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大秦黑道帝师,开局教扶苏抡语>第30章 夺笋呐!你怎么拿攻城弩对着人?
  (堂堂“北凉的圣者炎龙”送的催更符~爱你呀~感谢“GFD”的点赞~

  大纲顺下来啦,后面越来越精彩,今天努力三更~挑战四更~)

  “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盖聂看着眼前那把朴实无华的长剑,满脸震惊。

  他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要崩塌了!

  秦风得意洋洋的摆了摆手中的长剑,对着一块铁锭用力一斩。

  “当啷”一声,铁锭从中间断成两半!断面平滑无比!

  削铁如泥!

  盖聂瞪大了眼睛,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

  因为即便是手中的渊虹也无法达到这种水准,如果硬要劈砍铁锭,很有可能会对渊虹造成极大的损伤!

  而秦风手里那把普通的长剑,居然只有一个白印!

  蒙恬从厨房出来,抱着一盆干煸椒麻羊肉,仰着脑袋,满脸骄傲。

  “这把剑,经历了七七四十九天的锻造,方才成形!”

  盖聂皱紧了眉头,缓缓问道:

  “这把神剑叫什么?”

  秦风笑吟吟的摇摇头:

  “没有名字,只是一把普通的剑而已。”

  “不可能!如此神兵利器,怎会无名?!”

  “他只是一把剑而已。”

  眼见盖聂脾气上来了,秦风便将手里的长剑递给了他。

  这哥们可是天下第一剑客,一旦脾气上来了,谁都拦不住,后果很严重。

  盖聂满脸爱惜的抚摸着长剑,就好似抚摸妻子的脸颊一般。

  秦风不着痕迹的摸走了渊虹,淡淡说道:

  “其实任何事物,都没有绝顶一说。

  事物的更新换代很快,总会有更好的东西出现。

  比如说,这把编号001的剑。”

  盖聂痴迷的看着长剑,缓缓摇头:

  “不,当好剑配上好的剑客,那便能成为绝顶!”

  秦风耸耸肩,示意蒙恬把抱着的一盆干煸椒麻羊肉交出来。

  蒙恬不情不愿的将羊肉放在桌子上,恶狠狠的往嘴里塞了几大口,这才罢休。

  秦风指了指盖聂面前香气扑鼻的羊肉泡馍,说道:

  “时代变了呀,侠客终究要退出历史舞台,天下也终究会一统,百姓也会过上好日子。

  以后啊,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羊肉泡馍。”

  盖聂抬起头,看着秦风:

  “所以你觉得暴秦会万世不衰?”

  “大胆!”

  蒙恬猛地拍案而起,嘴里嚼着羊肉片,含糊不清的怒目而视。

  【大哥!盖聂离咱俩这么近,你别刺激他啊!要是先弄死你,再弄死我,不就完犊子了!】

  秦风摆摆手,示意蒙恬不要紧张,而后淡淡笑道:

  “大秦是否万世不衰,取决于大王与臣子如何治理天下。

  但在治理天下之前,这乱世需要一统。”

  盖聂摇摇头,喝了一口浓郁醇厚的羊肉泡馍,轻声道:

  “放心,我与荆轲不是一路人,我也不会刺杀大王。xǐυmь.℃òm

  我的家眷都在大秦,他们生活的很好,我也很好。

  只希望以后,我们都能过上你所说的生活。”

  秦风满意的点点头:

  “盖聂师傅说笑了,秦风可是从来没有怀疑过您呀!”

  盖聂当即嗤笑一声:

  “是吗?这间屋子外至少有十把劲弩瞄着盖聂。

  在院子外,还有两架攻城弩已经上弦。

  你左右两个袖子中,各有两把手弩,身上还穿着蒙恬给你打造的两层软甲,不然你也不会胖了一圈,不是吗?”

  蒙恬尴尬的埋头干饭,纯当听不见。

  秦风尴尬的干笑两声:

  “误会,误会了。

  上林苑中野兽颇多,外边的弓弩都是防鹿的,攻城弩是防野猪的。

  我自从来到大秦后,被人嫉妒才华,仇人颇多,所以身上防身的物件就多。

  莫怪,莫怪,吃饭,吃饭。”

  就在秦风低头,准备吃自己碗里的羊肉时,突然发现自己碗不见了!

  而门口一只体型肥硕的大黄狗,正叼着碗,摇着粗壮的尾巴,一路狂奔。

  “狗日的!蒙恬你是怎么看场子的?”

  秦风当即大怒,拔出渊虹就追了出去。

  盖聂人都傻了,我的渊虹啥时候被顺走了?

  天下第一宝剑,你拿着去追狗?我特么........!

  “铁柱!黑牛!给我逮着这狗东西!”

  秦风没想到这只大黄狗动作如此矫健,在人群之中闪转腾挪,不时的还停下来回头看看,摇晃着尾巴等等他们,直接把嘲讽技能拉满!

  “追不上啊老大!这狗体力太好了,要不要动用弓弩啊?”

  “废物!不许动用弓弩!抓活的!

  偷老子羊肉,非给它几个大嘴巴不可!”

  秦风气咻咻的挥舞手中的渊虹。

  铁柱和黑牛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老大果然是睚眦必报啊!

  狗惹着他,他都得给人家两个大嘴巴,何况是人呢?

  怪不得当初淳于越和熊华被打的那么惨呢!

  秦风带着人一路追了出去,跟着大黄狗,钻入了一片树林。

  铁牛喘着粗气,喊道:

  “老大!不行再叫点兄弟吧!把这一片围了,屎都给它打出来!”

  结果没想到,铁牛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秦风一脚踹了他个趔趄,而后呆呆的看着不远处,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见前方,那只肥硕的大黄狗正坐在地上,邀功似的将碗递给一个身穿葱绿锦衣的少女。

  少女眸含春水,清波流盼,轻轻撇着秀美的蛾眉,鹅蛋般精致的脸蛋上带着些许俏皮。

  她伸出葱白般的小手揉了揉大黄狗的脑袋,娇俏道:

  “哎呀!大黄你又拿谁家东西了?快还给人家!”

  她一抬头,看到一个面目清秀的少年,带着二十多名凶神恶煞的壮汉缓步而来,不由的花容失色。

  身边两个瘦弱的仆从当即护到身前,喊道:

  “小姐!您快跑!我们拦着贼人!

  没想到这少女不仅没走,反而皓腕一拧,掐着腰,脆生生的喝骂道:

  “你是哪家的登徒子呀!知不知道本小姐是谁!”

  秦风当即一愣,看了一眼黑牛和铁柱,整个人紧张到不行,比荆轲刺秦王那次还要紧张!

  他纠结了良久,才结结巴巴道:

  “我.......小生.........我叫秦风,不要误会........我路过,路过这里。

  你家狗.......爱犬,把我碗叼走了,所以我就.......就找过来了,想扇.......想要回碗。”

  铁牛见状悄悄戳了戳铁柱,悄咪咪的说道:

  “完了,老大坠入爱河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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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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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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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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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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