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看她那拒人千里的样子更懒得理。
一场戏很快演完了。在回来的路上,白薇以商量的语气说,“若林,我想在南京多呆几天,你若觉得不方便,先回去好了!”
白若林其实也不想走,主要是苏瑾华的事情让他丢不开,能多呆几日自然求之不得,就含糊地说,“没关系的,你从小和上官平亲厚,当然应该见一面再走!”
白薇笑笑没再说话。
第二天一早,白薇没再让他陪着到处转,白若林抓住机会,匆匆吃完早饭就说,“小薇,我要去铺子看看。你要不要一起去?”
白薇愣了一下,道,“不用了,你把车留给我就行了!”
云琴整天闲着无事,嚷嚷着一定要同白薇一起去。
“二表姐。我出去可不是闲逛,而是做调查,要一家一家地来回走,你可不要嫌累啊!”
云琴朝她扬了扬嘴角,便拉着她出了院子。
白薇要发动车子,云琴非要她来。
“二表姐,你行吗?”小说网不跳字。
云琴轻皱了眉头,撇她一眼,“怎么不行?”
说着就发动了车子,示意白薇赶快上来。
车子跌跌撞撞地上了大路。
云琴其实早就有驾照,只是上官云一直不答应给她买汽车,宋金枝也觉得没必要,所以两三年不摸,有点手生了。
按照白薇的指点,车子进了城北区,这一大片昨天还未曾来过。
城北这边也有三家百草堂分号,生意都还不错,不过说起来,南京最厉害的药铺是徐记与世达堂,前者历史悠久,且徐家祖上出了好几个御医,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声誉最响,它家铺子也多,在南京足有四五十家,而且地址选的都非常好,俆记的特点是价格适中,药材地道。一般药材的成色都不错。
世达堂却是最近这几年快速发展起来的,老板本来是做黄金生意的,有的是钱,他有意在零售药材上面占领市场,制定的方略就是低价造势,因为不在乎毛利,所以价格订的特别低,甚至比百草堂还要低两成,也就是说,基本是纯利很低了,作为零售,假如纯利不到百分之十,那是很危险的,然而世达堂就是凭这一点迅速在南京城遍地开花的。
每个铺子的生意都还不错,但缺点也是明显的,老板不懂药,又启用了一批同样不懂药的心腹,而价格订的太低,中间就没有什么油水,所以药材的质量很不稳定。但就是这样,也撬走了不少中低收入的顾客。
车子拐进一条不太繁华的街道。路的对面有个不小的脸面,上面的招牌是“金记药行”。看到这个招牌,白薇忽然想起金莎所说的“。。。。我家里也开了两家店。。。。。”,看来金家是真的准备要入医药这一行了,白薇下了车,决定去看看。
云琴也跟着进来,二人仔细看了一番,里面店堂还算宽敞,也有六七个人在抓药,但厅里坐堂的诊桌在,却并没有大夫,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若要硬说这家“金记”有什么特点,它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就是每条街上都会有这么一家毫不显眼的药铺,平时默默无闻,只有住在附近的人得了急诊才会想起来。
店里的小伙计见她二人不买药,只是东看西看的,目光变得有些不悦而不是警惕。白薇冲云琴笑笑,示意可以走了。
这时候店堂里面却突然想起一阵悦耳的笑声,接着金莎就走出来了。
她有些意外地看到白薇,脸上泛起一层冷笑,嘴里夸张地说,“这不是白小姐吗,怎么有兴趣到我们金记来看看啦。”
金莎话音刚落,赵瑞德也从里面出来了,却是一脸的懊恼,但看到店堂里的白薇时,脸色立马转为又惊又喜。
金莎原本心里就有委屈,更特别不愿意看到这个。就冷笑着说,“这么远的路巴巴地跑来了,真是奇怪啊,原来是来看人的!”
白薇气白了脸,但也不想多说什么,扭头就往外走,云琴不管,一把拉住她,冲金莎说,“开门做生意自然吃的就是四方饭,若不让人进来你早说呀,你说我们为的看人,那我倒要问问了,这个人是谁?是你吗金小姐?”说到这儿云琴地丢了一个狠狠的眼神过去,继续说,“你金小姐却也称得上年轻漂亮,但也没漂亮到我专门来看的程度吧,最起码,比不上我表妹一半,再说这位先生,印堂发黑,神色不振,如果我没认错。他应该是金小姐的未婚夫赵瑞德吧,你把他当做宝,我眼里一文不值!”
说完云琴就携着白薇一起走了。
金莎的脸色变了又变,赵瑞德也不哄她,什么表情也没有地说,“那明天我会安国了,和大哥大嫂一起回去,你不用去送了!”
