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对方没有为非作歹我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能操控野鬼和僵尸的人。
“你怀疑我没安好心?”
“如果咱俩换位思考相信你也会这么想。”我笑着回道。
“自古以来养鬼一直被视为邪道,不为你们正道人士所容,这个道理我岂能不知。”
“其实我想说的是养鬼有风险入行需谨慎,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谢谢秦老弟的忠告,凭你的本事对付我这种人易如反掌,所以我恳请你先放了那个小鬼儿。”许灵春这么说显然是在求我。
我跟他无冤无仇,不论对方以前做过什么但现在的表现最起码没有引起我的反感和不适。
我当然也不想四面树敌,驱鬼除魔更不是我的专利,除非自己吃饱撑的不想活了。
前提是别让我遇上,否则要么我倒霉,要么你认栽。
“没问题,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的鬼屋可以继续营业但不能再把它们放出来吓人。”
“等回了本钱如何?这期间我保证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我见许灵春是认真的也就没有为难,想当初自己刚来露城的时候又何尝不是这个样子。
这时我缓缓伸开右手随之一团黑气涌出,被我收入掌心的小鬼儿浮现在面前。
许灵春看到这一幕时惊得目瞪口呆,我所展现出的实力已远超乎他的想象。
“小林子还不快说声谢谢,如果不是这位手下留情你可能永远见不到我了。”许灵春说道。
原来这个如同七八岁孩子模样的小鬼儿名叫小林子,刚才吃了苦头已经知晓我的厉害。
“还有个女鬼怎么没见出来?”王二虎问道。
“她叫贞子,如果两位想见我随时让她出来。”
“不用了,我相信你。”我说道。
这时王二虎挪了挪屁股坐在他旁边。
“要说捉鬼我也算个内行,不过养鬼却还是第一次听说,你家祖上这一脉传承了二百多年想必定有诀窍,不妨说来听听权当让我长个见识。”
许灵春一听这话拍着自己脑门无奈说道:“确实有些法门但对我来说那仅是次要的,因为我天生就是招鬼体质。”
“天生招鬼体质?你可别忽悠我!”王二虎一脸不信。
事已至此许灵春也不再隐瞒于是便把自己的经历托盘而出。
他生在一个养鬼世家,从祖上第一代传承至今已有两百多年,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在这一职业上可谓独树一帜。
其实养鬼比捉鬼更难,养鬼可为己用甚至堪比地府里的鬼差。
许灵春之所以选择露城作为落脚地,因为他已经探出此地环境适合养鬼,这正是九幽轮回台所致。
除此之外还得避免被高人发现,在得知我的存在后便选择西郊公园这种偏僻的地方作为根据地。Χiυmъ.cοΜ
养鬼虽然有意想不到的好处,但也随时面临极大的风险,这种行为除了不被正道所容还会遭到天谴。
反观许家传承两百多年依然经久不衰,这绝对算得上奇迹,显然其中必有过人之处。
据我所知这与强大的术法有关,如果要想养鬼就必须拥有控制鬼的方法。
在这个前提下再利用养鬼之术通过长时间炼化抹去野鬼身上的痕迹,只要这样才不会被地府的鬼差轻易发现。
许灵春这一家族也的确是凭借强大的术法达到养鬼无患的境界,但要想达到这种境界至少需要几十年时间。
以他现在的年龄就是累死也无法做到,然而对方不仅成功圈养了两个野鬼而且还有个堪比活人的僵尸做伴儿。
我对此本就有所怀疑,没想到对方直接爆了个猛料出来,说自己是天生招鬼体质。
许灵春的解释是:他这种体质与生俱来,两百多年来家族中只有两个人拥有,另一位就是他的养鬼鼻祖许成龙。
许成龙正是凭借这一天赋通过不断修行和摸索练成养鬼术,从此以后世代传承逐渐发扬光大。
拥有招鬼体质的人对孤魂野鬼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它们会自愿服从此人而永不背叛直到对方死去,那是一种很难用语言形容的神奇魔力。
也就是说这种体质的人根本不需要利用术法就能轻松养鬼。
这对许家来说绝对是天赐良机,然而许灵春却并没有以此为傲反而陷入痛苦之中。
因为这种体质让他从小饱受野鬼纠缠,好在有家族长辈保护才没有受到侵扰。
许灵春拥有特殊的天赋注定要成为家族的继承人,但他对此毫无兴趣甚至愈发反感。
为了逃避责任他在三年前离家出走,从此以后独自踏上江湖路,结果却是吃尽苦头几乎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贞子和小林子其实都是可怜鬼,当时被他身上的魔力所吸引。
许灵春本不想收留奈何两个家伙很会卖惨才得以成全,自那以后他便以开鬼屋之名辗转于各地。
我跟王二虎听了许灵春的经历不免有种同命相连的感觉,好在对方有个完整的家,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的经历跟我俩相比已经幸福多了。
“那个如花你怎么解释?”王二虎问道。
许灵春拥有招鬼体质能收贞子和小林子不在话下,然而如花可是货真价实的僵尸。
你能招鬼难道还能招僵尸吗?
这是王二虎最大的疑惑,其实我对那个名叫如花的僵尸也很感兴趣。
许灵春看着我二人的眼神不由得苦笑起来。
“我能招鬼但绝没有招僵尸的本事,如花是在我离家出走时偷偷跑出来的。”
“如此说来她跟你很有感情了,那为什么刚才却盯着我不放?”
“他平时虽说有点水性杨花但对男人绝不会做出刚才那种疯狂的举动,难道是因为你跟我拥有相似的体质?”
许灵春突如其来的反问把王二虎吓了一跳。
对方的意思是在说:我是招鬼体质,你可能就是招僵尸的体质。
要说其中的原因我比谁都清楚,这只能怪王二虎不懂得珍惜自己被女丧尸活活糟蹋所致。
“别扯淡!照你这么说那个僵尸原本是属于许家的?”王二虎继续问道。
“没错,她不仅属于许家而且还是我们的老祖宗。”
王二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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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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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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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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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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