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杨晋并不会御马,但是现在以他培元镜的修为,恐怖的四钧之力,身体又灵活有力,驾驭起骏马来,真心算不上难。
再加上这匹青鬃马明显是受过训练的,性格相当温顺,并不似野马那样桀骜不驯,动不动就要失控将人摔下马背。
“连续两天昼行夜宿,我一路至少行进了一千五百里,应该是进入南疆地界了,按照地图来看,这里应该是天门郡范围之内了。”
打开随身携带的地图,杨晋仔细寻找了片刻,最终确定下来,自己已经达到南疆的天门郡了。
大济王朝虽然地大物博,但却身处百战之地,敌人也不在少数,北疆的大蒙王朝,西境的番云诸国,东边的东海水族,还有一个就是杨晋即将到达的南疆,有着著名的南疆蛮族,残忍嗜杀,没有丝毫文明教养可言。
南疆是一个总称,只要毗邻南蛮的国土,在大济王朝都可以称作南疆,天门郡正是其一。
而杨晋要入伍报道的地方,就是天门郡公羊县,离这里大约还有五百多里的路程,以青鬃马的速度,一天足矣。
从早上开始一直到现在,杨晋骑马走了近两百里,再加上越是往南走,天气越热,而现在又是正午,杨晋实在是有些倦了,又渴又饿,就要准备下来吃点东西再走。
骤然,杨晋耳朵动了动,不由猛地抬起头,望向官道尽头的一片细密林子。
那片林子距离杨晋大约三里地,清一色高大乔木,再加上现在气候正佳,春暖花开,乔木枝繁叶茂的,密密麻麻的的枝叶遮挡住了一切视线,但是以杨晋的听力,却是能够依稀的听到一丝喊杀声,求救声和嘶吼声。
噗噗!
胯下,青鬃马也有意识的抖了抖耳朵,接连打了两个响鼻,四蹄踏动只见,隐隐有着一丝焦躁和不安。
这下,杨晋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了。
“前面的那片密林之中,应该是发生什么事情了!莫非是强盗?”杨晋脑海中突兀的升起了一个念头。
“密布丛林,自古以来都是强人出没的地方,是强盗的可能性,十之八九。不行,我无论如何,也要去看一看。”杨晋打定主意,一夹马腹,顿时骑着青鬃马飞奔而去。
三里路程,以青鬃马的速度,转瞬及至。
密林边上,杨晋一拉缰绳,喝止住青鬃马的前进。
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的官道上,四五十个头戴黑巾的强盗手里持着刀枪等武器,在马队、人群中肆意纵横,挥刀杀死一个又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抢走他们的财物,攒进怀中,据为己有。
而在人群中,依稀也可以看到几个正在奋力抵抗的人,他们与强盗进行殊死搏斗,却是人数太少,实力又一般,难以抵挡退败的大势。
看到这里,杨晋算是明白了,这是一个商队,遭遇了强盗山贼,护卫难以抵御强盗,就要统统被杀人灭口了。
商队的商人,大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哪里是那些如狼似虎的山贼强盗的对手。
只是盏茶的时间,就被砍死了大半,存活下来的人也是被吓破了胆,畏缩在马车一脚,抱着脑袋,身体颤抖不止。
“去死!”
一个强盗手持钢刀,噗嗤一声将一个大腹便便的商人脑袋割下,任凭血水喷洒到脸上,随手一抹,不但没有害怕收敛,反而兽性大发,转身又是一刀,劈向不远处的一个中年护卫。
那个护卫本事也不差,培元镜的修为,凝聚出了一钧之力,手持一杆长枪,被五六个强盗围攻却依旧苦苦支撑着,身上有着不少伤口,血水泊泊流着。
不过,这也是他的极限了。
现在又加入一个强盗,他实在是没有余力,眼看就要殒命当场了。
危机关头,杨晋低身挽起放在马腹上的精钢长弓,又从背后抽出一个雕翎箭搭在弓弦上,右手发力,拉弓满月,瞄准,放箭,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瞬间显示出了杨晋箭法上的深厚修为,远非常人能比。
噗!
