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有些朦胧的地方,他站在一块漫无边际的青草地上,草地上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身影,他环视着四周,心情十分的平静。
而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突然朝他走来,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但是不管李大壮怎么尝试,都无法看清楚它的长相。
他的眼前似乎被蒙上了一层薄纱,让他有些看不清楚,他努力地睁大了眼睛,又揉了揉,还是没能看清楚他是谁。
那是一个让他十分熟悉,但是却叫不出名字的人,当他渐渐走进李大壮的时候,他终于看清楚了这个人的长相。
那是一个棱角分明,眉宇间有几分冷意的男人,他身高有一米八开外,算不上特别高,但是在男人中身材也是极好。
但是他在李大壮的身边,李大壮却只能仰望才能够看得清楚他的长相。
当男人蹲下来之后,李大壮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不是男人变高了,而是他变矮了。
他张开双手,却发现那是一双婴儿大小的双手,白嫩的皮肤,娇小的手指,上面甚至还有着几滴他的唾液。
“这是怎么回事?”李大壮迷茫地看着周围,如果他没有记错,自己应该在那条公路上才对啊。
难道说自己投胎了?他苦笑着想到,转念一想,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他的身上。
只见那个男人拿着一个项链,轻轻挂在了他的脖子上,那个项链李大壮再熟悉不过了,那正是一直在他身边的金葫芦的样子。
但是他第一次拿到金葫芦的时候,那确实一个像土豆模样的东西,十分不起眼,而男人给他挂在脖子上的项链,确实一个和他使用的金葫芦一模一样的东西。
正在他晃神之际,男人突然笑着说道:“孩子都这么大了,起个什么名比较好那。”
女人扶着腰,一边晃着奶瓶说道:“不如叫大壮吧,贱名好养活。”
李大壮曾经记得,在那个年代,都会给孩子起一个贱名,什么二狗,铁蛋,寓意着他能够活下去。
他父母那个时代不像现在,没有那么多机会,甚至吃饭都是问题,生孩子,也会给家里添不少负担。
还没等李大壮看个仔细,他的眼睛又开始模糊起来,他揉着眼睛,想要看清楚周围发生的一切,但是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这个场景却已经变了。
“我的宝贝葫芦呢!”
那是一个白胡子老头,在盘问两个跪着的人,那两个人他十分眼熟,正是之前照顾他的那对父母。
他现在视线清晰,可以清晰的辨认出那两个人正是自己的父母!他急切地挥舞着双手,但是他却还是那个孩子的身体。
“妈妈!”他发出了一声婴儿般稚嫩的声音,他挥舞着双手,像是个孩子一样想要回到妈妈的怀抱。
但这并不是他想做的,李大壮惊恐的发现,自己虽然能够看到这个场景,但是他想要看到的地方,却只能由这个孩子支配。www.xiumb.com
换句话说,他只能看到孩子看的方向,完全不能操控他的行为了,之前他还能揉揉眼睛,但是这一刻就仿佛成为了一个看客。
白胡子老头听到了他的声音,立马快步走了过来,掀开了压在他身上的被子,眼中充满了莫名的意味。
他冷笑了一声:“没想到你们居然还藏着这么一个小东西,说,那金葫芦是不是已经给他了?”
李大壮听不见他父母说的话,而那个婴儿的眼皮,也渐渐沉了下来,他想要用尽力气让那个眼皮抬上去。
但却丝毫无法影响婴儿的动作,随着婴儿的一个眨眼,李大壮的意识又回到了一年冬天。
他已经无法动弹,被困在了一个身躯之中,这是一个光着脚丫的孩子,他哆哆嗦嗦地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节木头。
他记得那个冬天,他没有斧头,也没有锯子,只能上山去捡柴火来过冬,但是今天他捡的木头太大了。
以至于他用光看来仅有三根火柴,也没能让火焰升腾起来。
他没有了力气,冻僵的手掌缩进了衣服里,小脚丫也藏进了捡来的被子里。
而就在他意识模糊之际,一个扎着发箍的女人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小心地将他抱进怀里,小跑着回到了家中。
随着他轻轻眨眼,视线并没有变,依旧是那个女人,依旧是那个场景,李大壮躺在被窝里,旁边有一个比他小店的女孩,端着姜汤,耐心地喂给他吃。
李大壮记得这个姑娘,她就是周琳琳,这个时候的她还没有离开村子,没有经历过外面世界的事情,还是那么单纯可爱。
李大壮之前之所以喜欢她,也是因为周琳琳以前的性格,是个十分温柔的小姑娘,而且她也是唯一对着李大壮笑的女孩。
但是随着她的升学离开,那个温柔耐心的小姑娘就消失在了他的世界中,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蛮横不讲理,让人生厌的女孩。
没有人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但是她变的让李大壮有些难以接受。
意识渐渐恢复。
他又回到了那个广阔无垠的草地上,而这个时候,他的身边不再是他的父亲,而是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葫芦。
他轻轻的旋转着,仿佛在告诉李大壮一些事情。
“这是我的以前的记忆么?没想到你居然从出生就陪伴我了。”李大壮有些感慨地说道。
他不知道时候金葫芦是怎么从他身边落在坟地上的,当年父母的死亡,那个白胡子老头又是何方神圣。
金葫芦闪烁着,紧接着开始龟裂起来。
李大壮有些晃了,他赶紧站起身来想要聚拢金葫芦,但是金葫芦却在他接触的瞬间碎成了粉末。
一颗翠绿的种子,缓缓落在了他的胸膛,李大壮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而金葫芦的种子也渐渐融合在了他的身体之中。
那些飘荡的粉末,也随着一阵清风,融进了他的身体中,修复了他的所有伤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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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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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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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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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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