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诸天武经>第六十四章 人蛮混血
  一间破旧的茅草屋内,杨晋静静地躺着,脸色苍白没有半分血色。

  茅草屋四面只有一扇门,连窗户都没有,这也导致了光线难以进入这里,屋内一片漆黑幽暗。

  杨晋依旧在昏睡,不过呼吸均匀了许多,却是早已脱离了死亡的危险,要想恢复过来,也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吱呀,房门打开了,走进一位身穿素衣的女子,她的手里拿着一碗热腾腾的药水,缓缓走到杨晋身旁,将他头部垫高之后,又小心翼翼喂了下去。

  一碗药下肚,杨晋顿时感觉肚子里一团火在燃烧,舒服的呻吟了一下,原本苍白的脸也有了一丝血色。

  将杨晋喂下草药之后,女子又轻身蹲下在给杨晋做了一个检查,发现他的脉搏跳动时强劲有力,几乎比普通的成年男子还要强上几分,哪里是重伤人的脉象。

  “短短三天,他就从濒死状态恢复到了健康,相信再好好休息上一天,便会醒来了。他到底是什么人,身体的恢复之力竟然会如此之强,真是异乎常人!”女子感叹一声,出了茅屋。

  杨晋依旧在昏睡,他原本沉沦的意识也在缓缓凝聚着,足足过了半天,才完全恢复了过来。

  期间他迷迷糊糊的感觉到,有人给他喂了两次草药,又给他把了脉,而且那服下的草药是有助于培元生血的药,效果极佳,这也导致了他原本苍白如纸的脸蛋,有了一丝红润。

  “这里是哪里?”杨晋睁开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幽暗的茅屋。

  茅屋光线不好,但这并不影响杨晋,他好歹也是化皮境武者,视力远超常人,这点黑暗,还难不倒他。

  茅草屋不大,长宽各约两丈,除了杨晋躺在的地方外,其他位置都摆满了草药,但草药的味道不大,相反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让杨晋精深都为之一振。

  “咦,我的元气渗入筋肉,我晋升到大力境了?”杨晋感受了一下体内的伤势,却无意间发现自己的元气已经开始进入筋肉之内淬炼,不由惊讶出声来。

  元气境武者,元气只能在经脉中流转,化皮境武者则是能够溢出元气对皮膜进行滋养淬炼,以此类推,能够将元气深入筋肉的,便是大力境,能够将元气渗入骨骼的,便是淬骨境。

  杨晋现在元气渗入筋肉,虽然只有很小的几缕,但这就是晋升大力境的标志,谁也无法反驳。

  “与温海波一场恶战,我虽然身受重伤,但却也因祸得福,突破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力境。”杨晋脸上露出笑意。

  境界的提升,也就意味着他的官职能够再上一步了,毕竟获取军功这种事情,以杨晋的实力,实在是简单。

  他化皮境就能杀死淬骨境巅峰的温海波,现在晋升大力境,等到伤势修养恢复,奔雷境之下,杨晋都有信心一战。

  “更何况,还收获了一把元器匕首。”杨晋微微一笑,手中已经多了一把漆黑如墨,好似能够吞噬光线的元器。

  “杨晋,你醒了?”元惊喜的声音响起了,杨晋刚刚催动诸天武经取出了匕首,自然逃不过元的感知。

  “嗯,元,我昏迷多久了?”

  “三天多,将近四天吧!”

  “还好,不算太久。”杨晋点头,三四天的时间,他尚能接受。

  “这次你运气好,被一个路过的少年看到,这才带到了这里,否则你昏死在半道上,就算不死,也得被豺狼虎豹给吞吃的连骨头都不剩。咦?他们来了,你自己好好感谢他们吧!”说完,元已经隐匿了下去。

  脚步声响起,杨晋不由心中一动,紧接着便见茅屋的门被打开了,走进一男一女,一高一矮两人,女的自不必说,就是给杨晋喂药的素衣女子,至于男子,则是当日遇到杨晋的高大魁梧少年。

  这少年很高大,身高足有九尺多,皮肤黝黑,全身肌肉虬结,几乎不下于蛮族,但脸上还带着稚嫩,显然年岁并不大,或许还没有成年。

  可是杨晋一看到那魁梧少年,却不由瞪大了眼睛,全身肌肉在瞬间紧绷起来,脱口而出道:“蛮族!”

  “我不是蛮族。”魁梧少年瞪了杨晋一眼,瓮声瓮气道。

  “说的是我人类的语言!”

  杨晋一怔,随即再仔细一看,发现魁梧少年与蛮族还是有些差异,比如他皮肤并不像蛮族那般犹如黑墨,而是介于蛮族与人类之间的皮肤颜色,相当于小麦色,不过比小麦色更黑一点。