杨晋的箭矢好似一道奔雷闪电,刹那间便穿透了那名手持钢刀的强盗胸口,给他来了一个透心凉。
那强盗连呼喊都来不及发出一声,身子一软,直接倒在了地上,化作一具尸体。
杀死了那名强盗,杨晋并不停手,右手一抓,又从背后抽出箭矢搭在弦上。
嗖!嗖!嗖!
三道破空声爆响而起,只见围攻中年护卫的三名强盗脑袋上瞬间各自出现了一个龙眼大小的血窟窿,强劲有力的箭矢穿透了他们的脑袋,绞碎了他们的脑核,让他们死的不能再死了。
被杨晋解决掉三个强盗,那中年护卫压力大减,终于腾出手来了,翻身两枪将剩下的两个强盗刺死,这才对着百步外的杨晋抱拳道:“这位公子,我们商队遇到了麻烦,求您施与援手。”
杨晋好歹也是读了十年圣贤书的人,路见不平,施与援手这种事情,不用那护卫说,他也会主动去做的。
现在商队正在遭受血腥屠杀,杨晋实在没有时间回答,所幸也就懒得回答,一夹马腹,催动着青鬃马踏步上前,拉近与强盗的距离,接连从箭筒中抽箭,搭在弦上,几乎不用怎么瞄准,遥遥对一下就射了出去,却每次都能够不偏不倚的命中目标,射杀一个又一个的强盗。
这些强盗,大多是身强体健之人,且修炼过拳法,虽然只有几个凝聚出了一钧之力,但是对付普通人,那是绰绰有余的了。
可是碰到杨晋,他们瞬间又从野狼退化到了待宰的羔羊,几乎没有一丝的还手之力,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被杨晋射杀了将近十人。
山贼人数并不多,也就五六十人的样子,现在却被杨晋生生射杀掉了五分之一,终于引起了强盗头子的注意。
这伙强盗的头子,是一个身高八尺,膀大腰圆,脸上有着一道狰狞刀疤的大汉,手里拿着一把旋风斩首大刀,浑身肌肉虬结,左凸右砍,轻易斩破一个个护卫的防御,将他们杀死。
现在跟他对战的,是一个精瘦的青年,眼眶里噙着泪水,脸上满是悲愤,手里也是一把铮亮大刀,嘶声大吼,招式狠辣却没有章法,显然是有些武艺,却没有练过刀法,只能够堪堪抵挡强盗头子的攻击,落败只是迟早的事情。
叮!
大刀用力一抽,在精瘦青年手臂上拉出一条长长的血痕之后,强盗头子反身冲向杨晋,回头冷哼道:“臭小子,我等会再收拾你。”
比起精瘦青年,杨晋的箭法实在是太犀利了,就好像阎王的催命符一般,箭箭要人性命,十数人被射杀,全部都是一箭毙命,竟然没有一个活口留下。
“看来我前几天的箭法总算是没有百练,一百五十步内,例无虚发,射杀强盗犹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妙哉!”
杨晋心里兴奋莫名,又接连射杀两个强盗之后,这才发现剩下的所有强盗竟然都有些害怕自己,连滚带爬的逃脱了自己的射程,一双双眼睛中满是惧意。
“小子,你敢射杀我青林寨十六个兄弟,我今天就要你的命!”
强盗头子眼睛发红,手持斩首大刀向着杨晋呼啸而来,嘶声大吼,面容扭曲,恐怖之极。
青林寨原本就是一个小寨子,小团伙,专门抢劫过路的小商队,可现在眨眼间被杨晋射杀了五分之一的兄弟,强盗头子如何能够答应?
这十五六人,可都是有生力量,是青林寨的支柱啊!
