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大,用三年时间修完四年学分,提前一年毕业,并不奇怪。用两年时间修完四年学分,提前两年毕业,不是不可能,而是有点难,尤其还是在t大。
阿笙大一下学期就开始修学分,所以有时候并非对感情迟钝或是逃避,实在是课程安排太紧凑,除了公休日可以休息之外,其它时间几乎全天满课,忙碌的学习生活,容不得她胡思乱想。
508宿舍里,最闲的是江宁和关童童,因为她们要好好享受她们的大学生活;最忙的两个人是薛明珠和阿笙,因为她们要提前修满学分,继续考研,或是参加司法考试……
阿笙大一下学期向法学院提交申请,学院领导综合阿笙学习成绩,批准她可以提前修学分;薛明珠直到大二上学期才获批通过钚。
阿笙大学计划制定的很满,每天在教室、宿舍、餐厅和图书馆辗转行走着。
两年大学生涯,许飞和阿笙见面屈指可数,有时在大三课堂上看到阿笙,总会无奈微笑。
她这么努力,反倒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他很有压力荬。
阿笙充分利用所有的空闲时间,合理分配时间,每天除了上课还是上课,几乎所有法学院的学生都认识她,身影常常出没在高年级学长和学姐之中。这样的她,其实早已在加快成长步伐,每科学业成绩持平,只是为了某个人的遗言,成绩中上就好,无需事事拔尖。
阿笙有多忙,陆子初是知道的,04年夏只知道她大一下学期比其他同学多选了五门课,04年年末阿笙成绩出来,他才知道她竟早已修完了大三学分。
所以说,这孩子比任何人都理智,纵使初涉情爱,依然可以很好的坚守人生规划,不至于被爱情冲昏了头。
对于这一点,他是欣赏她的。
同样的,对于阿笙来说,刑法课程还好,因为跟其他课程没有时间冲突,但有时候碰上两门课同时进行,难免会选择“去尾留头”,在一门课程快结束时,奔赴另一门即将开始的课程中去。
阿笙大二最忙,如果奶奶不去世的话,她或许会真的应了陶然的话,放缓成长,不至于为了人生过早的弯下腰。因为她留在国内,有她的心之所牵,如果奶奶不去世,她可以一年少修几门课,按部就班的顺利毕业,继续考研读博……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奶奶去世后,父母屡次催她转学,姑姑在国内又有属于自己的家,她似乎没有理由继续逗留国内。
提前修完学分,前往美国,早已在04年初夏,被她搬上了日程。
很多时候,图书馆不到闭馆时间,阿笙绝不回宿舍,依依每隔几天就会给她打电话:“悠着点,别累着了。”
其实,两年修满学分并不困难,只要合理安排时间,很多同学都能做到。
距离大二结束,还剩下三个月,她要在这段时间里修满学分,准备好毕业论文……所以这才有了三个月之约。
还是有所出入,原计划里,没有陆子初的存在,一旦毕业,阿笙就会前往美国,但……04年夏末,命运却开起了阿笙的玩笑,她在课堂上邂逅了陆子初。
想起陆子初,内心里总会涌出一股莫名的温暖。
午后,陆子初换了一身西装,清俊逼人。
出门前对她说:“我需要去趟法院,你可以一个人呆在家里吗?”
笑着点头,在他眼里,她好像永远都是一个孩子。
果然,对方摸了摸她的头,笑容撩人:“乖。”wWW.ΧìǔΜЬ.CǒΜ
阿笙:“……”或许在他眼里,她更像是一只宠物。
……
下午四点左右,陆子初驱车回来,透过车窗远远就看到了阿笙,家里落地窗没有拉窗帘,室内一目了然。
阳光较之上午温柔了许多,阿笙窝在藤椅上看书,听到车声,抬起眸子,短暂晃神,然后放下书,起身的时候笑了。
把车停在白色栅栏外,阿笙已经站在花园里,聘婷玉立,笑意清浅。
车内,陆子初凝望着阿笙,微微一笑,推门下车。家里有一个她,感觉挺好。
打开后车厢,陆子初从里面提出几个袋子,阿笙走近,有些好奇,包装袋上的标志,她还是认识的,都是牌子,而且还是女装。
“看看合不合适?”陆子初把袋子递给她。
阿笙微愣,接过袋子,也没多想,当着陆子初的面,从最外侧的袋子里拿出一件衣服来……呃,不是衣服,正确的说是一件粉红色女式胸衣。
“你……”怎么能这样啊?阿笙脸当时就红了。
陆子初也没想到那是一件女式胸衣,眸光一闪,还算镇定:“我只提供了衣服尺寸,托人买的。”
她总不能一直穿着他衣服,陆子初担心时间长了,心脏会出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衣服尺寸是多少?”
“离开前,我有去晾衣台看过你衣服尺寸。”
阿笙脸快烧起来了,晾衣台上,她黑色胸衣挂在上面迎风招展,很明显全都入了他的眼。
阿笙有点小郁闷,心想着她的胸衣size再大点就好了。
四月末的风里,夹杂着太多诱惑气息,她的一颦一笑,似乎可以让世界瞬间变成静音模式。
“谢谢。”她提着衣服袋子,虽然脸红,却没有失了礼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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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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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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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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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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