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寿好奇的问道:“你那么弄马做什么啊?”
扈成一笑道:“人在马上和空马的负重是不一样的,那马跑出去踏得蹄印自然也是不同,有经验的武将一眼就能看出来,而我这样弄了之后,粗看是看不出来的,等到追我们的人看到空马之后,再重新对比,想要找回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叶天寿好奇的道:“这些应该都是江洋大盗才懂的道理吧?你怎么知道的?”
扈成嘻嘻一笑道:“你不知道,我就是一个江洋大盗。”
叶天寿不以为然的白了一眼扈成,刚要说话,就见一只兔子从草丛里飞纵出来,叶天寿急声叫道:“兔子!”说着就从背上摘下弓来要射,可是她的箭都放在了马背上,此时无箭可用,不由得急得直跺脚。
扈成急夺了过来,从地上捡了一枚石子,就担在弓上嗖的一声弹了出去,正打在那兔子的头上,兔子被打得就地一晃,倒在地上,叶天寿欢呼一声,飞奔过去,把兔子抓了起来,叫道:“好肥啊!”
叶天寿欢笑着回头,招呼扈成,却见扈成有些恍惚的站在那里,不由得担心的收了笑容,走到了扈成的身边,小声道:“你……你怎么了?”
扈成清醒过来,苦笑一声,道:“没事。”他想起来这打弹子的本事,还是他穿越之前打鸟练出来的呢,到了这里之后,惟有这个本事说得过去,可是扈三娘学了三天之后,就完全超过他了,这事让扈成十分的打脸,从那以后就没玩过弹弓,今天拿来一用,不由得又想起自己前世的种种来了。
叶天寿眼看扈成没什么事,这才又娇嗔的道:“行了,别发呆了,我们找个地方烤兔子吃吧,刚才吃得那些东西淡得一点都没有味道。”
扈成四下看看,道:“跟我来!”带着叶天寿向着山上而去,转了两圈,也没有找到时迁盗的那古墓,没有办法,只好找了一个树林,看看这里遮天闭日,周围还有不少的乌鸦,扈成心道:“这里大概就是杨雄大卸潘巧云的地方,想来在这里生火也不易被人发现。”于是就清出来一块地方,架起火来烧烤兔子。这个活计,却是不要想叶天寿帮忙的,她出身尊贵,就是打猎也不会来亲手烤兔子,好在扈成以前玩过BBQ,把一只兔子烤得喷香,叶天寿欣喜的撕了上面的肉大吃起来。
两个人吃了一会,叶天寿没有那么饿了,这才好奇的问道:“你干吗要害那个和尚啊?”
扈成不以为然的道:“那是我害他吗?他自己就没想干好事!”
叶天寿笑道:“你少来,我们本来可以赶在康里定安来之前溜掉的,可是你偏偏冒被抓的危险留下,还不就是在故意害那个和尚吗。”
扈成哼了两声没有说什么,他在读水浒的时候,对‘四大奸夫’最讨厌的两个,一是张文远,二是这海和尚,讨厌张文远是因为他逃过一劫,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而讨厌这海和尚却是因为他毁了潘巧云的一生。
在扈成看来,水浒‘四大淫妇’里,潘金莲是最可怜的,扈成自问,要是他穿越成了潘金莲也得弄死武大,那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同样是嫁给了’潘金莲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奋斗,比活得没滋没味的扈三娘强得多了。
而阎婆惜那纯属自己找死,要知道在她的威胁下,那王八都低头了,可是她仍不罢休,抓着蛤蟆非要攥出团粉来,最后把宋江逼得狗急跳墙把她给剁了,这就是不作不死的代表。
至于最后一位贾氏,就让人无法理解了,只能归纳为‘日’久了生情,其余无话可言。
而最冤的实际上就是潘巧云,她根本没有出轨的道理,家庭幸福,老公肯‘干’,若不是生活里冒出一个秃驴来,她和杨雄孩子都生出来了,这种破坏他人家庭的混球扈成十分反感,这才照顾了他一场买卖,找地方做鸭子去了,省得祸害人,只是这个没法和叶天寿说,于是他岔了话题的道:“我把那秃驴给咱们的酒带出来了,你要不要喝一点。”
叶天寿拍手笑道:“有酒正好!”
扈成从怀里把塞了口的大酒壶拿出来,两个人就着这酒吃那兔子,只是这酒好生有气力,吃不到一会,两个人的脸上都有些酡红,叶天寿慵懒的坐在火堆的边上,轻声唱着一段辽国小曲,扈成看着她那美丽的脸庞,不由得挑逗道:“你……这样子,不怕我这江洋大盗起坏心吗?”
叶天寿不屑的笑道:“江洋大盗也配和我在一起吗?”
扈成摆手道:“那有什么,不信我给你说一个江洋大盗和高官贵女的故事来听,话说在古时候,有一个姓玉的大官,他生了一个女儿,叫玉娇龙……。”
扈成慢慢道来,把《卧虎藏龙》的故事说给了叶天寿,这个时候小说才刚刚有一点雏型,这样曲折诡奇的故事,就是说书的先生也讲不出来,虽然扈成一再缩水,但是仍讲了好久,当讲到罗小虎京城大闹婚礼的时,叶天寿只听得热血上涌,大声叫道:“这才是了,既然喜欢就抢回去,还那么磨叽做什么!”
扈成眼见叶天寿娇媚的容颜在火光的映照下,只如熟透了的果实一般,红红润润,好像要滴出汁来一样,最勾魂的就是那双眼睛,波若横流,欲若深藏,看得扈成心突突乱跳,突兀的道:“那……要是你,又当如何?”xǐυmь.℃òm
叶天寿这会也是喝得多了,含糊不清的道:“我说过了,我会把人抢回来的!”
