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史便只好退下去了,这些日子他也有所感觉,公主似乎并不大高兴,也没那么喜欢林运的诗。
长史还记得那日宴会,门房说有个读书人来投诗稿,他并不奇怪,再过大半年就是春闱,外地的举子较早的也这个时候到京城了,有充分的时间拜访各家府邸,希望能投到某个贵人名下,行卷诗稿无非是想博得欣赏罢了。
虽然对方衣裳简单,看似个普通的寒门举子,但长史也不至于敬罗衣,摆出倨傲的态度。
因为开府之前他就打听过了,洛河公主素有仁德名声,宽厚待人,他自然随主子的作态,不惹公主生厌。但也只是冷淡有余的客气,毕竟见多了这样的举子。
而对方也不谄媚不高傲,把诗稿给了他便转身离去了,长史当时还高看了一眼,而当他看过诗稿后,更是对没能留下林运林公子而扼腕不已。
如今林运已然名动京城,但他所以为的公主欣赏此人,倒是没有出现,反倒好似不曾有过此人一样。
而公主身边亲近的人,更是最早知晓她的态度,丹儿都不用把新的诗稿送进内间,转身直接收进了盒子里锁起来,等公主什么时候进宫就打包送给陛下,这是公主说的。
这已经是第五回诗稿了,又是一传世名作,林运更简直不要钱似的大放送,别人呕心沥血数载,或是妙手偶得灵犀一动的诗词,他的确不怎么在意。
而林运表现得再如何才华绝世,好一个人间情痴,她只觉得在看人做戏,而且滑稽可笑。
赵歆又怎么可能感觉到半点愉悦呢,就相当于拿假货来讨好异性欢心一样,换做谁都高兴不起来。
而她更不满的是,林运拿她做筏子,将她牵扯到众人的议论之中,赵歆不想成为这戏中人罢了。
赵歆微微笑了笑,“他既然想借我上位,那我就送他一场好风,登上青天。”
***
林运这还奇怪着呢,无论是宴会公主府外的潇洒离去,还是这几日的坚持赠送诗稿,所表现出来的孤傲,只为洛河公主一人折腰。
装逼装的没错啊。
林运坚信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注定会扬名天下,立下不朽基业。不过,他也不是盲目自信,考虑过自身情况,虽然有着原主的举人记忆,但原主中举人时就是孙山的名次,进士还不知道有没有指望呢。
而林运,一个现代人,光是看四书五经头就大了,更不用说读书,知道科举这条路怕是走不通,他也就举人功名为止了。
真要他学四书五经,蹉跎几年,林运怕是连自己的豪情壮志都消磨干净了。
所以他不得不走了捷径。
在初到京城见到洛河公主的车驾时,自然而然生起的一个念头,若是得了公主青睐,不知要省掉多少工夫,轻轻松松就能进入朝廷,大展拳脚,以他所拥有的现代智慧,平步青云是早晚的事。
而洛河公主,哪怕未曾亲眼得见,也知道相貌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听说名声又极好,之前在道观修行,想来心思单纯。
林运想的是挺好的,就是这发展不如人意。
名声是传扬出去了,但这却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他想要虏获芳心的当朝洛河公主,可现在别说是青睐了,简直是不闻不问。M.23sk.com
这公主的心意也太难哄了吧,林运心中有些不悦,若非洛河公主是最好的选择,他早已换了人选了。可除了投诗稿似乎又没有别的方法,这洛河公主也太爱静爱低调了吧,连公主府都不出,也难让他施展其他调情手段。
感觉数天心血白费的林运无奈叹了一声,“唉。”
刚好听到他叹气的金山海道,“林公子何必叹气,”
这些天里,林运每隔两日就作一篇诗稿送到公主府,他都看在眼里,金山海劝慰道,“林公子,你对洛河公主痴心一片,我是知道的,只不过襄王有心,神女无梦,林公子你还是安心读书吧,等到金榜题名,平步青云,或许还能有朝一日得偿所愿。”
金山海再怎么想着奇货可居不敢妄想太高,也不知道林运的真正目的和野心,这些日子,他可是尽心打点林运的起居各项事务。
不仅花费千两白银买下了这座宅院,之后又陆续买了厨娘,小厮,门房等人。
对这些金山海振振有词道,“林公子你可是文曲星下凡,未来的状元公,身边总要有小厮伺候的。”
林运每次一听到这样的话,心中就不免苦笑,他要是能高中状元,就不必想着走洛河公主这条门路了。但金山海似乎已经认定了,就林运这样的冲天才华,怎么可能名落孙山。
这一半的缘由还得归于,林运为了能博得洛河公主青睐,又心知自己并无多少文墨,以读书为名推拒了所有往来拜访,金山海也就以为他是真心苦读。
被一宅子的人期待着守着他读书的目光中,林运也有些压力山大。
这日便放下了笔,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该是时候出去走走,开阔眼界了。”
金山海点了点头,“林公子说的有道理,那我这就去拿些拜帖来,让林公子挑两三个赴会。”
其实他也早就眼馋这些诗会宴会了,举办的可都是达官显贵,最有名的文人墨客,林运不去的时候他还有些肉疼呢,去了能结交多少人脉。
林运挑挑捡捡了好一会儿,金山海只以为他是只挑自己喜欢的诗会宴会,却不知林运是在思量可能用到的诗词,最好是那种一拿出来就震得四座鸦雀无声,自惭形秽也就不会来找他交流文墨的,人家写诗,三成靠勤奋,七成靠天分,而他只需要在心里思索片刻就好了。
最后,林运挑出来都江芙蓉园诗会和宋王府的建阁宴会,勉为其难决定去赴宴。
金山海道,“我这就去准备赴会的衣物还有礼品,林公子已在京城扬名,自然不能随随便便赴会。”
林运也不得不感叹金山海此人的圆滑和贴心,日后留在身边也不错。
金山海特地在京城最好成衣铺定做的蜀锦儒士服,还有玉佩绣带,一身打扮起来,与京城的贵公子相比也不差了,而且还兼有读书人的风雅清高。
林运先去的是都江芙蓉园诗会,虽说文人相轻,但参加的人多是只有名声,而无官职高位,即便有什么问题,林运也能想办法圆回来。
作为自公主府宴会那日《清平调》《锦瑟》后,这还是林运第一次在京城公开场合露面,引来了众多的关注。
之前林运拒绝各路人拜访,书写笔墨,也不是没有刁钻或质疑的人,但随着一篇篇的传世佳作出现,也几乎打消了外人的疑虑。
试问若是有人代笔,为何不自己扬名,随便一首都能让人名利双收。林运的来历出身早就清清白白,袒露无疑,也不可能让人心甘情愿地让与名利。
诗会热闹非凡,文采风流,林运却始终不语,有人不喜他这般孤芳自赏,纵是才华再高,也至于高傲如此吧。
