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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九回抉择

  金莎原来以为父亲同以前一样。不过是一时的气话,过后就忘了。可是第二天早上当她起来,大概已经九点多钟了,底下空荡荡的大厅只有两个下人在擦木地板,父亲和哥哥应该已经出去了,她心里一阵窃喜,去餐厅慢条斯理地吃了早餐,又回了自己房间换衣服。

  脸还是有些疼,但昨晚母亲给她用冰冷敷了很长时间,又涂了药油,已经好多了,而且由于白薇身体虚弱,打得也不是很重,她在镜子里仔细看了看,不太重了,只是还有点红,便让佣人送来几个熟鸡蛋,在脸上滚了一会儿,觉得好些了,就小心地搽了点粉,又仔细修剪了眉毛。再用眉笔划出柳叶眉的形状,然后涂了唇膏,换了一件正红暗花纹的旗袍,又把头发全束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

  金莎冲着自己满意地笑了笑,挽起前两天刚买的红色鳄鱼皮包就往外走。走至大门口,却发现原来的门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左一右两个一身戎装的士兵,看见她就把手里的枪挡住,道,“金小姐不能出去!”

  金莎气得跺脚,恨不得给他们一人一个耳光,就怒道,“你们是什么东西?敢拦我,这里是金公馆,我是金家的大小姐,得罪了我,你们都没好果子吃!”

  那二人并不怕她,像没听见似地对视笑了笑,其中一个不卑不亢地说,“在下是受了上峰的命令守在这里的,还请金小姐见谅!”话说的虽然客气,却没有一点退步的样子。金莎仔细看了他两眼,认出这是父亲身边秦副官的手下,记得这个秦副官总是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很好打发的样子,既然是他的手下。想必也不会太难缠,就堆出妩媚的笑容,娇声道,“二位还真是认真呀,秦副官倒是有本领,不过,二位一定不知道,我父亲,也就是你们的督军,最宠爱的就是我这个女儿,每次我惹他生气都不会超过两天,若过两天父亲消了气,我到时说你们一两句不懂变通,你们想想,会怎样呢?我父亲最讨厌的就是笨人了。。。。。”

  那二位士官再次对视了一下,金莎说得有道理,但还是有些犹豫,金沙趁机从包里掏出几个大洋塞给他们,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到时候我会在父亲面前替你们说一两句好话!”

  二人让开了路,其中一个还替金沙打开大门,但却坚决不肯收银钱。金莎本来也是拿出来装样子的,他们不收正中下怀,便又放回包里,昂着头走出了家门。

  但走出了家门她又有些迷茫,去哪里好呢?以前的女同学来往的不多,她也看不上她们,那么,还是去找瑞德好了,昨天他把自己的丑事都说了出来,难道是真要同自己毁婚约吗?

  金莎还没有完全昏头,她也自知此刻去赵家不太合适,面对瑞德还好,她昨夜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辞,要紧的是,若瑞德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赵瑞才夫妇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会怎么看她。

  想想可能受到的蔑视眼光,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但不去又不行。

  金莎忐忑不安地来到赵宅,她预料到的情况一概没有发生发生,因为赵瑞德不在,赵瑞才夫妇也不在,问了下人,都说不知道去了哪里,金莎心里发虚,以为他们都知道了她的丑事所以如此怠慢自己,心里早发火了,但也只能忍着。去厨房里找了还算熟悉的马嫂,先塞给她十个大洋,马嫂收下了,却还是支吾了半天才说二公子一大早就回了安国,而赵瑞才夫妇去了哪里,怎么问也说不知道。

  金莎全无兴致地出了赵家的门,想起来包里还有瑞德给的几百银票昨日没花,便想着一个人去逛逛也好。

  便坐着黄包车去了商业街,这些日子她已经置办了不少衣物了,看到对面的银楼,便想去买个钻石手链戴着也不错,就信步进去了。

  仔细看了半天,相中了一个蓝色钻石手链,做工很是精细,一共享有八颗钻石,颗颗闪亮璀璨,她一眼就看中了,不过再看看上面表示的价格,便觉得有些遗憾。

  金莎看了半天也没说买,一直在旁边挑选饰品的一个女子惊讶地叫了一声,道,“真漂亮!七妹,你快过来看看!”

