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慧的双腕被吊起,两腿圈他的腰上,全身的受力点都□,被那根物体狠狠的戳刺。
身体愉快和痛苦越积越多,几欲爆炸,最後都随著热流缓缓的冲进了小腹,又要到了……刹那间臀部收缩,嘴里呜咽出声,身体震颤,双手,双脚都蜷曲起来。
“娘娘,再换个姿势,说过要让终身难忘。”
老十一从她的身体退出,放下那双纤长的腿,让她叉开立地面铺的毛毡上。他转个圈,来她的背后,拥住她,胯间的物体再一次的进入,还是刚才的位置,他要那儿释放,跟她彻底成为夫妻。
“娘娘,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感受就行。”
“嗯,知道。”她双手被吊房梁上,就是想做也不成,身子前倾二十五度,雪臀往后挺,便于他的冲刺,蓦然硬物进入,疼的打颤,低头一瞅,好像看见了那根深埋小腹里的硬物蠕动情形。
“娘娘,说爱,爱皇甫简。”简是听到名字,他做梦都想听她爱他的句话,即要精神的爱,也要肉体上的爱。
“爱,爱皇甫简。”叶慧几乎哭着说出那句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多么稳重听话的男,行房起来这样疯狂,她想到了李伟晨,老十一比李伟晨还要疯狂十倍。
但他的疯狂却让流窜体内的火焰加疯狂燃烧,疼到极致,疯到极致,也快乐到极致。
突然他的一根手指中指又一次摸索她后面的那个位置,指尖一抠,狠狠刺入。
燃烧的火焰这一刻绽放开来,“啊!”叶慧大声尖叫,伴着呜呜的哭音,回头想身后的男乞求:“十一,又到了。”
但那个男像没听到一样,继续她的体内驰骋,几十下过后,突然加快速度,一手圈禁她的细腰,一手绕到前面,抓住她的一朵丰盈,狠狠往前一挺,蓦的眼前发黑,大口喘气。
“娘娘,娘娘……”
叶慧的双腕被从房梁上解开,脑袋晕乎乎的,感觉老十一抱着她放柔软的床榻上,随即耳边嗡嗡响说着什么,然后是一双粗糙的手按摩她发麻的手腕。
“现是的妻子,娘娘,是的夫君。”耳边传来老十一的呢喃,叶慧嗯了一声,但她不想看,也不想听,只想这么躺着,歇着。
唉……果然是学过习过胜利生理课程就是不一样,差点要了她的命,这个男真是可怕,他还有多少没使出来的招数。
大概四更天了,快天亮了,古代的四月份,她前世的社会应该是五月了,这季节夏天时间延长,亮天的特别早。叶慧这么想着,随即听见外面鸡叫声音,然后是狗吠。
鸡鸣意味着天亮,狗跟着凑什么热闹?
