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黄雄英穿越大明朝txt下载>第36章 家国情怀!
  刘三吾在原则问题上虽然古板,但是同样深谙为官之道。

  一次,刘三吾陪洪武皇帝垂钓消遣。

  不巧洪武帝钓的都是黄鳝,刘三吾钓的都是鲤鱼。洪武帝满脸不高兴,不冷不热地说:“坦坦翁,为什么你钓鲤鱼,朕钓黄鳝?看来,你比咱高出一筹啊!”

  刘三吾连忙道:“圣明天子只钓龙,臣子钓鲤跳龙门。鲤鱼伴龙昌国运,定有贤臣辅明君。”

  当然这只是个民间故事。

  但这也说明刘三吾为人臣子的智慧,否则他也不能在洪武皇帝身边身居高位十数年,直到后来的南北榜大案,才被发配西北戍边。

  他刚刚这一拜,除了因为真心佩服黄雄英的才学意外,当然还因为黄雄英皇太孙的身份。

  试问,如果换作一个没有身份的普通少年,他刘三吾会吗?

  大概率不会……

  刘三吾算是刚刚皇太孙对他一拜的还礼,同时,也算是向朱元璋传达一个信息。

  相对于皇孙朱允炆和老四朱棣,他站皇太孙朱雄英这边!

  朱元璋看在眼里,自然是心满意足。

  因为就是一向最讲究礼法,最为刻板,也是文官代表的坦坦翁都毫无犹豫的选择他的大孙,大孙朱雄英就是储君之位的最合适人选,没有之一!

  这一点,正好合了朱元璋的心意,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

  燕王朱棣。

  在大孙出现之前,他不是没有考虑过。

  但是现在的朱元璋,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疑虑。

  不过在正式把朱雄英册立为皇太孙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把棘杖上的荆棘全部去掉,再交到大孙的手上。

  他宁愿自己手上沾满鲜血,也不要他大孙手上沾上一丝。

  他希望在他大孙手上的天下,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天下,他希望他的大孙能够成为一名完美的千古圣君!

  可以说,他把原本放在朱标身上的期望,转到了大孙朱雄英的身上……

  “大孙!”

  朱元璋看着黄雄英,脸上的皱纹都化开了:“这些都是你自个想出来的?”

  黄雄英也不能说这都是经过后世验证过的,只好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孙儿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瞎琢磨,只是一些浅见。”

  “浅见?”

  朱元璋轻笑了一声:“你这点浅见呐,怕是满朝文武,先不说能不能说出来,就是敢说的都没有!”

  黄雄英笑道:“爷爷,也不能这么说,孙儿一介布衣,不像满朝文武需要考虑那么多,所以也算是信口开河。”

  “嘿!”

  朱元璋嘿了一声:“你这臭小子还谦虚起来了!要这都算是信口开河,那你认真起来还得了?”

  黄雄英:“……”

  事实上,他确实是想要谦虚。

  因为这改土归流并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后世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总结出来的,他只是在那么多人的智慧之上,稍稍做了总结和转述罢了。

  这一套改土归流的方案,已经经过后世的实践证明,是确实可行,而且是效果显著的,不仅推动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还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治理边疆,版图开拓与巩固的重要政策。

  所以,刘三吾挑不出任何毛病也属正常。

  黄雄英正色道:“爷爷,我想请您帮个忙!”

  朱元璋看了一眼认真的黄雄英,戏谑道:“哟,还真认真起来了,说吧。”

  黄雄英道:“我想请您将这一套改土归流的方案呈给洪武老皇爷,并详细与老皇爷阐述其中利弊,希望老皇爷能够认真考虑,彻底治理西南土司的问题!”

  事实上,土司问题到了朝廷的中后期更加的严重,在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抗日援朝,又加上辽东女真的兴起,使得无法顾及西南,为了保证国内政权稳定,避免多线作战,只能对西南土司更是优待。

  到最后更是导致土司势力过大,尾大不掉,使得最后的大明朝腹背受敌。

  “嗯。”

  朱元璋点了点头,道:“放心吧孩子,咱会如实跟老皇爷说的!”

  随后,黄雄英想了想,再道:“爷爷,这个方案就以您的名义上报,千万不要提及孙儿!”

  朱元璋一愣:

  “为啥?”

  黄雄英回道:“因为孙儿暂时还不想引起朝廷的注意。”

  朱元璋微眯起眼睛,看着黄雄英:“可是这是你想出来的,咱可不能吞没了你的功劳!”

  “不是这样的,爷爷。”

  黄雄英摇了摇头:“孙儿说出这些并不是想通过爷爷向要功名,孙儿也不想为此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朱元璋还是疑惑道:“那你为啥要告诉咱这些,还要咱向洪武老皇爷呈报?”

  黄雄英想了想,回道:“位卑未敢忘忧国!帮不了国家什么大忙,既然遇上了就想出点力!”

