。
“听说没有,那些囚犯又死了几个,听说是在挖地的时候突然就倒下死了。”
“听说了听说了,就说那地方不干净,算算这几年都死了二三十个了吧?”
“可不是嘛,之前流民暴动的时候抓了不少人,现在都快死完了,估计是遭报应了。”
“我听说隔壁县的好像也死了不少囚犯,也是干活的时候突然就口吐白沫死了。”
大堂里的人瞬间议论纷纷,讨论的更加热火朝天,白行之和齐云西一字不落的听完。
“看来这囚犯也得查了,还不止要查乡宁县,恐怕云江郡治下的县城都得查一遍了。”
白行之叹了一口气,自己明明想要做咸鱼,赚到钱就退休的,可是知道自己能为国家做些什么的时候,他还是想去做,可能只是想要让他们生活的更幸福一些,更自由一些,有冤可伸,能吃饱穿暖,能多学一些东西。
“看来跟着你,我就是个劳碌命,不过,能用自己的力量,让更多人活的好一点,也不错~”
“有你,是我的幸运”齐云西抱住他感叹,不然以他的性格,估计会先找驻军先把这些地方控制起来在做处置,快刀斩乱麻,但势必影响百姓生活,甚至会引起反扑,也会让朝堂上那些人找到攻击他的借口。
有了白行之以后,他就会思虑得更加周全,他一个人的时候,他可以一往无前,可是有了白行之,他做事会更加仔细,更有分寸,白行之不是他的软肋,而是他的盔甲,能让他更加强大。
茶也喝了,该听的也听了,在茶楼坐了那么久,除了那条囚犯死亡的消息,其他都是家长里短,没什么用,齐云西就带着白行之走了,白行之路过书铺的时候,还进去买了几本新的话本,车上那几本他随便翻看了一下,没什么好看的,想换几本新的。
齐云西带着白行之回客栈吃饭,中午那顿饭白行之吃的不是很多,毕竟他们的胃口都被李满大厨养刁了,白行之之前提供的那么多调味料的用法,只是其次。
主要李大厨有创新精神,不停在研发各种新菜谱,各种食材怎么做才好吃,最重要的,是物尽其用,不浪费,这是齐云西会把他一直带在身边的原因。
李大厨三十二岁,小时候挨过饿,知道食物的珍贵,一直就喜欢用能吃做美味,哪怕只是一块树皮,哪怕只是一个馒头,他去了珍味楼做饭,就被偶然去了的齐云西一眼选中。
他们一行人也就有福了,吃的不亦乐乎。但同时也有一个弊端,胃口被养刁了,去自家酒楼吃饭还好,要是去别家,嗯...还真有一点不得劲的感觉。
不过等之后调味料能供应上,这个差距就能解决大部分了了,现在主要还是东西太少了,供应不上来,所以先给珍味楼赚一波,等后面就用调料赚一波,很有套路了。
白行之吃完饭之后就开始翻看刚买的话本,拿起来翻了几页,又换了另外一本,翻了几页又换了一本,结果买回来的这几本都一个套路,穷书生遇到富家女,一路青云直上,而且书生还要娇妻美妾一个不少,不然就是人鬼情未了,都是一个套路和模板。
白行之瞬间没了兴趣,盯着蜡烛发呆,齐云西一进来就看见咸鱼瘫的白行之。
“怎么了?”
“话本太难看了...不行,你不是有书铺吗?找几个人来写话本,我提供思路,保证大卖!”
“那你先把你想的思路写下来,我先让那边准备好。”
白行之说干就干,立刻就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开始构思起故事大纲。先来一个复仇逆袭的,开头肯定是少年主角家破人亡,中间遇到贵人相助,一路打脸虐渣,遇到年少时的青梅竹马,一路互相扶持,最后复仇成功,隐居山林。
他没打算写种马文开后宫,他还是喜欢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感情,只要剧情足够吸引人,不怕卖不出去。
再来一个女性成长故事,这个时代对女性的束缚没有那么大,女性也是可以做官的,只是位置不高,毕竟一些老顽固还是一直在打压女性地位的。
少女出生在乡村,从小就励志做上女官,家里人一直支持她的梦想,送她入学,一路上遇到各种阻挠和流言蜚语,但她咬牙坚持,不靠男人,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女性之间的帮助,终于当上女官,而且还是女丞相!