  金莎不自觉地瞅了两眼。果然她看上的正是自己没下决心要买的那个手链。

  一个非常漂亮的少女闻讯从对面走过来,大眼睛脉脉含情,嘴里娇嗔,“三姐,我都说了我不要这么贵的礼物!”

  金莎看那二人打扮皆是华贵,心里有些愤愤然,准备转身就走。可那个少女却停下来,仔细看了看她,那眼神似乎认识她似地。

  金莎找回一点督军千金的派头,看也不看苏荣华一眼。

  苏荣华看着金莎那张与金山极为相似的脸,已经猜出了她是谁。有心上前打招呼,却又没好意思。

  人家是官家小姐,自己怎么能攀上呢?

  “荣华,你果然在这里!”金山风度翩翩地走进来,看到荣华很是惊喜。他还未看到金莎,金莎却看到了大哥,已然忘记了自己是偷偷溜出来的,几步上前娇声道,“大哥!”

  金山看见他一愣,随即皱了皱眉头,道,“你怎么出来了,爸不是。。。。。”有外人在场,金莎要面子,打断了他的话,“哥哥!这是在外面,你说家事做什么,我倒要问你,你怎么这么悠闲跑到这里来了?”

  金山尴尬了一下,并不打算把苏荣华姐妹介绍给妹妹认识。

  但荣华先开了口,貌似随意地说,“金大哥,这位小姐就是你妹妹?长得好漂亮呀。”金莎最喜欢听这样的话,就对她笑了笑。

  金山就不得不介绍,“这位是苏荣华苏小姐,这位是融化的三姐念华!”

  苏念华笑吟吟地同金莎打了招呼,拿出刚刚买下的钻石手链,道,“不知道能在这里碰到金小姐,这个就送给金小姐做见面礼!”

  金莎很是惊讶,没想到这苏小姐的姐姐出手这么大方,本来就是特别中意的东西,很想大方手下,但又怕哥哥不高兴,眼神有些闪烁。

  苏念华便一把塞给她,道,“金小姐客气什么。你喜欢就留下吧!“

  金莎这才欣喜地收下了。

  金山这个人,根本不管这些,只顾忙着和荣华说话。

  荣华如今已经适应了南京这边的生活,而且经由姚太太指点,又学了一些对付男人的本领,气质与之前很是不一样了。

  分明还是那个十六岁的少女,只是原先的乡气与青涩不见了,纯真里面带着点诱惑,只要是个男人看到难免都会多看两眼的。

  她身上穿的是三姐新给买的粉紫色洋装,胸口缀了云纱堆成的玫瑰花,因是露肩设计,外面又披了一个极短的白纱披风,圆润的肩头便若隐若现,而裙子的长度刚刚过膝盖,露出两只可以称得上完美的**,这种打扮咋一看很清纯,其实却是很诱惑人。

  金莎多看了她们姊妹两个几眼,觉出一些不对来,但还没来及细想,那边儿苏念华已经说,“金先生不好意思,今天我和七妹还有别的事情,改天再约可好?”

  金山有些不甘心地点了点头。

  苏家姐妹像两条美人鱼一般消失了,金沙低头看看自己手中的精致盒子,有些疑惑地说,“哥,这苏小姐什么来头?我怎么从来没听过也没见过?”