  “哼,亏我还救了你,你竟然将我当做蛮族。”魁梧少年冷哼一声,脸上带着愠色。

  特别是说到蛮族的时候,魁梧少年更是怒火中烧,恨得咬牙切齿,随即转身离开了茅屋。

  “公子,我弟弟他真的不是蛮族。”素衣女子低下身来,又为杨晋把了把脉,这才低声道。

  “我知道,刚才是我鲁莽了,我向他道歉。”杨晋点头。

  ……接下来的几天,杨晋依旧躲在茅屋里养伤。

  不过随着与素衣女子的接触,杨晋也渐渐知道了不少有关他们的消息。

  女子名叫孔雀,是一位采药人的孙女,至于那魁梧少年,则是采药人收养的人蛮混血孤儿,名字叫做孔龙,也算是人如其名了,壮的几乎不下于一头凶猛恐龙。

  至于那位孔雀的爷爷,也就是那位采药人,几年前就已经病逝了。

  杨晋还知道,除了孔龙之外,那采药人还收留了二十个人蛮混血的孤儿,他们都是十五年前蛮族入侵时留下的,到现在,个个都是十四岁的年纪,且体壮如牛。

  人蛮混血,也就是蛮族与人类交缠留下的子嗣,虽然他们因为流着两方共同的鲜血,却不被两方中的任一一方所接纳。

  特别是十五年前蛮族入侵时,朝廷震怒,皇帝陛下下诏,若有蛮族孽种剩下,必须就地活埋,违抗者要蹲大狱,却想不到孔雀的爷爷竟然如此大胆,收养了二十个混血儿。

  其实杨晋不知道,采药人大多生活在深山老林药草资源丰富之处,极少有时间接触社会,就好像化外之民一般,朝廷的政令到了他们这里,也不好使,更何况这里还是边疆,那就更是如此了。

  这几天,杨晋恢复了意识,能够操控元气,所以经常激发润之符箓的威能,用来滋养身体经脉,伤势好起来自然也快,到现在,下地走动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润之符箓,用来滋养内脏、经脉,恢复内伤,那是再好不过了。

  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杨晋看着素衣女子孔雀和孔龙等人蛮混血在不停忙碌着,他们秉承了采药人的技能,也是以采药为生,不过采药这种事情,都交给了矫健高大的混血儿,孔雀的工作,则是制药,将草药制作成药丸。

  二十个人蛮混血的孤儿,全部都是男性,杨晋原本还觉得奇怪,现在想来,估计孔雀的爷爷就是打着让他们干采药这种危险活儿,让自家孙女安心制药的心思吧,他养活这些混血儿,也是打的养免费苦力的意思!

  人蛮混血历史上早有先例,同时记载,人蛮混血拥有蛮族和人类共同的特征,他们矫健强壮,却不失聪明敏捷,真要说起来,还是一种极为优秀的人群,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被接纳。

  噔噔噔!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了,杨晋转头一看,只见孔龙赤裸着上身,大手抓着一块水缸大小的岩石一口气举过头顶,脸不红,气不喘,同时健步如飞来到茅屋房将岩石重重扔下。

  岩石放下后,不少人蛮混血的少年都将各自采摘到的草药放到了上面,显然他们是准备着将草药晒干之后久藏的。

  “这块石头,足有水缸大小,最少也有千斤,孔龙能够双臂将其举过头顶。这股力量,简直可怕,说是天生神力也不算夸张。”杨晋惊讶道。

  千斤之力,换算过来也就是十钧之力,这点力量杨晋并不看在眼里,别说杨晋,只要是元气境武者,大多都不放在眼里。

  但是让杨晋真正惊讶的是,孔龙不是武者,他没有修炼过武道,力量便有如此之大,堪比元气境武者,这才是可怕的地方。

  “天赋异禀,天赋异禀啊!”杨晋感叹道。

  “怎么?看傻眼了你?”见杨晋脸上带着惊叹之色,孔龙拍了拍手掌,傲然道。

  杨晋一怔,心道这小子还蛮记仇的,我当初错认他为蛮族,他到现在还记恨着我呢。

  “哈哈哈……我们天生神力,你羡慕也羡慕不来!”

  在场的不少人蛮混血也都笑了起来,力量是他们最自豪的地方,人类可无法和他们相比。

  杨晋嘿嘿一笑,也不回答,自顾自走到一块比孔龙刚刚搬的那块大了一倍不止的岩石旁蹲下身子,双手抓住岩石两端,深呼吸一下,重重吐出一口气来。

  “他要干什么?他要搬起那块巨石?”

  “他疯了吗?那块巨石至少也有两千斤,连孔龙大哥都搬不动,他以为他是谁?”

  “可能是被我们刺激到了,反正出丑的是他,我们等下取笑他一下就好了。”

  “有理,有理!”

  人蛮混血的少年们各自停下手中的伙计,看着杨晋议论纷纷,不过绝大多数脸上还挂着不屑的笑容,显然是等着看杨晋笑话呢。

  对于他们的议论,杨晋置若罔闻,只是手臂猛然发力,大喝一声,“起!”

  轰!

  比水缸还要粗大一倍有余的布满了青苔的岩石,随着杨晋一声大喝,应声而起。wWW.ΧìǔΜЬ.CǒΜ

  “怎么可能?他真的抱起来了!”在场的人都瞪大了眼睛,差点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伤势还没有完全恢复,杨晋全力而为或许还很勉强,但一块二十多钧之力的石块,对他来说还不算太难。

  稍稍停顿一下,杨晋闷哼一声,全身力量爆发出来,一口气便将巨石举过了头顶,同时对孔龙笑道:“如何?”

  顿时,孔龙好像斗败了的公鸡,低下了高贵的头颅,瓮声瓮气道:“你厉害,我服了!”

  杨晋嘿嘿一笑,随手将巨石扔飞出好远,掉落在地上是将地面都撞得摇晃起来,“想变得像我这样吗?”

  孔龙眼中射出精光,心中却难免有些不敢置信,试探道:“你愿意教我?”

  “当然!”

  第一章献上,求鲜花等各种支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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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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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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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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