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的话都是日常最琐碎的点滴,可就是这些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却让阿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幸福。
忙着修满学分,忙着交毕业论文,她有很多事情要忙。时间,对于阿笙来说,好像永远都不够用。
偶尔走出教室,抱着几本厚厚的书籍,会不期然慢下脚步,忽然发现每天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冷落了沿途风景,从春到冬,常年往来奔波,却是第一次惊觉:风景,原来日日不同;如同时光,每一个昨天都是死去的自己,一觉天亮,另一个崭新的自己将会换上新面貌,重新游离在尘世之内。
所以,在逝去的年华里,装着太多需要改变的顾笙,她宿命的认为,成长原本就需要改变钫。
送人温暖,手留余香。可能毕业在即,她对同学们反而越加包容,每日一抹微笑,同学们每每触及,都会失神很久,仿佛柔和的阳光笼罩疲惫潮湿的心头,散发出一种温暖的味道。
有同学感慨道:“发现没有,阿笙越来越美了。”
是的,阿笙越来越美,因为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了陆子初,彼此不窥探,不深究,给对方最大的私人空间,用来放飞梦想。她知道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遇上比他更懂她的人旱。
还记得五月下旬,有一天晚上,他给她打电话,得知她在图书馆,让她五分钟之后到一楼大厅等他。
大厅空旷,没有人烟,就连大厅管理员也偷懒趴在桌上打起盹来。
阿笙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雨水很大,开始为他担心了,他总说她傻,其实傻的那个人是他,下这么大的雨,何必辛苦奔波?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头发衣服上纵使沾染着湿气,依然淡定优雅,远远走来,递给她一只颜色素雅的保温瓶。
她接过,有点沉。
他说:“今天在粥满堂附近办事,想到你喜欢吃那里的粥,所以就买了一份给你带过来,趁热吃,别凉了。”
他是真的有事,跟她说话的时候,手机就在响,接通电话,并不急着说话,而是摆手示意她上楼读书,来不及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那一晚,阿笙坐在只有寥寥数人的自习室内,闻着香味弥漫的香菇鸡肉粥,舀一勺放在嘴里,还是热的。
晚上回到宿舍,问江宁有没有听说过粥满堂?
江宁说粥满堂很出名,她之前被她小男朋友带去过一次,不堵车的话,去一趟就要一小时左右,来回两小时,从城东横跨城西,绕大半个城市,远着呢。
阿笙就那么抱着保温瓶,眼睛有些湿润,想起他嘴角的那抹浅笑,心里酸酸的,却又带着淡淡的甜。
事隔两天,他有课,课罢回到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在敲门,没想到进来的那个人会是她。
看到她,他是很欢喜的,某人在遭遇偷亲事件之后,迎来了阿笙的拥抱。
面对阿笙投怀送抱,陆子初原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又担心她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就那么站在办公室里,任由她抱着他,轻轻拍她的背,任由沉默渲染一室。
“别让我依赖你。”她在他怀里静静开口,声音闷闷的。
他忽然间明白了阿笙情绪由来,摸着她的头发,柔和的语调消融在甜腻的空气里:“不是你依赖我,而是我依赖你。”
六月初,阿笙翻看手机日历,这才发现,距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了。
时间很小气,因为它每次都来去匆匆,让人来不及看清它过去的面容,就跌跌撞撞的奔赴到了旧时光之中……
……
六月,T大学院团委,体育教研室承办了一场田径运动会,并在学院田径场隆重开幕。
开幕式那天,各学院负责人全部到场,副校长上台,做了简短发言,真的很简短,只有五分钟,说完后全校学生都在为副校长鼓掌,感谢他没有像往年一样用长篇大论荼毒他们的耳朵。Χiυmъ.cοΜ
阿笙原本不想参加的,为此辅导员还专门找她谈过话,说她身为班代,要做好表率,要有集体意识,团队精神……
阿笙足足听训一个小多时,最后站起身:“老师,您别说了,我参加……”她怕自己不点头的话,辅导老师很有可能会说上一整天。
于是,不擅长运动的阿笙赶鸭子上架参加了长跑项目,并被选为法学系运动员代表上台进行宣誓。
还记得,报名参加长跑项目之后,她给陆子初打电话:“运动会那天你来吗?”
陆子初正在忙,电话那端有行人来往走动声:“去的可能性不大。”
阿笙松了一口气,开始自黑起来:“我报名参加了长跑项目,你不去也好,我跑的很慢,估计会是最后一名。”
闻言,陆子初似是在电话那端笑了,沉吟一下,笑着回了一句:“输赢不重要,贵在参与。”
所以结束通话,也没说那天他到底是来,还是不来。
……
6月5号那天,陆子初还是来了。
很低调,事先也没跟阿笙说一声,阿笙发现他,并非偶然,陆子初现身田径场,势必会引起一阵***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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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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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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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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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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