懒得答话,杨晋“嗖嗖”又是两箭出手,一前一后激射向强盗头子的喉咙和心口,箭箭狠辣刁钻,要人性命。
看着激射过来的箭翎,强盗头子也不敢大意,斩首大刀一抽,劈断射向心口的那根箭矢,脖子一缩,又险之又险的避过另一根箭矢。
强盗头子实力不差,身子更是敏捷,杨晋射箭的功夫,就被他跑过了八十步的距离,最后只剩下不到五十步了。
杨晋这会儿要想再射箭,已经来不及了,无奈只得丢弃掉弓箭,翻身下马,做出迎战的姿势来。
强盗头子见状,将手中的大刀舞出好几个刀花来,这才大吼一声,骤然劈下:“小子,受死!”
刀风迎面而来,杨晋只感觉自己的汗毛都乍起来了,心头却犹如打翻了的五味瓶,有害怕,有冲动,也有对自己实力的不自信,但更多的则是兴奋,对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场生死战斗而感到兴奋。
也正是这一刻,杨晋的精神无比的集中,几乎将相当于进入了另一个美妙的境界,所有杂念统统被抛掉,消失得无影无踪。
凌厉的刀势袭来,杨晋脑袋清明,目光一闪,身子一猫,缩成团状,堪堪避过,随即双拳猛地贯出,左拳袭向强盗头子的心口,右拳则是化拳为掌,狠狠劈中强盗头子握着斩首大刀的手。
砰!砰!
双拳命中,强盗头子闷哼一声,连退三步,手中的斩首大刀也因为手腕被劈,骤然不妨掉落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脆响,溅起灰尘。
“培元镜?四钧之力?”强盗头子何等眼里,一下就看出了杨晋的修为,不由大吃一惊。
培元镜武者,大多是一钧之力到两钧之力,鲜有三钧之力的,至于四钧之力,即便是强盗头子见多识广,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不过现在正是厮杀的关键,可不是吃惊的时候,只见他又冷哼道:“四钧之力又如何?老子是炼血境,也有四钧之力,怕你不成!”
强盗头子没有的武器大刀在手,原本萦绕在杨晋心头的那种凌厉危机也消散无踪了。
杨晋见强盗头子再次冲上来,不退反进,全身力量凝聚在一起,骤然间就是一拳轰出,强劲的力量刺破空气,形成一道排空的气浪,隐隐的还有猛虎咆哮的声音在其中。
武者对拳法的修炼,又分为几个层次,从低到高分别是初学乍练、炉火纯青、刚中带柔和刚柔并济。
拳法一旦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武者举手投足之间都能够将拳法威力发挥到最大,很少会有破绽可循。www.xiumb.com
而拳法达到炉火纯青的标志,就是拳风呼啸之间产生异响,比如杨晋的烈虎三杀施展出来,气浪排空时就会隐隐有着猛虎巨啸的声音,震侧天地。
“烈虎撕杀!”杨晋大喝一声。
砰!
拳头与拳头相撞,四钧之力迎上四钧之力。
原本应该势均力敌的战斗,却因为杨晋对拳法炉火纯青的施展,威势大涨,瞬间占据上风,将强盗头子逼退两步。
反观杨晋,脚下一步不退,不动如山。
一击占据上风,杨晋得理不饶人,猛地一跃,上前贯打出去,正是烈虎三杀第一式:烈虎扑杀。
原本被击退的强盗头子,脚下还没有站稳,又匆忙抵挡,身子受力不住,便接连后退。
可是杨晋的攻势,却没有半分收敛的意思,一拳接着一拳,绝不间歇半刻。
强盗头子只能疲于招架。
烈虎袭杀!
烈虎撕杀!
烈虎扑杀!
一套烈虎撕杀拳法施展下来,杨晋只感觉全身都舒畅不已。
独自修炼,又怎么能够与势均力敌的对手,倾尽全力的对战来得爽?
这一刻,杨晋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在颤抖,都在欢呼,都在愉悦。
轰隆!
杨晋闷哼一声,全身的血液都调动了起来,好像冲破了枷锁的囚徒,又好像决了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拳势也猛地涨了三分不止。
咔嚓!
骨头碎裂的声音响起,这个时候,强盗头子终于招架不住,被杨晋一拳轰碎肋骨,劲力穿透心脏,七窍流血,活活打死。
“突破到炼血境!”杨晋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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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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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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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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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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