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心送去好大一只金锁,正式坐实了干母女的身份。
青萝倒没了那一日心如死灰的样子,却也沉默了许多,面对哭闹的小团团总是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仿佛想要亲近,又有些抗拒。
林乐心一向心思细腻,看她的样子多少都猜到一点她的纠结,于是大大方方开口道:“景烁说如果你不想养着团团,就交给我们吧,我们会像对待亲生的孩子一般对待她。”
青萝豁然抬头,一脸震惊,“什……什么?”
林乐心觉得人与人相交,贵在交心,没有隐瞒的必要,便如实说了惊慌失措的言风曾经向景烁寻求建议,不明所以的景烁随便瞎说两句,似乎给了言风逃婚的勇气。
“景烁觉得很抱歉,如果不是他乱说话,言风或许不会逃跑。”
青萝抿了抿唇,最后苦苦一笑,“脚长在自己身上,怎么怪得了旁人呢。”
团团咿咿呀呀的哭,林乐心将她抱了起来,轻轻拍着襁褓,很快团团便不哭泣,张着哈欠依偎在她怀中慢慢睡去,“无论如何都是他有失考量胡乱说话,如果你有别的想法,都不用有所顾虑,我们一定会帮你。”
“我……”青萝望着对面神情闲适,眉宇间一派从容的年轻少妇,“姐姐你就不曾害怕过吗?”
“谁都会害怕。”她想起遇到柴德贵的那一次,还有在晋王府的那一次。
“不,姐姐你不曾害怕过。”青萝摇摇头,“不是说看到一只老鼠、一只虫子的害怕,是对自己境遇的害怕。”
林乐心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青萝问的是关于未来,关于一切不确定的未知,她是否怕过。
她认真想了想,即便有过担心犹豫,可说到害怕却真的没有,因为她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孤孤单单,少时有母亲疼爱,长大后又有景烁在身边陪伴支持,他们给了她面对一切的勇气。
“我就有很多的害怕。”青萝遥望窗外,脂粉未施的素净脸上,挂着淡淡一抹忧思,“姐姐你知道吗?我娘死的时候我只有六岁,还不大明白什么是死亡,我在她渐渐散发异味的尸体旁守了四天,直到邻居婶婶见我们几天没出来,觉得不对劲来我家查看才发现。邻居婶婶照顾了我半个月,帮我料理了我娘的丧事,后来护公爷知道要接我回护国公府,邻居婶婶摸着我的头叮嘱我,要我听话,要我懂事,要我多干活少吃饭,千万别惹人嫌弃。”
想起这般心酸旧事,她居然还笑了一下,才继续道:“我六岁到护国公府,心中装满了忧虑,我从来没见过这般奢华的府邸,也没见过似夫人这般和和气气的婶婶,还有……还有像风少爷这般干净好看的小哥哥,国公府美好的像是梦一般,我好怕会有那么一天他们送我离开。我拒绝了夫人要收我为义女的提议,我记得邻居婶婶的叮嘱,我少吃饭多干活,只盼着能长长久久的呆在这里。”
林乐心是懂她的,懂她这样懂事,这样小心翼翼害怕被抛弃,她曾在景烁身上也看到过。
她拍拍青萝的肩膀,“都过去了。”
然而青萝难得想要与人谈心,她停了停说下去,“风少爷那般尊贵又英俊的少年,我是不敢肖想的,我知道自己身份低微配不上他。”说到这里她闭上眼缓了缓神,然后才又道:“这个孩子只是一场意外,我们都不想的。”琇書蛧
还是没忍住,眼泪掉下来,“那段时间夫人风寒刚愈,却是夜咳不止,那天晚上我看夫人咳得睡不着觉,就去取枇杷叶煮水,却遇到了风少爷,我以为他喝醉了,便想扶他回房,可是……明明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被伤害的却只明我?”
她哭得泣不成声,“姐姐,我不想风少爷见我如洪水猛兽一般。”
林乐心由着她发泄一般的哭泣,直到她哭得累了,才问她:“那你想如何呢?”
“我……”青萝将目光移向小小的襁袍,望着睡得无知无觉的女儿,“我想离开护国公府。”这一句话说出口,她瞬间轻松了不少,“这里从来都不属于我。”
护国公府明媒正娶的少夫人说要离开,这是怎样的惊世骇俗?林乐心却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她低头看着睡着香甜安稳的团团,语气平常道:“你想去哪里?都有哪些打算?”仿佛青萝说的不是要离开护国公府,而是出门游湖赏花一般。
“不知道。”青萝诚实的摇摇头,“只想着先离开,到处走走看看,去寻找新的打算。”
“也好。”林乐心点点头,“如果路途不便,就将团团交给我,我一定会好好待她。”
林乐心的态度让青萝觉得安心,便也直率的问出心底困扰自己的疑问,“姐姐,你会不会觉得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在常人的认知里,母亲是要为孩子牺牲自己的。
这个问题让林乐心也怔住了,她仔细想了想后才道:“我觉得你首先是你自己,然后才是旁人的女儿、妻子或母亲。”
青萝眼神晶亮,“姐姐你真的了不起。”
“我吗?”林乐心笑着摇摇头,“真正了不起的是我阿娘,她独自将我抚养长大,教我做人的道理,教我谋生的技能,她从没有因为没有男人而自怨自艾,是她教会了我不要因为不值得的人或事而伤心难过。”或许阿娘并没有做到不为穆南彦伤心,但她却将这份自尊自爱自强传承给了自己。
这一番话让青萝蒙昧的脑中宛若划过一道耀目闪电,她终于明白自己与林乐心不同,她曾以为林乐心的底气是景烁给的,是东明侯府给的,有着他们的支持和宠爱,她才能这般从容不迫,可直到此时她才明白,景烁愿意给,只是因为林乐心她值得。
“我懂了。”她抱过熟睡中的女儿,“姐姐,我要做个会让团团骄傲的母亲。”
门外站立了许久的言夫人无声的叹口气,扶着丫鬟的手默默离开,临走前吩咐道:“别说我来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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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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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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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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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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