林运淡淡一笑,仅写下了一首《芙蓉园序》,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众文人心服口服。
享受到身边雅妓崇拜的目光,林运也颇为自傲,文人诗会少有女子参加,但却不缺雅妓花魁,文人才子只当这是风流雅事,而因为林运的名声,主办人还特地让最出色的雅妓芙蕖陪在他身边侍酒研墨。
最出色的雅妓,自然无论是才情,还是容貌身段都是最佳的。
林运看了以后忍不住心中一动。但酒意一醒,不免凛然,他之前为得到洛河公主青睐,不曾出入秦楼楚馆,打造自己‘洁身自好’的形象。
但芙蕖那艳若桃花的容貌,娇媚动人心弦的眼波,又让他有些忍不住搂进怀里。
芙蕖脸颊上如红霞飞过,颜色更媚,更艳了。
旁人见了也只笑叹少年风流。
等林运醒来后,就得知诗会主人已经给芙蕖赎身,将她赠与林运,还道,“林公子赠我一惊世佳作,我还你一绝色美人,岂不是风月雅事。”
诗会主人也听闻过林运仰慕公主一事,但也不在意,还道带回去做个婢女就好,红袖添香也不可谓不是美事一桩。
林运苦笑,但他既然享用了芙蕖的清白身子,丢下她似乎又不好。
金山海对于林运带回一美人的事毫不惊讶,甚至又多找了几个丫鬟婆子,伺候芙蕖姑娘。
而林运除了一开始的尴尬麻烦,很快也就适应了,甚至下午就与芙蕖在房内红袖添香一回,平时看着头疼的书在有着美人相伴后,似乎也没那么枯燥无趣了。
与芙蕖浓情蜜意的日子,林运几乎都把向公主府投以诗稿的事给忘了,但也只是几乎而已,他虽喜欢芙蕖的美貌,但也清楚,芙蕖是贱籍出身,帮不了他什么,真正能助他平步青云只有洛河公主。
过了两日,便是宋王府的建阁宴会了,因着在场的无不是权贵官员,金山海也不免叮嘱了林运几句,林运却是志得意满,许是这两天因为芙蕖的温柔乡,心情好了许多。
他也对这场宴会早有准备。
和之前文人圈子的诗会不同,宋王的建阁宴会,许多仰慕林运才华的贵女千金也来了,宴会还没开始,就在江畔建的绣帐里议论起林运了,
有明媚杏眼,娇憨可爱的贵女出声道,“不知林运林公子是长什么样子?”
另一贵女眸光异彩连连道,“必定是丰神俊秀,芝兰玉树。”
她们都是京城里排得上名号的贵女,过去还私下里建了个诗社,成了京城的逸闻,非才华和家世俱佳者不得入,其中最出彩的,有襄王郡主赵宜,和左相嫡女姜明熙,便是昭仪之妹,翰林之女的蒋致晴也只凭其才华堪堪占了一席之地。
而林运的诗词,最迎合她们的喜好,可以说这一段时间里,她们几天每次聚会谈论的都是林运的诗,每次一出新作,她们拿到抄写的诗稿也几乎是最快的。
“洛河公主还真是运气好啊。”有贵女感叹道,
其他人虽不说话,但心中也同样是这种想法,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还是有如此惊世才华的有情郎。
不过虽然羡慕酸涩,但也只敢说一两句这样的话,她们也不傻,论家世,人家的父兄都是皇帝,如何比。
蒋致晴也在其列,只是不同以往,她却没有参与众人的对话。
她们会这样说,那是因为没有亲眼见过洛河公主。
若是见了,就会知道有时候不是痴心才华就能够得偿所愿的。
听闻林运到了,贵女们立刻让侍女过去看,林才子在哪。
有贵女不满单听侍女描述相貌,大胆掀起帐帘往宾客处那瞧,容貌并不出色,也只是普通的俊朗端方,比不得京中四大公子的,但想到那些惊才绝艳的诗篇出自此人之手,似乎又觉得他与众不同些。
前日的《芙蓉园序》早已令林运名气更上一层,连宋王世子也期待最近冠以盛名的林大才子,能留下佳作,令他父王开怀。
只是林运的诗却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
他端着酒杯,举步轻吟道,
“星分翼轸,地接衡庐……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文采斐然,灿若明珠,将宴会推向最高潮。
而就在此时,宫中圣旨驾到,命林运入宫,供奉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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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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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m.χIùmЬ.CǒM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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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为你提供最快的天生赢家[快穿]更新,第66章公主万安免费阅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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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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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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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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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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