金莎听到这样的话更加窝心,有些气恼地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五年前她安国找表哥杜邵,杜邵与赵瑞德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关系很铁。她第一次见到赵瑞德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但那个时候赵瑞德身边已经有白薇了,且之间的感情密不透风,别人根本插不了手,就是她金莎这么有魅力的女孩也毫无办法。
而且,除了她是督军女儿这道光环,她承认确实那白家的小姐比自己才貌强些。
如此周旋了很长时间,赵瑞德虽然没有爱上她,却也把她当做自己的表妹,对她很不错,趁着赵瑞德失去警惕,她就精心设了那个局,当然,仅凭她一个心高气傲的少女是想不出来如此恶毒又如此下作的计策的,是赵家有人替她出的主意。
面前这个男人身上早没有了那种第一次见面时,那种风轻云淡的脱俗气质,他身上穿着的白色西装有些皱了,头发也稍微乱了些,最主要的是神情不对了。虽然云琴说的有些过了,但眼前的赵瑞德的的确确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金莎心里便有些看不上了,道,“你走吧,我明天正好约了人去郊外骑马,一大早就要赶过去,没有时间送你!”
赵瑞德也不在意,道,“那我回饭店看看大哥大嫂还有没有事交代,晚上我去你家辞行。”
金莎点点头,任他走出了药行。
赵瑞德都走了好一会了,金莎才反应过来,他哪里是回饭店呀,分明是去找白薇了。但她的汽车昨天送去保养了,还没开回来,只得在门口拦了一辆黄包车。
但是去哪个方向找呢?金莎不得不下来问了问门口的伙计,“刚才停在这里的一辆汽车往哪边去了?”
那伙计先前听到了老板千金与云琴的争吵,赶紧指了指北面。
金莎只过了一条街,就看到了那两很显眼的宝马车,却是在徐记门口。
原来这家店是二十年前今日开业的。所以在做纪念活动,引得很多人过来买药,也有很多人就纯粹是凑热闹,比如云琴和白薇。
白薇仔细研究着他们的细节,并没发觉一直站在墙角偷偷看她的赵瑞德。
金莎在街对面却是一眼看到了呆子一样的赵瑞德,心里又气又闹,也不计后果了,下了黄包车就冲过去。
赵瑞德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白薇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冷不防背后突然有人推了他一把,他有些不悦地回头。
金莎仿佛发怒的金毛犬一样。
他心里寒了一下,想要说些什么话,实际上却只是冷冷地笑了,什么也没说。
他这副样子让金莎彻底失控,一个巴掌就打在他的脸上。
赵瑞德似乎早就预料到了,根本就不在乎,脸上的神情更加冷漠了。
金莎气的七窍生烟,口不择言地乱说起来,“赵瑞德,你不要心里没数,你们赵家还要拉我父亲做靠山,你跟她,以前不可能,现在更不可能,她既然以前偷过人,以后也还会偷人!这么下溅的女人怎么和我比,你心里想的应该是我不是她。。。。。。。”
因为金莎的声音特别高,很多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云琴。她要走过去看个笑话,白薇拉住她,神色如常的说,“二表姐,算我求你,别去了,咱们走!”
云琴看看白薇的脸色,点点头。
金莎的话越讲越难听,赵瑞德一直忍着,后来看到白薇上车走了,才一把拉住金莎,一直拉到角落里,另一只手勒着她的脖子,好长时间才放开。
金莎被勒得上不过起来,赵瑞德一松开了,她挥手又给他一耳光。
赵瑞德哑着嗓子,眼睛因为愤怒而发红。
“金莎,我警告过你,不要再提小薇那件事情了,你偏偏不听,就不要怪我!我们赵家做药行这么多年了,其中督军就换了好几个,我和你订婚,不是因为要找你父亲做靠山,而是我大娘喜欢你!我一辈子不可能忘记她,当年的情形你也知道,如果你受不了,凭你的身份,南京城有多少优秀青年你可以随便挑!”
金莎没想到他说出这样绝情的话,忽然感到很灰心,刚才的举动也很丢人,就连连冷笑了几声,转身就走了。
赵瑞德没想到她不再纠缠,心里畅快很多。
但再四下张望,早不见了白薇的影子。
但这个难不住他,联想到白薇都是出现在药行,想来是要查看一下南京这边的情况如何了,再往前走十几分钟,路拐角的地方就有一家世达堂,赵瑞德便拦了黄包车,直接赶过去。
果然摇摇就看到了那辆眨眼的汽车。
而且赵瑞德这次不畏畏缩缩躲在角落里,而是大方地进了店堂,看到云琴正在抓药,白薇则四处打量,因厅堂里人多,她一时没看到他。
赵瑞德不动声色地走过去,低声叫,“小薇。”
白薇蓦然听到熟悉的声音,疑心自己听错了,再稍稍转头看,赵瑞德就站在自己的身后。
过了数秒,她并不看他,也低声说,“我不是跟你说过,以后不要再见面的吗?”小说网不跳字。
赵瑞德很快回答,“对,你是说过我们不要再见面了,但是我没答应,我也做不到!”