  金山不好回答,怕说破了妹妹不高兴是其次,传到父亲耳朵里那可就不好了,便模棱两可地说,“苏小姐家在苏州,你自然不知道,因为她姐姐嫁到了这边,所以才来南京的!”琇書蛧

  “哦,她姐姐嫁得什么人,好有钱呀。”

  苏念华的身份,金山是知道的,就再次皱了皱眉头,道,“听说是做房产生意的,只打了几次照面,你问这么多干什么,还不快回家去,这次父亲是真的急了,若再让她发现。。。。”

  金莎面露不耐,道,“大哥,你真啰嗦!”说着转身下了楼。

  金山看着妹妹的背影,摇了摇头。昨天赵瑞德那一番话,也让他觉得心惊,平时看起来有些有些冒傻气的妹妹竟能做出这等天衣无缝的计谋来?他不相信,而且看母亲的反应,也不像是同谋,那么就只能是赵家内部有接应了。

  想想都会心惊,对方手段如此高明,妹妹嫁过去岂不是牵着鼻子被人当枪使吗?看来瑞德执意要单方面毁了婚约也好。

  只是他那妹妹如此偏执,能甘心吗?

  金山又兀自摇了摇头,也走出了银楼。

  宋金枝这一日实在无聊,丈夫儿子还有斯塔都出了门,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便让厨房做了许多菜,熬了三四种汤,一一用食盒装了,去医院看女儿和外甥女。

  云琴已经好多了,可以下地活动了,只是当时因为要缝伤口,头发被剪掉了很多,因为天热,又不能戴帽子,所以云琴怕丑,还算老实,也不怎么乱走。

  白薇相对要难受多了,那天金莎虽没能影响什么,但骨折本身要打石膏一个多月的时间,因怕骨头长不好,这个天气,那一块便觉得又痒又闷,还很疼,都要忍不住拆了石膏,好好的挠一挠那里才爽性。

  好在白若林给白薇送了许多书来,不光是医学方面的,各种杂志报刊也有,鸳鸯蝴蝶排的小说也有几十本,还一并送来一只结实的小书柜放到白薇床前。

  这样二人便常常不说话,一人拿了一本书看,平日里抽时间看书还不觉得,如今有了大把的时间,白薇却觉得总看医书也甚是无趣,也看了时下流行的一些小说,而云琴,是最喜欢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了,她的速度又快,差不多一天都要看完一本,如此一来,沉闷的住院生活似乎也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了。

  宋金枝走进病房一看,二人均是半躺在床上抱了一本书在看,态度极为认真的样子,她有些惊讶,笑道,“哟,这是做什么,要做女先生吗?”小说网不跳字。

  白薇先放下书,道,“舅母今天好早!”宋金枝脸上闪过一丝黯然,也笑道,“是啊,今天斯塔不在家,我就早过来了!”

  这时候云琴也放下书,朝母亲挤了挤眼,道,“妈,你别教斯塔规矩了,现在都是中华民国了,那些规矩早不时兴了,再说,你这样对待她,大哥会抱怨的!”宋金枝闻言瞪了女儿一眼,道,“你知道什么?媳妇和女儿怎么一样呢,以后你嫁了人就知道了,再是新社会,这些大家规矩也错不了!还有你,以后也给我规矩一点,不要在外面。。。。。”

  云琴做出一个求饶的表情,打断了母亲的话,道,“妈,你怎么这么罗嗦呀!”又用鼻子闻了闻带来的食盒,问,“这是什么好吃的呀,这么香?”

  宋金枝笑笑,看看腕表也马上十一点了,就道,“馋猫!我让厨房炖了点甲鱼汤,还做了几个你和小薇爱吃的菜!”

  云琴皱着鼻子笑起来,拉着宋金枝说,“还是妈疼我!”宋金枝爱抚了女儿一会儿,又怕冷落白薇,就转过头笑道,“小薇,还有你爱吃的蜜汁虾球!”

  白薇连忙道谢。

  热热闹闹地吃了中午饭,云琴看母亲似乎有些倦了,便说,“妈,要不你回去吧!”她知道母亲一年四季都有睡午觉的习惯。

  宋金枝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待要回去,但又想到那冷冰冰的家,便不想离开小女儿,道,“不用了,过去这一阵就好了!”

  寄奴是个聪明的,便小声地说,“舅太太,您若不嫌弃,在这个春凳

  上休息一会儿吧!”那春凳足有两米长,一米多宽,寄奴晚上都睡在上面。宋金枝便看了两眼,上面铺着干干净净的白棉布床单,锦缎枕头,便笑道,“这丫头倒细心,也好!”

