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华正骑着一匹通体玄色的乌骓骏马。
它的颈上的鬃毛像狮子般披散着,尾巴像风中芦苇那般飘扬。
他穿着绣着金丝的玄色衣袍,坐在马背上悠哉悠哉地看着绿油油仿佛阶梯般的稻田。
现在已有许多人在田中栽秧,戴着草帽,卷起裤腿,身上沾满了泥巴。
这里的人很辛勤,他们不愿等到夏季,现在只有二月初,他们就已开始劳作。
他骑马看着萌芽的万物,埂上的稚嫩得像是婴儿般的春草。
朝食,那些野花野草上还带着些潮湿的露水。
严华身后负着一把剑,一把檀木剑鞘,镶着七颗颜色迥异的宝石的剑。
剑长三尺,剑柄是用红木锻造,只是在他不断的摩挲下早已变得暗沉。
这并不是一把宝剑,在他记忆中不知有多少把剑比它锋利,比它精美。
只是它已陪了他十年,这把剑杀人无算,每次在紧要关头,他使用这把剑总是能逢凶化吉。
他曾听一人说过,对剑客来说,剑就是手臂的延续,而这把剑早就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
中洲有一绝顶,五仙宗,十二派,三十六堂,他就是隶属于三十六堂的清剑堂。
堂有九舵,散于中洲各地,每舵有一位舵主,三位副舵主,他就是其中一位副舵主沈振安手下的一名杀手。
十七岁时,他凭借着悍不畏死的性格受到清剑堂一位打手的赏识,进入了清剑堂。
他兢兢业业地为剑堂做事,不敢有一丝疏忽。在他身边的人多半已经死掉,只有他侥幸存活了下来。
他终于爬到了高位,副舵主手下的三大刺客之一,一人之下,百人之上。
他成为了副舵主眼中的利剑,只要哪里有钉子,他就回去奉命拔除。
他有了金钱,名利,地位,他的生活变得奢靡。
只是人在江湖,生死难料。
他在奉命刺杀一位剑客时,被他一剑刺入了胸膛。
他足足昏迷了三日才醒过来,大夫说,这一剑离他的心脏只有不到三分的距离。
这道伤也给他留下了后遗症,每日都会心口疼痛,他也逐渐对死亡有了畏惧,剑也不再像以往那样具有威力。
沈振安对他说,你在我手底下干了这么多年,也该找个地方养老了。
他给了自己几百两银票,将自己赶出来清剑堂。
出了清剑堂,他想自己该到哪里去?他想起了那棵长着桃花的镇子,十七岁前自己就在那里生活着。
如今自己飞黄腾达,他想要让过往那些瞧不起自己的街坊邻居看看,他们眼中的无赖如今这般尊贵。
路边有一位老者,从田上过来歇着,拿着陶瓷小壶喝水。
严华驱马来到他面前,拉着马辔头,抽出剑,露出冷冽的剑锋,喝道:“喂,老头。”
那老者丢掉陶壶,惊慌地看着他的手中剑,问道:“侠……侠士饶命。”
“桃花镇在哪?”他凶神恶煞地问道。
在他的记忆中,这似乎是最便捷的审问方法。
老者惊慌地下到田里,向东指了指惊惧道:“就……就在东边。”
他满意地收起剑,安然向东边悠悠而去。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那如瀑般的桃花,他牵着马,看着已焕然一新的街道。
十年过去,这里已改变了不少。
恰巧此时路上有一位卖糖葫芦的老者挡住他的道路,他一把将其踹倒,鲜艳的糖葫芦顿时滚落在地,像一颗颗珠子般。
街上的众人纷纷惊恐地让出道路,他牵着乌骓马扫视着那些惊恐的面容,竟没有一个是他熟识的。
桃花镇最好的酒楼是龙凤宝斋,酒楼上挂着一块斗大的红花梨木牌匾,长三尺六寸,宽两尺三寸。
酒楼在一间庭院内,庭院栽着一棵古槐树。琇書網
严华牵着马走进去,他正巧有些饿了。
一旁的小厮忙来替他拉住马绳,被他一脚踹翻了出去,不屑道:“滚。”
那名小厮挣扎着起身,扶着腰,“哎呦”地叫唤起来。
这一脚随是他的随脚一踢,但却蕴有习武之人的劲道。
楼内的客人听到声响,有些好奇地向外看去。
江叶坐在一张桌上,桌上有菜,一盘烤鸭,一罐乌雌鸡汤,一碟贵妃饼,一盘花生米,一坛桑落酒。
桌上坐着三人,江叶,李珠儿,林柔儿。
江叶坐在桌上喝着酒,林柔儿坐在他的对面,左手撑着下颌看着他。
她身着翠绿色长裙,头上戴着翠绿蝴蝶钗,额上贴着桃花花钿。
她笑起来如同花朵般绽放,嘴角还带着温柔的笑意。
她看着门前的骚动,笑问道:“楚公子,不出去看看吗?”
她的声音像是涓涓细流那样轻柔,就像是矫揉造作般,不知是她本身就这样还是在江叶面前极力抑制着自己。
“不必。”江叶轻啜酒杯冷淡开口道。
接着他缓缓起身,道:“珠儿,我们该走了。”
珠儿放下手中爱不释手的林柔儿送给她的手势,有些沮丧地起身。
“公子,不如再坐一坐。”林柔儿有些幽怨地挽留道。
“酒也已喝完,我想也没什么可叙的了。”江叶淡淡道。
林柔儿起身,忙对柜台的一位五旬男子道:“何叔,再上一坛好酒。”
接着她便挽着江叶的衣袖,柔声婉约道:“楚公子,我们这里好酒有的是,只要你留下来。就算喝醉了,不妨在这里住上一夜。”
她的柔软的手扣住他,此刻他轻易就能摆脱,但大多数男人此刻并不会摆脱。
一位美丽的女子这样挽留,又有哪个男子能够拒绝。
所以江叶仍旧坐了下来,不过不是因为林柔儿的挽留,也不是因为她是酒楼老板的女儿,而是因为酒楼门口有一人走了进来。
那人六尺身材,面目刚毅,他的眼睛透露出坚定,不屈,顽强。
他身后负着一把剑,长三尺有余,黄檀木剑鞘,缀有颜色迥异的七颗宝石。
他提着剑,将剑往桌上一拍,大喝道:“将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端上来。”
不多时,一只烤乳猪,一盘盘爆炒凤舌,羊肉,烤鸭,黄焖鱼翅,烧鹿筋,狮子头端了上来。
他几乎是将才倒进肚子里,嘴里嚼得满是荤腥,右手提着一坛酒,往嘴里灌去。
一坛坛美酒被他灌下肚。
他吃了一只烤乳猪,十八盘菜,喝了三坛酒。
吃饱喝足后,他惬意地躺在椅上,打了个饱嗝。
“他好像只猪。”林柔儿悄悄对江叶笑道。
江叶则拿剑柄轻轻敲着桌子,掩盖她的声音。
严华从那边望来,江叶与他对视。
过了许久,两人撇开目光。
“这人是个高手。”严华心中发出惊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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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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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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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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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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