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抵达>第十四章 最难是两全
  虽说如此,可他们在一起的时光用手指都可以数得过来。

  来日是何日?

  送别林闵生后,沈星回了一趟家。

  坐在公交车上,沈星闭起眼睛,满脑子是刚刚与林闵生分别的画面。

  林闵生是坐飞机走的,他说机场路程太远,只让她送到机场班车的搭车点。上车之前,他突然像变魔术一样地变出一个项链,晃在沈星面前,让人既感动又惊喜。

  那是一条白金项链,项链坠是两颗叠在一起的“星星”,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你什么时候买的?”沈星欣喜地问。

  “秘密!”

  沈星嘟着嘴不罢休。

  他毫不客气地低头亲吻她,她竟丝毫没有害羞,也没有抗拒。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的视觉定是出了什么毛病,除了林闵生之外的任何人任何物都变成了模糊不清的,仿若被屏蔽了,她的眼中只看得见他一个人。

  她享受这离别之吻。

  最后,他向她挥手,她也朝他挥手,目光紧紧落在对方身上,直到慢慢地变成一个点,然后消失在视线里。

  沈星以为有了上次离别的经验之后,心情应该更淡然才是。事实上,每一次的离别情都是以单独个体式的存在,每一次都是不一样的痛苦,并非单一的重叠式的累加。

  回味的过程中,车厢的广播里慢慢响起一首老歌,把她拉回现实。

  你看这平淡故事里总有分分离离

  断断续续却又欢欢喜喜

  曾约定生生世世与你面对风雨

  只因那对对错错相伴在每个朝朝夕夕

  车窗外的路边上是一排排的桂花树,还不是繁盛时节,只有点点的小黄花恣意地散发着淡淡清香,沈星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把它们吸进脾肺。

  爱情有时也如这花香般沁人心脾。

  如果非要把爱情比作一种花,她希望爱情是朵不带刺的玫瑰,只带着朝露与芬芳,走向每场美丽的、完整的旅程。

  还在车上,她就收到林闵生的短信:我要上飞机了,暂时关机。想你。

  她透过车窗看了眼湛蓝的天空,这场相聚离散算是完整的落幕了。

  回到家,沈星本想倒头睡会儿,两个小时车程真的挺累人,再加上心情沉闷,她差点都晕车了。

  老妈却不依不饶。

  “回来就把家当旅馆了?”她扯了扯沈星盖在身上的毯子,“看你爸把你惯得,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妈。”沈星心血来潮地问了句,“你说要是我以后嫁得很远,你们舍得吗?”

  “有多远?要坐飞机还是要坐火箭?”老妈不以为然。

  她没作声。

  这时候老妈突然明白似的直看着她,看得她心里发毛,看得她睡意全无。

  “你是不是恋爱了?谈的哪里的?老实交待。”

  “没有,你女儿歪瓜裂枣,又懒又笨,谁要啊。”沈星坐起身,自暴自弃。

  老妈依然不放过,眼睛瞪得大大的。

  “妈,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沈星笑笑,“母夜叉。”

  “你才知道啊,自从嫁给你爸后,我就成母夜叉了。”老妈边说边走出了沈星的房间。

  她顿觉松了一口气,只怪自己“自寻死路”,这种两难的问题,她还没有能力处理好。

  老妈的性格火辣、直来直往,老爸性情温和,沈星的性格像老爸,长大后她才知道这种性格说得不好听就是软弱。所以,老妈总说他们两人都让她上火。

  吃晚饭的时候因为不积极又被老妈怒斥:“知道自己没人要还不努力改正。”

  “妈,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一定要把我批得体无完肤吗?”沈星近乎撒娇地求饶。

  “等你嫁到很远的地方,想听我批评都听不到了。”

  沈星顿时醒悟,老妈这是把刚才的话听进心里去了,表面若无其事又暗自较劲,才会一直挑她的刺。果然,知女莫若母。

  最后,饭也没吃饱,只好草草收场。

  回房的时候,她瞥见茶几上放着几大包的小吃零食,随手拿一包看了看,发现竟是城的特产。

  “这是哪买的?”

  等老妈进了厨房,沈星才小声地问着老爸。

  “别人送的。”

  “谁送的?”

  “前两天有个你表哥的同学出差经过这里,你表哥叫他顺带来的。说是你上次走的急,没给你带上。”

  沈星不语,赵和平才不会这么体贴,她猜那个“同学”一定是林闵生。他竟借着赵和平的名声找到家里来了,他还真是胆大。

  可是这几天他们明明一直都在一起,他什么时候来的?

  “音乐会的前一天。”

  夜里通电话时,林闵生坦白了一切。

  “你怎么敢跑到我家里来。”

  “拜见岳父岳母有什么不敢。”

  “他们是不知道你拐跑了他们的宝贝女儿,要不然我妈招待你的就是菜刀。”

  “岳母大人这么彪悍。”林闵生笑起来。

  “绝对超呼你的想象。”

  “你怎么没学到一点皮毛。”

  “纵然是见惯了才不屑得学。”

  “还好你从小毅力惊人。”

  “说不定以后会变,变得比我妈还厉害。”

  “我也照单全收,前提是你得先嫁给我。”

  看着窗外微微灯火,沈星想了想说:“你家里,是不是对你催婚啊。”否则他怎么会每次都要提结婚,毕竟他比她大了八岁,早该是结婚的年龄。

  “嗯,催得厉害。”林闵生开玩笑道。

  沈星沉默。

  “我只是怕你跑了。”他又解释,“但我想你一定跑不过我,这辈子你终将是我的。”

  虽然看不见,她都可以想象他笃定的样子。

  沈星后来才明白,在远距离的恋爱中,总要有一方用坚若磐石的思想传达给对方,感染对方,同化对方,彼此共同走下去。

  而那时,她正在不断地接收这种讯息。

  挂断电话,沈星脑海里响起的旋律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画面里林闵生提前来到这座城市,独自走着她走过的路,独自看着她看过的风景,又独自来到她生活的地方。不过,这不是缅怀,不是悲情。xiumb.com

  他的爱有时浓烈磅礴,有时又细微无声。

  沈星深切感知,被他爱着是件多么美好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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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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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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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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