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娘是吃什么吐什么,每天吐的天昏地暗床都下来,而林乐心是面色红润,能吃能睡,丝毫没有半分不适。
景雍贺时隔二十年重为人父,遇到的又是这般娇气的媳妇、闹腾的孩子,自是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
反观景烁,一边给自家媳妇剥桔子,一边落井下石道:“老爹呀,你儿子可不如我儿子听话啊。”
惹来景雍贺的怒目,林乐心忙取了一瓣桔子塞他嘴里,让他少说话,“你怎么知道就是儿子?万一咱们生的是女儿怎么办?”
嘶,好酸。
景烁苦着脸将酸桔子吞了下去,“老天保佑千万要生儿子,如果生个女儿她不听话,我可下不去手揍她。”
“便是男孩子,犯了错你也该耐心教育,怎么能揍他?”景雍贺竖起眉毛,为未出世的孙子抱不平。
“不打不成才,对吧,阿姐。”景烁抢过林乐心手里的桔子丢到一边,重又剥了一个,尝过后才递给她,“这个甜。”
景雍贺瞧着琴瑟和谐的小夫妇,有些羡慕道:“三娘这般难受,是不是我对她不够好?”
就像是他从来不会像景烁这般仔细周到,他劝人吃桔子,就是整盘递过去劝她吃,而景烁却是剥了皮,连白色丝络都给自个媳妇挑拣干净。
景烁剥桔子的手顿了一下,抬眼看到老父亲茫然的脸,不由觉得好笑,却难得正经道:“老爹,你自小锦衣玉食,事事都有别人为你设想周到,你连茶水的温度都是别人帮你晾好,自然想不到给人吃桔子要剥皮的事。可是你对人好,却是真心实意,我们知道,三娘她也知道。”
面对逆子的偶尔温情,景雍贺还有些不适应,却还是鼓足勇气问道:“烁儿,你会不会伤心?或是对我失望?”
“当然啦。”景烁毫不客气道:“想想从此以后我都不再是你唯一疼爱的儿子,我当然会伤心。”
“我……”景雍贺握紧了手,不知要怎么辩解。
还是景烁继续道:“我虽然有点伤心,却也说不上失落。”他握住了林乐心的手,真诚道:“我现在很开心,我也希望老爹你也能美满。”
景雍贺握紧的双手握得更紧,声音带了几分沙哑,“我没想过我这把年纪还会有孩子,可是听大夫说时,我心里却是高兴的。我没能看着你从呀呀学语的小娃娃长成翩翩少年,心里总是有些遗憾。”他望着景烁,诚实的坦白着自己的心声,却不知景烁是否能懂。Χiυmъ.cοΜ
然而他那个总是跟他呛声的儿子,这一刻却用无比温柔的声音劝慰他,“生活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弥补遗憾,我为你高兴。”
景雍贺狼狈的捂住了脸,他何德何能拥有这般贴心懂事的儿子。
当胡三娘终于止住了孕吐,京都发生了三起大事,两起都和护国公府有关。
一是成婚当天逃婚的言小公爷,被他老子五花大绑从云中城捆回了京都。
二是言小公爷回府第二天,他那新娶的媳妇带着刚满三个月的女儿留书出走,护国公府翻遍了京都也没找到她们的一根头发。
为此百姓们很是热议了一番,最后的结论就是:既是怨侣,早早分开也不见得是坏事,毕竟和离后的升平长公主性子温和了许多,现在更是笃信佛法,不再惹事生非,每日施粥行善,终于活成了一国公主的典范。
第三件大事,跟护国公府的那两件事比起来,丝毫也不逊色,明月楼那位一曲清歌值万钱的明月公子,居然被人毒哑了嗓子毁了容。
有幸听过明月公子唱歌的,无不扼腕叹息,怨叹天妒英才。
事实证明老天才没那么无聊,妒忌英才的从来都是人祸,京都府没两天就破了案,只是破案又如何,明月公子被毁掉的嗓子和容貌再也恢复不了。
有痴心的恩客愿意奉养色艺双失的明月公子,他却无声无息的自明月楼后门悄然离去,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不,有人知道的,至少林乐心是知道的。
她望着对面铅华洗尽一身素衣的男子,初见时只觉得他身为男子却一身的脂粉气,而此时明月公子……不,应该叫他季时安才对,褪去了浮华,气质干净清爽的似某个书香门第之家的少爷一般。
他将两页薄薄的银票推到林乐心面前,只说了短短六个字:“如意的赎身钱。”声音暗哑粗糙如破锣一般。
林乐心低头看了一眼银票的金额,即便如意说她的身价比花楼的花娘还高,但季时安的诚意却也令人乍舌,也让她明白至少如意那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并不是她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用不了这么多。”
“她值得。”季时安眼神淡淡,那张极白的脸上布满了大片的红疹,旁人不忍直视,他却神色自若,仿佛还是曾经那个风华绝代的明月公子。
“好。”林乐心也不矫情,收下银票,“我这就让她收拾东西随你离开。”
季时安听到这话却微微怔了怔,他的从容与平静在这一刻有了裂痕,许久才又理好情绪再次开口,“夫人放她离开就好,不必……不必告诉她,是我……是我……”
“如意只是天真,并不是傻,她会猜到的。”林乐心忍不住审视季时安,隐隐察觉到一些事情,或许如意的天真,是因为有人在背后小心的呵护。
“我倒觉得她一直都傻乎乎的。”季时安的眼中闪过稀薄的笑意,粗糙的声音也掩盖不住语气里的宠溺之情。
“既觉得她傻,不把她放在眼前看着,岂能放心?”
季时安眼中的笑意慢慢被苦涩取代,“我不配。”
“配不配要如意自己说。”林乐心起身拿起银票头也不回的离开。
季时安坐在包厢里发了一会儿呆,看着杯中的茶水慢慢变凉,他忍不住苦笑,他竟在某一刻心中升起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那个傻丫头会推门而入,他端起凉茶一饮而尽,似是想浇灭心中那渺茫的希望。
戴好缀有黑纱的斗笠下楼,却见茶楼门口站着一个正搓手哈气的姑娘,望见他时,那姑娘像只活泼的小麻雀蹦蹦跳跳跑到他近前,扬着一张如花笑脸道:“时安,我存了不少钱呢,可以给你买好多好吃的肉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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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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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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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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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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