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上上工都是早上5点就起来感到10点回来吃饭,午休后到了下午2点继续上工,到晚上6点下工。
叶思思的小隔间这段时间更是热的不行,关上门里面就和蒸笼一样。
这段时间,叶思思晚上都是去赵文颉家里吃饭的,今天下了工带了排骨和莲藕准备炖个汤。
赵文颉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不少西瓜,她刚进门就被赵文燕拉着吃西瓜。
“思思姐,快来吃西瓜!”
“好,马上就过去。”叶思思先去厨房把排骨放下,才走过去。
绿皮红壤的西瓜看起来就爽口的很,又被赵文燕在井水里冰过的,吃起来特别的凉快。m.χIùmЬ.CǒM
她一边吃,一边招呼院子里忙碌的赵文颉:“快来,一会儿在弄,今天这西瓜特别甜。”
前些日子下雨,山上采了不少木耳,晾了一天的木耳收起来,野生的木耳运出去能卖不少钱,整个夏天叶思思都在做衣服,他想给她买个缝纫机。
见他还没动静,叶思思端了一牙西瓜走出去,递到赵文颉的嘴边:“尝一口,冰过得特别解暑。”
赵文颉低着头就咬了一口,把外面晒得木耳都收起来才接过她手里的西瓜。
“怎么晒这么多木耳,吃的完吗?”叶思思瞅着他收在笼里的木耳,好奇道。
“那吃的了那么多,这是山里采的木耳,一斤可以卖2-3块。”赵文颉笑着和她解释道。
“真的,那下次我和你一起采。”叶思思当然不缺这一点钱,但是她也知道赵文颉内心是高傲的,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的馈赠的。
“不怕下雨天把你的皮鞋弄脏了。”赵文颉眼睛瞟了一眼她脚上的黑色小皮鞋,这队上能够穿上皮鞋的人,也就知青点的几个女知青,队上的人是舍不得花那价钱去买的。
自己也得多多赚钱,和时晏的那个店生意还算稳定,不过也得搞些新的货源,听说南边很多赚钱的机会,有机会得去试试。
“鞋脏了还能刷,今天的木耳不采明天太阳一晒可就都不见了。”叶思思一点儿也不在意,她更在意的是和赵文颉相处的时光。
“对了,排骨我放在厨房了,切点儿冬瓜晚上炖个冬瓜排骨汤喝。”
“不嫌肉腻了。”赵文颉挑眉看着她。
这个时候大家都爱买肥肉,做出来当然腻的慌,而且这夏天,更是想要吃些清爽的,她难免不爱吃肉。
“我就吃吃冬瓜喝喝汤好了。”她皱了皱鼻子,可是赵文燕要长身体,李玉瑶也得补身子。
“等着,今天给你烧个不腻的汤。”赵文颉没有戳破她的小心思,吃完西瓜就敢她去院子吃乘凉,自己在厨房里熬汤做饭。
叶思思想起来前几天布置给他的日记任务,悄悄的摸进了赵文颉的屋子。
赵文颉的屋子被他收拾的很整齐,床上铺着灰色的粗布床单,打了几个补丁但是洗的非常的干净,房间里也没有一点儿一味。
靠近墙边他放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有几本书被小心的存放着,就是叶思思给他的几本高考书,上面还有一个本子,本子是用白纸裁剪出来,用针线缝定好的。
叶思思走过去,翻开就看到赵文颉写的日记。
7月2日晴
今天是第一天记录日记,写点儿什么呢?
思思说想要参加高考,还会有高考吗?
谁知道呢?
这么多年都没有过高考,怎么可能就突然恢复呢!
不过只要是她喜欢的事情,喜欢的东西,我都会满足她。
……
7月7日阴
睡不着,几天没见她了,特别想她!
日记还没写,她要是知道会不会不高兴,她会不会不喜欢自己。
可是思思不是这样的人,我要不要去知青点看看呢,可是这会儿都晚上10点了,她该是睡了吧!
算了,还是明天在去吧!
7月15日晴
郭叔又给思思送了一件裙子,她是那样多姿多彩的人,有那么多宠她爱她的人,我能够给她什么呢?
思思,我好爱你!
7月21日晴
思思说要检查我的日记,真的不知道写什么?
记一记今天发生的事情吧!她好大胆,竟然让我钻玉米地,可是后来,她有些情绪不对,感觉随时会消失一般,思思,你到底藏了多少的秘密?
……
8月3日阴
又想她了,她这会儿在做什么,有没有想我,明天就可以回去了。
这几天没有自己帮忙,她有没有被累的哭鼻子,真想现在就回去,可是还有些事情没有忙完。
8月5月晴
燕子采了好多的木耳,她说想要还钱买个帽子给思思姐,城里姑娘都有漂亮帽子,她的思思姐也得有。
赵文颉喊她吃饭的时候,看到她坐在床边手里拿着自己平日练习日记的本子,写的时候没觉得什么,这会儿突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随便写写,要不还是不写了吧!写的怪不好的。”赵文颉挠了挠头,自己写成哪个样子,思思是不是对自己很失望啊。
“谁说的,我觉得你写的挺好啊。”叶思思缓和了一下情绪才说道,虽然赵文颉写的都是一些日常的事情,可是每一天都有自己的影子,自己何其有幸得到他如此真爱。
“出去吃饭吧!还得你炒了个小青菜。”赵文颉不想提自己的日记,换了话题。
桌上,冬瓜排骨汤熬得很透烂,上面的浮油被提前撇了撇,一点儿也不油腻,在配上爽口的小青菜,叶思思一下就吃了好几口。
她看到李玉瑶碗里空了,忙取了汤勺给她又乘了一碗。
“李姨,汤要趁热喝才好喝,多喝点儿。”
李玉瑶笑呵呵的接过,又挤眼睛示意赵文颉给自己媳妇乘一碗。
叶思思接过碗却没有喝而是给赵文燕舀了一大块排骨:“燕子也快吃,多点儿才能长肉,才能替你哥分担。”
“谢谢思思姐。”赵文燕含着泪接过,自从思思姐来了她家后,她大哥在不是冷冰冰的模样,她的家里也多了很多的温暖,如今就是肉都能经常吃到,这些都多亏了思思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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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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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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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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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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