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都在打探张毅的消息,可没有人见过张毅。
刘乾今年十八岁,比张毅大三岁,但他内心却十分地敬重张毅。
不仅仅因为张毅击杀了鲜卑大将匹喽托,也不仅仅因为张毅在坞堡内带自己一起杀敌。
更不只是因为张毅为了掩护大家逃离,而义无反顾地带人殿后杀敌。
说实话,刘乾是个自视甚高之人,会敬重一个人并不容易。
他的理想是,有朝一日能够封侯拜相。
让那些庸人看看什么才是天之骄子。
那些人是谁?
坞堡里那帮已经死掉的蠢材。
那几个拥有嫡亲血统的猪头脑袋。
还有那些看不起自己的姨娘们。
那些整天争风吃醋,为了谁的簪子更漂亮而争得头破血流的家伙。
刘乾作为家中的庶长子,因生母的身份卑贱,他得一直在这群猪中间忍受他们的欺辱。
他见到这些姨娘的孩子们,要像其他奴婢一样低声下气地伺候。
而且,他还得管那个每天只知道吃,肥得都流出脓油,跟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女人叫阿母。
更可恶的是,那女人看到他喜欢读书后,就故意一天到晚把他呼来喝去地干活,不让他有片刻的空闲时间。
刘乾知道,那女人是因为她那傻儿子不争气,所以看到别人比他儿子更优秀、更努力就来气。
因此刘乾也只能忍辱负重,努力把大娘安排的那些琐事做好。
然后在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借着火把的光亮躲在角落偷偷看书。
可是那女人实在是可恶至极。
就连晚上借着火把光亮偷偷看书也被视为忤逆。
竟然一连在堡主面前说他刘乾好吃懒做,一直浪费家里钱粮。
堡主哪有时间理会一个庶子的事,也不调查也不询问,直接把刘乾丢到三侯乡看管耕种那些家族私地。
在三侯乡生活的日子,他感觉自己的天都塌下来了。
以前在坞堡内,他还有办法弄到书来看。
可是到了三侯乡,他连书的影子都见不到。
而且他为了养活自己,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农活,只能像闾里的其他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不会当一辈子的农民!
在田地里日复一日的劳作,绝对不是我刘乾的归宿。
刚到三侯乡的那段日子,他原本也还有这样的志气。
可是随着他在乡里生活了几年,他才可悲的发现,如果没有其他机遇,他这辈子都只能在这田里劳作。
虽然不甘心,但一副巨大无形的枷锁,已经牢牢地限定了他的生存范围。
他本已渐渐心灰意冷,每天过得行尸走肉一般。
直到看到了张毅。
不是那个三天两头就在闾里四处闯祸的家伙。
也不是那个父母健在,整天无忧无虑、没心没肺到处瞎逛的家伙。
而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不知道什么叫失败的家伙。
为了养活家人,那家伙敢于冲破那堵无形的墙。
为了达成目标,那家伙敢于独自深入危险的地方。wWW.ΧìǔΜЬ.CǒΜ
从那时开始,刘乾就已经在默默注视着,这个跟周围人大不相同的家伙。
自从看到这家伙一天天变强,刘乾心底熄灭已久的灰烬,又开始慢慢有了温度。
当这家伙二话不说直冲敌人大营时,刘乾内心的灰烬终于重新燃起熊熊烈火。
因此,他跟着张毅的背影杀去,他发现,跟着这家伙一起冲,自己竟然活过来了。
当看到张毅举着敌将头颅的那刻,刘乾激动得热泪盈眶。
那一刻,他心里突然有了一个非常兴奋的念头。
他这辈子心甘情愿视张毅为主,愿意一辈子追随其身后。
只要能跟着张毅,他就算为其上刀山下火海也愿意。
他想,那些愿意尊称张毅为少主公的人,应该也都是跟他一样的感觉。
其实在他的心里面,已经默默在称呼张毅为自己的主公。
可惜,张毅回归三侯乡埋葬鲁良后,就搬到马邑县去生活。
刘乾因为没办法跟着去,心里郁郁寡欢了一段日子。
三天前,当他在马厩再次看到张毅瞬间,他其实已经哭了。
只是张毅并不知道,还以为他是被烟熏的,还帮他把身上的火给拍灭。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看到全副武装的张毅出现,刘乾便已经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因此,当张毅将手中宝刀交于他手时,他激动得差点握不住刀柄。
幸好没把刀弄掉地上,要不然就辜负了张毅对自己的这份信任。
后来,又被张毅选为队率的瞬间,刘乾感觉自己的人生非常幸运。
找到值得自己追随的主公,并且还受到主公的极大信任。
原以为接下来会顺利跟随张毅一起返回马邑县城。
可是张毅却为了掩护乡民逃离,自己带人去后方断后。
若不是张毅委托他带领管理其他乡兵,他一定会跟着张毅一起去断后。
现在三天过去,张毅音信全无,这让刘乾的内心好不煎熬。
他甚至恨苍天为何如此对他,好不容易找到愿意追随的主公,却总是要让他跟主公分离。
刘乾是坚相着张毅还活着的,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办法回到马邑县城。
没有获得张毅的任何消息,刘乾心情确实感觉很低落,但他并没让自己完全沉浸其中。
他还有张毅吩咐的事情要做好。
那些三侯乡自发投军的乡兵,他要照顾好那些乡兵。
等到张毅回来之后,他刘乾要将这些乡兵一个不少地交还给主公。
而现在,一场大战即将开始。
鲜卑人的大军已经集结在马邑县城周围。
马邑城东、西、北三门皆被鲜卑人军队封锁,只在南门安排了少量兵马。
刘乾清楚敌人为何只包围三面,却留一面没有彻底封锁。
这只不过是敌人想诱使县令放弃整座县城,从南门突围的小伎俩罢了。
还好马邑县令是个有骨气之人,面对敌人十倍于己的兵力,到现在都还在积极进行守城部署。
然而那个县尉却是让刘乾有些失望。
这人没什么谋略,表面看似大义,实则是个自私自利之人。
从他之前不顾三侯乡乡民的安危,独自带着材官回到马邑县城就知道了。
因此张毅亲自带人断后之举,更是让刘乾对他的好感和忠诚大大提升。
为了不辜负张毅的厚望,刘乾暗暗发誓,要把张毅交给他的乡兵们都带好。
一定会领着这帮家伙在大战中给张毅打响名号。
并且一定要让他们都从这场大战存活下来。
所以,这几天他除了探寻张毅的信息,还一直让乡兵们努力去操练。
这还得多谢那个叫罗虎的家伙。
要不是罗虎帮忙,光靠刘乾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如何操练大家才好。
他虽然有头脑,但他毕竟属于战场上的新人。
操练这些,自然是让有经验的人来更好。
然后,罗虎私下里就跟刘乾交流不少,帮着刘乾熟悉县尉营的训练方式。
刘乾也学得很快,罗虎教他的,他都能很快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乡兵们也都很服刘乾的管理。
因为三天前在保护乡民时,他们已经见识过刘乾的指挥能力和作战实力。
若说刘乾有什么不好,那就是他总板着个脸,一副生人免近的态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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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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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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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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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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