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老被沈流问及哪里来的三十万两,他抹了把满嘴的油花,剔了剔牙,才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啊,就是我说一斗米要十两银子,一把菜要一两银子,一只烧鸡要一百两银子……别的记不清了,总之,都是骗你的。”
沈流今天接二连三遭遇重大打击,本就瘦弱的身子似是在风中打着摆子一般晃荡,前脚刚知道自己崇拜的师傅年轻时是个采花贼,后脚又知道自己偷盗这么多年,怪不得总觉得钱不够花……
阿大到小九全都羞愧的低下了头,包括沈流身旁的阿耀,看来他们全是知情者,就沈流一个人傻呵呵的。
原来能让沈流形成这样诡异的价值观却没有穿帮,他们几个都有功劳。
怪不得说要给小小赎身时,沈流动辄拿出几百两银子,合着人家不是财大气粗,估摸还以为这就是市场价呢?
小小凑到蓝粒粒耳边,小声嘀咕,
“主子,我怎么觉得他脑子还没五福聪明?”
蓝粒粒深以为然的点头,五福都知道一个铜板能买一个最便宜的烧饼吃。
九命和小武也是同样的想法,尤其是小武,他以前还觉得沈流挺有脑子的,能想到利用他们这一行人给自己报仇,难不成那只是运气好?还是那件事已经耗尽了他的脑子?
被众人像看傻子一样盯着,沈流内心无语凝噎。
五福还嫌不够乱,笑嘻嘻的指着沈流说道:Χiυmъ.cοΜ
“他好笨哦。”
九命把五福手里啃个精光的骨头拿走,重新换了条兔子腿,防止他再说出什么伤自尊的话来。
倒不是担心沈流,而是怕主子想要的钱打了水漂。
蓝粒粒确实生怕沈流反悔,毕竟她从侯府带走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三十万,虽然她后来从郑有金那里带走几箱子金元宝,但是怎么说呢?
她每天在空间看着那一个个胖嘟嘟,可可爱爱的金娃娃,渐渐有些明白为什么郑有金不藏银票,反倒要把自己的钱全都换成金元宝了。
只能说,它们实在是长得好看啊~
所以,被金钱腐蚀了的蓝粒粒手里能够花销的钱只剩下不到十万两。
一来,她还想以后有机会再买些田地。
二来,她不管以后要做什么都要花钱。
尽管每年的日常开销可以依靠师父留给她的那条街上店铺收来的租金,但她还想开个超级大的花店,既卖名花,又卖花茶,甚至有条件的话,可以卖后世护肤的花露之类的东西。
但是不管是花茶还是花露,都需要瞿瑾提供方子。
颜朔提醒过她不能对瞿瑾完全信任,她自己也有这样的直觉,笃定瞿瑾定时上山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她甚至亲自跟踪过一回,瞿瑾离开虎山村后,进山就往西走,他中草药的地方还有一座简单的小木屋,在里面住上几天确实没什么问题。
只是没有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瞿瑾有多懒她是见识过的。
用末世前流传下的话来说,他就是个死宅,院子里除了晒草药的地方干净些,其他全都乱糟糟的。
尽管五福偶尔会打扫打扫,可你能指望一个五岁小孩做的多好吗?
就算如此,只要能将就,瞿瑾绝不会收拾。
现在先不考虑瞿瑾的问题,无论如何,被天老藏起来的三十万两蓝粒粒是要定了。
甭管那是属于沈流的还是谁的。
所以,蓝粒粒叫嚷道:
“把钱拿出来,赶紧的!”
或许是习惯了天老编织的金钱观,总之沈流一时居然没想明白那是三十万两,不是三百两,也不是三千两,能干的事多了去了。
所以他没有多想,就道:
“既然如此,那就说定了,蓝姑娘,我要两份户籍,你以后也不可以干涉阿耀的事情。”
“大哥?”
阿耀抓着沈流的手晃了晃,不知是想阻他用三十万两买户籍,还是因为感激而出声。
至少蓝粒粒是分辨不出来的。
她虽然不喜欢这样工于心计的小孩,但是她也不讨厌。
这是他的生存本领,不然,以他这样孱弱的身子,要是没有沈流这几年的照料,早就死了。
前提是,这小孩不会算计到他头上。
蓝粒粒最终点头,
“当然,他混的好,我不会沾光,他过的差,还有你照料,与我无关。”
然后她对小武努了努嘴,
“把那老头拉走,都卖身为奴了还敢藏私房钱,不把所有钱拿出来,以后就等着饿死吧。”
天老手疾眼快的把烤肉塞了满嘴,在小武过来之前,拍拍手站起来,
“我吃饱了,你们接着吃。”
小武跟在后面,轻易追上一溜烟跑掉的人。
只是那钱藏在了府城里,一时半会,还真拿不到。
阿大几人不敢相信爷爷就把他们这么丢下了,说好有事一起扛呢?
为什么现在他们要独自面对被欺骗的沈流?
阿大习惯了当哥哥的责任,于是硬着头皮开口,
“沈大哥,我们不是故意骗你的。是爷爷说你每次偷完东西,花钱都大手大脚的,怕你老了哪天偷不动,到时候就把钱给你用。”
虽然爷爷的原话是,等哪天沈流被关进牢里,靠着这些钱好歹能过的舒坦点。
沈流在家里遭遇横祸之前,是个被宠坏的孩子,他父亲不通庶务,整天只知道追着他让他读书。
等到一朝沦落到乞丐窝,最开始大家都照顾他亲人去世,后来侥幸认识了丽姐和钱掌柜、田师父等人,他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习武,更是未曾理会过庶务。
每次偷来的钱一半给了爷爷他们,一半给阿耀拿去看病。
也因为阿耀自理能力很强,根本不用他操心,所以他也未曾问过。
只是,
“阿耀,你那里存了多少钱?”
阿耀苍白的脸色染上一层红晕,多了两分少年气,糯糯的说道:
“十五万两,大哥,对不起。”
其实严格来讲,大家并没有骗沈流,是他自己搞不清状况,总觉得大家日子过得苦,钱不够花。
天老是为了隐藏身份,阿耀又没有户籍,年纪又小,于是双方不约而同将钱都省了下来。
所以,沈流没办法怪他们,他干笑两声,
“没事,你知道攒钱是好事。”
不像他,真到用钱的时候,手里拼拼凑凑,当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才凑了三万两。最新网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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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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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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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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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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