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有个疑问,金葫芦既然是别人给的种子,那是不是说这金葫芦不是唯一的一个,但如果真的不是唯一的一个,那么为什么他这么多年只吃过他种出来的金葫芦气息的植物,而没有其他地方发现过这种味道的东西。
当时他在祖坟发现的金葫芦,压根就没有多想,他现在很是担心自己的金葫芦的问题,这东西在他手里还好,如果被有心人利用,那肯定是一场危机。
他在祖坟给父母磕头祭拜,又找寻了一圈,也没有在之前的那个地方发现任何关于金葫芦的东西。
“可能是我想多了吧。”李大壮叹了口气,他已经将金葫芦的种子交给那个孩子了,如果他真的能够种出新的金葫芦,那么肯定能够发展处一条恐怖的生产链。
李大壮另一边也让人实验着用金葫芦的植物自己发芽的种子种出来的种子,虽然不知道这样能不能成功,但不试试放在李大壮心里总是一个心结。
“大壮哥?”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你怎么在这里?”
周琳琳拿着手电,疑惑地看着在找寻什么的李大壮。
李大壮抬头一看,发现是周琳琳,连忙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事,我就是在看看地上有没有杂草什么的。”
周琳琳也没有在意,对着李大壮点了点头:“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来我家吃顿饭吧,我妈他想你了。”
“林婶么,行,等我有空一定去看她。”李大壮笑了笑,林婶对他很好,虽然有时候会严厉些,但在自己吃百家饭的时候,确实是给自己最多照顾的人之一。
周琳琳也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就要走。
两个人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感觉,周琳琳也算是真正的放下了,他们也能像两个朋友一样交流谈笑了。
李大壮心中有些担心,立马出声叫出了她,问道:“这么晚了,你要去哪啊。”
周琳琳指了指手里的手电筒笑着说道:“我打算去一趟隔壁的村子,我有东西落到我朋友家里了。”
“我跟你一起去吧?”李大壮看了看天色,犹豫之下说道。
现在天气很差,村子里不像是城市,这里天黑路滑,危险也多,如果让周琳琳就这么一个人离开,李大壮心里也很不放心,毕竟她也是自己童年时候的精神支柱,就这么让她在自己眼前离开,他多少有些担心。
“行呀,不过这样侯姐姐不会吃醋么。”周琳琳俏皮地看了李大壮一眼。
李大壮扶额摇头:‘我就是送你去隔壁村子而已,十几分钟的路程,吃什么醋?’
周琳琳噗嗤一笑,不再逗弄李大壮,轻轻点了点头,李大壮也就跟在了她的身后。
天色阴沉,夏季正是多雨的季节,看起来明白又是一场大雨。李大壮边走着,心里一边想着。
其实这一路上李大壮之所以担心周琳琳,一是因为她只身一人在荒郊野外,二十隔壁村子一直有几个小痞子,平日里白天开开玩笑,逞逞口舌之快,但到了晚上这黑灯瞎火的,真保不住他们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不说周琳琳,就单说林婶多李大壮的照顾,他也不能让这事发生。
去的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就连野猫都没见到一只,周琳琳就平安到达了她的目的地。
两人在一家亮着灯的副食店门口停了下来,周琳琳对着他笑了两声:“你走吧大壮哥,到时候我自己回去就行。”
李大壮看了看时间,犹豫地说道:“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能行么?”
“刚才不什么事情没有么?你放心好啦,我还要在这待很久呢,实在不行我就住下了,你还是先走吧。”周琳琳站在灯下,双手背过身后攥着手电,眼神中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语地情愫。
“那行吧,你自己小心。”李大壮点了点头,正欲往回走,周琳琳却突然叫住了他。
“大壮哥!”
李大壮回头看去,不知道周琳琳叫他是什么意思。
而周琳琳只是甜甜地笑了一声,将手中的手电筒塞给了李大壮:“你来的时候没有带手电,这个给你吧。”
“那你呢,你怎么办?”李大壮将手电递给了她:“还是你拿着吧,我有手机当手电筒。”
“手机拿灯光都看不见深坑,你还是拿着吧。”周琳琳直接将手电筒赛给了他,然后说道:“我到时候回家的话就朝我朋友借了,如果太晚的话,就住下来了,你不用担心我。”
李大壮这才不在推脱,道了声谢谢,然后转头离开了副食店的灯光下。
当周琳琳只能看到李大壮那闪烁着的灯火时,温柔地笑了笑:“该说谢谢的,应该是我才对。”wWW.ΧìǔΜЬ.CǒΜ
如果没有李大壮,她很有可能还是之前那个嚣张跋扈的小丫头,还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姑娘。她心里自然无比地感激着李大壮。
因为正是他的存在,才让自己蜕变成如今的样子。
周琳琳笑了一声,转头离开了这里,却没有注意到,在远处的草丛中,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出神,缓缓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三个痞子出现在了副食店门口,一个长相猥琐的爱给自男人将一叠东西交给了同伴,缓缓说道:“这妮子我看中好久了,一会动作麻利点,不要让她叫出声来。”
“能行么?”胖子畏畏缩缩地说道:“如果失败了的话是被抓起来坐牢的吧。”
猥琐男人白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说道:“你不会动作麻利点,那女人在乎名节,说不定还会因此嫁给我呢。”
三个人一阵哈哈大笑,然后都闪身,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毫不知情的周琳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遇到怎么样的危机,更想不到接下来的种种事情。
半路上,耳朵经过强化的李大壮清晰地听到了那个男人笑声,心中充满了疑惑,他看着渐渐出来的月光,心中有了判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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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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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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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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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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