可是,越来越近的嘈杂声,马蹄的奔走声和嘶鸣声,房屋外面响成一片。wWW.ΧìǔΜЬ.CǒΜ
怎么回事,好像有军队来到村子。
叶慧想坐起来,可是全身脱力,酸软的好像不属于自己的。
“娘娘,躺着休息,出去看看。”
老十一穿上衣服,想给叶慧穿好,但她原来的那身衣服因为掉进陷阱,沾了许多污泥,他拉过被子盖她的身上:“别担心,马上回来。”
他说话算话,一去一回只有一分钟,却带回了一个。
叶慧听到动静,微微撩起眼皮,来的一袭青衣,一张温润如玉的俊脸,标杆般笔挺的修长身材,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刀削的眉,高挺的鼻梁,薄薄却紧抿的唇,散发着一股成熟男的稳重气息。只是紧锁的双眉,和眼底的激动让他这张偏冷的脸庞生动不少。
“十哥。”叶慧虚弱的笑笑,蒲王皇甫锐,大家一直称呼他老十,才分开一日,他眼角添了一缕皱纹,显得沧桑不少。
老十不声不响的掀开叶慧身上的棉被,粗糙的细腻肌肤上滑过,然后解去的自己的长袍,把她整个包裹起来,横抱自己的怀里,朝门外走去。
“娘娘,属下带了三千军队足以保护安全,王府豪华马车也赶了来,车里什么都有,轻薄的羽绒锦被,御厨做的鲜美点心,一定喜欢。”
72章
出了门,外面整齐划一的排列了三千人骑军,见到蒲王抱着一个人出来,立刻抱拳行礼。农户主人家愣在院子里,看见随后走出的老十一,急忙把之前得到的银子交出去。
老十一连连瞅都没瞅上一眼,跟上前面的二人。
院外停了一辆四匹大宛马拉的红木车子,一名军卫上前开门,老十抱着叶慧进去,老十一正要跟上,被里面的自家兄弟将门猛的一关,把他丢在外面。
老十一只好让军士拉过一匹战马过来,翻身骑上去,目光掠过马车,想到刚才的缠绵,腹间冒了一股热火,长长吸了口气,双手一带马缰,带头走在军队前头。
老十抱着叶慧上了车,拉过角落里的一条锦被盖在她的身上。
野外的路十分颠簸,他不忍心她晃来晃去的折腾,便把她整个抱在怀里。手拂过垂下而后的秀发,眼底一片柔情,那之后渐渐往下移动,穿过锦被,绕着一对丰软打转。
他的眼瞳被氤氲占据,如蒙上了层层的雾水,埋下头含住了她殷红的唇,一只手连自己也不自觉什么时候拉开了被子,等他发觉,已经照着一颗红梅吻上去,轻轻咬了一下,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立刻含住一大口。
左手托着她的脊背,右手握住另一边揉搓,再往下移,掠过肚.脐,在腿间驻留,种植慢慢挑开丝缎一样的花瓣,往里面探入,非常温热,紧致,心里颤了颤……吐出嘴里的红梅,分开那两条腿,头移过去查看,一点点剥开,往深处瞅去,形状非常美丽,颜色非常鲜嫩,忍不住,埋头吻住。
叶慧连续一天一日没得睡,又被老十一榨干了的体力,又累又困,眼睛都睁不开,就被他这么吻着,连回应的力气都没有,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老十吻了好久,久到不成控制自己,才恋恋不舍的放弃。可是胯间的肿.大让他难受的几乎窒息,忍不住顶着她的娇臀缓缓摩擦,就这样摩擦了好长时间,终不释放,腹部燃烧了一团火,难受的弓着身。
他咬了咬牙,实在不愿在她没有意识的情况下献出自己的第一次,移开少许,用锦被把怀中的雪嫩胴体包裹起来,然后一直这么抱着。
叶慧醒来的时候,是当日下午。
从檀木床上坐起身,打量了一眼锦华堂,方知已经回来了,弓着腿,双臂环住膝盖,凝思了好久,回想穿越后发生的一切。
她的男人们非常优秀,儿子可爱健康,穿越女一切好处在她身上全部体现。
想着,想着,便笑了,比起那些穿成穷哈哈的小农女为几个铜板不得不辛苦经营,比起穿成宅门后院的富家小姐整天挖空心思斗来斗去,她是前世积德了。
那她前世到底做过什么好事,受到上天特别眷顾呢?
