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九洲忽然想到一个办法。
招募雇佣兵。
雇佣兵并不是现代战争才有的说法,在古代早有流行。
西汉末年,王莽用不正当手段篡夺帝位。刘秀拉着上谷太守耿况之子耿弇、渔阳太守彭宠及时入股,为他招募了四千幽州突骑。
在巨鹿之战中,凭借幽州突骑的强大冲击力,刘秀反败为胜,一举击败王莽军。
三国时期,诸葛亮平定南蛮之后,发现南蛮士兵意志坚定,悍勇无畏,随着战争的结束,这些年轻人陷入失业的窘境,留在当地,不利于社会稳定。
于是诸葛亮想到了一石二鸟的计策,他以官职为诱饵,动员当地豪强出钱,募集了一万名蛮族士兵。
还有什么北府兵、朵颜三卫、关宁铁骑等等。
想到正好近来许多商人来到盘天府,而且他们也想改变自己的地位。
若是靠培养后代参加科考的方式,绝大多数商贾都没法改变士农工商社会制度的阶级差距。
若是有个机会能够直接当官,这些商贾肯定愿意出重金来购得。
等退朝后,唐九洲在养心殿召见了负责写文书的典簿王曾,还有新上任的影尉郭得高。
“就这么写,商人若要买官,一千士卒从九品,两千士卒正九品。并且规定,这些招募的士卒,阎州本地人不得超过三成。”
像从九品,正九品这些官,职责并不大。比如从九品的衙门掌管文书的孔目、刑部监狱里的司狱、维护治安的巡检等。还有正九品的钦天监监侯、司书、县主薄、把总等。
别看这些官小,但手头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权利。
对于商人来说,只要混个官职,那就是官爷,也不至于被莫名其妙欺负。
等典簿将这些话记录下来后,就先告辞,找人将告示多抄一些,然后送到阎州其它几城张贴。
看到典簿走后,郭得高才走进养心殿。
“臣郭得高拜见大王!”
“这里是养心殿,不是太尊殿,不用这么讲礼。”
郭得高干巴巴笑道:“臣还是第一次进王府,所以不太懂规矩,请大王恕罪。”
“我刚说不用这么讲礼,怎么又这么客套起来。”唐九洲手中盘着核桃,又继续说道,“我让你担任影尉,你有什么想法?”
“诚惶诚恐,担心辜负大王的信任,但又有点小窃喜。”
哈哈哈——
唐九洲仰头笑道,“升官了当然窃喜,但我不是让你舒舒服服当影尉,而是让你整治整个影司。
之前的那个影尉,我觉得他能力不够,所以才导致了矽和城内应时走漏了消息,让那些影探和义士遇害。
现在我们和高丽国已经处于交战状态,迟早还会打起来。若是能让高丽人和我们正面交战,我们还能避开岐山易守难攻的地形,那样我们的优势会更大。
可是如何让岐山的高丽守军出来,这就得你们影司出力,看能否策反岐山守军内部的将领。同时还要派遣影探深入高丽境内,打探高丽国的情况。”
郭得高很认真的听完后,低头沉思,随后抬起头来。
“我可以从高丽俘虏军那儿打听关于岐山守军的情况,到时候再派人潜入岐山高丽守军之中,找机会策反里边的人。”
“如何潜入?”唐九洲问道。
“高丽军五人为一伍,只要买通其中一个伍长,再把那五个士卒给替换掉,上头只认伍长不认兵,不会发现有问题。
再加上岐山成了高丽国二皇子和三皇子争战功的地方,双方都派遣了人,许多士卒彼此之间不认识也正常,所以不会发现有五位生面孔。”琇書蛧
郭得高能这么快就思考出对策,暂不论可行度如何,就说这快速思考能力,是影探必须有的,否则当间谍时就很容易露馅。
到时候郭得高还得先从之前策反的俘虏军中挑选合适人选,不然语言不通,自然也会露馅。
高丽刚吃了败仗,肯定需要时间进行调整。古代打仗不是说打就打,从做决策,到传达指令,再到正式进军,可能就要好几个月的时间。
正好,现在唐九洲需要时间调整,以及研究跨越时代的神兵利器——火器。
在明代时期,火铳适用得比较多,是世界最早的金属射击火器。发明于元代,由南宋突火枪演变而来,在明代发扬光大。
总之,倘若在后面跟高丽军大战之前,将火铳发明出来,并且大规模生产后,培养一支神机营,那定能打得高丽棒子人仰马翻,措手不及,叫爸爸。
唐九洲上一世在部队待过多年,对枪械非常熟悉。虽然古代的火器跟现代枪械很不一样,但是稍作改良,还是能够发明出来。
等郭得高走后,唐九洲就把自己关在养心殿,好好研究如何制造火铳。
最开始的火器并不是用金属,而是用粗竹筒作为枪身,内部装填火药与子窠。
所谓子窠就是铁砂、碎瓷片、石子、火药等混合物,可以理解为霰弹枪鼻祖。
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胀的部分是火药室,外壁上有一点火小孔。点燃后,射程大约百米左右,但是精准度很难控制,而且竹子使用几次后就会炸膛,所以实战性并不好。
唐九洲若要做,肯定是做用金属作为枪身的火铳。
这种火铳的优势很明显,不易炸裂,且能够适应因火药性能的改良和装药量的增多而增加的膛压。
而且金属的话,可以统一规格铸造,到时候只要研究出最合适的火药填充量,就能达到最好效果的精准度。
只要火铳能够研制出来,进阶版的大炮也能够做出来。
到时候作为攻城工具,让铁坊司研究出最佳能够承受大剂量火药威力的合金,就能做出大炮来。
想到这儿,唐九洲已经按捺不住兴奋。
老子有了意大利炮,小小高丽棒子躲在岐山又如何?
老子一炮让你们知道,什么叫时代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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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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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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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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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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