  闻言,朱元璋的眸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好圣孙!

  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宋朝诗人陆游的一句名言,可是真正打动朱元璋的是后面那句。

  这句质朴的话,比引经据典更加的打动人心。

  这是自然流露的爱国情怀!

  如果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去爱着这个国家,建设这个国家,那么这个国家必定会更有生机和希望!

  “好!”

  一旁的刘三吾击案赞叹:“好一句帮不了国家什么大忙,既然遇上了就想出点力!公子一语,让三吾拜服!”

  黄雄英看着激动的刘三吾:“学士大人又言重了!”

  “不言重!”

  刘三吾郑重的摇了摇头,因为这句话真正说到他心里去了。

  如此家国情怀。

  就算没有了皇太孙这重身份,眼前的少年也值得他刘三吾一拜。

  自古真正的文人都有着一股子清高,就算不表现出来,也都是刻在骨子里面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才学也许能让他们佩服,但是那股精神才会让他们真正发自内心的尊敬。

  古往今来,真正文人津津乐道,发自内心尊敬的名士,哪一个不是胸怀家国天下,铁骨铮铮,宁死不屈?

  君不见横渠四句为何名满天下?

  君不见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何代代相传?

  君不见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为何如此动人?

  这是家国情怀!

  这是民族大义!

  这是华夏民族经过风雨飘摇五千年,依旧生生不息,而且越来越强大的根本所在!

  这种精神滋养了一代又一代。

  瘟疫,灾荒,战乱,延续五千年的华夏民族经历得太多太多,但依旧百折不挠,屹立不倒,甚至越来越强大!

  靠的是什么?

  靠的就是华夏民族传承在骨子里的家国情怀!

  简单质朴的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华夏儿女对于这片土地平常质朴而又无比深沉的爱!

  刘三吾此刻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皇上暂时不要暴露身份。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看清一个人的内心。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却打破了这样的气氛:“皇爷,公子,学士大人,开饭了!”

  说话的正是郭珍。

  饭菜是郭氏两兄弟烧的,他们当然知道皇上不喜欢铺张浪费,所以桌上并没有几个菜,但手艺还不错,算得上是色香味俱全。

  两兄弟知道老皇爷喜欢吃狗肉,而宫中又不常有,所以特意去买了一盆狗肉回来。

  “嗯,好香!”

  朱元璋皱了皱鼻子,咧嘴一笑。

  “坐下吃饭,别愣着!”

  朱元璋自己拖出凳子坐下,对站着的刘三吾还有郭氏兄弟招呼道。

  听了朱元璋的话,三人这才点头坐下。

  刘三吾还好,他在大宴的时候和皇上吃过饭,但也仅仅是坐在下面吃过,哪能同一个桌子啊,不过以刘三吾的性子,也不管那么多。

  而郭氏兄弟就紧张了,他们何德何能与皇上同桌吃饭啊!

  朱元璋也懒得理他们了,拿了一个小狗腿往黄雄英碗里放去:“好大孙,吃,多吃!”

  “谢爷爷!”

  黄雄英也往朱元璋碗里夹了一块狗腩:“爷爷,您也吃!”

  “好!”

  朱元璋呵呵一笑,夹起狗腩就往嘴里送去,大口的咀嚼起来。

  吃完,朱元璋用袖口摸了摸嘴角的油渍,笑道:

  “香!不过还是比不上咱家乡的狗肉,那时候咱看见地主老爷们吃狗肉,光闻着味口水就哇哇的流,咱那时候就想,要是能天天吃上狗肉,就是让咱当皇帝老子咱都不干,哈哈……”

  刘三吾:“……”

  他是个穷讲究的文人,哪里吃过狗肉这种东西。

  自古狗肉不上席!

  不过黄雄英倒是不忌讳那么多,后世的他也吃狗肉,在他眼里,这东西和猪肉牛肉没啥区别。

  倒是后世的那些过激的爱狗人士……

  不过若是这些爱狗人士在这个年代,肯定是要被人打死的!

  倒是郭氏兄弟还愣着。

  朱元璋瞥了一眼,道:“看啥呢?吃呀!咋一点不像你爷爷郭小四呢,你爷爷以前都跟咱抢着吃!”

  郭小四?

  黄雄英一怔,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瘦小,像个娘们一样的身影。

  他哪里知道,郭四便是郭英的小名……

  “是,皇爷!”

  郭氏兄弟这才动筷子。

  吃着吃着,两人这才渐渐放开,吃得满嘴油,咧嘴呵呵傻笑。

  “这才对嘛,不吃肉不喝酒,当个男人干嘛!”

  朱元璋呵呵笑道。

  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在黄雄英这个小院里,朱元璋才会卸下皇帝的外壳,露出他最本真,最原始的个性来……

  一顿饭吃得很满足。

  他感觉在这里莫明的感到放松,比在宫里舒坦多了。

  朱元璋拿了一根柳仗(古时柳木做的牙签)剔牙,看向外头时,却惊觉日头都快要落山了。

  一想到宫中还有一堆折子,朱元璋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大孙,咱也该回去了,家里还有好多事情等着咱去处理呢,你那个改土归流的方案,咱会向洪武老皇爷呈报的!”

