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里,每个人都在忙着化妆、换演出服,虽然此前彩排的时候老师一再强调不能慌不能乱,但今天是正式演出,还是会紧张到手忙脚乱。学校领导也许早就料到这点,所以请了专业人士在一旁指导,否则非乱成一团不可。
沈星平时不喜欢化妆,最多涂一下口红。主要是底子好,有着让人羡慕的天生好皮肤。
而这一次,粉底、眉毛、眼影、腮红、假睫毛,一样不落地化在了脸上,当她看到镜子里浓妆艳抹的女生时,自己都惊呼到不敢相认,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哇,你好美啊!”在另一旁化妆的唐然惊叹道。她是今晚的主持人之一,穿着一身带着亮片的晚礼服,实在耀眼。
“你也很美,美到差点亮瞎我的双眼。”
沈星本来想说哪里美,怪得很。可是化妆师就站在她身边,这样说太不礼貌了,只好附和。
“像电视明星一样吧。”唐然臭美起来,她是给三分颜色就敢开染坊的人。
“何止电视明星,世界明星都不为过。”沈星故意吹捧。
“好说好说,回去的时候记得找我要签名,我们关系这么好,我给你签十张。”
“唐然,你知道赵本山小品里,我最喜欢哪句话吗?”
“哪句?”
“快点写吧,隔壁村头厕所没纸了。”
“好哇,你讽刺我。”
“是你太优秀。”
“你嫉妒我。”唐然双手做成花样捧着下巴,“嫉妒我美若天仙。”
沈星无声地笑了,论口才自然比不过她。
不过,沈星知道,唐然这样的言谈和举动无非是为了缓解她紧张的心情。这种场合她是第一次参加,唐然却不同,她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游刃有余。
在两人断断续续的笑声中,晚会正式开始了。
三位主持人气势磅礴地开场后,校领导上台发表了讲话,这一次言简意赅,他们明白这样的场合讲多了只会让学生反感。
接着,天成乐队上场,一句“helloeverybody”,就引燃了整个现场。
开场曲是一首《自由》,动感十足。
走的时候记得说爱我爱我
说爱我说爱我
难道你不再爱我
我的泪滴下来
你从来不曾看过
……
天成乐队的主唱在台上又唱又跳,全场几千人一起跟唱、挥手,一片沸腾。
沈星透过幕布之间的缝隙观看,都觉得震奋人心。她不断地调整呼吸,这首歌结束后,帮唱团马上上场,他们在后台互相鼓励加油。
曲目结束,主唱说了第二句话:“下面有请我们的帮唱团!”
然后,主持人上台一一介绍乐队人员和帮唱团人员。银色的追光落在他们身上,成为舞台上最光彩夺目的人。
沈星脸上火辣辣的,好在腮红盖过了这一抹红。
新的音乐声重新响起,追光灯退下,沈星按照彩排时的安排,找到自己的位置和话筒,然后跟着节奏和切入点开始了他们的第一首歌曲。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聆听感伤你声音悠扬
风铃摇晃清脆响
江边的小村庄午睡安详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脚步轻响走向你身旁
思念的光透进窗
银白色的温暖洒在儿时的床
……
唱罢,沈星发现自己手心里全是汗,心脏仍然跳得厉害,上一次这样的心跳还是在城,对面站着自己心爱的人。
沈星脑海里一瞬间想起了林闵生,不知道他此刻在干什么,而下次自己是不是有勇气站在他面前唱歌。
第二首歌曲声响起,让她没有空闲去想更多。还有第三首,第四首,整整九首歌。越往后,沈星的心情越来越平静,气息也越来越平稳。
其中有一首最难合唱,是一首沈星以前没听过的歌,当初学这首歌的时候花了最多时间,嗓音撕裂的感觉得最难拿捏。后来由主唱重新改编了一下,柔和了很多。
尽管如此,沈星还是喜欢那首歌,因为它唱出她内心的某种意境。
我离开你的城市
感到人类的孤独
我进你的村庄觉得悲伤
我望着你的天空飞鸟在飞翔
我走过你的土地鲜花在开放
……
沈星忍不住再次想起林闵生,爱情是诗,是阳光,是花朵,是方向,是未来……可分离留给他们太多清寂和孤独,还有无数的思念。
最后,依然在主唱的唱跳歌曲中结束了整场晚会,非常完满,非常成功。
有人欢笑鼓舞,也有人恋恋不舍。
帮唱团的八个人互相拥抱,这半个月他们是战友、是同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现在绳子解开了,自由了,轻松了。
惬意无比!
就在大家商量着晚上怎么庆祝时,沈星忽然觉得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那双目光炙热且深沉。
——林闵生。
真的是他吗?
在正对着她的角落里,他靠在搭建场地的铁柱上,抱着双手斜着头,面带笑容地一直站在那里。先前被人挡住了,后来人潮散尽,她终于发现了他。
她先是不敢相信,然后眼中慢慢湿润。
半个多月未见,他的魅力有增无减。
“沈星,跟我们一起去庆祝吧。”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恍然回过头:“你们先走吧,我随后再去找你们。”
等她再去看时,靠在铁柱上的人却不见了踪影,她怀疑刚刚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星星。”
就在沈星找了一圈没结果,失魂落魄地打算回休息室取手机时,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令她心醉的声音,证实这一切都是真的。
终于,眼泪决堤。
林闵生急忙上前抱住她:“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去给你拿瓶水。”m.χIùmЬ.CǒM
沈星摇摇头,抽出双手紧紧拥抱他,温暖又真实,绝非幻象。
这一刻,她只想在这个怀抱里长眠,她无数次地幻想过与他的再次相见。在拥挤的车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抑或在某个拐角的巷口,笑魇如花地朝他奔跑而去。
然而,现实却总是让人意外又惊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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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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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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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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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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