白薇终于抬起头来看他。
二人对视了很久,却没再说话。
那边儿云琴已经买好了药,回头看白薇却不见了,再仔细看了两眼,就看到了,心里不由叹了口气。
她并没有去打扰他们,而是在一边等着。xǐυmь.℃òm
赵瑞德这个人她过去也挺熟的,一直认为和表妹是对儿绝配,谁知道后来会出那么多乱子呢。
她当时很是气愤他的懦弱,只是母亲宋金枝却说,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两年她对男女之事也知道些分晓,再回头想想表妹的事情,仅仅凭两个人,而且是之前见了没有几次面的两个人,和衣躺到一个床上就是偷人吗?太可笑了,而且破绽百出,但赵家就为这个不依不挠,大做文章,确实她母亲说的对。
之后看赵瑞德就没有了气愤。
过了好一阵子,还是赵瑞德开了口,道,“小薇,对不起!”
白薇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不知道他这个对不起,是为以前的事情,还是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呢。
无论是哪一个,都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一笔勾销的。
云琴见旁边已经有人好奇地看他们两个了,觉得自己再不管,这样也不像话,就走过去,先一手挽了表妹,然后笑吟吟地对赵瑞德说,“瑞德,好久不见,何时大婚呀,到时候别忘了下帖子给我,我必送一份大礼!”
赵瑞德听出了她话里的讽刺,却毫无感觉,也笑笑说,“上官小姐越来越漂亮了!赵某想请二位去隔壁茶楼喝茶,不知二位可否赏光?”
白薇惊愕地看着他,他怎么这么快就恢复过来了,而且还厚脸皮地邀请她们。她正要断然拒绝,云琴却抢先答应了。
白薇偷偷瞪了云琴两眼可她二表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脸上一副乐呵呵的样子。
三人去了茶楼的二楼包厢,白薇觉得实在是恍然若梦,这样三人结伴而行的情形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只以为闲逛喝茶是太平常的事情,可今天才发觉就是这样一个太平常的事情,也会触动心弦。
白薇这一刻觉得如果时间倒流该多好。
赵瑞德还记得他们的喜好,满满一桌子都是旧时爱吃,吃惯了的精致茶食。
云琴见两人都有些不自然,便先开口说,“瑞德来南京做什么?”
其实这次来南京,是大哥大嫂同他一起跟金家商议何时结亲的事情。
但此时此刻,这个理由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四通药局在南京有个药厂,这两年收益不错,父亲还想在增设两个场子在这边,因为这个事情来的。”
云琴对这个兴趣不大,只点了点头。
赵瑞德看看白薇一直低头喝茶吃点心,就小心问道,“小薇,你来南京为什么事?”
白薇犹豫了几秒,还是告诉他,“为了白药的事情来的!”
这也算是同行间的商业秘密了,换了别人,她不可能说的。
赵瑞德惊讶,“白药!派了商队去云南?”
白薇点点头。
赵瑞德再次问,“那边有接应的人吗。听说白药极其紧俏,有银子都买不到。”
白薇冲他笑笑,“是我运气好,在药材大会上遇到了云南那边白药过来的伙计,他们已经拿到了正式的批准,可以大批量生产了,所以想在这边找个经销商人。”
赵瑞德再一次对前未婚妻和前未婚妻的父亲白天齐的魄力感到钦佩,他赵家的生意摊子铺的大,但父亲老了,每一步都走得小心谨慎,不肯生产他与白薇研制出的六宝膏就是明证,而大哥,更是说不是魄力不魄力,他只关心自己的荷包。管药厂,也是一副只要不出事就好的态度。
这白药的生意虽然稳赚不赔,可去云南路途遥远,只要在路上出一点差错,就会药财两空。既然这么远,自然要多收些货,想来这是一笔至少要十几万大洋的买卖。
三人又聊了一阵,毕竟不是从前了,说话都更谨慎些。
还是白薇先说,“瑞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你也不要跟着了!”
赵瑞德低下头,想要说些什么,可还没等他想好,云琴与白薇已经下了楼。
他怔怔地看着那个熟悉到心底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
白若林一大早去百草堂随便应承了几分钟,便随手又拿了几样补品,出门再买了一些核桃松子之类的干果,拦了辆黄包车就直奔云霞路公寓。
苏念华第二天就借来了七妹荣华,荣华看姐姐们住的好吃的也好,且都跟她笑脸相迎,不像在家里,连大娘手下得力的下人都敢指使她这个庶出的小姐,相比较而言,姐姐在南京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了。
所以荣华就安心在五姐家里住下了,且精心伺候着谨华。
苏瑾华也相当满意七妹做菜的手艺。
而且姐妹两个还可以做个伴,说个悄悄话什么的。
苏念华则怀了心思,趁谨华睡午觉,带七妹上街买了许多漂亮但昂贵的衣服。
这是荣华以前想也不敢想的生活。
白若林只按了两下门铃,门边开了。
门里是个极漂亮的小姑娘,正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看着他。
一瞬间他疑心自己走错了门,后来想起这是进化的妹妹,便笑了笑,道,“你是荣华吧,什么时候到的?”
荣华低了头,有些不好意思,低低地说,“前天来的,您是。。。。您是姐夫吧。。。。”
白若林被她这个称呼弄得很是尴尬。(!)
第一百零一回当时只道是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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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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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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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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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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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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