  “那爷爷您慢走,路上注意安全!”

  黄雄英把朱元璋和刘三吾送到院门口。

  “回去吧,咱走了!”

  朱元璋出了小院,并没有急着上马车回宫,而是对刘三吾道:

  “坦坦翁,陪咱走走。”网

  “是,皇上!”

  两个老人走在秦淮河畔,一前一后,落日将两人的身影拉得老长。

  “坦坦翁,你看出来了?”

  “嗯。”

  刘三吾点头,尔后皱眉问道:“皇上,那孩子……真是皇孙雄英?”

  “是。”

  朱元璋直截了当的回道。

  得到皇上肯定的回答,刘三吾此刻心中依旧巨震。

  皇上说是,那就一定是!

  因为皇上的手段他清楚,只要想调查一个人,一定能将那个人的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

  愣神间,只听朱元璋的声音传来:

  “坦坦翁,那你现在觉得,谁才是储君的最佳人选?”

  “皇孙,雄英!”

  刘三吾的心中早就有了答案,所以毫不迟疑的说出,就凭这孩子的身份就足够了,更何况这孩子如此聪慧,最主要是心性极佳。

  对于刘三吾的回答,朱元璋并不意外,停下了脚步,看向奔流不息的秦淮河,片刻后,悠悠问道:

  “那你觉得,若是咱立雄英为储君,咱的那些儿孙们,会服气吗?”

  “不会!”

  刘三吾的回答也是直截了当。

  “为什么?”

  朱元璋扭头看向刘三吾:“来之前你不是说立大孙为储,方才是符合人伦纲常吗?雄英他既是长孙,又是嫡出,为何不服?”

  刘三吾回道:“因为皇孙雄英是死而复生,这本就是一件十分离奇的事情,若非亲眼所见,又有皇上作证,否则臣也不敢相信,对于薨了十年又突然出现的皇孙雄英,那些皇子皇孙们又怎会轻易的去认可呢?”

  朱元璋微微眯起了眼睛:“你刚不是说有咱作证吗?他们难道还敢不信咱?”

  刘三吾继续道:“可若是皇上……若是皇孙雄英登基,各路藩王就有了借口,到那时,谁又替皇孙雄英作证呢?”

  朱元璋眸中陡然露出一道寒光,他知道刘三吾说的是他驾崩之后。

  “他们敢?”

  刘三吾面不改色,躬身道:“臣,只是猜测而已,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朱元璋脸色沉了下来,看向秦淮河许久,幽幽问道:“那你觉得咱的这些皇子皇孙们,谁最有可能反呢?”

  “臣,不敢妄言!”

  刘三吾作为臣子,可以说出心目中的储君人选,也可以指出其中问题,以供皇上定夺,但又怎么能去评论皇子皇孙呢,更何况是造反这等灭族的大罪!

  朱元璋收回目光,看向刘三吾,冷笑了一声:“你们啊,朕不让你们说,你们偏要像一个长舌妇一样,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别以为咱不知道!”

  刘三吾低头不语。

  他知道朝中确实有许多人私下谈论立储之事,特别是那些淮西勋贵。

  但是他没有说过,他始终秉承着臣子的本分。

  朱元璋一双深邃的眼睛看着沉默不语的刘三吾,继续道:“这一次是咱让你说,你就放心大胆的说,这里只有你我君臣二人,咱都恕你无罪,而且不会记在心上!”琇書蛧

  “臣,不敢妄言!”

  刘三吾依旧还是那句话。

  “你……!”

  朱元璋气得一拂衣袖,面皮微微抽搐,继而转头看向秦淮河,好久才幽幽道:

  “是老四,对吗?”

  身后的刘三吾依旧沉默不言。

  “哼!”

  朱元璋轻哼了一声:“就算你不说,咱也知道,老四如今镇守北平,手下兵多将广,屡立战功,也只有他有这个能力!”

  “可是老四那混蛋是个人精,对咱是言听计从,对太子也是毕恭毕敬,恪守本分,兢兢业业为大明戍守边疆,不怕跟你说,咱是挑不出老四的一点毛病!”

  “咱对大孙有情,但也不能对老四无义啊!”

  “老四啊老四,谁让你是老四呢?你可要给咱夹稳尾巴咯……”

  说着,朱元璋背着手,慢慢前行……

  看着皇上那虽然挺直,但已经不受控制的略微有些佝偻的背影,刘三吾轻叹了一口气。

  自古帝王家最是无情。

  朱雄英是个好苗子,若不是生在帝王家,定然会有一番别的成就,可是现在他皇长孙的身份,注定他这一生都不会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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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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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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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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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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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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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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