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别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那样的人,世间少有几个。与同学告别之际也就是他回乡报恩之时。早在未读大学之前达鲁伊就已经和乡民签订协议,说的是等到自己顺利大学毕业后,一定会回来报答乡亲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当时要是没有乡民投来善款资助,怎么会有达鲁伊读大学这回事,说不准达鲁伊现在还是和他的老父亲一起种田耕地谋生呢?
达鲁伊个子不高只有区区的一米六二而已,留长发的习惯是在大学时和同学养成的,为此达鲁伊还特意地把头发染成浅白色;稚嫩洁白的面容使得达鲁伊很有女人缘,遗憾的是达鲁伊右侧脸上有一道难以接受的划伤后结成的痂,虽说不上很难看,这确实是对达鲁伊有一定的影响;达鲁伊的穿着打扮也是十分地随意而安,不学着怎么去穿西装打领带的,偏偏喜欢和那些与专业知识毫不相干的事情混在一起,比如像什么钓鱼、果树种植技术、养猪的技术呀,达鲁伊却显得十分在行,他喜欢这样的职业,确切来说达鲁伊喜欢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与都市生活和工作相比之下,达鲁伊更像是一位来自地狱的使者,聪明、幽默、知情理这是在大学期间同学对于达鲁伊最体贴和最确切评价,说真的这和他俊俏稚嫩的面容简直不能相提并论;令人可气就是这样的手指竟然还在钢琴比赛上拿过奖项,这真是一件令人窒息的事情!没有人会相信达鲁伊有这么了不起的才华,同学宁愿相信这是一个错误的结果,也不肯接受这样的事实。现实总是让人羡慕嫉妒的,达鲁伊就是这样一个才华横溢、天赋异禀的男人,要知道那个时候达鲁伊才二十岁一……
二十一岁对于达鲁伊来说真的太年轻、太令人羡慕。大学期间,达鲁伊近乎天赋异禀的存在,刚加入学校文学社不久便早早地当上社长这样的职位,要明白的是这样的成就可不是一个初到的新人可以随随便便就能达到的;随后的日子里达鲁伊一路高歌,可谓是与神同行的存在,年纪轻轻地便取得导师和年级组长高度重视,看起来他这样的成就不低于去年毕业的新学生格路林。对于学校而言他们都是并肩神明的存在,是百年难遇的绝世才人;这份被人们承认的“孤单”是不可一世的骄傲,二十岁这样美好的年纪,人生又有几个?与生独具能力在带来璀璨夺目的熬人的同时也成为达鲁伊最大痛苦,学校里达鲁伊没有一个谈心的朋友,孤独是一位王者独有的气质,是刻在骨子里不可被磨灭的存在。正是因为达鲁伊这份独特一格的孤独,才更加造就他不屈服于平凡的生活。
高傲、怜悯同时具备,痛苦、磨难形影不离。孤独始终离不开达鲁伊,走到哪里它们就跟到哪里?好像自己唯独的影子一样,怎么甩也甩不掉。xǐυmь.℃òm
离别的列车终究还是留不住,回忆是思念的愁,达鲁伊回想起大学期间的美好时光,这真是白驹过隙一般。“啊!这可真是一段愉快的日子。”达鲁伊自言自语地对着坐在对面座位上的女士说道,“要是还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依旧毫不犹豫地选择这段日子度过每一天!”
“哦,是吗?看起来你的读书生活的确过得有滋有味啊!”抱着孩子的妇人朝着达鲁伊竖起拇指,接着继续说道,“那为什么不继续呢?就要离开,”妇人开始为达鲁伊的遭遇感到不值得。
“不是的,我毕业了,今年六月份。”达鲁伊赶紧解向妇女释清楚,说道,“因为毕业我才感到一丝丝的舍不得,就是这样的。”达鲁伊两手一摊,直接和妇女表明态度,就好像一个装不下去的骗子一样。
“是这样啊!毕业了,早一点出来参加工作也好。”妇女喜悦地说道。
“也是的,早一点离开那种地方对于我来说可真的是一种梦寐以求的解脱。”达鲁伊十分无奈地表示道。
“这怎么和你刚才说得话不一样,到底还是舍不得离开,为什么昧着良心说这样的话?”妇女对达鲁伊说出来的话很是怀疑,这简直是语不搭边的说法。
“怎么说呢?是有一点点地憎恨和留恋,”达鲁伊取出背包里存放的矿泉水,抿几口后又接着说道,“四年下来我没有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认识的朋友最多也算得上一群酒囊饭袋,有钱的时候我们可以称兄道弟,等到哪天兜里没有资本了,就是关系破裂的时刻。”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妇女这样的话的确有一点说得严重一些,可事实就是这样,这都是无法避免的。正当达鲁伊还想继续反驳时,妇女抱着孩子慢慢的站起来说道,“看起来要下车,我快要到站了。”妇女说完后便抱着孩子离开原来的座位,提着一个只小手提包晃晃悠悠地走到出口。
妇女抱着孩子下车后,达鲁伊又回到最开始的状态里:匆匆忙忙,孤孤单单。这一切好似昨天或者发生过不久的事情一样,是那么熟悉与亲切,真的等到他们离去的那一刻,心里埋藏的那一份不舍又怎会不可能表现出来呢?没有人可以掩藏心底这份感情。达鲁伊望着窗外的风景,此时此刻已无心去享受这份难得的美景,想着快点回到家乡,快一点见到父母。
列车里总是少不了吵吵闹闹地,那群张大着嘴巴不停地脚蹬座椅的男人竟然还想着要点一杯啤酒来助助兴,也只有那些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的市井小民才会觉得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妥,反过来还想着帮助那群没有教养的男人做事,这样奇奇怪怪的想法最好赶紧消失殆尽,出现在脑海和思维里本身就是一件错误的事情;磕着瓜子愉快地和同事谈天说地女士看起来像是在热内卢淘金者发出横财一般,始终停不下来夸张傲然的姿态,像极了那些获得胜利的淘金者一般,挥舞着手里那一颗璀璨夺目的果实,终于得到应该赋予同等价值的回报,想着下半辈子应该不用忙忙碌碌的生活在一线岗位上,放下那些底层人才会有的顾虑,点上一杯威士忌坐在夕阳无限好的落日的余晖里,静静地感受着这意想不到地“美好时光”。
还未等列车到站,达鲁伊便迫不及待想要看看市区这些年都经历过哪些变化,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期待之中总有一个适合的。回望过往云烟,历历在目。
下车后等待达鲁伊并不是看着眼熟无比的市区景色,更多的是感受到那一种陌生感,没有之前宏伟壮观、高楼林立……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今非昔比。街道两侧早已没有四处叫卖的商贩以及那些烦人的并且难闻的味道,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排一排清秀茂盛的桂花树和香樟树,它们改变街道原本的面貌,使得这儿更像是一处安详住所。
“这儿的变化可真的不得了,”达鲁伊感叹着说道,“要是晚一些回来我怕找不到回去的路。”说完罢,达鲁伊随着依稀可见的记忆慢慢地摸索前进,找寻一条回家的道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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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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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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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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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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