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购买的衣服全都遗落在了顾清欢的车里,她是专程来给阿笙送衣服的。
天有些阴,不多时便下起了小雨,顾清欢和阿笙坐在车里,她把衣服交给阿笙的时候,对她莫名说了一句话:“这是姑姑的钱。”
闻言,阿笙心里酸酸的,点头,也只能点头了。
“他……身体怎么样?”这话阿笙问的迟疑,那声“姑父”,她是万万叫不出口的,但又不能直呼其名,这样的话太显不礼貌,只是这么一个“他”问出口,似乎也礼貌不到哪里去钰。
“没有大碍。”
好在顾清欢并未介意,这就是顾清欢,很多时候无波无澜,她是一个真正的情绪掌控高手,很多时候都把自己藏身在私密的盔甲里,她在里面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自疗自伤,然后整理好情绪,面对别人时,永远都是那么无坚不摧。
雨刷器在视线内来回摆动着,那句话徘徊在阿笙心头,她终是开口问了出来:“常静掐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咬”
顾清欢没有因为阿笙的话倍感意外,瞬间沉默,过了好一会儿,笑了,侧眸看着阿笙,目光温润柔和,抬手覆在阿笙手背上,然后手指一点点握紧:“阿笙,人活一世,最忌活得太清醒。”顿了顿,再出口,那声音宛如最悠长的叹息:“因为清醒,所以悲哀。”
阿笙看着顾清欢,忽然不说话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姑姑是对的,只要她糊涂一些,佯装看不见姑姑眉梢间的起落,那么就能假装姑姑一直都是快乐的。
……
学期临近结束的时候,有一场全程公开的刑事案件在T市举行,陆子初担任被告律师,那天阿笙也去了,事先没知会陆子初。
课堂上,他曾邀请她前去法庭观摩,但被她拒绝了,当时的她那么言之凿凿,执意不去,无非是心有怨气罢了。这么看来,很多时候能够左右人类言行的,从来都不是思想,而是——情绪。
那天下着小雨,法院外聚集着很多人,几辆汽车驶过来的时候,记者冒雨一涌而上。
细雨濛濛中,有人打开副驾驶车门,下车后直接打开一把伞,快速走到后车门位置。
车灯和镁光灯在雨水辉映下越发迷离缱绻,光影交错间,仿佛有强光灯照在了一身西装的年轻男子身上,仿佛晨曦刚跃出地平线的阳光,看得太入迷,似乎一不小心就能晃花眼。
记者很关注这次审判结果,二审开庭,陆子初主张改判减刑,在业界几乎认定是不可能的事情,也难怪会吸引大批记者前来争相报道此事了。
大批的人簇拥在陆子初周围,跟随在陆子初左右的律师团队和他之间极有默契,拿着公事包,撑伞行走间,有条不紊,节奏适宜。
只是,快走进大厅的时候,陆子初忽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人群,周围的人不解,悉数停了下来,顺着他的目光朝人群望去。
一把把雨伞遮住了来往人群面容,陆子初微微敛眸,只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恍惚以为阿笙来了。
陆子初身影没入大厅的时候,阿笙直起腰,旁边有位老太太对她说:“谢谢你啊,小姑娘。”
“不客气。”
就在刚刚,地面湿滑,老太太险些滑倒,阿笙伸手去扶老太太,于是雨伞倾斜,遮住了她的身体。
……
有时候喜欢陆子初,其实很简单。
因为他睿智,在刑事案件上有气魄,看似不动声色,却能把所有的精密都藏在心里。m.xiumb.com
那是阿笙第一次目睹陆子初刑事辩护,也是最后一次。
法庭上的他俨然像是变了一个人,言语辛辣睿智,把一场在众人眼中毫无改判可能的辩护案解构的淋漓尽致。
陆子初最大的辩护风格,就是能把案件拆解成细碎的小零件,冷酷的展示在众人面前,触动人心之后,再慢条斯理的重装回去。
这场辩护案,陆子初在种种全新证据下,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伴随着一场辩护案的结束,往往有人欢喜,有人痛苦。
原告家属听到宣判结果时,隐忍多时的泪终于夺眶而出,那么尖锐凄厉的哭声仿佛有人掐着家属脖子一般,绝望,痛苦,愤恨……
家属是近不得陆子初周身的,走出法庭的他,眼神瞬间陌生,近乎悲悯的看着原告的痛苦,被告的欢喜,仿佛刚才为被告辩护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别人一般。
在工作上,他是一个足够理智,心肠够狠的人,漠视疼痛,就算遇到难题,也只是轻锁眉头,生命里安置了太多情绪,但惟独没有绝望。
陆子初坐车离开了,来去安然,未曾跟记者正面交谈过,想起江宁曾经说过:“陆子初从不接受采访。”
还真不是一般的低调。
汽车消失在视线里还不到一分钟,阿笙手机响了。
陆子初发来的短信:“刚才在法院外似乎看到你了。”
阿笙微愣,撑着伞,在雨中给他回信息:“错觉。”
陆子初:“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空气里弥漫着雨水气息,湿湿的,阿笙穿着编织凉鞋踩在雨水里,微凉,但在这样的季节里很舒服。
看到短信时,微微一笑,“我们才三天没见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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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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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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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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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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