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们的话说:我们还有多少日子留在这世上,还不趁着身体健康手脚灵便的时候多走走多看看这个世界。
林闵生本来的打算是当他们在欢乐的氛围中进行摊牌,他一开始就和沈星说明:我想尽快结束这种局面。这也是当初他实行这次旅行的真实目的。
只是还没来得及,被沈妈抢先了一步。
一个月前,他孤身来到柳市,没有提前告知沈星,一来是想给她惊喜,二来也真的怕扰乱她在帮唱团的发挥。
不过,他真的是本着沈家女婿的心态而来,他穿戴正式,第一时间登门沈家。他不方便挑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如果坦诚告知,沈妈一定会叫来沈星,进而依然会搅黄她参加帮唱团的事。他只是很隐晦地介绍自己是“小序”,实则是“小婿”,就是他们的女婿。
他的审时度势,他的用心良苦,最后都被沈妈曲解成居心叵测,心怀不诡。
事实上,他确实耍了一个心眼,玩了一把文字游戏。
而后来几天,他想若再去拜访总觉不妥。
很多事情契机不对,便再难转折;而有的事却在不经意的转折间,又投来契机。
那天在转经筒部分,很多人围着转经筒站成一圈。沈星一家人以老妈以首,老爸次之,她就站在父母身后,当转经筒开始转动的时候林闵生突然上前,站到她身后轻声地说着:“这一刻我只想与你近在迟尺。”
她措手不及,却也满心欢喜。
转经筒是独克宗月光古城即神圣又虔诚的象征,到过古城的人都会以各自的方式记录或留下一丝最特别的回忆。
站在沈妈前面的是一位旅游爱好者,喜欢用出手机录像,记录所走过的路程和停留的美景。沈妈只是偶然的抬头,从那人的手机中竟看见了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人依偎在他们身后。
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爱慕的眼神和神情总是溢于言表,完全遮掩不住。
而且,沈妈一眼认出了林闵生,那个前不久来家拜访过的年轻人,她对他印象深刻。
他说自己是赵和平的同学,路过柳市帮忙捎带东西,却又不舍得赶快离开,还以家里的装潢很精湛为由,左右参观,甚至在沈星的房门口故作停留地打量。
女人是很敏感的,沈妈的眼光也是很毒辣的,当时就看出了些许端倪。
这一刻,她完全确定了。
当晚,沈妈还故作镇定,漫不经心地问沈星:“你每天早上去哪了?都不吃早餐,小心弄坏了自己的胃。”
“我吃了,天天都吃了。”
“在哪吃的?”
“小菜咖啡。”
沈星太年轻,全然没有察觉老妈的心里正在预筹着一件她始料未及的事。
然后,就有了在咖啡店的那一幕。
其实,沈妈并不讨厌林闵生,他身高八尺,仪表堂堂,一副谦逊模样,看得出来很有素养,她相信他不是一个坏人。
至于事情摊到桌面上之后,她大发雷霆,出言伤人,只不过是因为气。
气自己的女儿这么不贴心,气她竟伙同外人来欺瞒她;气一个才见过几次面的年轻人,就这样拐走了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更气他竟是远在几百公里之外的城人,想到女儿若真跟了他,便是名副其实的远嫁,以后要见一面都难。
越想越气,气到像要暴躁,气得泪流满面,气得肝肠寸断。
所以,她只能对着沈爸和沈星骂骂咧咧,凶巴巴只为宣泄她心里的难过和伤心。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
爱之深,责之切。
但是,沈妈还是理智的,她不是真心想拆散他们。
她只是发脾气,并没有给沈星施加压力,没有说有他没我,让沈星在她和林闵生之间二选一,又或者以断绝母女关系为要挟,她都没有。
她只是关起房门抹眼泪。
“可怜天下父母心。”夜里,沈爸安慰她,“孩子长大终究要四海为家,现在小学生的课本里都在学。”
“早知道就不生女儿。”
“生儿子也一样,你看赵和平一年回来几次。”
赵和平,自从上了大学,她这个做姑姑的还真没见过他几面,就连赵和平的爸爸一年也难得和他见面,沈妈顿觉心宽了。
“不论生儿生女,孩子长大都是嫁给了生活。”沈爸感慨。
沈妈冲他微微笑了笑,一起生活二十多年,平日里她气他怨他,但还是他最了解她。
……
沈星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
她把自己编辑好的短信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觉得自己说什么都不合适,只是短短的几天,她发觉竟连短信聊天都不会了。
“这种事情需要坚持。”林闵生曾这样告诉她,“好比情话也是每天都要说,否则时间久了就会生疏。”
那个时候她尚未领略,而今忽隐忽现的失落感使她困扰。
那一夜她辗转反侧。
熄了灯的宿舍一片漆黑,她不知在这黑夜中望着这黑暗多久,直到一道明亮的光忽然闪现,接着是她最爱的那首歌响起。
凌晨两点,林闵生竟然在这个时候给她打来电话。大家都睡了,为了避免惊扰别人,沈星唯有立刻按下接听键。
“星星——”电话那头立马传来熟悉的声音。
“是我。”
“没睡?”他可以从她的声音里分辨出她是睡还是醒。wWW.ΧìǔΜЬ.CǒΜ
“没睡。”
“熬夜不好。”
“嗯。”她本想说“你也在熬夜”,却还是把它们消失在黑暗里。
“前几天你的手机怎么了?”说长句时,他的声音显得有些含糊,貌似喝过酒。
“你喝酒了?”沈星小声问。认识他这么久,还不知道他会喝酒。
“喝了一点。我们的研发成功了,今天公司庆祝。”
原来如此,她还以为……以为……
借酒消愁?怎么可能,他是那么理智的人。
沈星沉吟片刻:“恭喜你!”
“你还没告诉我,前几天你的手机怎么了?”
这次,沈星沉默了很久。
他明知故问,她无言以对。
她努力避开这个话题,他却佯装着若无其事。
她从来不是他的对手。
透过手机屏幕的亮光,沈星忽然想起阿梅曾说过“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他可是久经沙场”,她曾那么不喜欢这句话,现在觉得是最合理的诠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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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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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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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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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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