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这三天里,程太太所购买甲醛的地址也找到,那位老板也还记得程太太。

  就是老陆大胡子他们查的那个阿辉还没有任何消息。

  现在,A组还是只有郝任一个人,其他人,都出去找人了。

  ……

  “我们找了那么多天,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叫阿辉的,你们说,他会不会是跑路了?”

  一间看起来挺有格调的餐厅里,郝任的的全部手下都集中在了这里,边吃边聊。

  “小孟,你这也太心急了点吧!老陆跟阿奇还没说什么呢,你这个刚找了两天的也在这里倒苦水?”

  德芬喝着饮料,对着坐在对面的小孟呛道。

  小孟看了看老陆跟大胡子讪讪一笑,也不理会德芬,看着他们两人求教道:“老陆,阿奇,你们说那个阿辉是个什么情况,是跑路了,还是躲起来了?”

  “要我说,他应该是躲起来,要是没猜错的话,他手里应该拿着那条价值过百万的红宝石项链,怎么也要在这熟悉的地方处理了,拿着钱才好跑路,要不然到了外地,人生地不熟的,拿着这条红宝石项链,可能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老陆见小孟询问他,把夹在筷子上的菜放到碗里,想了想回答道。

  “对,我跟老陆想的差不多,所以我们已经让线人去打探了,看最近有没有人出手红宝石项链,我们正等着消息呢!要不然,就凭借着阿辉这个名字,还不得找到死啊!香江叫阿辉的都不知道多少,还有些人名字里没有辉字,可是他的花名可能就叫阿辉呢!难找!”

  大胡子摇了摇头,夹了口菜放进了嘴里咀嚼着。

  “不对啊,刻在戒指里的,那他的名字里应该就有个辉字的啊!谁会把花名刻在上面啊!”

  德芬摇了摇反对道。

  “那你就要问大勇跟忠义他们了,他们就是这样想的,然后去查了全香江所有名字里有辉字的人。”

  大胡子用下巴点了点张大勇,李忠义两人。

  “勇哥?”

  德芬询问道。

  “我跟忠义查了,全香江名字里带辉字的有差不多七千人左右,我们又排除了一些年龄不符的,那还有两三千人左右呢!再细一点,弯仔这里的,那也有好几百呢!我们这几天,也才找了不到三十人,他们个个都没有具体的地址,难找的很。”

  张大勇苦涩的摇头说道。

  “对了,你们三个呢?查玩音乐的查的怎么样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老陆看着马秋,小孟,德芬三人问道。

  当时,他们就是这样子分工的,各自从已知的信息查那个叫阿辉的。

  “别说了,本岛这里有点名气的玩音乐的我们都查过了,是有一些名字里带辉字的,可是人家个个都有不在场证明,我们现在主要是找一些不出名的,私人玩音乐的,这些家伙也挺难找的,藏的深不说,一个个还行踪不定的。”

  马秋三人也都摇着头。

  现在玩音乐的人可不少,买把吉他,就能标榜自己玩音乐,而且,鬼知道那个阿辉是不是在家里自娱自乐,不跟人交流的那种!

  “大勇,等下要不要我们一起去你那帮忙找那个阿辉?”

  老陆问道,反正他们也是等着个消息而已。

  “最好不过了。”

  张大勇点了点头。

  “咦,大勇,你们刚刚是不是在说找个叫阿辉的?”

  这时,一个穿着这里服务员装束,头发高高盘起,脸上隐隐有着一丝愁容的成熟美女把一碟菜放在了张大勇他们的桌上,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张大勇好奇的问道。

  “对,我们是在找一个叫阿辉,玩音乐的,怎么,恩桐,你有认识的?”

  张大勇好奇的看着眼前这个老同学问道。

  这位正在上菜的成熟漂亮的女服务员就是那位柏恩桐。

  说起来,柏恩桐之所以在这工作,还是张大勇给介绍的呢!

  这家店是高洁的姨妈开的,而高洁现在,正跟张大勇搞得火热呢!

  “你们找这个人干嘛啊?”