扶老人过马路,好像没做过。
小时候捡了十块钱也没还交给警察叔叔,而是去麦当劳消费了。
那她到底做过好人好事没有,想了好久,想起了上小学三年级时候,正逢雷锋日,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每个同学做一件好事。她跟几名同学商量后去餐馆帮忙刷盘子,到了餐馆,鼓起勇气求经理允许她们助人为乐。但人家态度冷冰冰的丢来一把镐头,让她们把门外一堆冰雪给刨干净了。
于是几个女孩子苦逼且认命的去刨冰雪,刨到了天黑,累得半死,才刨了一半。
好在人家餐馆经理还算有点良心,写了一封表扬信让她们回学校交差。
一直以来雷锋叔叔被无数人歌颂,赞美,她却因为刨冰雪的往事对雷锋产生了不好印象,雷锋叔叔你想做好事不代表所有的人都跟你一样发傻,你当世界上的人都是活雷锋。
叶慧不禁又笑了,童年时代真单纯啊,换在现在,谁还会那么做。
阿金得知主人醒了,领着两个小太监进来服侍。
叶慧洗了澡,穿上一身轻薄的裙子,从锦华堂走出,门前长廊坐着老十老十一正在发唠叨。
且说,老十昨晚把叶慧放在锦华堂的床上,回去自己住的半月楼,被欲.望折磨了一夜,没得好睡,睡不着索性起来,跑到锦华堂站岗,连吃饭也是随便糊弄的两口。
老十一身心舒畅,倒是睡了个好觉,一直半刻钟前才悠哉游哉的过来,刚来到近前就被兄长丢了个大白眼。
“昨晚,你是不是要过她了?”
“呵呵。”老十一表现的像一位情场上的老前辈,大马金刀似的在他旁边的长椅上一坐,翘起二郎腿,抱着膀臂,语调悠闲的道:“男女之事说了你也不懂,还是别问了。”
老十眼里冒出两簇火焰:“我找人算过了,七日后吉日,宜嫁娶,我会跟秦公子说明在那天成亲,到时候我一个人跟娘娘入洞房,你一边凉快去。”
老十一眼瞳闪了闪,然后吹了口哨,无所谓道:“我心胸敞亮,不在小事上计较,洞房那日就让给你,但之后让我陪娘娘一个月。你是哥哥,要懂得谦让。”
“你做梦。”皇甫锐哼了一声:“有秦公子在,你嚣张不了,就算想独霸着娘娘,也看秦公子答不答应?”
老十一切了一声,故意气他,微闭着眼,一副充满幸福的表情:“昨夜跟娘娘在一起真幸福,娘娘又温柔,又美丽,对我好的没话说。”
老十的脸色登时变得阴沉,站起来,很想给他一脚。
兄弟俩正在闹脾气,叶慧从锦华堂出来,两人一见,都来见礼。老十一跟她有鱼水之欢,目光尤为热烈。
叶慧想起昨夜农家小屋的那场疯狂,脸山微热,避开的他的目光,朝老十道:“十哥,谢谢你昨晚接我回来。”
老十摇摇头:“我们太大意了,让你从眼皮子底下被人掳走,其实该受罚的。”
叶慧浅笑,如果皇甫泽端在家,这两个忠心的侍卫一定又要挨板子。
“娘娘。”
叶慧一回头,看见林总管领了一群穿着铠甲的军士,两个一组抬着大箱子过来,她心头纳闷,不年不节的谁送这么大的礼。
林总管躬躬身,道:“王爷派人送来了几大箱子的礼物,还有一匹塞外白马,因为被阉过了,性子温顺,最适合女子骑。”
阉过的马!叶慧稀奇,记得前世社会为防止动物发/情,发狂,失去理智伤了主人,才有兽医通过做手术把某些宠物变成了马太监,狗太监之类,猫太监之类的,没想到古代人就懂得做了。
“王爷说给娘娘没事解闷,但不准娘娘独自骑,一定让十王爷和十一王爷相陪才行。”
叶慧望着那些大箱子,摇摇头,二老公当了太子就奢侈起来了:“那匹白马呢?”
“牵去马厩了,娘娘想看,小人叫人牵来。”
“不用了,待会我去马场走走。”王府后院有一个方圆几百米的马场,叶慧去溜达过几次,但马厩里坐骑大都性子野,老公们不准她碰,现在一听到有马可骑,心情敞亮起来。
军士们把箱子放在地面,都过来磕头,叶慧摆手让他们起来,一个品级不低的年轻将军在林总管的引荐下过来见礼。
“参见太子妃娘娘,太子殿下让属下送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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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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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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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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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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