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派出大军南下,终结掉这场毫无意义的百越内斗。
随着秦军三十万士气高昂的精锐齐出,百姓无不酣食壶浆,以迎王师。
南海之滨,礁石之上。
始皇帝一身黑龙玄甲,血红色的披风随风飘摇。
就连他胯下的高头大马,都披上了一身玄色。
整个人宛如神明立于世间!
而秦军所过之处,不仅秋毫无犯,还不断的发放粮种、农具、耕牛。
并且农家的人也已经到位,遵从指派,开始教授越人百姓先进的耕作方式。
一时间,山呼万岁之声不绝。
苦战两年没有拿下来的百越诸地,竟是在秦风挂帅短短半年的时间,兵不血刃的拿了下来。
当然,那仅存的六位国王自然是不肯放弃手中的权力。
他们想要效仿译吁宋、桀骏,联手阻击秦军。
但今时不同往日,民心向背调转了一个方向。
在越人百姓的带路之下,秦军连战连捷。
而且秦风还发动越人百姓给六位国王手下的士卒写家书,劝说他们为了和平,放下武器。
一时间,六位越人国王纷纷众叛亲离,大势已去。
秦风看着奋笔疾书,不断给始皇帝歌功颂德的史官,忍不住说道:
“不对啊!挂帅的不是我吗?怎么变成始皇帝陛下了?”
史官认真的说道:
“您不是死了半年吗?这半年时间总不能空白吧?
所以伟大的始皇帝陛下,填补上这段时间的空白,没毛病吧?”
“真是太踏马的没毛病了!”
于是史书记载,在伟大的始皇帝陛下挂帅,章邯、韩信两位将军的指挥之下。
大秦一扫颓势,高奏凯歌,一路杀到了南海之畔!
“大海呀!全是水!
蛤蟆呀!四条腿!”
秦风看着波澜壮阔的南海,不禁有感而发。
吟唱完毕,他意犹未尽的看向史官,说道:
“记上老子这首佳作。”
史官虽然十分不屑,但依旧尽职尽责的记录了上去。
嬴政往旁边挪了挪,一脸嫌弃。
他看着水天一色的南海,不禁意气风发:
“朕,向东打到了东海之滨!
向南打到了南海之畔!
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随着始皇帝的话音落下,在罪臣高渐离的指挥之下,一支颇具规模的乐队,开始演奏《秦颂》!
宏大的声音,在南海之畔响起,令人震撼不已。
没错,嬴政并没有杀高渐离。
对于这样一个普通的乐师而言,杀了他只会有损自己的名声。
而高渐离在被嬴政揍得三个月下不来床之后,也就想开了。
就自己这小身板,还特么刺杀秦皇?
就算荆轲重生,凭借着嬴政现在的身体素质,恐怕也打不过来?
既来之,则安之。
在经历过一番暴打之后,他似乎顿悟了一般。
他觉得自己应该改变人生目标,要活的久一点。
至少要比嬴政活的久!
自己要亲眼看着他老去,看着他死去!
如此一来,就当报仇了。
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直老老实实帮忙训练乐队。
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整的不错,深得嬴政的喜欢。
而且他为了达成自己活久一点的目标,为人也低调了不少。
至少不敢撩拨秦风那帮子人了。
没错,就是圣火喵喵教!
包括左护法扶苏在内,一帮子混蛋啊!谁招惹谁倒霉!
可是今天,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停下来手中的筑,看向秦风,委屈的说道:
“您能不能让您的护卫别摇花手了?”
秦风顿时皱紧了眉头,不满道:
“你特么什么意思?始皇帝正在兴头上,我兄弟们摇花手庆祝一下不行?
你是不是对伟大的始皇帝陛下感到不满?”
高渐离当场就麻了,叫屈道:
“罪臣哪里敢啊!只不过这摇花手跟音乐不太搭配啊!”
秦风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旁边沉思的嬴政,发现他并没有听到这边的对话后,顿时胆子就大了起来。
他搂着高渐离的脖子,语重心长的说道:
“小高啊,你这一套落伍了。
现在流行的是Rap,Rapper懂不懂?摇滚懂不懂?”
高渐离顿时懵了,Rap?rua你吗呀!
虽然高渐离确实不懂这是什么玩意,但自己好歹是天下第一乐师,能不知道流行什么?
八成又是这咸阳猴在忽悠人!
可是没想到,秦风竟是十分认真的让乐队停下,招呼黑牛、铁柱他们搬上来两套奇奇怪怪的鼓和锣。
“看好了,这套神器叫架子鼓!”
而后秦风又小心翼翼的拿出来一把极为简易的吉他,稍稍试了试音。
随着他抬手示意黑牛、铁柱,三人就开始了群魔乱舞!琇書網
只见黑牛、铁柱一边疯狂摇头,一边“噼里啪啦”敲着锣和鼓。
秦风哆哆嗦嗦的猛弹吉他,鬼哭狼嚎道:
“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紫金锤!
紫电!玄真火焰九天悬剑惊天变!
乌云!驰骋沙场呼啸烟雨顿!
多情自古空余恨!手持了弯月刃!”
黑牛、铁柱也是被气氛所感染,一边疯狂的摇晃着大脑袋,一边在那合音。
“嗨嗨嗨!”
“嗨嗨嗨!”
????????
在场的所有人都麻了!这踏马!一帮神经病变吧!?
果然圣火喵喵教都特么没有正常人啊!
正在高瞻远瞩,苦思冥想的嬴政吓了一哆嗦。
脚下一滑,差点从礁石上掉下去。
他回头看向鬼哭狼嚎的秦风等人,不由再次陷入了沉思。
“秦风.......他们是羊癫疯了?”
高渐离苦笑道:
“咸阳猴说,这叫Rap,摇滚。”
嬴政微微颔首,默默掏出来霜之哀伤,猛地冲了上去,照着屁股就一顿乱抽。
“刀,怒斩狗秦风!
扇,豪迈抽秦风!”
“嗷嗷嗷!疼疼疼!别打了别打了!”
电光火石之间,黑牛、铁柱的架子鼓,伴随着秦风的惨叫声,响彻南海之畔。
一时间,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上蹿下跳的秦风。
还有动作矫健,追着他乱抽的始皇帝。
“我错了!我错了!陛下您才是大秦第一Rapper!”
“Rap你个头!”
“嗷嗷嗷!”
(嘿嘿~下本书突然想写“皓月汪汪教”与“圣火喵喵教”之间的恩怨情仇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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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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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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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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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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