  柏恩桐把上菜用的托盘抱在了胸口,没有涂抹东西,显得有些死白的红唇微动,问了出来。

  “哦!那个叫阿辉的跟我们正在办的一件案子有关,我们正找他呢!不过我们也不知道他的具体身份,只知道他叫阿辉,玩音乐的,你认识吗?”

  张大勇看柏恩桐好像认识一个叫阿辉,于是就大概的说了一下,不过具体的信息他一点都没有透露,虽然柏恩桐是他的同学,朋友,但是,警队的保密条例他还是下意识的遵守的。

  “嗯,我认识一个。”

  犹豫了一下,柏恩桐抿了一下嘴,点了点头。

  “谁啊?住哪里的?”

  张大勇不在意的问道,叫阿辉的多了,柏恩桐认识一两个没什么好奇怪的,不止是她,就连他们,也照样认识一两个。

  所以,A组的这些人该吃吃该喝喝,也没有特意停下来注意倾听。

  “我的前夫,他叫沈伟辉,他玩音乐的,还发行过几首歌呢!只是不出名罢了,我们以前就住在幸福小区405号,现在我不知道他还住不住那里。”

  柏恩桐说了一下。

  “嗯,多谢你了恩桐。”

  张大勇拿出笔,记下了柏恩桐说的信息。

  “那我先去忙了,有什么事可以叫我。”M.23sk.com

  柏恩桐点了一下头,轻声细语的说完后就迈着大长腿离开了。

  “都吃好了吧?那就结账走人了?”

  “好。”

  “走吧!”

  众人点头,张大勇也把记录了信息的纸不在意的塞进了上衣的口袋,他可没有打算先去找他,还是按照原本的打算来查。

  查啊查!……

  一个星期过去了……

  这天,郝任被周sir叫到了办公室。

  嘭——

  “郝任,时间过了那么久了,你们查的怎么样了?还想查到什么时候?你有没有看见外面的媒体是怎么报道的?”

  郝任一进来,周sir就一拍桌子,有些生气的喝道。

  “还在找人,要找到什么时候,还不知道!

  至于外面的媒体报道!不好意思,我们现在太忙,根本就没有时间看报纸这些。”

  郝任眼观鼻,面无表情的回答道。

  报纸他郝任天天看!但是这种事情没必要解释,看周sir这副模样,还是公事公办的好,私情什么的就算了,两人合不来。

  “再给你们三天,要是还找不到人的话,就拿丁守礼来结案,这起案子不能再拖拖拉拉下去了,听到没有?”

  周sir严肃的说道。

  “周sir,时间太急了吧?至于丁守礼的问题,怎么也要找到那个阿辉,确认一下他的嫌疑之后才行吧?”

  郝任不同意。

  “你是在教我做事方法?”

  周sir生气的站了起来,寒声问道。

  “没有,我只是提个意见。”

  面对周sir生气的模样,郝任丝毫不怂,还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

  “这件事情现在是我在负责的,我不需要你们提意见,你们要做的是服从命令,明白吗?”

  周sir对着郝任咆哮的吼道。

  “是。”

  郝任立正说道。

  把命令都提出来了,这叫郝任怎么驳嘴,除非是不想干了,不然在警队里就得服从命令。

  “滚出去,三天后,要是还找不到人,就把丁守礼做为凶手,把资料全部交给我。”

  周sir挥手。

  “可以,不过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不会在上面签字的。”

  郝任说完,也不理会周sir那难看的脸庞,走了出去。

  郝任这是提起打预防针呢!案子破不了还没什么,就当是犯人狡猾了,要是把案子办成冤假错案,最后还被人翻了的话,那可就不是那么美妙了,这可是很影响前途的,特别是这案子里还有雷肖凤的存在。

  把丁守礼当成是凶手交上去的事郝任原本也有这个想法的,但绝对不是像周sir那样,火急火燎的,在还有其它疑点没查清楚前就动手,这太容易翻船了!

