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前一刻还艳阳高照,但是李初一刚走到楼下,突然就电闪雷鸣了。
顷刻间,下起了瓢泼大雨。
明明知道,不会有人关心自己,可是李初一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楼道。
没有!
不管是父母,还是弟弟,没有一个人出来叫她回去。
突然,头顶传来了刘雪梅的声音。
并不是叫她回去,而是边关窗子边谩骂:“死丫头真是惯坏了,身为姐姐,不知道让着弟弟,还脾气不小的闹离家出走。
下这么大的雨,正好让她好好清醒清醒。
天赐,把门关紧,既然要走,有本事就别回来。”
居民楼老旧楼层低,她家住在二楼,所以刘雪梅的话语,一字不差的全部都传进了李初一的耳朵里。
眼泪再也忍不住。
李初一拼尽全力,跑出了小区。
考上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大学,本该是全家开心,可是李初一却有种,被全世界遗弃的感觉。
她和李天赐是龙凤胎,然而得到的待遇,却从来都是天壤之别。
不管是邻居还是亲戚,都看得出来她父母的不公,可是他们却从来都不承认。
尤其是母亲。
在母亲眼里,对他们一视同仁,一直都是她自己不懂事。
磅礴大雨中,李初一不要命似得跑着。
脑子很乱,心很疼的她,根本就没看路,迎面就撞上了一辆出租车。
**
李初一睁开眼,就看到了一张距离自己,近在咫尺的脸。
两人均是吓了一跳,尤其是后者。
只见她拍着胸脯,心有余悸的说:“你睁眼之前,能不能先打个招呼?”
“……你是谁?”李初一对于面前这个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一脸陌生:“这又是哪儿?”
“不是吧,你连我都不认识了?”杨晓歌指着自己的鼻子:“你再好好看看,咱们也不过才两年不见,你居然就把我给忘了?”
李初一仔细看了看,猛地瞠大眼:“晓歌?!”琇書網
两年不见,她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头发染了黄色,披在后背又直又长,裙子也是很好看的新样式,还穿着高跟凉鞋。
年轻又时髦,同岁的自己跟她一比,完全就是个土包子。
“哼……”杨晓歌撇嘴:“算你还有点良心!死丫头,你下雨天不在家好好待着,大街上乱跑什么?”
想到那惊险的一幕,杨晓歌直到现在,都还有点魂不附体呢!
幸亏一切都是有惊无险,不然她该怎么跟李叔李婶交代?
想到这,杨晓歌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
“你们家电话号码,还是以前的吗?”
杨晓歌边问,边从包里掏出一个李初一不认识的东西:“这叫手机,可以打电话,还可以听歌,可方便了呢!”
她打开手机翻盖,就准备拨打号码。
李初一一把抢过手机,想到父母的态度,她的脸色更加苍白:“不用打了。”
杨晓歌知道李初一从小到大的遭遇,前后一想就明白了大概。
抿了抿唇,她什么都没问,而是找了个,自认为很好的话题。
“对了,高考成绩出来了吧,让我猜猜我们天才李初一,考了哪里?”杨晓歌摩擦着下巴,故作思考状:“掐指一算,我觉得不是清华就是北大。”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李初一突然浑身颤抖,吓了杨晓歌一跳。
“初一,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她越问,李初一就越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委屈:“晓歌,我,我……”
她不想哭的,但是眼泪不由自主。
“别哭啊,是不是没考好,没考好咱们还可以复读的嘛,大不了从头再来,明年再战,一定是成绩斐然!”
杨晓歌的安慰,换来的是李初一更加的悲伤。
她趴在杨晓歌的怀里,哭的不能自己:“我,我本以为他们会以我的成绩骄傲,会觉得我是他们的自豪,可是……
从头到尾,他们都没有半点开心。
什么清华大学,在他们眼里,还不如李天赐考上的体校!
哪怕我不需要他们负担学费,却还是要让我辍学,去给李天赐赚学费!”
这些话,如果不是杨晓歌,李初一根本就不会说。
她跟杨晓歌,是从小玩到大的闺蜜,更是同病相怜。
杨晓歌有个哥哥,父母也是把最好的全都给了她哥哥。
两年前杨晓歌还在上高中,就因为哥哥要结婚,被父母逼着辍学出去打工,给哥哥赚彩礼。
杨晓歌闻言,想起了自己两年前的遭遇,气不打一处来:“是不是在他们眼里,只有儿子是人,女儿就活该被他们摆布?
清华大学啊,以为是谁都能考上的,说不让上就不让上?
初一我跟你说,你就跟他们闹,最好闹的人尽皆知,让他们丢脸,可千万别像两年前的我似得。
我现在就特后悔,如果搁现在,他们敢不让我上学,我就敢去法院告他们。”
两年前杨晓歌不过刚十六岁,就被逼着出去打工,每次一到发工资,父母就给她打电话。
最初杨晓歌太小,心眼不够,每月只留下一两百块,余下的全部寄回家,然而父母还是嫌少,电话里总是骂骂咧咧。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杨晓歌接触的人越来越多,人也变的越来越精明,他们越是嫌少,她就越是往下减,如果骂的厉害,索性就不寄一分钱。
反正天高皇帝远!
真是越想越气,杨晓歌拽起还在落泪的李初一:“走,我跟你一起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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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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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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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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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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