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嘁,去吧!”袁征月说,“你就和这些平头老百姓,一起上什么寒酸的学堂吧!”
然而她话音刚落,就听荀清雨说道:“月月,我不是说过了,你也要去。”
袁征月一愣,一时间竟没能理解,“母亲,我要去哪?”
“你和宗阳、宝珠一起去学堂读书。”荀清雨一字一顿道。
袁征月:“?!”
她的神情有如被雷劈中,五颜六色的,甚至比被雷劈中还要精彩。
“您在开玩笑吧,”袁征月都要吓傻了,“您是真的想让我去,不是在说着玩的?”
如果说,先前荀清雨对此还有一丝犹疑,现在却是全然没有了。
去,必须得去!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月月的未来!
这沈宝珠和晏云倾,一定不是常人!
“月月,我是为你好,你一定要去。”
此事对袁征月来说,却是足以让她觉得天崩地裂的大事。
在这么一个小破县城里上学堂,天,将来回到京城说起来,她都觉得丢人!
她的小姐妹一定会笑话她的!
“母亲!我不去!”袁征月的哭声比方才比输了还要惨烈,她指着沈宝珠说道,“我怎么能和她一起呢,她只是个平民!她、她她身边还有个莫名其妙的孩子!”
丫丫挥舞着小手,热情地朝袁征月招着手。
袁征月可不愿与这些人为伍。
她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中气十足的女声,“什么叫莫名其妙的孩子?这是人家宝珠去人贩子手中救出来的!”
杜雪潇刚从茶馆出来,见沈家小铺热闹得很,就往这边走了。
哪知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在讽刺沈宝珠。
她可不能让沈宝珠这丫头受委屈。
杜雪潇大步走向丫丫,朝她招了招手,“丫丫,你好呀。”
丫丫前几日见过杜雪潇一面,已经记住她了,一见杜雪潇就咯咯直乐。
这是个会给她带许多许多糖果的姨姨,她的记忆可深刻了!
杜雪潇将丫丫抱起来,接着轻蔑地看向袁征月,“你也是女孩,可要记住了,这天下不只是男人的天下,我们女人也可以有一番事业,莫要自己人先欺负自己人!”
袁征月的眼泪被杜雪潇的一通骂堵了回去。
她只能抓住荀清雨的衣摆,试图从母亲这里寻求安慰。
然而荀清雨却赞同地看着杜雪潇,笑道:“你就是杜小姐吧,子怀和我讲了你的事,果然是女中豪杰。”
杜雪潇朝荀清雨微微一笑,算是打过招呼。
荀清雨问道:“不过你说丫丫是……”
“他们村的里长和人贩子勾结在一起,丫丫被她爹娘卖了,是宝珠丫头冒险跟上人贩子,把人救回来的,”杜雪潇怜惜地摸了摸沈宝珠的头,叹气道,“唉,总有人和女娃过不去,偏偏连做娘的都答应,长此以往下去,毁掉的只会是我们自己。”
荀清雨心中惊讶。
这个沈宝珠……竟然挺合她的胃口?
她为何会努力教导袁征月,不就是想让她为女子出口气,想让她告诉其他人,女子不会输给男子吗?
沈宝珠小小年纪,竟然就能把丫丫追回来!还能把她留在身边!
子怀果真是没有欺骗她!
“月月,这一点你要多和宝珠学习,”荀清雨低头说道,“你看,你们女孩子之间,要互帮互助,知道吗?”
袁征月的笑容都要扭曲了。
不是,之前她娘不是这么说的啊?
她娘也很瞧不起这些平头老百姓的啊?
沈宝珠是会下蛊吗?!
怎么她娘都不站在她这边了!
袁征月无声的呐喊全然被无视,荀清雨已经和杜雪潇聊了起来。
“不过沈家这么忙,带着丫丫和柳烟两个丫头,忙得过来吗?”荀清雨说道,“如果你们愿意,倒是可以让丫丫来给月月做个丫鬟。”
赵金枝的眼神立刻变了,“啥?做丫鬟?!”
在她心里,做丫鬟就是给人当牛做马的,丫丫在沈家,吃得好喝得好,还自有,干嘛要去伺候别人!
荀清雨忙说道:“你误会了,月月身边已经有几个丫鬟了,不需要丫丫做事,她过来,顶多是陪月月一起读读书而已。若二人能一起长大,月月将来自然不会亏待她。”
赵金枝板起来的脸这才收了收。
这听起来还差不多!
荀清雨这一安排,对于丫丫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
寻常女子若能做了郡主的陪读丫鬟,那都是祖坟上冒青烟。
但沈宝珠听了,却没有多开心。
她最崇尚的是自由,自然不会想丫丫去做丫鬟。
再说袁征月这性子,万一对丫丫撒气,她可忍不了。琇書蛧
荀清雨却自认为自己安排得很妥当,她也是为了缓和一下与沈宝珠的关系,才能让月月有更多的进步。她笑道:“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当然有了,”杜雪潇笑道,“我还有个更好的法子。”
荀清雨拧起眉,不知杜雪潇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怎么有比这更好的法子?!
沈宝珠同样好奇,“杜姐姐,是什么法子呀?”
“自然是你让我把丫丫带回去养着呀,”杜雪潇叹气道,“你看我孤家寡人的,多寂寞,本来吧,我怕你舍不得丫丫,一直不好意思说,现在清雨都好意思开口了,我还有什么不好说的?”
“你要是乐意,我就把丫丫带回去,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的女儿!”杜雪潇的声音掷地有声,“你也不用担心有人说闲话,谁敢说什么,我就撕烂她的嘴!”
荀清雨:“……”
她怎么好像被内涵了?
她不过是想讨好沈宝珠而已,怎就这么难?!
杜雪潇想收养丫丫这事,沈宝珠倒是没想到。
如果能在杜家长大,有人庇护,又有了身份地位,对于丫丫来说当然是好的。
沈宝珠为难道:“杜姐姐,可是我说的也不做数呀,得看丫丫自己的意思。”
杜雪潇期盼地看向丫丫,“丫丫,你愿意和我生活在一起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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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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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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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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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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