  回到办公室,郝任拿起电话,给在外面办事的手下一一打了过去,问了一下最新消息,得知还在查找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然后把白媚这起案子的资料全部整理了一下,放在了一起,要是三天后周sir真要象他所说的那样做的话,也能及时把资料递上去,免得在这些小问题上还被训斥。

  而另一边,众人在接到郝任的电话后,又聚在了一起,讨论了起来,郝任在电话里也没有瞒着着周sir的那些话。

  “还有三天,要是再找不到有力的证据,那礼哥,恐怕就遭了!”

  张大勇忧心的说道,说起来,在众多人中,就他跟丁守礼接触的多,关系也好上那么一点点。

  “在白媚死亡的现场不是还发现了一个血脚印吗?我们也跟礼哥的鞋印比对过了,不是他,还有凶器上的那个指纹,这两样现在还搞不清楚,律政署那边就算是想要把礼哥说成是杀人凶手,恐怕也不行吧?”

  德芬天真的问道。

  “你觉得要是把礼哥当成是杀人凶手,现场遗留的脚印还会出现在法庭上吗?”

  大胡子摇了摇头。

  “要是三天内还找不到那个很有嫌疑的阿辉,那礼哥就听天由命吧!”

  李忠义说道。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我们这些天的收获吧!”

  张大勇说道。

  众人纷纷说起了自己查了多少个名字有辉字。

  还别说,经过众人的努力,弯仔地区名字带有辉的人现在已经探查了一大半了。

  “你们说,我们从白媚所住的地方查起,然后往外扩展,怎么样?”

  马秋建议道。

  “你是说,这个阿辉住的地方不会离白媚的住所太远?挺有道理的啊!我们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李忠义拍了拍额头。

  “有道理,那我们现在就按阿秋说的,从白媚的住所往外扩展,阿秋,德芬,小孟,你们也一起,怎么样?”

  张大勇说道,还看了看众人,看他们有没有什么意见。

  “行。”

  众人点了点头,找哪都是找,他们没有什么意见。

  众人讨论好,开始展开了搜索,一天,两天,有辉字的人找了许多,可是没有一个看起来比较可疑的。

  这天,张大勇他们来到了幸福小区。

  “咦,有点熟悉啊!我们来过这了吗?”

  张大勇看着小区门口处的名字,有点疑惑。

  至于柏恩桐给他写的那个地址,早就不知道扔到那个角落里去了!

  “应该没有吧!”

  老陆看了看幸福小区的名字摇了摇头。

  来幸福小区的就张大勇跟老陆两人,其他人去别处了。

  突然,老陆身上的手机响了起来,老陆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放在了耳边。

  “喂?”

  “哦!好的,给我继续去,查,好处费不会少给你的。”

  老陆匆匆几句就把话给说完,挂断了电话,对着张大勇道。

  “大勇,刚刚有个线人打电话来告诉我,说有一个男子正在找买主,说自己手上有条红宝石项链,跟白媚那不见的那条一样。”

  “是谁要卖的,人现在在哪里?”

  张大勇激动的问道,这么多天了,终于有点线索出现了,而且,这名要找买家卖红宝石项链的,很可能就是在白媚头上造成最要命的一击的凶手。

  他可能是见白媚死了有段时间了,而且警方那边也没什么动静,这才敢出来的。

  “还不知道,这只是有消息传出来而已,人他也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他已经去打探了,说有消息就会通知我的。

  大勇,不用着急,既然那个家伙已经冒头了,那离他现身没有多远了!”

  看着张大勇激动的样子,老陆拍了怕他的肩膀,劝说了几句。

  “我知道,但是离三天的日期只剩一天了,要是还没有线索,礼哥那怎么办?”

  张大勇说道。

  “要不现在去找madam雷说说,让她宽限个几天?礼哥怎么说还是她老公,她应该会宽限一下的吧?”

  “案子又不归madam雷管,跟她说有什么用!”

  “她官大啊!起码比我们说的要有用的多吧!”

  “她不一定会管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礼哥做了什么事,女人,尤其是madam雷那种骨子里强势的女人,对这种事最是看不过去的。”

  “那也要试试啊!”

  “行吧!”

  说着,两人也不进幸福小区了,取车,回了警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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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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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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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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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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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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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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