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镜中梦>其四十三功成名就
  夕阳,骏马。

  严华正骑着一匹通体玄色的乌骓骏马。

  它的颈上的鬃毛像狮子般披散着,尾巴像风中芦苇那般飘扬。

  他穿着绣着金丝的玄色衣袍,坐在马背上悠哉悠哉地看着绿油油仿佛阶梯般的稻田。

  现在已有许多人在田中栽秧,戴着草帽,卷起裤腿,身上沾满了泥巴。

  这里的人很辛勤,他们不愿等到夏季,现在只有二月初,他们就已开始劳作。

  他骑马看着萌芽的万物,埂上的稚嫩得像是婴儿般的春草。

  朝食,那些野花野草上还带着些潮湿的露水。

  严华身后负着一把剑,一把檀木剑鞘,镶着七颗颜色迥异的宝石的剑。

  剑长三尺,剑柄是用红木锻造,只是在他不断的摩挲下早已变得暗沉。

  这并不是一把宝剑,在他记忆中不知有多少把剑比它锋利,比它精美。

  只是它已陪了他十年,这把剑杀人无算,每次在紧要关头,他使用这把剑总是能逢凶化吉。

  他曾听一人说过,对剑客来说,剑就是手臂的延续,而这把剑早就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

  中洲有一绝顶,五仙宗,十二派,三十六堂,他就是隶属于三十六堂的清剑堂。

  堂有九舵,散于中洲各地,每舵有一位舵主,三位副舵主,他就是其中一位副舵主沈振安手下的一名杀手。

  十七岁时,他凭借着悍不畏死的性格受到清剑堂一位打手的赏识,进入了清剑堂。

  他兢兢业业地为剑堂做事,不敢有一丝疏忽。在他身边的人多半已经死掉,只有他侥幸存活了下来。

  他终于爬到了高位,副舵主手下的三大刺客之一,一人之下,百人之上。

  他成为了副舵主眼中的利剑,只要哪里有钉子,他就回去奉命拔除。

  他有了金钱,名利,地位,他的生活变得奢靡。

  只是人在江湖,生死难料。

  他在奉命刺杀一位剑客时,被他一剑刺入了胸膛。

  他足足昏迷了三日才醒过来,大夫说,这一剑离他的心脏只有不到三分的距离。

  这道伤也给他留下了后遗症,每日都会心口疼痛,他也逐渐对死亡有了畏惧,剑也不再像以往那样具有威力。

  沈振安对他说,你在我手底下干了这么多年,也该找个地方养老了。

  他给了自己几百两银票,将自己赶出来清剑堂。

  出了清剑堂,他想自己该到哪里去?他想起了那棵长着桃花的镇子,十七岁前自己就在那里生活着。

  如今自己飞黄腾达,他想要让过往那些瞧不起自己的街坊邻居看看,他们眼中的无赖如今这般尊贵。

  路边有一位老者,从田上过来歇着,拿着陶瓷小壶喝水。

  严华驱马来到他面前,拉着马辔头,抽出剑,露出冷冽的剑锋,喝道:“喂,老头。”

  那老者丢掉陶壶,惊慌地看着他的手中剑,问道:“侠……侠士饶命。”

  “桃花镇在哪?”他凶神恶煞地问道。

  在他的记忆中,这似乎是最便捷的审问方法。

  老者惊慌地下到田里,向东指了指惊惧道:“就……就在东边。”

  他满意地收起剑,安然向东边悠悠而去。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那如瀑般的桃花,他牵着马,看着已焕然一新的街道。

  十年过去,这里已改变了不少。

  恰巧此时路上有一位卖糖葫芦的老者挡住他的道路,他一把将其踹倒,鲜艳的糖葫芦顿时滚落在地,像一颗颗珠子般。

  街上的众人纷纷惊恐地让出道路,他牵着乌骓马扫视着那些惊恐的面容,竟没有一个是他熟识的。

  桃花镇最好的酒楼是龙凤宝斋,酒楼上挂着一块斗大的红花梨木牌匾,长三尺六寸,宽两尺三寸。

  酒楼在一间庭院内,庭院栽着一棵古槐树。琇書網

  严华牵着马走进去,他正巧有些饿了。

  一旁的小厮忙来替他拉住马绳,被他一脚踹翻了出去,不屑道:“滚。”

  那名小厮挣扎着起身,扶着腰,“哎呦”地叫唤起来。

  这一脚随是他的随脚一踢,但却蕴有习武之人的劲道。

  楼内的客人听到声响,有些好奇地向外看去。

  江叶坐在一张桌上,桌上有菜,一盘烤鸭,一罐乌雌鸡汤,一碟贵妃饼,一盘花生米,一坛桑落酒。

  桌上坐着三人,江叶,李珠儿,林柔儿。

  江叶坐在桌上喝着酒,林柔儿坐在他的对面,左手撑着下颌看着他。

  她身着翠绿色长裙,头上戴着翠绿蝴蝶钗,额上贴着桃花花钿。

  她笑起来如同花朵般绽放,嘴角还带着温柔的笑意。

  她看着门前的骚动,笑问道:“楚公子,不出去看看吗?”

  她的声音像是涓涓细流那样轻柔,就像是矫揉造作般,不知是她本身就这样还是在江叶面前极力抑制着自己。

  “不必。”江叶轻啜酒杯冷淡开口道。

  接着他缓缓起身,道:“珠儿,我们该走了。”

  珠儿放下手中爱不释手的林柔儿送给她的手势,有些沮丧地起身。

  “公子,不如再坐一坐。”林柔儿有些幽怨地挽留道。

  “酒也已喝完,我想也没什么可叙的了。”江叶淡淡道。

  林柔儿起身,忙对柜台的一位五旬男子道:“何叔,再上一坛好酒。”

  接着她便挽着江叶的衣袖,柔声婉约道:“楚公子,我们这里好酒有的是,只要你留下来。就算喝醉了,不妨在这里住上一夜。”

  她的柔软的手扣住他,此刻他轻易就能摆脱,但大多数男人此刻并不会摆脱。

  一位美丽的女子这样挽留,又有哪个男子能够拒绝。

  所以江叶仍旧坐了下来,不过不是因为林柔儿的挽留,也不是因为她是酒楼老板的女儿,而是因为酒楼门口有一人走了进来。

  那人六尺身材,面目刚毅,他的眼睛透露出坚定,不屈,顽强。

  他身后负着一把剑,长三尺有余,黄檀木剑鞘,缀有颜色迥异的七颗宝石。

  他提着剑,将剑往桌上一拍,大喝道:“将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端上来。”

  不多时,一只烤乳猪,一盘盘爆炒凤舌,羊肉,烤鸭,黄焖鱼翅,烧鹿筋,狮子头端了上来。

  他几乎是将才倒进肚子里,嘴里嚼得满是荤腥,右手提着一坛酒,往嘴里灌去。

  一坛坛美酒被他灌下肚。

  他吃了一只烤乳猪,十八盘菜,喝了三坛酒。

  吃饱喝足后,他惬意地躺在椅上,打了个饱嗝。

  “他好像只猪。”林柔儿悄悄对江叶笑道。

  江叶则拿剑柄轻轻敲着桌子,掩盖她的声音。

  严华从那边望来,江叶与他对视。

  过了许久,两人撇开目光。

  “这人是个高手。”严华心中发出惊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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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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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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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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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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