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挽不回的旧时光>第314章 记者会,这个男人有点嚣张
  阿笙来医院之前,陆子初跟韩淑慧通过电话:“阿笙要来,如果你不喜,但请不要为难她。瞙苤璨午”

  韩淑慧站在窗前,儿子用了“请”这样的字眼,怎不隔隙渐生?

  看着卧病在床的丈夫,韩淑慧只觉得生命无常,到了她这般岁数,难免有着太多执拗和不可动摇,但一梦醒来,就连自己也茫然了。

  待人去楼空,曲终尽散,那些所谓的执拗是否还有意义瑚。

  七年不足以让陆子初忘记顾笙,而她和陆昌平还会有另一个七年等待奇迹吗?

  挂断电话,陆昌平吃力问她:“子初打来的?”

  “嗯。”

  韩淑慧没有告诉他,顾笙要来,陆昌平已能简单说话,但听来多是含糊不清,自己也觉得累,索性就不说了。易累嗜睡,韩淑慧早晨喂他吃了流食,就又睡着了铄。

  阿笙去的时候,陆昌平已经睡了,韩淑慧昨晚一夜未眠,此刻正坐在沙发上打盹。

  阿笙步伐放的轻,把花束插在花瓶里,还是惊动了韩淑慧。

  转眸,四目相撞,韩淑慧无意识抿了唇,眼底那份不喜输在了挣扎上。

  韩淑慧不说话,阿笙也选择了沉默,最重要的是怕惊醒了陆昌平,终是收敛了眼神,朝韩淑慧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韩淑慧起身时,整理了一下衣服,朝一旁书房走去,阿笙咬了一下唇,跟了上去。

  与其说这里是病房,还不如说这里是一处家庭套间,还有独立的厨房,复建室,隔音很好。

  韩淑慧斟了一杯茶递给阿笙,阿笙连忙站起接了,韩淑慧看了她一眼,这才走到她对面坐下。

  此女处事妥帖有礼,韩淑慧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每次接触还是免不了会心存触动。

  “来得不巧,昌平这一睡,怕是要等到中午才醒。”

  韩淑慧说这话还有另外一重意思,顾笙最好能够在陆昌平醒来之前离开医院。阿笙不傻,怎会听不出来?

  放下杯子,阿笙思量片刻,方才抬眸看着韩淑慧:“阿姨,我知道此刻跟您说这些,时间段很不恰当,但有些话,我还是想讲给您听。”

  韩淑慧单臂搁置在沙发上,支撑着额头,表情淡漠,但没人会怀疑她是否正在倾听。

  阿笙淡淡道:“您说的对,任何一个母亲都无法容忍自己的儿子和我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七年后的我有多糟糕,我懂。换身处地,如果我是您,想来我会跟您做出一样的决定。我已不能给子初带来温暖,那么我似乎只能放弃他。”

  韩淑慧愣了一下,挑眉看她:“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打算放弃子初?”

  阿笙转动着水杯,热气流转在她的眼眸里。

  许久,她才开口,似乎讲给韩淑慧听,又似在讲给她自己听:“我试着放弃他,爱情对于我来说早已是奢侈品,我已没有能力再去支撑它的重量。我在杭州生活的大半年里,每当午夜梦回,总会告诉自己,幸好离开了,如果我和他继续纠缠下去的话,可能连以往的情分也会消耗殆尽,但我再次遇到了他,我才忽然间发现,原来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喜欢到我疯癫数年,还能记起有关于他的所有,他让我在最绝望的时候依然坚信我是被爱的。”wWW.ΧìǔΜЬ.CǒΜ

  韩淑慧揉着额角,拿话反问阿笙:“有些人,走着走着就陌路了,这世上最不可靠的就是时间,你又怎能保证,时间不会模糊子初的脸,到那时你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还怎么爱他?”

  阿笙说:“这世上最无情的是时间,但很多时候让人割舍不下的同样是时间。我以前不喜欢吃胡萝卜,他总说我这么挑食不好,但每次外出吃饭,他都会把胡萝卜从我碗里挑出来。后来我在西雅图,春节家人带我下楼吃饭,我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夹起了胡萝卜,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哭的很伤心。阿姨,时间或许会模糊他的脸,但我绝对不会像爱他一样再爱上别人。”

  阿笙不想让韩淑慧看见自己眼角的泪,垂了头,声音里有着淡淡的沙哑,她说:“您看,他爱我,我爱他,但想要在一起,却是那么的难。”

  这话出口,竟是很长时间的沉寂,没有人再开口说话。

  韩淑慧只觉得心下茫然,酸楚、无奈、到最后也只剩下五味杂陈了,留下的竟是复杂。

  后来还是韩淑慧打开了电视,似是为了缓解这份沉窒,其实她只是忽然想起今天儿子似乎要召开记者会。

  阿笙没想到,电视主角会是陆子初。

  陆氏总部会议大厅里,至少几百台摄像机摆的密密麻麻,韩淑慧打开电视的时候,就被一阵炫光刺痛了眼睛,那是闪光灯,“噼里啪啦”拍着照,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镜头停止在发言台位置,早晨还跟阿笙一起吃早餐的男人,此刻正静如止水的站在那里,阿笙透过电视看着陆子初。

  这样一个陆子初之于她是陌生的,锐利的双眸犹如山泉寒涧,在灯光下显得尤为沉静幽冷,记忆中容貌惊艳的男人,隔着电视,透着神秘和疏远。

  纵使不说话,只消那么抬眸扫视一眼,足以让现场安静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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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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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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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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