  宋金枝在上面躺了一会儿,云琴与白薇二人因为年轻,又因为晚上睡得饱,精神都很好,还是饶有兴趣地看着手里的书,一时病房里静悄悄的,只有书页翻过的声音。

  过了大概有一个时辰,走廊里忽然想起清脆的高跟鞋声音。

  很快一个娇娇的声音传过来,“请问,白薇是在这里吗?”小说网不跳字。下人看她一脸和气,不像上次来大闹的金小姐那般霸道,便点了点头,还是不放心地问,“请问您是白小姐的哪位朋友?”

  高芙蓉笑笑,道,“我也是自流云来的,你只说高小姐她就知道了!”下人赶紧告诉了守在门里的寄奴,寄奴赶紧告诉了白薇。

  白薇想也未想,吩咐,“不必让她进来了,你跟她说一声,就说我谢谢她记挂着。”寄奴点点头。

  云琴却也听见了外面的动静,又注意到白薇的神情似乎有些不自然,便好奇地问,“表妹,谁来看你?”

  白薇摇摇头,道,“没什么,不相干的人!”

  宋金枝这个时候也休息够了,便起来了,简单拢了拢头发,看女儿和白薇对望着,丫鬟又一脸不安地站在门口,便问,“怎么了,门外有人?我去看看!”

  云琴并没阻止,白薇却急了,慌着说,“何须劳烦舅母,寄奴,你让她赶紧回去吧,我不想看到她!”

  白薇如此说,宋金枝更疑惑了,前两天她听人好像说过一两句,说是有人看到白若林在南京的外室去袖石街那边找白薇闹,还以为是那外室不知好歹地来了,却也更好奇了,不顾阻拦,几步过去开了门。

  高芙蓉没想到是宋金枝给她开门,就有些怯意,本来准备好的话也说不出口了,而宋金枝看到她那冷冰冰的样子,心里哼了一声,却也没说话。

  高芙蓉有些踌躇地进来,云琴认出了她,立马变了脸,不客气地说,“高小姐,这里不欢迎你,出去!”

  白薇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高芙蓉其实也想转身就走,但随即想到,自己以后将是面前这个女孩儿的继母,若此时输了气势,以后恐难扳回了,因此非但没走,还有些挑衅般地看了云琴一眼,道,“上官小姐消消气,我是来看白薇的,与你无关!”

  宋金枝从她一进门就觉得浑身不舒服,但作为正房的尊严,她并没有搭理高芙蓉,而是端坐在病房唯一的一张沙发上。

  高芙蓉冲她妩媚地笑了笑,竟然径直坐到了沙发的另一端,看了她两眼道,“姐姐这么大岁数了,难为还保养的这么好,只是你的皮肤有些发黄,这蓝色不适合你!倒显得姐姐没精神了。”

  高芙蓉故意在宋金枝面前显摆自己的年轻。

  宋金枝嘴角哆嗦了一下,仔细打量了一下高芙蓉,的确,面前的这个女子肤若霜雪,标准的瓜子脸,一双眼睛黑亮分明,身上又穿了一件天蓝色的丝绸旗袍,更显得年轻有朝气,而自己,与她相比的的确确是老了。

  “高小姐,和你比,我也算是人老珠黄了,可是,再过三十年,你五十岁,我七十岁,对于女人来说,都是韶华已过,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吗?”小说网不跳字。

  高芙蓉没想到她这样说,但也很快反应,“三十年以后的事情,太遥远了,还是说说现在的事情吧,上官他老早就已经不喜欢你了,他对你没有情,只有义,主要是看在儿女的面上才没跟你明说,我知道你对他还是有情,若你不想与他成为仇人,为何不退一步,放他一条生路?你若是成全了我们,我想上官也会感激你的!而且你放心,我不会为难你的儿女。”

  白薇直直地看着高芙蓉,觉得完全陌生起来。

  而云琴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

  宋金枝却轻笑起来。(!)

  第一百零九回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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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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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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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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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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