白行之还问过齐云西行不行,要是不行他就改一改,齐云西看完之后点点头,“没问题,这本书一定会让女子爱不释手。”
还有武林江湖,快意恩仇,东西太多,不止要写大纲,还要写一些细纲进行补充,把握住大方向,想法太多,只能慢慢来,倒是齐云西提醒他,取一个笔名。
“为什么啊?”白行之不解的看着齐云西。
“这是你的思路大纲,自然要写明思路提供者,而且还是祖师爷,算是金字招牌,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白行之想了想,以后要是出现很多同类型的书,大家也会下意识的选择金字招牌,品牌效应嘛,不愧是他喜欢的人,聪明。
取个什么笔名好呢,这些思路其实都是现代的,也是属于华夏的,那就取一个符合这些特征的名字好了,嗯....有了。
白行之在大纲最后写下一个名字,熊猫想种花,嘻嘻,非常符合他的形象。琇書蛧
白行之还拉着齐云西让他画了一幅熊猫种花的画,他口述,齐云西动笔,完成了这幅图。他还开玩笑的跟齐云西说,这就是传说中随着蚩尤征战南北的坐骑—食铁兽。
齐云西挑眉,他记得他好像在某个地方见过这种动物,凶猛异常,没想到还有这个缘故,不过齐云西听完也没打算去弄一只回来养着,不仅费时费力,搞不好还要赔上性命,不值当。
弄完笔名和画,白行之又开始完善故事的细纲这些东西,没想到随随便便一写就直接到子时了,夜黑风高,可以去找首饰铺老板了。
白行之第一次穿夜行衣,开心的不行,齐云西看着他的脸,没忍住,凑上去亲了好一会。
齐云西带着白行之熟门熟路的找到首饰铺老板的家,没敲门,直接就翻墙进去了,把首饰店老板吓了一跳。
老板看见他们来了,似乎松了一口气,但说出来的话,却跟白天相反。
“你们走吧,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是怕害了我们?”在离开老板铺子的时候,暗卫还在监督他们,自然把他们的对话也告诉齐云西了,顺便还把老板也调查了一翻。
“唉,你们走吧,别管了。”老板摇摇头,不在多言。
齐云西在怀里一捞,直接拿出巡抚大使的官牌,往老头手里一扔,“你先看看,在想想说不说。”
老板拿着官牌一看,眼睛惊讶的瞪大,“你...你是巡抚?”
齐云西点点头,老板看了看两人,一咬牙,说就说吧,要是信错了人,就是他的命了。
老板带着两人进了房间,给两人到了茶,才坐下,开始说起这个县城的事情。
老板叫丁泰宁,妻子已经过世,只有一个女儿叫张乐之,跟随母姓,老板本来是江都郡一户富户家小妾的孩子,他不喜欢那个家,在母亲死后,他那个父亲想让他娶另一家富商小妾的孩子,他不愿意,被打的半死,还跟父亲顶嘴,最后他利用他那个想要赶他走的大哥,让他父亲写了断亲书,脱离了出来。
他来到乡宁县,自己盘下了首饰铺,做起了生意,他脑子聪明,很会做生意,很快就成了这里的富商,因为经常与云江郡的商户打交道,他自己也喜欢上了云江郡商户张家的女儿张念安,两人很快就结了婚,生下了女儿张乐之。
可惜他妻子张念安在张乐之十二岁那年就去世了,他也不续弦,一心一意抚养女儿长大,女儿性情开朗活泼,生得貌美,后来嫁给了云江郡苏家的嫡孙苏鸿文。
苏鸿文文采斐然,进京之后成绩不错,进了礼部任职,女儿也跟着去了,还想把他也接过去,但是他不想去,女儿没劝动,就留了不少人照顾他。
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安然无恙的在这里开铺子,没被挤兑走,其他几家的铺子,基本也是有点关系的,不然早就关门大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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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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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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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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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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