扈成摇头,道:“我说得不是你把人抢回来,而是若有人抢你,你肯吗?”
叶天寿看着扈成,半响才道:“若能抢得走,我为什么不肯?”
扈成这会已经凑到了叶天寿的身边,突的伸手,抓住了叶天寿的下巴,低声道:“你给我一个机会试试,一个你能不能让人抢走的机会好不好?”
叶天寿此时浑身发软,喃喃的道:“那我该不该像玉娇龙一样,在你的身上刺一剑呢?”
扈成这会热血上涌,一回手把千牛刀扯了出来,就在身上勒了一道血痕,叫道:“不必你刺,我让你看看,我身上的血,是不是和半天云一样,都是红的!”
叶天寿急道:“你疯了!”凑过来要给扈成包扎,只是扈成这会已经让酒烧得有些昏了头了,一伸手抓住了叶天寿的皓腕,两只充了血的眼睛就那样恶狼一般的看着叶天寿。
扈成睡得酣梦正香,突然胸口一阵刺痛,他朦朦胧胧的睁开眼睛,还有些不太明白,抬头看去,就见叶天寿满面含霜的站在他的身前,手里抓着那柄文剑,剑尖就抵在他的胸口上。
扈成吓得一下就清醒过来了,急忙坐了起来,陪笑道:“你……你这是做什么?”
叶天寿用剑戳了扈成一下,冷声道:“你说做什么?你身上还光着呢!”
扈成这才想起来自己没穿衣服,急忙把一旁的袍子扯过来,罩在身上,随后做出一幅沉痛的样子,道:“扈成有罪,冒犯了姑娘,想来都是那秃驴的酒给闹得,姑娘想要如何处置扈成,扈成绝不说半个不字!”
叶天寿的眼里冷芒闪动,道:“就是酒吗?”
这会扈成只要有一点说错,那就是万死之局了,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叶天寿,心中已经有了决断,缓缓的单膝跪下,向着叶天寿深情的说道:“还因为……我爱你!”
三个字好若沉雷,打得叶天寿浑身一战,手上的宝剑竟然摔落在地,扈成眼看有戏,接着说道:“不管你贫病痴苦,不管你容颜老败,一生一世,我都愿与你;不离不弃!希望你给我一个把你抢回去的机会!”
这样热烈的语言,就算叶天寿是草原女儿,也听得脸红耳赤,心跳不止,半响才道:“好,你既然这样说了,那你就在这里,向天发誓,要是你不能把我抢回去,或是就这样丢了我,你……。”
扈成不等叶天寿说完,向天道:“我扈成发誓,若是不能把叶天寿娶回家去,就让我死无葬身之地,雷劈火烧,永落地狱!”
叶天寿听着扈成说完了之后,深吸一口气,道;“好!这是你说的,我就在燕京等着你!”说完就向着山下走去。
扈成跳起来追了过去,叶天寿深吸一口气,轻声道:“山下有辽兵过来,你……不用再跟着我了,你若有心,就不要让我等得太久!”
扈成急奔到前面,寻了一块大石头上去,向着山下看去,果然一队辽兵向着山上摸了过来,当先一人正是寇镇远。
扈成虽然昨天把寇镇远给骗过去了,可是他们两个一夜没走,寇镇远再摸回来,自然一下就找到他们了。
叶天寿走到了石头下面,轻声道:“我叫答里孛,是大辽当今皇上的小妹妹,被封为天寿公主,只是我的母亲是汉妃,我哥哥逼着我出嫁,我不愿意就逃了出来,去母亲的祖居走了走,现在他们找来了,我们没有逃走的机会了,我……我要和他们回去了,希望你不负誓言!”
答里孛说完就走,扈成跳下来,傻傻的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背影,答里孛盼着他过来把自己给拖住,然后就和自己一起回去,若是这样,她就是死,也要逼着天柞帝成全他们,可是扈成没动,让她心里不由得刺痛无比,又走两步重新站住,道:“你……你就是负了那誓言我也不怪你,我会向佛祖烧香,求他们不要责罚你的,必竟我们两个;份属敌国。”
说到这里答里孛再也忍不得了,捂着脸就跑,这个时候,扈成飞奔过来,把千牛刀塞到了答里孛的手里,叫道:“你放心,我一定会来,我没那个信心让你大哥能把你嫁给我,所以我要给自己加点筹码去!”
扈成说得是找点能把答里孛给劫出来的办法,可是答里孛却以为是他要想出办法来好去求婚,不由得心里好过了一些,抓着千牛刀,匆匆的下山去了。
扈成又上了那块大石头,向下看去,就见答里孛下山之后,被寇镇远的人给围了起来,而答里孛亮了那文剑上的皇家暗记,寇镇远立时恭敬的带过马来,送她回去,答里勃上马走了两步,突然又一带马,飞驰而回,就把那柄文剑插在了地上,然后催马而去。
扈成看着那文剑立在山脚下,不顾一切的冲了下去,跑到了剑前,把那剑珍而重之的收了起来,同时望着叶天寿的背影,暗暗的发誓,一定要把这媳妇从辽国夺回来,不然的话,再过几年,大金灭辽,那些从东北白山黑水里走出来的生荒子,可是看着女人就发疯的,大辽、大宋的那些皇室女子都快被当成妓女那样折磨了,扈成管不了别人,但是绝不能让自己的媳妇吃这个苦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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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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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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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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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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