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游园诗会如期举行,这连绵许久的阴雨终于不再下了,临近傍晚,水月河上灯船巡游,河流两岸灯火通明,诗会举行三天,期间姑苏城暂无宵禁,热闹非凡。

  此时的水月桥旁的东街巷子人头涌动,吃完晚饭不久便早早的来了,人们从各家各户走出来,以水月河,春秋船坞为中心,绵延到春水游园之中。

  路上满是花灯,行街之上小商小贩高声叫嚷着,街上有舞龙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路边也有杂耍卖艺兼卖大力丸的江湖走客,舞枪弄棒,卖力非凡,使人连连叫好。

  青楼妓院自然也在这一行列,时不时从水边传来招揽客人的渺渺歌声,锦瑟琴弦,平平仄仄。

  方方家则是兵分两路,一行人随着老太爷去了春秋船坞,另一行人随着二婶去了春水园林。

  二者有些不同,春秋船坞是大家之所,聚集了姑苏城内的各门大家,其中诗词歌赋定然不凡,多的是一些文官老儒,吟诗作对。

  远边天色微微暗了起来,两辆马车从方府前门而出,直奔城东的春水船坞,自然是老太爷与二叔几人,凡是被二婶挑出诗集的子弟,全跟去了,自然是长长见识。

  到了地方,大厅之中早已落座的七七八八,关于今年方家能来,众人心中很是好奇,早已经落座的司马老爷子挥挥手,示意方老太爷来此。

  “老伙计怎么现在才来?”

  “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

  司马老爷子盘腿而坐,一旁的桌台上早已经摆好了各色水果美酒,身后的司马家子弟,正传阅着先前出炉的诗词,今日的文风有些不同,少了一份肃杀之气,反而多了一份温婉。

  多半是这些年的国策有关,诗词之道,源远流长,早在前朝,诗词歌赋就已经在江南流行,又经过了百来年的发展,如今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从先前的诗歌到如今的诗词,甚至小说杂曲也得到了很多进步。

  尤其是和平的近些年中,作为诗词歌赋盛行的江南,才子佳人数不胜数,其中更是有文官一脉的大力扶持,每年的诗会,所作新诗,不下百首,这对青楼歌姬不乏是一件好事。

  作诗也是一种提升名气的方法,争的自然是江南第一才子的名号,云梦国重文尚武,这是近些年达成的国策,相比较那些修炼天才,资质稍弱一些的弟子,便选择了这一条路,若是诗文好,总归能扳回一句。

  其背后仍然是两大势力之间的较量,是文武之争,争的也不止这一点,文官一脉想着一方面用诗词打压武将一脉,另一方面潜心修炼,想着从武力上也争上一争。

  文官这样想,武将自然也是这样想,所以以武将为代表的方家刚进入船坞,便引来了所有人的目光。

  今夜的第一首诗已经作出,是司马家的司马言起了一个开头,是以春水为题,说的是男女情爱之事,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形式,诗文不算惊艳,抛砖引玉之属。

  此刻正在供人传阅,作诗讲究开头与压轴,即便是手中有佳作,这些个儒家门生也不会早早的丢出,如今才是刚开始,并没有到最后的决赛,每个人的手中至少有两到三首诗词压在手中,当作压箱底。琇書蛧

  司马老爷子为方老天爷要来一张纸卷,放在了他的面前:“抛砖引玉之属,看来今年的魁首又是赵、周两家了!”

  方老太爷看了一下诗词,心中大致明了,这首春江水属于中等,而自家子孙的诗词他大致看了一眼,显然比这更不尽人意,不免的苦笑两声。

  叹了一口气,自嘲道:“这等作品算砖的话,那我方家岂不是瓦砾都不算!”

  司马老爷子淡然一笑:“你方家是武将世家,若是族内弟子诗词同样不凡,还让不让他们文官世家活了,还不得憋屈死!”

  夜色在这气氛中不断转浓,月上中天,诗词如同雨后的春笋,始终围绕着赵、周两家,以及一些路过的才子,小家族的人也在其中,毕竟,若是在这个时候一鸣惊人,获得好的口碑,积攒了名气,往后的仕途自然平步青云。

  夜色逐渐降临,月亮高高挂起,姑苏城内的气氛还在不断变得热烈。

  方家大院中一众人早早准备,自然由二婶带队,上马车之前,小雨欣吵闹着要和小妮子同坐一船,小兰要照顾小丫头,不得已挤进了方泽的那一辆马车。

  方泽不出意外的将就在二婶的马车中。

  方家到春水园林有些距离,一刻钟的路程,如今街上拥挤,多半要绕道园林的后方,增加一刻钟的时间。

  一路而来,马车外晃动的是无数热闹的火光,掀开帘子朝外望去,即便是平日里安静的道路,如今也是热闹非凡,绕过水月桥的时候,水中画舫如同游龙般,船中更是有管弦丝乐,声声入耳。

  早在临近水月桥的时候,人头涌动的桥面上,早已经有一辆不知情的马车如同陷入泥浆一般,被人群围堵的水泄不通。

  马车内时不时传来凉风,二婶止不住的打了一喷嚏,尽管很小声,可还是引来了方泽的察觉。

  见人看过来,二婶有些羞赧,有些不敢看方泽,一是因为前两天的那首词,词中文字,实在有些不堪入目,若是方泽真有此情愫,自当是她这个当婶婶的过错。

  方泽轻声说道:“婶婶不会是感染风寒了吧?”

  “没……没事情的,多半是昨天闷热,幼儿她又喜欢蹬被子,可能受了一些冻,不打紧!”

  关于诗词的事情,二婶也不好开口,只是马车内的气氛有些尴尬,先前换马车的时候,二婶本想着去前面的马车,把小兰留下来,又怕有些刻意,就留下了,如今这局面颇有些不堪,紧张的她额头不由的渗出汗水来。

  方泽倒是没有留意这些,只是默默的拉上了马车的帘子,随着夜色渐黑,马车内逐渐阴暗了下来,隐约能听到二婶粗缓的呼吸声,想必是真的惹了风寒。

  忽然从马车外传来一阵嘶鸣,一个身影突兀的出现在马车前,架马的家丁脸色煞白,猛的拉紧马缰,死命的用力拽,马头高高扬起,身后的轿子自然受到了不小的波及。

  一个失重,二婶毫无防备的向着前面跌去,一只手下意识的抓向了方泽。

  方泽同时觉察到了状况,身形快速扭动,一只脚伸出抵在了车内一角,身体随着惯性向着身侧砸去,另一只手同时抓向轿子的顶部,这才稳住身形。

  谁料二婶‘啊’的一声砸了过来,眼见就要砸出去,方泽另一手伸出,揽过对方的胸前,用力拉到了自己的怀中,一股桂花夹杂着奶香扑面而来,二婶一声‘嘤咛’。

  方泽这才感觉手中一软,忙的松开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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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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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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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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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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