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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二十四章他们可没见到过

  山里面的草长得快,林溪知外婆的坟前的野草已经有八个多月没人打理了,要不是林溪知在一旁种了一颗石榴树,她也认不出来那是她外婆的坟了。

  十个月前种的石榴树,移植过来的时候才到她的膝盖高,长了十个月,那石榴树长势喜人,这会儿已经长到她肩膀高了,再长个两年就会结果了。

  林溪知把篮子放下,从里面取了镰刀,开始除草。

  村里面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剩下的全是老人,林溪知小时候还能看到有人上山种菜养鸡的,自从她升到初中后,上山来的人越来越少了。

  四周安静得很,昨天下了一场大暴雨,草根还是湿的,底下的泥还有些软。

  林溪知把四周的野草都除了,烧了纸钱,跪在那碑前说着自己最近的生活。

  “外婆,我昨天晚上又见到您了,您在笑,也不知道您在那边过得开不开心。

  我现在的生活很好,乔瑜阿姨和林叔叔对我都很好。

  对了,我还有了两个哥哥,一个是林乔哥哥,他是乔瑜阿姨和林叔叔的儿子,比我大三岁,今年上大学一年级,长得很好看,对我很温柔。

  还有一个哥哥叫许若光,不过我叫他小五哥哥。”

  她说着,抿了一下唇:“他是乔瑜阿姨的好朋友——云苏阿姨的儿子,比我大一岁,跟我一个班。

  小五哥哥学习特别厉害,我数学不好,都是他教我的,这次期末考试,我数学还考到了一百二十分。”

  跟前的纸钱已经烧完了,林溪知用泥土盖上,“外婆,您等着我,等我挣钱了,我一定要把您接到城里面去!”

  说到这里,林溪知发热的眼睛终于忍不住滴下了一滴眼泪。xiumb.com

  她怕许若光看到,连忙抬手就把眼泪擦走了,可是擦走了一滴还有更多。

  她那么努力学习,就是想要长大后能够挣钱了,把外婆接到城里面享清福。

  可是她到底还是跑不过岁月,就算再努力长大,也还是慢了那么多。

  风吹过来,林溪知用手背抹着眼泪,狠狠地抽了抽鼻子:“您别生气,我没有哭,真的,风太大了,迷了我的眼睛!”

  林溪知说着,连忙又擦了一次眼泪。

  这一次,她忍下来了。

  许若光站在不远处看着,尽管隔着七八米的距离,却还是能够看到林溪知擦眼泪的动作。

  他就这么远远地看着,并没有上前打扰。

  林溪知哭了几秒,情绪恢复过来,连忙整理着自己脸上的泪水。

  她往许若光的方向看了一眼,见他在看着远处,并没有留意到自己,林溪知微微松了口气。

  她很快就十七岁了,十七岁不是个可以随便哭泣的年纪了。

  林溪知又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等自己脸上的眼泪彻底没有了痕迹,她才起身跑向许若光:“小五哥哥,你去那边等我吧,我还要弄点东西。”

  许若光听到她这话,收起了手机:“还要弄什么?”

  林溪知抿了一下唇:“外婆生前喜欢花,我想给她弄些花过来。”

  以前外婆活着的时候,院子里面种满了花。

  林溪知刚才来的时候,看到那石榴树旁边全都是野草,只觉得心疼难受。

  她以后都在市里面了,这小镇偏远的小村落,一年也就只能回来这么一回了。

  许若光挑了一下眉:“哪里弄?”

  “山上野花多。”

  林溪知说着,强调到:“我自己弄就可以了。”

  她知道许若光有洁癖,昨天下了那么大的一场雨,土还有些湿润,弄起来会很脏。

  “怎么弄?”

  许若光却没有要袖手旁观的意思,他直接就问了她。

  林溪知囧了囧:“小五哥哥,很脏的。”

  许若光看着她:“很快又到中午了,你觉得两个人弄快一点,还是你一个人弄快一点?”

  许若光这话让林溪知无法反驳,她抿了一下唇:“直接把一整块土挖过来再埋好就可以了。

  山里面的野花好养活,带着土挖过来,直接放在外婆的坟前再铺点土上去就可以了。

  许若光明白她的意思:“我去弄花,你负责埋,顺便把土块上的其他野草清理了。”

  许若光这个分配合情合理,林溪知没有拒绝的余地。

  “可是,小五哥哥你知道哪里有野花吗?”

  “我们刚才上来的那一片野花不行?”

  林溪知没想到许若光观察得这么仔细,“可以的。”

  “嗯。”

  许若光说着,直接就从篮子里面拿过铲子,转身折了回去。

  林溪知怔了一下,连忙跟着过去。

  见她跟着过来,许若光看了她一眼:“铲子就一把,你拔野草吧。”

  他这话直接就制止了林溪知打算用手挖的打算,她红着脸蹲在许若光挖出来的泥块前,开始拔野草。

  许若光的动作比她想象的要利索,两个人干活也确实快,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刚才还是光秃秃的坟前,这时候已经整齐地种了一圈的野花。

  那些野花红黄白蓝紫,什么颜色都有,被林溪知整整齐齐地码成圈埋着,不仔细看,谁都不知道那前面是一块坟地。

  两人弄好已经是快十一点了,林溪知不敢再耽搁,恋恋不舍地和许若光下了山。

  回到老房子里面,两人把身上脏的污泥清洗掉就匆匆走出去路口等车回镇上了。

  两人回到镇上已经一点了,挑了家面馆对付着午餐。

  林溪知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以前的同学的,几个初中毕业后就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叼着烟走进来。

  盛夏的正午热得让人心烦气躁,林溪知虽然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可她露出来的手臂白得晃眼。

  那几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天天这里晃那里晃,镇上哪个女生漂亮他们一清二楚。

  林溪知这样的,他们可没见到过。

  林溪知一眼就认出他们了,她低着头,抓着筷子的手在发颤。

  许若光看着她,视线扫了一眼那几个小混混,桃花眼挑了挑,他抬手把头上的鸭舌帽戴到了林溪知的头上:“吃饱了没?”

  林溪知不敢抬头,只是点了一下:“饱了。”

  她其实没吃饱,可那几个人不好惹,林溪知不想被他们认出来。

  许若光直接从钱包里面拿出二十五块钱,压在桌面上,走过去拉起她:“走了。”

  林溪知低着头起了身,跟着许若光往外走。

  只是那几个小混混早就注意到林溪知了,见状有两人上前一栏:“美女,好面生啊,没见过,认识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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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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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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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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