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了,受不了,我不能在这呆着了。还有多长时间烤熟,我先去其他地方躲避一会,你可别偷吃啊!”
老头呼啦一下站了起来,把叶西坡又吓了一跳。
“老丈,你能不能帮忙找几片大的树叶,越大越好,半个时辰内给我送过来,我有大用处。”
叶西坡想起来什么,对老头说道。
“大冬天的找树叶,有点难,你在这等着。无论能不能找到,我半个时辰后都会赶回来。”
老头好像一刻都待不下去了,又恶狠狠地盯了烤鸡一眼,转身飞了出去,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要是真能找到树叶就好了,这样烤出来的野鸡就万无一失了,但愿能够把老头哄开心了,教我些绝世武功防身,省的再被人欺负。”
叶西坡暗暗地想着,提起了十二分精神,不停地翻动着野鸡,尽量让它受热均匀。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野鸡的香味越来越浓,再过一会就可以吃了。
“小郎君,我回来了,你看这些叶子行不行!”
老头兴高采烈地跳了出来,把一堆干枯的树叶小心翼翼地放在叶西坡的面前。
“凑合着能用吧。”
叶西坡把烤鸡从树枝上撸了下来,用树叶一层层地包裹住,从身上拽下几根细布条,结结实实地把树叶绑在野鸡身上。
老头不解地看着叶西坡,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
叶西坡脚把篝火踩灭,再用树枝把烧红的炭火拨拉开,紧接着把包裹好的野鸡埋在了炭火堆里,静静地守在一旁,仔细观察着。
“这是做什么还没烤好吗?”老头已经快到了忍耐地极限了,不停地催问。
“别急,再等等。”叶西坡死死地盯着火堆。过了一会,长出一口气,说道:“好了,可以吃了。”然后把野鸡拨拉出来,小心解开层层包裹着的树叶,一股浓浓的香味顿时散发了出来,可谓是异香扑鼻。
老头一把抢了过来,迫不及待地撕下一条鸡腿,三下两下就吃进肚子里,一边吃一边称赞:“真不错,外酥里嫩,火候刚刚好,比长安城里的烤鸡都好吃。”
一会儿工夫,老头就把整只鸡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鸡骨头都啃得锃光发亮,一丝肉末都没有留下。吃完之后,老头还有些意犹未尽地拍了拍肚子,显然是没有尽兴。这时,他才发现叶西坡还呆坐在一旁,一口都没吃上。
“这个,我一见吃的,就什么都顾不上了,要不剩下这点给你吃?”老头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脑袋,把手上剩下的半截鸡骨架递了过来。可是,任谁都能看到,上面一丝肉末都没剩下了。
叶西坡暗暗地咽了下口水,试探着说道:“老丈,我一个人孤苦无依地,能不能常伴你左右,帮你端茶递水,顺便给你做做饭。”
话刚一说出,老头的脸上登时变了,拂袖而起,说道:“我这个人独来独往惯了,不习惯有个拖油瓶跟着。你这个小郎君,鬼心眼不少,是不是想拜师,让我传授武功给你?对不起,我还有事要做,先告辞了!”
老头话音刚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叶西坡一个人傻愣愣地站在雪地里。话说,正常的剧情不应该这样发展吧,难道之前自己看到的那么多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
忙活半天,已经日上三竿。
叶西坡一口鸡肉没吃上,眼看着白胡子老头吃干抹净,逃得无影无踪,心中升腾起一句不雅的问候,想要无偿赠给那老头的父母亲人。
不过,看他的岁数,父母必定早已作古,那副看到美食走不动道的没出息样子,年轻时未必会有女子钟情于他,多半是个单身七十年的老光棍,老混球。
心中这样一想,叶西坡顿时感觉开心多了。不就是一只破烤鸡么,孙子才喜欢吃!
摸了摸依旧瘪瘪的肚子,叶西坡看着不远处的那一串马蹄印怔怔发呆。
“对了,附近应该有市镇才对,这么大的雪,那位大小姐的住处必定距此不远!”
叶西坡把手伸入怀中,那里有一堆金银细软,摸在手里冰冰凉,滑溜溜的,充满了质感。
“老子有钱,为什么不去下馆子,吃顿好的?”
拿定主意,叶西坡打起十二分精神,顺着马蹄印一路走去。
约莫走了两个多小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前方不远处,一个古代的市镇出现在叶西坡的视野当中,空中弥漫着袅袅的炊烟,隐隐还有饭香味传了过来,让人垂涎欲滴。
与现代都市相比,这个唐朝的市镇实在是小的可怜。
三条青石铺就的街道两旁,鳞次栉比地盖了几百间土坯为墙,草席做顶的矮小房屋。偶尔有几间高大的砖木结构的房子,犹如鹤立鸡群,尽显奢华气派。
“这几间大房子的主人都是非富即贵吧。”
叶西坡感叹着唐代的贫富差距,一边走一边观望着四周的环境,想要找寻一家饭馆。
“你是何人,不知道这是我的地盘吗?”
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叶西坡回过头,对面站着一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小乞丐。用破布包着头发,衣着单薄,身材极为瘦削,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似的。
“你的地盘?”叶西坡道。
“没错,这是我讨吃食的地方,你是何处来的野乞丐,休想在此浑水摸鱼!”
叶西坡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你还笑!速速离开,否则要你好看。”m.χIùmЬ.CǒM
叶西坡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道:“我不会抢你吃食,相反,我还要带你吃顿饱饭,你可知哪里有饭馆,我们同去。”
小乞丐脸上微微一红,似乎对叶西坡突然过来拍他的肩膀有些猝不及防,嘴角一撇,说道:“你这样子,比我也强不了多少,还敢说大话,吹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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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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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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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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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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